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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先秦儒家政治哲学思想——德才并举、选贤使能

作者:孔祥安来源:原创日期:2013-06-29人气:2847
 先秦儒家认为“为政在人”、“政在选人”。如《中庸》载:“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2](P28)可谓得贤才,则国无不治;失贤才,则国无不危。
孔子倡导“为政以德”,认为“政在选臣”。如弟子仲弓问如何为政,孔子回答说:“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论语·子路》)朱熹注说:“贤,有德者。才,有能者。举而用之,则有司皆得其人而政益修矣。”[2](P141)在谈到卫灵公的昏庸无道时,季康子说:“夫如是,奚而不丧?”孔子说:“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论语·宪问》)在孔子看来,即便是国君昏庸无道,只要选人得当,有贤才辅佐,也能保国泰民安。孔子认为“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论语·颜渊》);“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即是说,使用贤能之人为政,民众就服从管理。孔子反对见贤不举,曾批评臧文仲不举贤者柳下惠的行为,他说:“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论语·卫灵公》)
孟子认为“不用贤则亡”(《孟子·告子下》)。他说:“虞国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则霸。不用贤则亡,削何可得与?”(《孟子·告子下》)为此,强调君主应以仁爱贤能为急务,他说:“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孟子·尽心上》)同时主张“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孟子·公孙丑上》)。他说:“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国之所存者幸也。”(《孟子·离娄上》)也说:“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虽大国,必畏之矣。”(《孟子·公孙丑上》)可见,孟子把举贤使能看成事关国家存亡的治国大计。
荀子虽“隆礼重法”,但认为礼法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所以政治成败的关键最终还是在人而不在法。他说:“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荀子·君道》)法是治之端,但法离开了人的执行,并不能独立发挥效用,所以人才是法之源。如有贤能之士执法,则法虽不完备,执法之人可触类旁通,可弥补法之不足,即“有法以法行,无法者以举类”(《荀子·君道》);如无贤能之人执法,就是法再完备,可能因施法不当,导致国家灭亡。所以荀子得出结论说:“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至今,未尝闻也。”(《荀子·王制》)也说:“故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荀子·君子》)荀子还用国君取相来说明举贤使能的重要性,他说:“强固荣辱在于取相……身能,相能,如是者王。身不能,知恐惧而求能者,如是者强。身不能,不知恐惧而求能者,安唯便僻左右亲比己者之用,如是者危削。”(《荀子·王霸》)国君贤能,相贤能,这是最理想的管理结构。如国君自身能力不够,却有忧患意识,选拔贤能之人辅佐,国家照样可以强盛;如国君自身无能,却任人唯亲,任用无能之人辅佐,国家就危险了。
四、关注民生,富民强国
先秦儒家心系民生,主张富民强国,并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和可行的措施。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孔子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的思想。邢疏云:“民居五土,所利不同。山者,利其禽兽;渚者,利其鱼盐;中原,利其五谷。人君因其所利,使各居所安,不易其利,则是惠爱利民,在政,且不费于财也。”[5](P312)杨伯峻先生则认为“因民之所利”的思想,就是向着人民能得利益之处着想,因而使他们有利。[6](P210)可见,“利民”是先秦儒家为政的根本指导思想。无论是轻徭役、薄赋敛、节用爱民,还是制民之产、使民以时、富民强国,都是这一思想不同维度的体现。
先秦儒家提倡爱惜民力,主张制民之产、使民以时,让百姓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物资生产。孔子说:“出门如临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论语·颜渊》)也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孟子认为“民事不可缓也”(《孟子·滕文公上》),强调“不违农时”,提倡“制民之产”,使人们上可赡养父母,下可抚养妻子儿女。他说“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荀子主张发展生产,勿夺农时。他说:“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荀子·王制》)也说:“不富无以养民情……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荀子·大略》)并认为只有民富,才能国富,他说:“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藏之。”(《荀子·富国》)同时,鼓励和保护工商业的发展,提出“佻其期日,而利其巧任”、“关市几而不征”(《荀子·王霸》)、“平关市之征”(《荀子·富国》)等。
先秦儒家提倡节用爱民,主张薄赋敛、尚勤克俭。孔子说:“省力役,薄赋敛,则民富矣。”(《孔子家语·贤君》)也说:“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国语·鲁语下》)即是说,国家的财政开支要适度,做到施予民要厚,取其民要薄,为政中道。孟子要求为政者施恩于民,让利于民,减轻税负。他说:“有布履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孟子·尽心下》)也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孟子·尽心下》)即“在下者,易治其田畴,则地无遗利,在上者,又薄其赋敛,则国无横征;固民皆可令其富足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则食用舒,而财有余,故不可胜用也。”[5](P536)可见,《大学》说的“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2](P12)这一生财富民强国的为政之道,是先秦儒家所秉承的基本指导原则。
五、礼主刑辅,宽猛相济
先秦儒家提倡以德化民、以礼教民、以刑禁民,主张“省刑慎罚,宽猛相济”的为政思想。礼作为宗法等级社会的一种伦理政治制度,调节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着人们日常生活的言行、思想和情感。如《左传·隐公二十一年》记载:“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孟子说:“上无礼,下无学,贼民行,丧无日矣。”(《孟子·离娄上》)也说“不信仁贤,则国空虚,无礼义,则上下乱。”(《孟子·尽心下》)孔子要求人们的一切思想、言行和情感都必须“约之以礼”。孟子认为王道仁政的根本在于以礼教化百姓,他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可见,礼是教化民众、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
先秦儒家提倡礼乐教化,主张礼主刑辅、礼刑兼用。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也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又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一年》)由此可见,孔子认为要礼刑兼用,不可偏废。孔子反对不教而杀,认为“不教而杀谓之虐”(《论语·尧曰》)。如季康子向孔子问政说:“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回答:“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论语·颜渊》)孟子极力提倡仁政、王道,主张“教而后杀”,反对株连,提出“罪人不孥”(孟子·梁惠王下),但也强调“明其政刑”(《孟子·公孙丑上》),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治国理政应礼义道德与政令刑罚兼用。荀子“隆礼重法”,强调礼治,但不排除法治,提倡以“赏功罚过”的法治手段辅助“礼治”,认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大略》)。荀子提倡先以礼义进行教化,即“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赏庆以申之”(《荀子·议兵》)。如果无效,才不得不用刑惩罚,但要明德慎罚。他说:“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荀子·富国》)也说:“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
结 语
孔子肇始,经孟子、荀子发展完善而形成的先秦儒家政治哲学思想,迨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才与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开始保持很大程度的圆融契合,并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政体的主体意识和人们社会生活的主导思想,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心理和风俗习惯的形成,发挥出前所未有的巨大作用。尽管有理想化的倾向和历史的局限性,但其所蕴含的丰富合理内涵、深厚的思想基础和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至今仍有超越时空的价值。
[参考文献][1]匡亚明.孔子评传[M].济南:齐鲁书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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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4][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5]蒋伯潜.四书读本[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0.
[6]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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