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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盟、日本的“绿箱”支持政策及其评价——经济与管理

作者:林学贵来源:原创日期:2013-05-16人气:1096
 一、美国的农业支持政策改革及“绿箱”支出结构
(一)农业支持由价格支持向收入支持转变
自1995年开始在WTO成员中实施WTO《农业协议》以来,美国逐步对其以价格支持为重点的国内农业支持政策进行了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将国内农业支持由价格支持转向收入支持,改革的方向是尽量减少国内农业支持政策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扭曲作用的同时实现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和国内农民收入的增长。
美国农业支持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最近几次出台的农业法案之中。自1995年至今,美国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三次农业法案。第一次出台的是《1996年美国联邦农业促进改革法案》(Federal Agriculture Improvement and Reform Act of 1996)法案。根据该法案,自1996年至2001年,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由1995年之前实行的“不足支付”和“限产计划”转变成以“生产灵活性合同”为主要内容的直接支付。生产者可基于农产品的基期种植面积和产量获得补贴。[1]第二次出台的是《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由于“生产灵活性合同”并不能真正实现直接支付与农业生产脱钩,《2002年农业安全和农村投资法》将农业支持政策由“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改为“固定直接支付”以及“反周期支付”。但“反周期支付”也并未完全实现收入补贴与价格支持的脱钩。第三次是2008年出台的《2008年食品、环境保护与能源法》(简称《2008年农业法》),其主要内容是完善收入支付制度。
《2008年农业法》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1)完善直接支付制度。直接支付是根据每种产品确定直接补贴率,基于事先确定的面积和产量给农民提供固定补贴。《2008年农业法》规定,除为农民提供直接支付外,还为新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农户提供直接支付以及为强化环境保护实施“生态保护增强支付”。(2)调整了营销援助贷款制度。为了减少营销贷款对市场的扭曲作用,《2008年农业法》规定:“以5年奥林匹克平均的85%作为贷款率的确定标准,并确定一个最大贷款率作为限制条件。同时,对营销贷款差额补贴率的参考价格进行了重要调整。”①(3)改革“反周期支付”政策。用基于收益的“反周期支付”替代2002年农业法确定的基于价格的“反周期支付”,以此保证农户收入的稳定。[2]“反周期支付”是建立在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和有效价格(直接补贴加上市场价格和贷款率二者的较高者)之间的差额的基础上,“当某种产品每单位实际的国民收益低于全国目标收益时,‘基于收益的反周期支付’将被触发。”②(4)提供资源保护补贴。资源保护补贴“主要包括土地休耕计划、湿地保护计划、保护管理计划、农田保护与草地保育计划、环境质量激励计划等”③内容。
通过以上三次农业法案的改革和实施,美国逐步实现了其农业支持政策由对生产和贸易具有较大扭曲的“黄箱”向对生产和贸易具有较小扭曲作用的“绿箱”转变。
(二)美国的“绿箱”支出结构
1. 从“绿箱”支出水平看,美国的“绿箱”支出规模总体上呈扩大趋势。1995—2009年,美国的“绿箱”支出由460.41亿美元增长到1 032.14亿美元,增长了124.2%。2008—2009年“绿箱”平均支出比1995—1998年平均增长了90.2%(表1)。2009年美国“绿箱”支出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36.3%。
2. 从2008—2009年美国年平均“绿箱”支出的构成看(表1),国内食物援助支出在“绿箱”支出总额中占比最大。国内食物援助支出额696.575亿美元,占“绿箱”支出总额947.16亿美元的73.5%。其次占“绿箱”支出比例较大的是政府一般服务支出。政府一般服务支出额146.78亿美元,占“绿箱”支出总额的15.5%。在政府一般性服务支出中,用于营销促销服务以及不可分的一般支出相对较多,两者分别占“绿箱”支出总额的4%和5%。其他构成项目的支出额及在“绿箱”支出总额中的占比依次为:不挂钩的收入支持(6.3%),环境项目(4.4%),投资援助(0.1%),减轻自然灾害(0.1%)。
