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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舞在西周社会的作用及其对成就儒家君子之美的影响

作者:郭爽 黄晓琴来源:《尚舞》日期:2023-08-28人气:604

乐舞作为一种能够给人带来感官愉悦的艺术形式,千百年来一直备受各阶层喜爱,尤其在西周时期,乐舞更是成为宫廷的常客,出现在各种重大场合。先秦时期,乐舞不单单是音乐或者舞蹈的特指,而是诗歌、音乐、舞蹈相结合的表演形式,即诗、乐、舞三位一体。有乐必有舞,有舞必有乐,统称为乐舞。《礼记.乐记》中记载:“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意思是说,诗可以表达人的志向,歌唱可以传达人的心声,舞蹈,可以展现人的容止,诗、乐 、舞三者都是人内心情感最原始的表达方式,是一种只凭借人自身、不借助外物就可以实现的情感表达,之后才有乐器跟着演奏。乐舞既是对人体姿态最原始的、本能的进行展示,更是完美的将乐舞、诗歌、器乐等其他艺术形式间千丝万缕的关系紧密结合起来。相关学者对中国古乐舞文化的发展大至划分为先秦乐舞阶段、中古伎乐阶段以及近世俗乐三个大的阶段,这三个阶段都有自己独有的乐舞审美形式,既自成一体又相互关联,其中尤以先秦时期的乐舞形式最为突出,为当时以及后世乐舞发展、人格塑造起到了很大作用。


1.乐舞在西周社会中的作用

乐舞在西周有着重要的作用与地位是跟当时的礼乐制度盛行有着很大的关系,而礼乐制度的十分盛行,又是跟西周当时的社会制度息息相关。周朝继续实行分封制,将土地与权力分散到各亲王亲族手中,这些分散到各地的权力又以周天子为中心,所以形成了一个十分分散又十分集中的权力中心,可以谓之为真正的家天下。除分封之外,宗法制也是当时维护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制度。宗法制的实行,使得当时的周朝统治阶级多为周天子的血缘亲属,国家的政治中心从上到下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结成一个十分完整守护网,守卫着周天子的权力中心,所以无需大动干戈,乐的和谐加上礼的秩序就足以在这份家天下中进行良好的规范。天子诸侯遵守礼乐制度,上行下效,黎民百姓也以礼来规范自身行为,形成一番天下大同,美美与共的盛况。

乐舞可以作为一种情感交流的纽带、价值输出的窗口,将传统道德秩序等精神传递给大众,起到了宣传和教化的作用。例如《大武》,其内容是关于武王伐纣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大武》的舞步、队形变换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具有绩功乐舞的特质,通过舞蹈和歌唱的表现形式来展现武王伐纣的决心,以及人们对周武王的崇敬,乐舞在此扮演着价值传播的角色,欲将君主的伟岸形象深入人心。《大武》更多是对人类力量的一种夸耀,对周武王的英勇过人有很客观的强调。由此可见,乐舞在当时一定程度上参与到了政治当中,可美化君主的形象、巩固君主的地位。西周时期除了广为流传的歌颂周武王的《大武》外,“宫廷乐舞中的散乐和四夷乐也备受欢迎,而且这些乐舞的视觉呈现极高,具有很强的的欣赏价值。由各方进贡乐舞的行为,更是展示天子势力的庞大,呈现万邦来朝的盛况,具有笼络部族的政治目的”。

西周十分注重乐舞教育,贵族子弟从六岁到二十岁每一个阶段的系统教育都不尽相同,但又有所关联。循序渐进地提升国子们各方面能力。国子们十三岁开始学习《干舞》、《帗舞》、《皇舞》、《人舞》、《旄舞》这六小舞,小舞属于文舞,是西周统治阶级专门用来教育贵族子弟的乐舞教材,主要学习乐舞以及诵诗。能够有培养国子的文化素养、规范国子礼仪的作用,亦有强身健体之功效。到了二十岁,身体机能有了一定的提高后,国子们便开始手持干戚学习六大舞,《六大舞》主要是歌颂部落联盟的首领或者帝王的,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从1965年四川成都百花潭出土的战国青铜酒器——采桑宴乐射猎攻战纹铜壶(图1)也能窥见到一些周代贵族生活图景,该壶所展现的乐舞场景可以以三角云纹为界,共分上中下三层,上层为采桑习射图,画中男子束装佩剑,四人一组依次较射,整个部分展现了古时的射礼场景。中层描绘了贵族宴乐时的乐舞场景,随着编钟、编磬声起舞,下层呈现出男子们手持长武器攻战的景象。整个青铜酒壶清晰的展现了当时贵族的社会生活场景。周代贵族的教育呈现出一种循序渐进的形式,各个年龄层面都有不同的乐舞方式。当代的乐舞教育也应如此,其实不止乐舞教育,任何教育都应因时而序、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追求立竿见影,在适当的时间加以适当的内容,才是我们应该从西周乐舞传播中得到的精华所在。


