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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悲剧基调与团圆结局-艺术论文

作者:沈丽娜来源:原创日期:2012-06-26人气:2441
十二钗是《红楼梦》中的重要人物,十二钗的命运是全书所要表现的重要内容。十二钗是与宝玉相关的十二位女性,除了巧姐儿、可卿是晚辈外,其余均与宝玉同辈。
《金陵十二钗正册》,记有寓含十二钗人生命运的内容。每一个人物一幅画并配有一首短诗,这首短诗就是人生命运判词。但宝玉从“正册”中看到的,实际上只有十一幅画,十一首诗,因为书中最重要的两位女性林黛玉、薛宝钗的判词是合而为一的。实际上,十二钗命运判词连同同时出现的簿册上的画面以及仙姬们所演唱的《红楼梦十二支》唱词,是一个整体,都可看作十二钗的命运判词。人生判词是《红楼梦》的创作提纲,预示了林黛玉等十二位女性的悲剧命运。并且,在十二钗的判词中,如揭示黛玉、宝钗命运的诗中,特别是《红楼梦十二支·枉凝眉》中包含着《红楼梦》主人公贾宝玉的命运内容,而《终身误》则是宝玉对自己命运的内心独白。因此,十二钗的命运基调,也可说是贾宝玉的命运基调,可以看作《红楼梦》的悲剧基调。
以下,就《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人物的人生判词内容,与续作的表现做些比较,综合起来谈谈。
1、黛玉、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
排在十二钗最前的两位人物是林黛玉和薛宝钗。林薛两位的判词合在一起,全文为:“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停机德”,是封建道德所赞扬的一种妇德。东汉乐羊子远出求学,中道而归。其妻以停下织机割断经线为喻,劝其不要中断学业。乐羊子立即再次离家求学,后来终有所成。这里用来喻指宝钗。“咏絮才”,晋代诗人谢安之侄女谢道韫才思敏捷,以“未若柳絮因风起”咏雪花,颇受人称道,这里喻指黛玉之才。“玉带林中挂”,前三字倒读可谐“林黛玉”之名,“挂”也用作暗示宝玉对黛玉的牵挂,喻指其间的爱情悲剧;“金簪雪里埋”,则喻指薛宝钗,此句之意寓含宝钗结局的冷落凄苦,预示了其婚姻悲剧。
林黛玉、薛宝钗,是书中除了贾宝玉之外的最重要的双峰并峙的人物,是人中之凤。其命运结局“可叹”、“堪怜”,也就是悲剧调子。一部《红楼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为线索,集中表现的就是三人之间的关系和冲突。林、薛两人,前一个与宝玉之间被称为“木石前盟”,后一个与宝玉是“金玉良缘”。所谓“木石前盟”是说,贾宝玉的前身是太虚境中的“神瑛侍者”,林黛玉的前身是“绛珠仙草”。神瑛侍者曾用甘露浇灌过绛珠仙草,使之幻化成人形,变了女身,发誓随神瑛侍者到人间,用一生的眼泪还报其雨露之惠。到头来,宝玉由于外力而与宝钗成亲,“木石前盟”终成空言,黛玉焚稿断情,含恨而死。“金玉良缘”,“金”指薛宝钗,“钗”为金,且宝钗佩有一个镌有神秘和尚即癞头和尚所赠“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字联语的“金锁”,并说她应嫁给一个佩玉者。“玉”指衔玉而生的贾宝玉。“金锁”配“宝玉”,称“金玉良缘”,在书中是跟宝玉、黛玉间的“木石前盟”相对的主要脉络。虽然续作的处理是宝钗终得与宝玉成亲,使悲剧有所缓和,但因宝玉弃家为僧,宝钗终究独守空闺,使“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一样,都以悲剧收场。她们命运悲剧也就是贾宝玉的命运悲剧,或者因此可说林、薛的命运基调,也是《红楼梦》原作的基调。
2、未婚女性人生判词预示后来的婚姻悲剧
题目中的未婚女性,是指宝玉游太虚境时尚未成婚的女性。除了上面已谈过的林薛的爱情、婚姻悲剧外,其他未婚女性则有探春、湘云、迎春、巧姐儿,至于妙玉已为道姑、惜春后皈依佛门,自然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了。
探春是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之一。其判词中有“生于末世运偏消”一句,调子之低,显而易见。配诗的画面上,画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其意寓含探春远嫁海隅,犹如断线的风筝,一去不返,表明了探春婚姻的不如意,至少不是续作所处理的那种状态。
另外,从判词中知道,迎春误嫁“中山狼”——忘恩负义的孙绍祖,备受折磨,“一载赴黄梁”,短命而逝,死于悲剧的婚姻。即便是婚后夫妻和谐的史湘云,判词中暗示了夫妻生活暂短,可谓好景不长,婚姻也不如意。可续作对此未作细细展现。
妙玉的判词说她“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续作写她被强盗掠走,不知所终,大概是不忍写她落于污秽境地中,因而不愿对其命运悲剧作具体的表现。巧姐儿依判词所说,当时“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势败”、“家亡”,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判词的画面上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按原作者的设计,巧姐儿应是沦落为以纺绩为生的乡村妇女,而非续作所写的却变成了嫁与富户,又等到了贾府家道复兴的到来。