3. 从1995—2009年构成“绿箱”措施的变化情况看,政府一般服务、环境项目、国内食物援助、不挂钩的收入支付、投资援助等项目的支出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而资源停用计划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支出则出现大幅度减少。其中,政府一般服务中的营销和促销服务以及环境项目支出两项,2008—2009年平均比1995—1998年平均分别增长22.7倍和14.6倍。国内食物援助、不挂钩的收入支付、投资援助支付分别从1995—1998年的平均值361.885亿美元、42.83亿美元、0.88亿美元增长至2008—2009年的平均值696.575亿美元、59.76亿美元、1.215亿美元,增幅分别为92.5%、39.5%、38.1%。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在大幅度增加“绿箱”支出总额的同时,也注重“绿箱”的结构调整。“绿箱”政策中环境项目、不挂钩的收入支付、投资援助以及政府一般支付中用于产后的营销和促销服务等被给予了更多的重视。
二、欧盟的农业支持政策改革及“绿箱”支出结构
(一)逐步实行以“单一支付计划”为中心的“绿箱”政策
早在WTO《农业协议》开始实施前,欧盟便于1992年开始了以解决域内农产品供应过剩问题为主要目的的农业政策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减少价格支持的同时实施农业支持与产品生产部分不挂钩的直接支付以及实行兼具环境保护和减少生产双重功能的农地休耕政策。
1995年开始实施《农业协议》后,欧盟委员会于1997年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共同农业政策(CAP)的设想,1999年3月在柏林召开的欧盟委员会峰会上通过的《2000年议程》白皮书中采纳了这些改革设想。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和结构调整等措施,增强欧盟的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推动欧盟农业和农村的全面发展。”④它主要包括降低价格支持和出口补贴、增加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减少政府对农业的干预、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综合发展等内容。
2003年,为应对欧盟东扩引起的财政问题和开展WTO农业谈判的需要,欧盟农业部长会议于同年6月26日通过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方案》(简称《CAP改革》),目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可持续农业发展、改善乡村环境等。2004年欧盟在《CAP改革》框架下对食糖、水果、蔬菜、葡萄酒等部门进行了相应的改革。2005年9月,欧盟农业委员会通过了适用于2007年至2013年的农村发展政策改革方案。2008年11月欧盟农业部长会议就CAP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就进一步完善《CAP改革》达成政治协议。下面,基于《CAP改革》和2008年农业部长协议的内容[3],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要点总结如下。
1. 实行“单一支付计划”。为了让农民能够按照市场需求开展农业生产并简化CAP操作,《CAP改革》废除了将农业补贴与农业生产挂钩的做法,规定对农民的补贴实行“单一支付计划”(single payment scheme,简称SPS)。根据要求,所有正在实施直接支付的成员国必须在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之间开始实施SPS,使用单一面积支付(single area payment scheme)的新成员可以在任意时期实行SPS(2008年农业部长会议决定将新成员开始实行SPS的最晚期限定为2013年)。《CAP改革》同时规定:为避免农民放弃生产或严重的市场扰乱情况发生,成员国可以保留部分与生产挂钩的直接支付,但对与生产挂钩直接支付占直接支付总额的最大比例作出了规定,如谷物、油料或其他旱地作物为25%、哺乳奶牛100%、育肥牛40%、绵羊和山羊50%、橄榄油40%、棉花35%。2008年对于可以与生产挂钩的直接支付做出了进一步规定:除哺乳奶牛、绵羊和山羊仍维持原先的比例外,其余项目全部转为与生产不挂钩的SPS。