           

(图1)采桑宴乐射猎攻战纹铜壶         采桑宴乐射猎攻战纹铜壶展示图


2.乐舞诉诸情感、愉悦身心

《毛诗·序》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乐舞最初且最好的状态是发自内心的表达情感,人高兴到极点的时候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调动肢体、协调全身心来表现情绪,这是一种本能的情感表征。

乐字,从字源上来看是一个动词,可以理解为伴随着弹奏而歌唱的一种动作。“比音而乐之。”这句话出自《礼记·乐记》,意思是说:随音调而变,把音转换为乐声。之后乐字又增加了名词的含义,概指乐曲、乐章、乐舞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乐解释为“樂,五聲八音緫名。”其意思是乐,五声八音的总称,即五音八声按比例排列而形成的音乐。既能够达到令人身心愉悦的精神境界,又能够作为道德情感的传达手段。

《礼记·乐记》中记载“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舞,是令人快乐的东西,是人所拥有的情感当中不可缺少的那种美好的情感。在人们的审美享受中,快乐是人情感的传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时候快乐是无法用言语来具象表达的,乐舞便通过肢体动作这种人之本能将人们内心情感中的那种愉悦外化,可以说乐舞是人们内在情感的外化表达。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开始通过乐舞来愉悦内心、表达情感,青海大通上孙家寨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图2)上展现了早期人们的舞蹈画面,画面中五人动作协调统一、舞姿轻盈,欢乐的簇拥在河边载歌载舞,似是在庆祝某一令人欢喜的事情,这种欢喜发自内心,因此舞蹈表现也自然而然,乐舞是能够跨越语言、跨越时间束缚,最直观的展现人内心情绪的途径,《荀子·乐论》中也提到:“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磬管。”大意是说君子用钟鼓来引导人们的志向、用琴瑟来传达内心情感,乐舞作为一种情感表达手段,一定程度上可以令人通过审美体验获取快乐。



(图2)舞蹈纹彩陶盆


《礼记·乐记》中还提到:“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 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审察声就可以懂得音,审察音就可以懂得乐,审察乐就可以懂得政治,这样治理国家的道理也就具备了。乐舞是人与社会联系的纽带,也是社会和生活对艺术的投射。 但由于每个人的生活背景、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他们的审美偏好以及对事物的感受存在多种可能性,这些原因致使人们对于乐舞的欣赏和理解自然也会不尽相同。例如,孔子在齐地观赏《韶》乐,《大韶》为六大舞之一,相传由舜时期的乐师夔所作,用来歌颂舜帝能继承并发扬光大尧的功德,《韶》乐规模宏大、气势磅礴,表演起来极具难度。此次观赏使孔子的内心受到了很强的震撼。《论语·述而》篇提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是既具有形式美、又饱含内容美的乐舞,能够给人们带来视觉和听觉上的享受,那么孔子为什么要把如此高雅的《韶》乐和看似与之毫不相关的肉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呢?实际上肉作为一种我们如今看来很平常的食物,它在孔子时期给人带来的味觉享受远高于我们想象。孔子是最早大规模设立私学的教育家,门下弟子三千多,孔子对登门拜访的学生只收取十条肉干(束脩)的学费,就不吝赐教每一个学生,可见肉在当时是可以用来换取知识的重要存在。并且《韶》和肉二者在给人提供感官刺激的方面是相似的,因此放在一起相提并论也不无道理,不过肉和韶的程度却完全不同,一个是美味带来的生理上的舒畅,另一个是让人陶醉的《韶》乐所带来的高级的精神愉悦。换做是其他人,也许很难获得如孔子这般感受。“乐舞作为一种能够沟传达通人们内心情感的媒介,使得人们在观赏乐舞的过程中,感知形式的美与内容的善,出发自己心底与之相呼应的情感,从而引发共鸣。”可见乐舞的美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人观乐舞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但相同的是都会从中获得心灵的愉悦。乐舞是一种极具感染性的东西,很能够激发并调动人们情感交流,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增多后,那么不必要的矛盾也就随之减少,因此乐舞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3.乐舞蕴含着道德价值

