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在职称评审时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有哪些!
作者:中州期刊来源:原创日期:2011-10-16人气:805
需要在职称评审时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有哪些!
一、参加答辩的范围:
1、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卫生、计划生育、农业系列等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
2、申报农业科研、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党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3、破格申报人员;
4、越级申报和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
5、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
6、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
7、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中学一级教师后,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
8、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
二、答辩有关规定
需要答辩的人员必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需持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具体时间按各评委会通知时间为准。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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