在确定具体的支付额时,《CAP改革》规定,成员国可以选择下述三种方法之一计算SPS的单位面积支付额。(1)历史法。每个农民每年获得的单位面积支付额等于该农民在参考期内接受的支付额(即每个农民在2000—2002年接受的支付额,也称参考额)除以参考期的合格面积。合格面积包括各类农地,但不包括种植多年生作物(不含能源作物如短期轮作灌木林)的土地和林地。(2)地区法。按照地区而非单个农民计算参考额,即用整个地区的农民在参考期内接受的支付额的总和除以该地区农民的合格面积。这样每个地区按照统一的支付率对农民进行直接支付。(3)混合法。成员国可以在其不同的地区应用上述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或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法进行计算。
《CAP改革》还规定:为了获得直接支付,农民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即所谓的“交叉义务”(Cross-compliance)。
2. “交叉义务”。《CAP改革》规定,自2005年开始,参与SPS的农民必须满足下述“交叉义务”规定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良好农业环境标准。申请直接支付的农民无论是否从事农业生产,都必须遵循成员国制定的良好农业环境标准。这些标准涵盖有关土壤气候条件、农作制度、土地利用、作物轮作、种植方式、农地结构等方面的内容。第二,其他条件。如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动植物健康、动物福利等方面的法定管理要求。但对于执行“单一面积支付计划”(single area payment scheme)的新成员国,仅需遵守良好的农业环境条件要求。农民如果不履行“交叉义务”,其直接支付额将被减少甚至被取消。但是,农民如果遵循具有更高标准的环境服务活动(如“良好农业规范”),农民可以获得额外的补贴。
“交叉义务”在强化农民按照可持续的方式经营农业的同时,也强调了“单一支付计划”具有“绿箱”政策的特征。
3. 农村发展政策。农村发展政策是《CAP改革》的第二大支柱。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环境保护和农村发展,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并实现农村经济活动的多样化。为实现上述目标,农村发展政策重点致力于以下领域:知识传播、食品产业的创新和质量、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生物多样性、开发和保护具有较高自然价值的农林系统和传统农业景观、用水、气候变化、创造农村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条件、促进农民获得技能和能力拓展、教育培训、关注妇女、青年和老年劳动者的特殊需求等。
为保证农村发展资金,2006年9月欧洲委员会批准2007—2013年用于农村发展的总预算为909.8亿欧元。
4. “调节”政策。由于实施《CAP改革》的预算约束,为支持农村发展,欧盟在《CAP改革》中提出了强制性的“调节”(modulation)政策。它是指减少用于直接支付的支出并将资金转向农村发展的政策。
根据规定,“调节”政策适用于小农以外的所有农民。《CAP改革》还确定了各年度的调节率(即从直接支付中转出用于农村发展措施的资金占直接支付的比率)如下:2005年3%,2006年4%,2007年至2012年5%。2008年欧盟农业部长会议将2012年的调节率修改为10%,并对年直接支付额超过300 000欧元的农户,将调节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4%。作为例外,以下情况可以免除“调节”政策:支付额低于5 000欧元的农场、偏远地区、2013年前直接支付尚未达到欧盟水平的新加入的成员国。
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通过逐步完善与生产脱钩的直接支付制度,实现了农业支持由“黄箱”向“绿箱”的转变。这种转变既为农民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生产提供了空间,也为欧盟致力于协调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二)欧盟的“绿箱”支出结构
1. 从“绿箱”支出总水平看,1996—2009年欧盟的“绿箱”支出规模呈上升趋势。欧盟的“绿箱”支出由1996年的198.217亿欧元增长到2009年的628.254亿欧元,增长了183.9%。2007—2009年的平均“绿箱”支出比1996—1998年平均增长了220.6%(表2)。2009年欧盟的“绿箱”支出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8.3%。
