辽宁省残疾人就业情况研究——基于残联官网数据的对比分析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国残疾人总数约为8296万人,其中辽宁省残疾人总数大致为224.2万。截至2017年底,根据辽宁省常住人口4368.9万人来计算,那么,辽宁残疾人口数约占全省总人数的5.1%。“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是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决胜阶段,而就业不仅仅是残疾人解决生存问题的主要途径,也是残疾人获得社会认可、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要方式。
1 辽宁省残疾人就业现状
截至2016年底,辽宁城乡残疾人已就业人数为289222人,其中按比例就业36194人,集中就业13591人,个体就业1611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6261人,辅助性就业11656人,161196人从事农业种养加,灵活就业44214人。辽宁省残疾人就业情况在“十二五”期间有了新的发展,城镇就业形式主要分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以及辅助性岗位就业。农村就业情况主要分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人数和从事其它工作劳动人数。清楚每个分类的情况,有利于对未来辽宁省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有的放矢的指导和推动;了解每个分类的变化,有利于掌握就业的动向,避免突发情况的出现,可以及早做出安排和计划。
表1 辽宁省残疾人2011-2015年城镇就业情况分类汇总
年份 | 城镇就业 | 集中就业 残疾人 | 占比 | 按比例安 排就业 | 占比 | 个体及其 他形式 | 占比 | 公益性 岗位 | 占比 | 辅助性 就业 | 占比 |
2011 | 312513 | 100731 | 32% | 80968 | 26% | 129298 | 41% | 1516 | 0.49% | —— | —— |
2012 | 316421 | 101232 | 32% | 80962 | 26% | 132147 | 42% | 1989 | 1% | 91 | 0.03% |
2013 | 315069 | 100182 | 32% | 82009 | 26% | 130435 | 41% | 2302 | 1% | 141 | 0.04% |
2014 | 315547 | 100365 | 32% | 80215 | 25% | 132142 | 42% | 2633 | 1% | 192 | 0.06% |
2015 | 317511 | 100141 | 32% | 80718 | 25% | 133672 | 42% | 2707 | 1% | 273 | 0.09% |
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
从上述表格可知,辽宁省残疾人个体及其它形式占比最大,基本稳定在42%,而集中就业人数排名第二,占比为32%;按比例安排就业占比为25%,公益性岗位就业占比和辅助性就业占比明显较小。
表2 辽宁农村残疾人就业情况在全国占比(单位:万人)
年份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全国 | 1748.8 | 1770.3 | 1757.2 | 1723.6 | 1678 |
辽宁 | 39 | 40.1 | 39.9 | 39.9 | 39.9 |
占比 | 2.23% | 2.27% | 2.27% | 2.31% | 2.38% |
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
表3 辽宁农村残疾人就业情况分类汇总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
总数 | 39 | 40.1 | 39.9 | 39.9 | 39.9 |
从事农业生产 | 28.3 | 29.1 | 29.1 | 29.1 | 29.1 |
占比 | 72.56% | 72.57% | 72.93% | 72.93% | 72.93% |
从事其他 | 10.7 | 11 | 10.8 | 10.8 | 10.8 |
占比 | 27.44% | 27.43% | 27.07% | 27.07% | 27.07% |
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
辽宁省农村残疾人就业在全国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占比持续提高,而这并不是辽宁农村残疾人就业人数增加,而是全国农村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在下降,这一定程度上说明辽宁农村残疾人就业形式变化较小,相对稳定(见表1-2和表1-3)。
表4 辽宁残疾人城镇和农村就业人员对比(单位:万人)
年份 | 城镇就业 | 占比 | 农村就业 | 占比 |
2011 | 31.3 | 44% | 39 | 56% |
2012 | 31.6 | 45% | 40.1 | 56% |
2013 | 31.5 | 45% | 39.9 | 56% |
2014 | 31.6 | 45% | 39.9 | 56% |
2015 | 31.8 | 45% | 39.9 | 56% |
辽宁城镇残疾人与农村残疾人就业比例几乎未变,我们可以推测出从整理上来看,城镇残疾人没有转移去做做农业,农业就业的残疾人也继续守着自己的家园不肯到城镇去。
2 辽宁省残疾人就业面临的问题
残疾人就业是关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当前辽宁省经济现阶段并不乐观的情况下,残疾人就业工作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2.1 外部因素
从政府角度来看,一方面对于现阶段可以对残疾人就业起到推动作用的政策利好未能有效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残疾人创业指导以及宣传工作因种种原因未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一些不利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制度相应出台和得到落实,例如2015年以来关于调整小微企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就对残疾人就业工作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目前对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用人单位,3年内免征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缺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制约,很多新注册企业在政策时限内就不会选择安置残疾人就业,这无疑会给残疾人就业率提升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从企业角度来看,辽宁大部分地区经济增长迟缓,企业本身生存就存在一定风险和困难,对于残疾人就业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是自身难保,更没法去帮助残疾人完成就业和创业的支持。
2.2 内部因素
从残疾人本身情况来看,就业创业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受到生理条件的制约,导致部分残疾人基础文化知识并不扎实,因此学习新技能的能力相对较弱,只能承担一些初级的工作。即使有薪资较高、待遇较好的工作,很多残疾人也因为不符合要求而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就是部分残疾人在家里习惯了被照顾,因此对于就业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烈,或者毕业后在家里不再工作,或者反复的选择工作,没有一颗安安稳稳扎根工作的状态。这些都会一定程度导致残疾人就业受影响以及残疾人就业层次不高。
3 关于促进辽宁省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政府层面: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辽宁省新一轮全而振兴面临更为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许多举措中,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保增长、惠民生”。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抓住这个契机,真正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辽宁省新一轮全面振兴的统一规划部署之中,即使经济困难,也可以探索各种灵活方便的形式和政策利好,对企业用工、对残疾人个人就业创业都给予适当有效的帮扶,实现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稳步发展。
企业社会层面:企业和社会应当给予残疾人更多的理解和适当的包容,给予残疾人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和循循善诱的指导,在提供就业创业机会的同时,对于有条件的残疾人,不仅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让残疾人能够有更加专业的技能和更加自信的底气去应对各项工作内容和生活困难。
残疾人心理层面:对于很多残疾人来说,心理方面的问题是迫切需要解决和疏导的问题。相关的部门可以针对残疾人的就业心态帮助他们正视自己的工作情况,要更加自信、自强的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为家庭减轻负担,为自己未来负责。
本文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http://www.zzqklm.com/w/qk/21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