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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视媒体制播分离的初探-科技论文

作者:吉林省电视台—黄珊珊来源:原创日期:2012-02-27人气:786

2004年1月,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就将每晚9:00—9:20的时段外包给吉林龙桥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了一档专业性社会新闻栏目《聚焦房地产》。节目时长为15分钟,广告时段为5分钟。龙桥传播公司每年交给吉视公共频道40万元人民币作为承包费用,外加20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每月返还1/12,年底全部返还给龙桥公司。凭着5分钟的广告时段,龙桥公司在2004年一年期间,扣除所有投资和消耗费用获取纯利润87.35万元。而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照比原时段自制节目时的年收入30万元增长了10万元的收入。
其次,是购买式制播分离。电视台直接向国内外媒体和节目制作公司购买品牌节目,购买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香港风凰卫视制作的访谈类节目《鲁豫有约》就是以购买式制播分离的形式卖给了辽宁电视台、吉林电视台等全国多家省市电视台,也都获得了双赢的效果。我国的广电行业自诞生以来就是事业体制,电视节目处于“卖方市场”,为了保证电视节目的政策性和内容安全性,那时的节目全部由电台内部自制。有数据显示,2001年,电视台完成全部节目制作量的78^。目前,我国电视节目制作资源仍然集中在各大电视台手中,可是越来越多的电视台自制栏目,甚至有些原来的精品栏目都出现走下坡现象,收视率和广告收益急剧下降,像观众熟悉的《正大综艺》、《综艺大观》等节目正是如此。如同纯公有制计划经济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一样,电视行业的行政干预计划式经营模式也必将会被市场化的媒体经营模式代替。因为随着电视台经营压力的增加,竞争的加剧,电视台频道数量和播出时间不断增长,电视台对大量优秀节目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这样,电视台单靠现有的自身力量难以满足对节目的需求,从系统外获得丰富的节目资源就成为必需。因此,电视节目的制播分离就成为大势所趋。
目前国内对制播分离还存在着诸多争议,比如“制”与“播”的利益分配关系问题如何解决,台内对外包节目的政策性尺度如何把握等,有待进一步探讨;但制播分离将成为加快中国电视产业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中国电视的市场化进程也是大势所趋的。那么两种主流的制播分离到底该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又成为一个争议的问题。
外包式制播分离在目前我国电视制播分离中占主流地位,而购买式制播分离在国内电视制作中占的份额还不是很大,尤其是城市电视台。根据西方国家电视媒体及我国港台地区电视媒体的发展现状,有人曾提出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国内的电视媒体制作形态的发展将类似西方媒体,向着大型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购买式制播分离形式为主体发展形势。
可以预见未来中国10年传媒市场,中国电视媒体的制播分离转化,还应当是以传统的外包式制播分离为主体转换形式。2006年,外资投资中国电视市场的规模和数量虽然有较大增长,但在2006年,并未有更为开放的电视媒体投资政策出台,也并未出现某些分析人士预言的外商投资高潮,所谓外资进入中国电视的井喷行情并未发生。原因主要是,一方面目前对外资开放的只有电视节目制作领域,且不能涉足时政新闻的制作,而且在数字电视仍在部分地区试运营的情况下,中国电视节目市场的消化能力还不是令人十分乐观;而且数字付费频道的经营虽然具有巨大的资金消化能力和市场想象空间,但目前国内政策仍然不允许外资参与经营,总体来说,开放领域仍然有局限性;另一方面,很多境外媒体已经在中国耕耘数年,如新闻集团,维亚康姆等公司早就在中国安营扎寨,在过去的政策限制下,这些境外媒体已经通过各种规避政策的办法,比如“战略合作”、“项目合作”等形式,在中国开展了很多电视业务,但收到的效果,离他们预期的目标实在是相差甚远。因此在短期内,中国不会出现大量的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制片公司制作出大批量的品牌节目以购买式制播分离的形式卖给我国的电视台播出。而外包式制播分离的形式既更贴近政府的监管又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电视媒体的市场化进程,从根本上是符合现在我国电视媒体的现状的。
最后,中国针对传媒业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和特别的政策监管力度,我国的新闻媒体代表的是政府的喉舌,要始终坚守与统一战线的原则。然而,西方资本主义的传播媒体从根本上代表的仅仅是传播过程中的传播者。现实情况决定了,我们的电视媒体永远也不可能离开政府,离开党独立的成为市场中的一员。因此,中国电视业以外包式制播分离为主体运作形态转换的路还将走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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