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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信息披露发展研究综述——经济与管理

作者:孙玮来源:原创日期:2013-06-28人气:978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化石燃料的燃烧排放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这是构成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这种恶性效应严重地威胁着全球的生态平衡以及各国的利益。温室效应不仅会带来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也会致使各国经济发展缓慢甚至衰退。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引导下,世界各国各界都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全球变暖带来的新挑战。京都议定书的签订、碳会计研究在国外各大学术期刊频频出现都标志着碳金融、碳信息研究受到各国政府和世界学术界的重视。
截止到201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的比重上升为23%,经济增长和与气候变化之间的矛盾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中科院发布《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再次提出了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目标,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势在必行。为此,我国确立了低碳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经济发展要走低碳之路。作为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者,各大中型企业纷纷节能减排,并公布相应的信息数据。这一系列信息数据的披露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吸引了国内会计学界的高度关注。低碳经济研究已然成为学术界的前沿领域。
一、碳信息产生和内涵
碳信息的披露既涉及到财务管理、会计理论等经济类学科的范畴,也涉及到环境科学、化学等一系列自然学科的知识,从内容上来说较为庞杂和新颖,目前,关于低碳经济的研究都处于理论研究的前沿,相关参考文献并不充分。目前,学术界对于碳信息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答案。
碳信息的理论研究目前有两种出发点,一种是基于碳足迹的碳实物量核算数据,另外一种则是基于碳会计而产生的信息。前一种是基于环境科学和资源科学,把经济活动中的碳的产生、传递过程综合考虑,计算各个环节的碳足迹。曹淑艳等(2010年)把碳足迹分为直接碳足迹与间接碳足迹,前者由产业部门直接燃烧能源排放二氧化碳而产生,后者系产业部门使用电力与热力而产生。将产业部门间接能耗引致的碳足迹定义为间接碳足迹。直接碳足迹与间接碳足迹之和,即为完全碳足迹,而碳信息则是通过碳足迹链来表达出来。
从碳会计角度出发,大部分学者都是基于碳会计核算而对碳信息进行定义。碳信息最早的起源是1978年,挪威学者艾弗森认为,政府没有公布能够反映社会环境变化的相关数据,而我们一贯使用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指标也不能够体现目前环境污染的状况。崔斯特瑞姆等(2002)曾对与碳排放会计很接近的净碳通量会计进行说明,他认为,各国应对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提出各国应当提供碳通量“源头排放和清除”的信息。斯图亚特等(2008)最先提出了碳会计的含义和内涵,他认为碳会计包括碳排放和碳排放交易引发的事项。而所谓的碳会计信息则是建立在与之相应的碳会计之上。安斯(2008)在其研究论文中认为,碳会计所提供的碳信息并不应当作为全部的碳信息,与气候相关的一些信息、可能会造成温室效应等信息都应当属于碳信息的范畴。碳信息的披露不一定完全要按照碳会计的条文,遵循一定的披露格式,而应当把更多的环境信息内容融入其中。
我国同样研究了碳会计体系的构建和内涵,并且对碳信息提出了一些认识。学者周志方,肖序指出,我国需要逐步建立碳会计体系,实现碳会计与国际准则趋同,并且能够和我国的会计准则相一致。他认为碳信息:以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为依据,采用一系列方式方法而得到的,关于碳减排、碳资金运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活动的碳基价值信息。闫明杰(2011)则对碳会计发展进行了非常乐观的估计,他认为碳会计可以作为整个会计体系的一个细化存在。而碳信息则是采用适当的方式和方法,对碳资金运作进行全面、完善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而提供的碳相关信息。这将在今后的碳会计研究中起着重要作用。
此外,也有学者综合考虑这两种出发点,进行跨学科探索。阿道夫和胡安路易斯(2010)把生产链终端的产品作为碳足迹计量的切入点,利用碳足迹的核算方法,以数据的形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的碳信息。将生态科学和管理学学科相结合,提供更为详实的碳信息。这样就弥补了会计核算的不全面性,把资源环境学的专业性和碳会计、碳财务管理相结合,对碳排放有更加全面的诠释。
二、碳信息披露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世界范围内,学术界对碳信息披露、碳会计体系建立等理论问题关注较多,主要的研究是基于碳信息披露现状及方式、碳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碳信息披露与利益相关者等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碳信息披露现状及方式
由于碳信息逐渐受到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重视,欧盟和美国试图将其放入会计准则之中,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也在相应方面做出了努力,一些欧洲公司已经在细化的范畴尝试把碳资产列入财务报表。
日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对日本行业内进行调查时发现,其中大部分企业并没有进行碳信息披露,也没有把碳信息披露和企业的财务绩效结合分析。而仅有进行披露的企业也仅仅以单位产品应达到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方式进行披露。
科曼(2008)认为由于没有合理的披露制度作为保障,碳信息披露的内容繁杂而纷乱,信息的可比价值不高,这样就很难理解碳排放和企业财务业绩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加强碳披露方式和内容的可理解性是增强碳信息披露价值的重要步骤。
周一虹(2005年)认为,信息披露应按与环境管理的相关性原则,分行业进行披露。也就是说,重污染行业对碳信息披露要全面、详细,例如,在重污染行业的披露中,应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明确列示由于环境信息带来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的变动,以及排污权交易引起的现金流量,并且应在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
张巧良(2010)认为,完善碳信息披露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从内容上来说,碳排放所造成的财务效益的变化、公司战略的变化、公司经营风险、公司所面临潜在的违法风险和社会责任都应当是披露的内容;而从方式上来说,可以从上述各个部分汇总信息来反映碳排放的结果,这既包括财务报告中数据的形式,也包括公司战略等描述性的信息。
郭海芳(2011)在其研究成果中认为,碳信息披露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前提,而完善碳信息披露的首要目标是建立碳信息披露体系。该文认为,碳信息披露的理论框架包括披露指标、披露要求、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四个部分。