2. 从“绿箱”支出构成看(表2),2007—2009年欧盟每年平均的“绿箱”支出为627.178亿欧元。其中,不挂钩的收入支出为316.199亿欧元,占“绿箱”总支出的50.4%。其次占“绿箱”支出比重较大的项目为投资援助和政府一般服务支出,这两者2007—2009年的平均支出分别为76.827亿欧元和68.548亿欧元,各占“绿箱”总支出的12.2%和10.9%。其他项目的支出及占比依次为:环境项目支出60.191亿欧元,占9.6%;地区援助项目支出41.391.215亿欧元,占6.6%;减轻自然灾害的支出10.667亿欧元,占1.7%;生产者退休计划支出9.148亿欧元,占1.5%;资源停用计划和国内食物援助支出分别占0.6%和0.1%。另外,在政府一般性服务支出项目中,用于基础设施的项目占有最大份额,其次为病虫害控制、营销和促销服务、研究、推广和咨询服务等项目。
3. 从“绿箱”支出的变化情况看(表2),与1996—1998年的平均支出比较,2007—2009年平均支出中增长最大的项目为不挂钩的收入支付,增长155.4倍。其次为减轻自然灾害的支出,增长251.3%。其他增长较大的项目依次为:食物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增164.1%)、地区援助项目(增71.6%)、国内食物援助(增61.7%)、环境项目(增53.8%)、生产者退休计划(增47.1%)、投资援助项目(增40.5%)、政府一般服务(增20.9%)。在政府一般服务中,推广和咨询服务增长256.1%,检验服务增长126.7%。出现减少的项目有:资源停用计划(减54.5%)和政府服务中的培训服务(减79.5%)、病虫害控制(减3.2%)、其他一般政府服务(减66.9%)。
三、日本的农业支持政策改革及“绿箱”支出结构
(一)实行直接收入补贴、地区补贴和环保补贴
为了提高国内粮食自给水平,日本长期以来对国内农业实行补贴政策。乌拉圭回合农业贸易谈判结束后,日本政府对其国内农业政策进行了相应的改革。1999年6月,日本政府通过了《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简称《新农业基本法》),旨在彻底改革战后日本的农业政策。《新农业基本法》“建立了为一些具体的商品生产提供收入支持和收入保险的计划,以此来代替以往通过对市场价格的干预进行农业支持的做法。其主要内容包括:食物自给率目标,重视消费者的食物政策,高效稳定经营方式的育成,通过充分发挥专业农户的创造性开展农业经营活动,由价格支持政策转向经营稳定政策,对山区等生产条件不利地区进行补贴。”⑤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环境条件的变化,2005年日本政府出台了《食料、农业、农村基本计划》,规定自2007年开始实施被称为“农政改革三对策”的新的农业支持政策,即“新的经营所得安定对策”、“大米政策改革推进对策”以及“农地、水、环境保全向上对策”。[4]
根据《食料、农业、农村基本计划》,日本新的农业支持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 直接收入补贴。日本的直接收入补贴政策体现在“新的经营所得安定对策”之中,它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生产者提供直接收入补贴。直接收入补贴被划分为两大类别:对收入减少的补贴和对不利生产条件的补贴。前者是当生产者当年产品销售收入低于正常收入(最近5年中,除去最高和最低年份收入后的3年收入的平均值)时,对收入减少部分的90%进行补贴。它的适用对象产品为大米、麦类、甜菜、淀粉原料用马铃薯。对不利生产条件的补贴主要是对销售收入低于生产成本的部分进行补贴。无论丰收还是歉收,每年都支付一定数额(包含基于过去生产实绩的固定支出和基于当年产量和品质的可变支出两部分)。其适用产品为麦类、大豆、甜菜、淀粉原料用马铃薯。据农林水产省统计,2007年各类产品中接受补贴的面积占该产品种植面积的比例分别为:大米58.1%,麦类97.7%,大豆100%,甜菜97.1%,淀粉原料用马铃薯99.1%。
2. 大米政策改革推进对策。日本在2007年实施“大米政策改革推进对策”之前推行的大米补贴政策是基于“大米收入稳定基金”的价格补贴,即当市场价格下降到目标价格以下时,农民接受补贴。作为日本农业支柱的大米生产在政府大量补贴下出现严重过剩。为解决大米过剩问题,日本政府决定对大米生产实行“限产”政策。新的“大米政策改革推进对策”将由政府主导的大米供需稳定计划改为由农业生产者和农业团体自主进行供需调节的大米供需稳定制度。政府对自主进行大米供需调节的生产者给予补助。具体的补贴政策遵循上述“新的经营所得安定对策”实行。
3. 实施环境保护补贴。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1992年日本政府在《新的粮食、农业、农村政策的方向》中提出了类似我国生态农业的“环境保全性农业”的概念。1994年农林水产省设立了环境保全型农业推进本部,并制定了《环境保全型农业推进基本方案》。2005年,“环境保全型农业”政策成为新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计划》的重要内容。2007年开始实施以环境保全型农业为主要内容的“农地、水、环境保全向上对策”。环境保护补贴方式是先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认证环保型农户,获得认证的环保型农户,可以享受贷款、税收等优惠服务。如银行可以提供额度不等的无息贷款,贷款时间最长可达12年;在设施农业建设上,政府或农协提供50%的资金扶持;在税收上,第一年可减免7%~30%,之后2~3年内还可酌情减免税收。
