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正文

劳动者权利与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改革与战略

作者:邹湘高来源:原创日期:2013-08-30人气:1142
 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丰富和人的个性的自南发展三个方面。人的全面发展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当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以后,不断以高新技术武装起来的大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日益丰富的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为每个人得到全面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无产阶级的解放是全人类解放的现实途径,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应当解决劳动者的发展问题。劳动者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现实的人,他们有着自己的现实利益诉求,只有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才谈得上全面发展。因此,研究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就不能不重视劳动者权利。
一、劳动者权利的内涵
所谓劳动者,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参加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人,即从事劳动生产并获得劳动收入的人。所谓权利,其最初的意义是指正当的事物。庞德在阐释权利的历史时指出,希腊哲学家不议论权利问题,他们议论和考虑的是在人们相互冲突和重叠的要求之间什么是正当的或正义的;罗马人则用法律来支持凡是正当的或正义的事情。希腊人虽没有明显的权利观念,但他们所讲的正义和用于特定场合的正当行为,即是他们心目中的权利观念。在中世纪后期,托马斯·阿奎那才提出了把权利理解为正当要求的明确概念,但直到16世纪,ius作为“一个权利”才明确地区别于jus作为正当的和ius作为法律。到17世纪,才发生了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的过渡,即从各种规定正当行为的理想法令这样一个理想体系过渡为对拥有某些东西和做某件事情的要求,这些要求是在一个理想状态(自然状态)中理想的人会提山的,并且也会承认其他人的这些要求。
因此,劳动者权利就是指从事劳动生产,并以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人的各种正当要求,包括利益、主张、资格、权能和自由等等。劳动者权利的具体内容在各国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就业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结社行动权四项核心权利,每项核心权利之下又包含了若干具体权能,如劳动权包含了从事工作权、获取报酬权和获得法定劳动条件权等,结社行动权包含了结社权和集体行动权。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安全卫生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权和参与管理权等也正在逐步被纳入劳动者权利的覆盖范围。
二、劳动者权利与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关系
(一)劳动者权利是实现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必要前提
恩格斯说:“追求幸福的欲望是人生来具有的……如果一个人只同自己打交道,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会对己对人都有利。他的这种欲望要求同外部世界打交道,要求有得到满足的手段:食物、异性、书籍、娱乐、辩论、活动、消费和加工的对象……对于没有这些手段的人是一文不值的。”这里的“手段”,除了恩格斯所列举的那些之外,还应该包括人的相关权利。人的全面发展是一种理想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必须肯定并确保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否则,人的全面发展就只不过是一句空话。没有权利,个人无以参与社会,无法在社会中生存,更谈不上什么发展。因此,权利对于包括劳动者在内的一切人的生存和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只有当劳动者开始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独立平等的主体,成为相对独立、自由的人,其权利能受到保护、尊严能得到维护、不必为了维持自己及家庭的生存疲于奔命时,才有可能考虑个人的发展问题。
(二)劳动者权利是实现劳动者全面发展的法律保障
劳动者是社会关系的主体,也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不仅是实现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而且也对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首先,就业权和获取劳动报酬权使得劳动者能够参加生产劳动并从中获取劳动收益。早在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洛克就提出了被人们称为“欧洲的常识性理论”的劳动产权理论,认为每个人对于自己的人身具有所有权,所以,他对他的身体和他的双手所从事的劳动或工作也同样地具有所有权。南于加进了他的劳动,使得本来属于自然状态的东西发生了变化,从而有所“增益”,这种增益不是自然界本来就有的,而是个人的劳动加上去的,因而,劳动者对这种“增益”部分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劳动者的这种所有权即劳动收益权使劳动者不但能得到维持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并且也为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劳动收益越高,劳动条件越优越,劳动者就越能实现全面发展。
其次,休息权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超过法定的标准,应当保证劳动者拥有足够的自由支配的时间,这就使得劳动者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接受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发展,从而丰富自己的个性,进一步完善自己。
最后,结社权、集体行动权可以使劳动者的活动范围不再局限于工厂、企业的狭小空间,劳动者可以离开单调枯燥的劳动场所,走向社会,开展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域甚至跨国的全方位合作。这种合作不限于为劳动者争取政治、经济利益,也可以表现在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交流和共同探讨,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实现“普遍交往”,实现劳动者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协调发展。
(i)劳动者权利是衡量劳动者全面发展进程的重要标尺
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分阶段的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劳动者的需要是实践的出发点,劳动者权利、利益的实现是实践的结果,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则是实践过程本身。这个实践过程不断循环往复,螺旋上升。在前一轮实践已经取得的结果基础上,新的需要又会产生,从而开始新一轮的实践。这样,劳动者的权利范围不断扩展,同时,劳动者全面发展的进程也不断加快、深化,由于劳动者权利有着比较具体、明确的内容,对其执行情况比较容易进行考察,而人的全面发展进程则比较模糊、抽象,难以认识判断。因此,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状况进行具体考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劳动者全面发展的真实进程。
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要经过三个历史阶段:人的依赖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和人的自由个性阶段。第一个阶段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相依赖,广大劳动人民为了生存,不得不依附于封建贵族领主,连人身自由都没有,更没有什么权利,因而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个人的发展。第二个阶段出现在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虽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劳动者获得了人身自由,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得以确立。但是,在资本的逐利性驱动之下,资本家竭尽一切所能地剥削劳动者,压低工人的劳动报酬,给工人提供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极端恶劣。在这样一种社会条件下,劳动者在强大的资本面前,享有的权利极其有限,完全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者的发展空间极小,发展速度也极其缓慢。之后,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工人阶级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与资产阶级展开r长期不懈的斗争。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一直到今天,终于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素质技能有了较大的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生产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劳动收入明显增长,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比以往也多得多。因此,劳动者个人发展的速度和进程也自然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得多、全面得多。第三个阶段应当出现在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财富高度丰富,包括广大劳动者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广泛需要都能够得到极大的满足,几乎所有的权利都能得到普遍承认和保护。到那时,劳动者的全面发展自然也就水到渠成,能够真正实现。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