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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情境论视角下的“昆山龙哥事件”

作者:马小雲来源:《视听》日期:2020-02-10人气:1843

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刘海龙酒后违规驾驶,载三人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并入非机动车道,差点撞上正在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双方遂产生争执,期间刘海龙多次击打于海明,于海明多次闪躲后,刘海龙的朋友也加入厮打,于是于海明开始反击,而刘海龙却去驾驶室拿出了一把长刀试图砍打于海明,未曾想到中途长刀滑落,被于海明捡起反打,刘海龙被打得伤口太重,结果不治身亡。事件发生后引起大量关注,警方介入调查,于海明被拘留,而案发第五天下午17:00,昆山警方向外发布消息,于海明被无罪释放,因其行为属于正确的防卫自保。事件发生后,案发当时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加上各家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一时引发社会热议,关于“关于昆山龙哥”、“白衣侠”等字眼频频出现在微博上,掀起关于“正义”的舆论热潮。

一、情境为信息系统,媒介承载着内容

梅罗维茨抛弃了传统场景主义中固定时间地点的概念,将社会场景看作“信息系统”,也就是社会信息的某种模式,也是人们接触过程中的行为模式。这种看法打破了面对面交往的局限,扩展了场景研究。随着电视、网络的普及,人们接触社会信息有了更多方式,某个事件被报道出来,便会引起高度关注,传统的纸质阅读变成了电子网络阅读,只要用手机刷刷朋友圈、浏览微博热搜榜、看看微信公众号的推送,不出门也可知天下。

确定不同情境界限的主要因素是媒介,新的情境会在不同的媒介形式转变下形成,因为新的信息系统也在媒介转变中出现。在“‘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传播过程中,微信公众号“今日话题”对近年来我国“正当防卫”审理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发现每1000名主张正当防卫的公诉案件被告人中,只有一人能成功,这种信息的传播便迅速地引起了网民的担忧和社会焦虑。

在事件发展中不难发现,微博是“昆山龙哥事件”讨论量最多的平台,其次是论坛、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在微博平台上,现场监控视频得到大量转发,从2009年的“邓玉娇案”,到2016年的“于欢案”,再到今年的“‘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案,网民又一次掀起了大范围内关于“正当防卫”的讨论。网民对死者并没有丝毫“死者为大”的同情,更多表达的是“解气”“活该”“死有余辜”等态度,这可以说明由传统媒体到新媒体环境改变形成了新的信息系统,而这个新情境能够传达给大众新的社会信息,媒介承载着信息,其传输的信息内容影响着人们的选择与判断,从而引发了不同的争议。

二、事件本身:不同情境下不同行为的变化

梅罗维茨认为,每种独特的行为需要一种独特的情境,人们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中需要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每个人有自己的角色,不同情境的分离使不同行为成为可能,当不同的情景交合时,社会角色会发生改变,这种场景使人们容易混淆自己的角色而不知所措。

在媒介环境下,人们原本针对特定场景而产生的反应可能不再适用,因而也就产生了新的行为,即由场景变化而引起的社会行为变化。从事情始末来看,于海明在面对刘海龙的击打时没有还手,是因为他的社会角色是普通的上班族,处事理智,不愿意惹是生非,而在面对刘海龙拿起长刀砍到他脖子的那一刻,于海明面临的是生命受胁迫的情境,即使内心害怕,但为了自身安全,他不得不做出过激举动,从而完成“反杀”,就这样,普通人的角色转换成了杀人犯。在这种不同情境下,人们的不同举动似乎可以得到理解,两种不同的情境使于海明对自己的社会角色产生模糊的认知,也因此导致他产生了强烈的行为反差。人们对于不同的情境具有不同的应对方式,且时刻变化,在面临生死绝境时,也许于海明丧失理智,忘了自己原本的社会角色,但在极端环境下,正常人也可能转化角色,产生异常举动。

实际上人们时刻在判断自己是否正处于某一特定场景,这种判断通常基于人们对于场景的传统认识,而这些判断又会引导人们进行下一步的行动。相应的,这种传统认识也导致了人们难以将一个场景当作另一个场景来认知,如2017年发生的“于欢案”中于欢为母亲刺杀辱母者也是在不同情境下产生的行为变化。

三、事件影响:电子媒介促进情境交融

新媒介和网络通讯的进步,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为网络用户提供了一个互动性强、参与程度高的开放平台,网民在这个自由广场上狂欢,掌握话语权,在不同观点的交流和碰撞下,形成一个公开的舆论场所。

梅罗维茨认为,电子媒介的出现使不同情境的交融变得理所当然,社会环境受到电子媒介的影响发生了改变,人们的行为也随之发生变化。他认为电子传播媒介对社会的影响很大,使得社会环境被重塑,对于每个人而言,电子媒介的出现带来诸多便利,手机的使用丰富了生活场景,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和朋友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等,不同场景的并存和切换下满足了他们的娱乐需求,这些新的场景也使人们产生了更多新的行为。 

“昆山龙哥事件”刚发生之时,事件的监控视频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广泛流传,网友们进行评论和转发,吸引了大量的社会关注度,视频内容显示刘海龙一直对于海明实施暴力行为,并拿出长刀挥砍于海明,最终于海明在面临生命攸关的情景下“反杀”了刘海龙。在视频曝光后,网友们在评论区不停地发表着自己的意见,这种新型社交场景来源于网络视频的评论功能,这也是电视所没有的新特征,电视仅仅给观众呈现画面,而评论给予了网民自由表达的平台,感受到受众最直接和真切的想法,因此这种新场景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欢迎。

随着舆论的发酵,衍生了“刘海龙疑似涉黑”、“刘海龙真实身份”、“于海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话题,网民积极参与话题的讨论,微博热搜榜连续一段时间都被“昆山龙哥杀人事件”占据榜首。对此,相关媒体也在微博平台发起有关“于海明是否是正当防卫”的投票,组织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员,就于海明是否正当防卫等进行探讨。社会情境形式在电子媒介的影响下发生变化,社会情境的变化又影响着人们行为的变化,在这种开放自由的网络环境下,新媒体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更自由的表达看法,媒介的受众开始主动的参与进来,不再保持沉默和被动的接受信息,公民角色的转变成为一种趋势,人们的社会角色都在发生变化。

四、结语

虽然梅罗维茨的理论对当今有很大的影响,但却其论述中仍有无法遮蔽的问题。电子媒介的使用和信息的传播不可能脱离时间而存在,梅罗维茨忽略了时间的重要性,他没有关注到地域的消失是以时间为代价的,这也是媒介发展的必然结果。

麦克卢汉曾提出“媒介即人的延伸”,媒介的发展的确实现了人的延伸,但一定程度上却弱化了人原本的能力。手机的发明让我们体会到“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新媒介的发展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便利了人们之间的沟通和交往,另一方面又使人依赖机器,忽视了现实中人际关系的来往。因此,人们也应理性控制自己,不要过于依赖电子媒介。

传播信息流的模式因电子媒介的出现而改变,从而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昆山龙哥事件”刚落下帷幕,随之而来的类似事件还会不会发生,我们无从得知,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新媒体的强大支撑,社会在不断改变,在这种背景下,网民言论自由,公众舆论逐渐形成,拥有话语权的大众在网络的促进下肆意评论,当今的社会无处不是碎片化的信息,舆论反转事件更是时有发生。每种情境形成不同的信息系统,媒介生产内容,不同情境的合并促使社会角色的转变和人类社会行为的不同,可以说也都是在预料之中的结果。


来源:视听:http://www.zzqklm.com/w/xf/9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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