4. 地区援助补贴。地区援助补贴主要是为山区和半山区的生产者提供的补贴。日本的山区和半山区具有重要的农业地位。其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0%,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0%,农业产值占全国的三分之一。由于历史原因与自然条件的限制,山区和半山区的农业发展相对落后于平原地区。为了提高山区和半山区的农民收入水平,2000年日本政府开始对山区、半山区地区的农民提供直接支付。2000年日本的山区和半山区受到补贴的耕地面积为54.1万公顷,至2007年补贴面积增至66.5万公顷,约占山区和半山区耕地面积的80%。直接补贴的支付标准设定在山区和半山区与条件较好的平原地区的农业生产成本的差距范围之内,直接补贴金额原则上设定在与平原地区农业生产成本差异的80%的范围内。但对山区和半山区的农户实施直接补贴还附带有条件要求,比如,要求有资格享受补贴的农户必须从事一些有利于阻止放弃耕作、有助于维系自然环境和发挥农业多功能性的农业生产活动。[5]
(二)日本的“绿箱”实施情况
1. 从“绿箱”支出总水平看,日本的“绿箱”支出呈减少趋势。1996年日本的“绿箱”支出为27 867亿日元,至2009年减少至18 484万亿日元,减幅为33.67%。2007—2009年,日本的“绿箱”支出平均为18 559.7亿日元,比1996—1998年平均支出减少33.5%。2009年日本的“绿箱”支出为当年“黄箱”支出的3.3倍,“绿箱”支出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22.3%。
2. 从“绿箱”支出的构成看(表3),2007—2009年日本的“绿箱”平均支出中,政府一般服务性支出12 566亿日元,占“绿箱”总支出的67.7%,位居第一。环境项目支出2 528.3亿日元,占比13.6%,位居第二。其后顺次为生产者退休计划(1 385亿日元,占7.5%)、不挂钩的收入支持(1 020亿日元,占5.5%)、减轻自然灾害的支付(486亿日元,占2.6%)、为了食物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231亿日元,占1.2%)、地区援助项目支付(222.3亿日元,占1.2%)、投资援助(100亿日元,占0.5%)、国内食物援助(22亿日元,占0.1%)。另外,在政府一般性服务支付中,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一般服务占据较大份额,分别为7 207亿日元和2 559.3亿日元,分别占“绿箱”总支出份额的38.8%和13.8%。
3. 表3显示的“绿箱”支出的年间变化情况表明,与1996—1998年平均“绿箱”支出相比,2007—2009年的“绿箱”平均支出减少了33.5%。其中,期间减少较多的支出项目是:国内食物援助(减少90.2%)和投资援助项目(减少89.1%),资源停用计划从6亿日元减少至0。其他出现减少的项目有:政府一般服务(从23 345亿日元减少至12 566亿日元,减幅46.2%)、为了食物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从618亿日元减少至231亿日元,减幅62.7%)、减轻自然灾害的支付(从621亿日元减少至485.7亿日元,减幅21.8%)。但与此相反,环境项目支出和生产者退休计划支出2007—2009年分别比1995年增长了98.7%和51.6%。另外,2007—2009年新增加了1 020亿日元的不挂钩的收入支持和222.3亿日元的地区援助项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日本的“绿箱”支出由侧重政府一般服务转向更多地注重不挂钩的收入支持、环境项目、地区援助项目等方面。
四、美国、欧盟、日本的“绿箱”政策评价
为适应WTO《农业协议》的需要,美国、欧盟、日本各自根据本国农业发展情况相应地调整各自国内的农业支持政策,将农业支持由“黄箱”转变为“绿箱”。美国、欧盟、日本的绿箱支出既表现出各自的不同点,也表现出一些共同特征。