最惨的要属王熙凤。虽然判词中“一从二令三人木”一句,至今聚讼纷纭,未得确解,但“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则对凤姐的悲剧命运作了明白无误的揭示。
除了已经谈过的书中主要人物林黛玉含恨而死、薛宝钗独守空帷之外,从判词中可知:其他如秦可卿淫乱丧身;惜春遁入空门;晚年因子得贵的李纨,不过是以一生换了虚名,“枉与他人作笑谈”;连贵为帝妃的贾元春,也在四十三岁时亡故,因无寿而无福,到头来,富贵如过眼云烟,“大梦”一场罢了。
由此可见,作为《红楼梦》中主要人物的十二钗,其命运基本上为悲剧,这是《红楼梦》原作的基调。但这一基调在后四十回中变成了“兰桂齐芬”、“家道复初”的团圆结局。细读作品不难看出: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特别是对第五回中所透露的《红楼梦》的主题,有着重大的区别和较大的距离,其并非出自同一手笔显而易见。因为倘若作者为一人,真的写到后来时想对全书主题作重大改变,那就把第五回书等预示一些重要人物命运和贾家结局的部分也相应地改变,而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的自相矛盾了。
二、多处断裂足证续编的存在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虽不能说是泾渭分明,但其中多处接榫不严,说明两者之间有断裂,并非一个整体。
1、人名混乱
如薛蟠的字,有时作“文龙”(第七十九回),有时则作“文起”(第八十五回);探春的一个大丫环,一会儿叫“待书”(第七十四回),一会儿又叫“侍书”(第八十九回等),等等。
2、事不连贯。
柳家的一个女儿叫“五儿”,在续作的第一百零一回中被调到怡红院中。所以调她,因为长得像晴雯,凤姐解释说,宝玉“要想着晴雯,只瞧见五儿就是了”。并且,续作中还为五儿设了一个专章“候芳魂五儿承错爱”(第一百零九回),但实际上原作早有交代,据王夫人说是五儿早已死了(第七十七回)。
与此事相联的则是,第一百零九回中说五儿曾陪宝玉去晴雯表兄家与晴雯诀别,但原作(第七十七回)清清楚楚的事实是,宝玉当时找了一个老婆子,“死活央告,又许些钱,那婆子方带了他来”,哪里有五儿的影子?
第一百零一回中还有一个细节挺有意思。凤姐去宝玉房中,因开宝玉的玩笑而使新媳妇薛宝钗“直臊的满脸飞红”,“只得搭讪着自己递了一袋烟。凤姐儿笑着起来接……”前八十回中从无抽烟的描写,因而凤姐抽烟一事来得突兀,空前绝后。仔细想来,高鹗是辽宁铁岭人,旧时东北女性包括年轻女性吸烟极为普遍,在续作者高鹗眼中司空见惯,故而很自然地写入书中了。
3、书中还有几处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悬案或疏漏的例子:
其一,第四十回,贾母命惜春画“大观园全图”以赠刘姥姥这件事当初动静挺大,书中有相当的篇幅讨论作画一事(第四十二回),结果在续作中却是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其二,第七十回,贾政说看好了两个丫环,准备一个给宝玉一个给贾环,但原作中虽然这么说,续作中却无着落,成了一无头悬案。
4、贾宝玉在续作中性格变异
原作中贾宝玉厌恶读书、憎恶功名,对封建道德的叛逆表现形象鲜明。但续作中却对此作了改变:
其一,第二次进家学时成了乖孩子,文章大受赞扬;
其二,为侄女巧姐儿辅导大肆宣扬封建道德;
其三,参加乡试且中了举人,光宗耀祖。
总之,对比原作、续作,贾宝玉性格大变,判若两人。
三、续作者的美学观点及其它
在诸多续作中,高续本自有其存在价值。一是,使《红楼梦》得以全本行世;二是,使当时的统治者勉强接受《红楼梦》,宽容其存在。仅此二者,高鹗功不可没。但说到底,续作无论在艺术性上或思想性上,都不能与原作想提并论。特别是由于续作者媚俗趋时的审美取向,破坏了原作的悲剧主题,使一部《红楼梦》成了断臂的维纳斯,成了一个残缺的东方美人。
《红楼梦》本应成为令人耳目一新、心灵震撼的悲剧作品,成为中国古典文学宴席上一道独具特色的大菜。可惜,由于续作者作了迎合世俗、特别是迎合当时统治阶级胃口的加工,使这道大菜大失原来食谱设计特色。在《红楼梦十二支》的《结尾·飞鸟各投林》中,十二钗结局不幸,贾府“树倒猢狲散”,如贾宝玉,据脂硕斋批注,应是“悬崖撒手”,“弃而为僧”,叛离了封建家庭,但在续书中却成了宝玉中举,贾府“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样的结局,大大有违曹氏所设计的悲剧主题。当然,续作者在主观上可能出于好意,但客观上却写出了一个拙劣的作品。也许从当时的审美群体的角度上看,续作者可能做了并不失败的加工,或者明白一点说,使作品不致被封杀,得以流行,得以传世。但站在《红楼梦》问世二百多年后的今天的高度来看,续作只能是大大的败笔,是一条续貂的狗尾。
笔者在这里无意贬低高鹗。与众多续作相比,高续不失为一部有华彩的作品,高鹗也不失为才华横溢的人才,只是倘与曹雪芹这样的天才作家相比,高鹗连同他的作品只能是相形见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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