孔子对包括诗、乐、礼等在内的礼乐制度的评价既看重其包含的人性情感要求,又看重其对成就一个君子仁人的道德要求。孔子在《论语·八佾》中说到:“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矣。”孔子在评价《韶》乐时说:它所呈现的画面以及艺术形式非常美,传达的内容也很好。评价《武》时说:它的艺术形式很美,但内容却不尽完美。具有极佳形式美的《武》乐没有得到孔子的最高评价,是因为《武》乐中有杀伐之声,在道德上有所欠缺。在孔子看来,最好的乐舞除了符合形式美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道德要求并激发起人的行仁向善的意志。乐舞只有符合了尽善尽美的标准才是孔子心目中最为完美的乐舞形态。美与善词义相近,美是形式的精彩,善是内容的精湛,都可以表达“好”的意思,孔子第一次对美和善做了明确的区分,不过最终还是乐舞中将形式与内容、美与善又结合起来。孔子认为,只有尽善尽美、美善相乐,才能让人不流于形式美带来的感官愉悦,从而进入一种情理圆融的持久艺术高峰体验。显然,只有美善统一的乐舞对于仁心的培养才具有意义。


4.乐舞成就文质彬彬的君子人格

先秦儒家思想极为重视伦理道德,以成就君子人格和仁政社会为其文化目标。因此先秦乐舞的呈现也围绕着人生理想和政治理想的关系展开。《论语·雍也》中载:“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是指一个人内在固有的朴实,是一种淳朴正直的道德品质,“文”即文采文饰,同时又可以理解为人因学习或礼乐教化而获得的人文素养。在孔子看来,如果一个人的质朴多过文饰就会显得很粗野,反之,如果徒有外在的文饰,而缺少内在质朴与道德的支撑,则显得浮华。这里,孔子既对重质轻文的“质胜文”观念进行了否定,又对礼崩乐坏下的礼乐形式主义的“文胜质〞采取了批判。孔子眼中“文质彬彬”的理想君子人格,应该是文采与质朴兼备,既具有一定的内在道德品质,又有着极高的人文素养做支撑,是内在之仁和外在文饰的相得益彰。

徐干在《中论·艺纪》中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艺术观,他认为乐舞对于人有培养和教育的作用,其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人们的道德,使人们能够表里如一,本末有辨,从而达到容貌与内心、道德与艺术浑然一致的状态,由内而外的美就是以真善美为依托,将人的内心情感和美相沟通,其有利于社会风化。乐舞以一种外化的形式展现君子之风貌,不但可以愉悦人的内心,而且可以使人姿态大方、举止优雅,形成一种由内而外的君子之美。

其实,不仅是形成一个完美的君子人格需要内在与外在相结合,这个理论乐舞本身也同样适用,要想创作一支优秀的舞蹈,同样需要内容与形式相结合,在确保舞蹈所呈现出的场景能够令人有视觉上的愉悦享受外,还要保证其所传达的内容也富有能量,以达到“文质彬彬”的效果。任何时代都需要令人产生共鸣、能够触动人心的好作品,我国舞蹈从业者也应不断学习、吸收中国儒家乐舞思想并将其运用到舞蹈创作当中,创造出具有文质彬彬、君子之美式的当代中国优秀舞蹈作品。


5.结语

乐舞作为西周时期礼乐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用于各种政治、祭祀、社交活动中,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和仪式化,在维护社会秩序、宴饮犒劳臣子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儒家思想是我国五千多年以来优秀文化的智慧结晶,儒家诸子在其论述中大量提到乐舞对于当时社会的重要作用。同时,因为乐舞具有诉诸情感、蕴含道德价值等特征,其对成就儒家君子之美上也起到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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