从“绿箱”支持总量的变化看,1995—2009年,美国和欧盟的“绿箱”支出不断增加,而日本的“绿箱”支出则呈减少趋势。从“绿箱”支出构成看,美国的绿箱支出主要集中在国内食物援助上,欧盟较多地利用不挂钩的收入支持,日本侧重于政府一般服务。美国、欧盟、日本的绿箱支出的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1)重视不挂钩的收入支持。特别是欧盟,不挂钩的收入支持已占据其“绿箱”补贴的一半以上。(2)强调环境项目支付。随着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成为世界各国农业政策关注的重点,重视环境项目支付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农业支持的重要内容。(3)注重政府一般服务。政府一般服务受到各国普遍重视。美国和欧盟的绿箱支出中,政府服务分别占15.5%和11%,日本的政府一般服务支出在“绿箱”支出中超过2/3。在政府一般服务中,各发达国家都比较注重农产品营销和促销服务以及农业保险方面的支持。如美国的营销和促销服务支持大幅增加,2008—2009年美国对营销和促销服务的补贴平均水平为38.3亿美元,比1995—1998年的平均值增长了22.67倍。另外,产后服务也成为各国关注的重点。各国政府还通过制定市场规则,加强对产品产后的运输、产品检查检疫、产品包装等服务,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产者利益。(4)重视对生产条件不利地域的农业进行支持。各国通过对农村地区特别是条件欠发达农村地区注入更多资金,支持农户达到高生产标准,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地区的均衡发展。(5)较少使用资源停用计划和收入保险、安全网络计划。
总的来说,实施WTO《农业协议》以来,美国、欧盟和日本通过国内农业支持政策改革,农业支持已逐步由应该承诺减少的“黄箱”转向无需减少承诺的“绿箱”,通过增加与生产不挂钩的直接支付以及政府一般服务中市场营销和促销服务等措施来增强农业生产者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通过改善落后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对生产者的直接收入补贴,实现地区均衡发展,通过农业环境项目支付改善农村环境条件,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这些值得发展中国家成员借鉴和学习。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绿箱”支持措施特别是近年被发达国家成员大力提倡的不挂钩的直接收入支付是否真的就没有贸易扭曲作用而应当免除消减呢?这仍然受到许多国际组织和学者的质疑[6][7]。由于“绿箱”补贴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并使农民面临的风险减少,它会刺激农民进行生产性投入从而增加农业生产。发达国家高额的农业支持加剧了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这使得缺乏补贴支持的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者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对于农产品加工业而言,补贴降低了农产品的加工成本,增强了接受补贴生产者的市场竞争力,减少了对出口补贴的需要,事实上成为变相的价格支持。正如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的报告指出:“基于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经验,许多国家已经意识到,要实现具有最小扭曲作用的支出是不可能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次性支付会对生产带来影响。”⑥因此,WTO成员在实现农业支持由“黄箱”向“绿箱”转变的同时,对“绿箱”补贴总量进行控制和削减,将成为未来多边农业贸易谈判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注释:
①②③王永春、王秀东.美国农业生产者补贴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农业经济问题》2008年增刊,第203页,第202页,第203页.
④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WTO绿箱政策与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57期,第13页。
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WTO绿箱政策与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57期,第10页。
⑥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 “Decoupled Payments-Household Income Transfers in Contemporary U.S. Agriculture”,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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