郜东芳(2012)在其硕士生毕业论文中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2010年的碳信息披露状况。研究表明,在我国,大多上市公司更愿意采取表外披露的披露方式,并且主要通过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进行披露。文中,作者认为应当从政府制度建设、学术理论建设、和企业管理三个方面入手来改进我国企业整体的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作者初步建立了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二)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艾德安认为,国际或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在社会组织和其他民间团体中签订的合约,以及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求是目前大部分公司披露碳信息的主要动机。其中,最为重要的动机则是法律法规的约束。碳排放量也同时作为投资者投资风险评估的依据之一。
张彩平、肖序(2010)指出由于我国没有公认的碳会计准则或碳会计核算标准,因此如何加强碳信息的披露,能够为政府监管提供足够的信息并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依据则是研究的重要议题。作者认为碳信息披露较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是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动机不足。由于碳信息披露会给企业造成成本的增加,同时也可能暴露企业由于环境问题而存在的投资风险,企业的碳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并不高,大多是被动要求提供。其次是缺乏相关的碳信息披露标准,目前,对于碳信息披露方式和披露绩效的研究较少,主要会计领域的学者大多关注碳会计的计量,而非披露问题。
简丽霞(2012)在其研究成果中发现,公司负债程度、公司规模以及管理层持股比例影响碳会计信息披露。其中,公司的管理层持股量大对碳会计信息披露有促进作用,而公司的发展能力则与碳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但在公司治理结构指标中,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否统一和独立董事比例没有显著影响。
(三)碳信息披露与利益相关者
2000年,气候变化投资者项目于伦敦成立,该项目是由全球多个投资者主动倡议发起的。这个项目要求世界大型企业和著名公司应当按照年度公开其碳排放信息以及为气候变暖采取的措施内容。该项目所倡导的碳信息披露流程已经为许多企业所引用。该项目所提供的碳信息不仅能够为投资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也同样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口碑及以现金流入方式体现的环境效益。
奥德耶特(2005)指出,为了更好的评估企业的价值,全面评估企业由于企业的环境影响而带来的现金流,一般来说,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可能会要求了解企业的碳排放和碳交易权等信息。这时,一般来说,这些利益相关者会从各个方面给企业施加压力,要求其对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信息予以披露。而从这些环境信息中,利益相关者可以了解企业的排放行为,从而要求企业进行改进或者调整。这样,就可以反过来促进企业的节能减排,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美国学者德里克(2008)等研究者对美国另外一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硫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大部分企业认为,由于超额排放要额外付费,那么同样的,如果企业持有排放权则会将其视作为资产。作为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在很大程度上有一定的共通之处,这表明,对于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投资者也将其视作公司的一项资产。
大卫·雷纳等(2009)分析了电力行业选择碳项目的影响因素。由于电力企业的碳排放量较大,会造成严重的温室效应,因此,在考虑评价投资项目时,不能仅仅依据项目的财务指标和现金流入,更应当综合投融资过程中的碳成本,尤其是对于低能耗或者节能项目,也要充分考虑其所带来的低碳经济效益。这不仅会对环境产生积极影响,也会带来企业的利好形式。
三、简要评述和总结
通过对当前研究成果的总结,可以发现大部分关于碳信息的披露是基于碳会计计量方面的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只有具有普适性并且较为完善会计确认体系,碳信息披露才能统一、全面并且具有可比性。
从碳信息披露体系构建角度出发,由于相关的碳信息理论还处于起步阶段,交叉学科的研究较少,碳信息的披露还处于理论概念的探索阶段。由于碳信息披露是包括信息收集和信息披露两个步骤,因此,亟需尽快完善碳信息的定义和涵盖内容的确定,奠定下一步信息披露的基础。
从目前研究的样本和数据出发,总体来说,国外目前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研究主要是相关性分析:即了解碳会计信息披露和企业负债程度、企业绩效等指标的相关性,或是择取一个行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描述统计分析。这具有行业局限性,并且通常来说,样本也较少。就国内学者研究成果来说,大部分学者都是在试图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碳会计定义和标准框架,一些采集数据的实证研究大多也是集中在碳会计计量方法上,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分析较少。
从研究的内容来看,虽然有些学者研究了部分温室气体排放所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环境效益,但是较少有研究能够把碳足迹和碳会计两者结合起来,以碳足迹为基础提供能够为财务管理、企业战略选择提供依据的碳信息。
就我国来说,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现有的一些实证分析主要是基于描述统计分析,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行业进行归类,这种描述性统计仅能说明碳会计信息目前的披露状况,并不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把企业业绩和信息披露联系起来,这也就造成研究成果对利益相关者的实用性较低。笔者认为要全面研究碳会计信息和企业绩效相关性,需要把企业内部的财务指标和企业外部的市场表现结合起来。从企业内部外部两个维度分析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否能够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
四、展望
由于该研究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完善的碳信息披露体系尚未出台,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碳信息是一个涉及经济、环境、资源、社会学多个领域的综合内容,需要把多个学科相关理论融入碳信息披露体系,才能够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利益的一致性。
此外,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回顾,不难发现在研究角度上,国内外众多学者侧重于碳会计信息披露对于企业业绩的某一个指标或者某几个指标的影响,或对于企业融资方式方法上的影响,但对于市场外部表现的研究相对较少,这也是现有研究的一个不足之处。笔者认为要全面研究碳会计信息和企业绩效相关性,需要把企业内部的财务指标和企业外部的市场表现结合起来。从企业内部外部两个维度分析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否能够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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