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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意识在传播活动中的作用探析

作者:牟畅来源:《视听》日期:2018-05-28人气:3412

集体意识的作用体现在各个方面,它是社会团结的纽带,能够提高社会团体内部的凝聚力和效率,为处于时代洪流中的个体提供安全感和归属感。社会学与传播学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社会学的完善和发展为传播学的成长提供了文化前提,二者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都有交叉和重叠。因此,“集体意识”作为社会学领域的重要概念必然对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等传播活动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集体意识的概念

涂尔干,与齐美尔、马克思、韦伯一起并称古典社会学四大奠基人,是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他在《社会分工论》中曾给集体意识下过明确的定义:集体意识又称集体良知、公共精神,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它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

集体良知来源于社会互动,尤其是我们现在称之为仪式的一些互动方式。社会上不仅存在着积极的仪式,也存在着消极的仪式,例如古代对出轨的妇女要施以“浸猪笼”的惩罚,只不过这种惩罚方式在现代变得更加温和:网民们自发聚集到马蓉的微博下对其进行攻击和谩骂。显然,人们需要各种“仪式”来确认自己在人群中处于一个安全的位置,尽管这种“仪式”有时候很激烈、很狂热、甚至残忍。人们总是在“集体”中寻求自己的安全。

二、集体意识与传播学的渊源

传播学中的群体是指具有特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归属感、存在着互动关系的复数个人的集合体。郭庆光指出群体有两个特征:主体的目标取向具有共同性,具有“我们”意识。所谓“我们”意识其实就是“群体意识”,这种意识在群体的信息传播和互动过程中形成,依靠群体规范维系和巩固。现在我们所说的群体意识和涂尔干所说的集体意识有相近之处,都是一种高于个体的精神力量和上层建筑,都是维系社会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团结的纽带。

群体意识和集体意识都来源于广泛的社会交流和互动,即传播活动,尤其是“仪式”。群体规范在群体传播中将各种“仪式”条文化,甚至直接扮演了“仪式”的角色。它被用来确定成员的位置和职责,指示共同的行为方式,为成员个人提供安全的决策依据以促进群体目标的达成和维系群体内部的同一性、整体性。

三、集体意识在人类传播活动中的作用

   (一)集体意识是促进社会团结的纽带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团结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分工,精神基础就是集体意识。集体意识弥漫于整个社会空间,对社会结构的规整,对于社会团结的实现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如果想要建立良好的群体意识,必须提高群体内部信息流动的频率和覆盖面,同时通过各种“仪式”加强成员之间的互动,使得群体成员对所处群体产生高度的归属感。而提高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集体意识也需要从增加社会互动入手。而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发达,人们之间的感情却疏离了,人的整合度变得很低。盛行于封建社会的“家规”和“家族仪式”也基本不复存在。传统节日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面目全非,那些流传了几千年的节日习俗被遗弃,渐渐的“过节”有了另外一个名字——“放假”。因此,有人说春节联欢晚会的实质就是代替“守岁”成为一种新的仪式符号,制造一个契机、一种氛围将全家人、全国人团结在一起,娱乐反而是第二位的功能。

因此,在社会价值多元化的今天,我们急需一些新的“仪式”来保持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缔造更加符合时代氛围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主流文化。除此之外,我们可以借鉴传播学中巩固“群体意识”的方式来加强“集体意识”的建设。发挥大众传媒环境监测、社会协调、文化传承的功能。政府层面要大力扶持传媒行业,坚持政务公开,为公民知晓和参与公共事务提供更多的途径。

(二)集体意识对各种社会团体、职业共同体的重构

组织可以实现个人与社会的有效联系,而各种组织的建立就是依赖于集体意识的功能发挥。在传播学中,组织传播是指组织成员之间、组织内部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一个组织要保持高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围绕一系列重要问题如目标、宗旨、规划、方针和政策等,在组织成员中形成普遍的共识。共识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组织内的传播互动过程,必然伴随着围绕特定问题的信息传达、说明、解释、讨论等各种形式的传播活动。因此这种“共识”其实就是中观层面上的“集体意识”,是一个组织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精神基础。现代企业都在着力打造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提供丰富多彩的单位福利和企业活动帮助组织内部的员工交流情感,提升工作效率。个体在职业团体中从事一项工作,一方面满足自己基本的生活需求又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和价值。另一方面,职业团体通过生产交换、情感依从以及信任信仰等日常活动将个体的价值观与道德环境统一起来,国家层面的集体意识也通过在这种方式深入渗透到每个个体。

(三)集体意识帮助个体实现自我价值

在我看来,集体意识就是佛洛依德所说的“超我”,是悬在个体头上的利剑。涂尔干在《自杀论》中提出了一个“人性的两重性”的观点,即在具体的个人之外存在一个社会的人,每个个体都是社会我和个人我永恒博弈的结果,涂尔干概括出了4种自杀类型,利己主义自杀与利他主义的自杀,失范性自杀与宿命性自杀。在我看来,利己主义自杀与失范性自杀有共通之处,二者均未能处理好社会与自我的关系,均过分强调自我,都缺乏一个高于自我的集体意识来规训自己。利己主义的自杀者将具体的个人与社会的人剥离开来,远离集体生活因而无法找到生活的目标和意义。失范性自杀者将充满原始欲望的本我和需要承担各种社会责任的超我剥离开来,迷失在追逐欲望的途中。二者的区别在于一个禁欲,一个纵欲。显然,在涂尔干看来,一个完整的,健康的个体必须是作为个人的自我和作为社会的自我的有机统一,而一个人的价值只有社会能够做出评价。每个个体都应该寻找一个比自身更崇高、更久远的目标来实现自我价值,减少因为过度利己而带来的虚无感。同样我国社会成员将“中国梦”作为新的集体意识,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全民信仰,最终达到“自我价值实现”的层次也是源于此。但是,有目标并不等于好高骛远和不切实际,个体还要根据自身实力和具体情况适当地选择和追求理想并对自己的欲望加以节制,也就是涂尔干所说的: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地驰骋。

集体意识是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获得的,而一个人的社会化离不开人内传播和人际传播。传播学中,人内传播是指个体接受信息并在自己体内进行处理的过程。而人际传播则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信息流动。集体意识必须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得到确认和内化,最终实现对社会成员的控制甚至代代相传。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地投身社会实践,通过社会互动了解一个更加清晰的“镜中我”,实现“主我”与“客我”的有机统一,让集体意识帮助自己形成健全的人格。

 

四、总结

集体意识作为涂尔干的重要理论之一,也在一定程度上指导着传播活动的实践。无论是家庭、学校、职业团体或者国家都需要借助集体意识来强化群体内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而巩固集体意识的最基础的手段便是促进群体成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也就是传播活动。所以,集体意识在传播的过程中得到强化,而高效的传播活动又反过来依靠群体内部良好的合意基础。


本文来源:《视听》:http://www.zzqklm.com/w/qk/9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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