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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题论《阿宝》主人公——文学论文

作者:张榆青来源:《名作欣赏》日期:2015-05-21人气:2909

(一)

关于《聊斋志异•阿宝》主人公究竟为谁的探讨,学术界已经有所争议。马瑞芳先生在《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刊登了《男儿离魂的千古情痴》一文,认为《聊斋志异•阿宝》(以下简称《阿宝》)“孙子楚是小说的绝对主角,〈阿宝〉更名为〈孙子楚〉未尝不可”。而徐岚先生在《名作欣赏》2008年第16期刊登了《至情至性的阿宝》一文,认为《阿宝》“以高超的艺术技巧不露声色地刻画出一个性格独特、形象鲜明的‘圆形’艺术形象——阿宝,她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其重要性决不亚于孙子楚”。笔者认为大家的说法还有待商榷,判定主人公为谁,应首先由作品主题入手,由蒲松龄本人创作目的出发。

(二)

 《阿宝》开篇写孙子楚“痴”,就列举了两个细节,一“性愚讷,人诳之辄信为真”;二“使妓狎逼之,则赪颜彻颈,汗珠珠下滴,因共为之笑”,所以人们取笑他为“孙痴”。

何谓“痴”? “痴”字,其义符从“疒”,“疒”是“人卧床上”的象形。《说文》谓:“痴,不慧也。”“不慧”即不聪明,傻。《古汉语常用字字典》[1]对“痴”的解释大致有三个:一傻;二入了迷;三停滞不动。可见,在嘲弄他的人眼中,孙子楚的“痴”属于第一种解释。而蒲松龄不以为然,“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荡产,卢雉倾家,顾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过,乃是真痴,彼孙子何痴乎!”大致意思是,(如果人的)秉性痴,那么他的意志就会坚定不变。所以说,迷恋书籍的人,他的文章势必精巧;沉迷于技艺的人,他的技艺势必精良。这世上豪放不羁而一事无成的人,都说自己不傻。就好像一些人因寻花问柳导致倾家荡产,因赌博导致家破人亡,这些难道是痴人所能做出来的事情吗?因此知道小聪明过了头,那才叫真的“痴”,孙子楚又哪里是“痴”人!可见,蒲松龄将“痴”分为“真痴”和“假痴”相互辩证的两种类型。孙子楚不是“真痴”,反倒是那些自认为精明,却庸庸碌碌的无用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傻子。正如《阿宝》篇末列举的十类傻事:“窖镪食贫,对客辄夸儿慧,爱儿不忍教读,讳病恐人知,出资赚人嫖,窃赴饮会赚人赌,倩人作文欺父兄,父子账目太清,家庭用机械,喜子弟善赌。”[2]这些人徒有小聪明,贤于世故,只能欺世盗名,骗吃混喝,是为作者所否定和讽刺的“真痴”。

那么,何为“假痴”?我们来分析孙子楚。“人诳之辄信为真”,别人哄骗他,他就信以为真,可见其单纯、诚恳。“使妓狎逼之,则赪颜彻颈”,让歌妓挑逗他,则面红耳赤,大汗淋漓,可见其朴实且心无城府。当他把这种“痴”带到对阿宝孜孜不倦的追求时,便成了情痴,这集中体现在三个情节上:断指、离魂、化鸟。

首先是断指:“生时失俪,有戏之者劝其通媒,生殊不自揣,果从其教”, 朋友的玩笑话,孙子楚竟然信以为真。阿宝出生富贵,绝色妙龄,当然不会看上他,于是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料想谁都不会当真,谁知生曰:“不难。”“以斧自断其指,大痛彻心,血益倾注,滨死。过数日始能起,往见媒而示之。”对方只是为了找个托词,一般人都不会较真,孙子楚甚至没有犹豫便砍断了自己的手指,可见其待人极度真诚坦率。

接着是离魂:当他亲眼看到阿宝,“审谛之,娟丽无双。少倾人益稠。女起,遽去。众情颠倒,品头题足,纷纷若狂;生独默然。及众他适,回视生犹痴立故所,呼之不应。”此时,他已经被阿宝深深吸引,灵魂跟随阿宝而去。离魂后,他“坐卧依之,夜辄与狎,甚相得。然觉腹中奇馁,思欲一返家门,而迷不知路。女每梦与人交,问其名,曰:‘我孙子楚也。’心异之,而不可以告人。”孙子楚的灵魂冲破现实的重重阻碍,来到阿宝身边,与阿宝朝夕作伴,这是两人萌发爱情的前提。事实上离魂故事早在六朝志怪小说中就已萌芽,《牡丹亭》更是将它推向高潮。然前辈作品均为女子离魂,本文偏偏以男子离魂为题材,这正是蒲松龄良苦用心的点睛之笔。一来他打破传统叙述中女子多是付出牺牲较多的一方的常规,让孙子楚在一开始就吃尽苦头,这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孙子楚的“痴”。二来为后文阿宝态度的变化做了铺垫。经过离魂这一情节,孙子楚不但向阿宝等所有人表明了心迹,“女闻之,益骇,阴感其情之深。”,还启发感化了阿宝,使阿宝动心。

最后是化鸟,离魂这一情节本来就已经设置得大胆独特,作者没有收笔。正巧,阿宝喂养的一只鹦鹉忽然死了。孙子楚日思夜想,毕竟在两情相悦之后,二人开始面对现实婚姻的受阻。孙子楚再次病倒,“冥然绝食,梦中辄呼宝名,每自恨魂不复灵”,这个时候,只要能够待在阿宝身边,做什么都不复重要。于是孙子楚附身鹦鹉。“女喜而扑之,锁其肘,饲以麻子。”“他人饲之不食,女自饲之则食;女坐则集其膝,卧则依其床。”不禁使人联想到白居易在《长恨歌》“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美好说法。此时,两人之间已经从最初的单相思、之后的两情相悦发展成为热烈而深沉的爱。

断指、离魂、化鸟这三个情节串联起来,非常集中地展现了孙子楚的痴性痴情。这种“痴”是一种纯粹无暇,坦诚朴实的天然秉性,也是一种至情至性,执著追求的现实守望。孙子楚是一个“性痴”的人,不仅体现在他真诚单纯的秉性上,还体现在他对感情的执著追求上。然而,接下来有两个让读者疑惑的地方:

第一,作者为什么要打破第一次团圆结局,创造“二次团圆”?何为第一次团圆结局?按照文章脉络,孙子楚苦苦追寻阿宝,行文至“生乃亲迎成礼,相逢如隔世欢……居三年家益富”,已经可以作为二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结局。为什么还有后面两个情节的发展:一是孙子楚病逝,阿宝殉情感动阎王,二人死而复生;一是痴人举进士,后得皇帝召见赏赐。同样是大团圆结局,两次团圆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是歌颂爱情的需要,前一个发展可以接受,而后面一个发展就略显冗长;

第二,“举进士”这一情节难逃荒谬之嫌,实际上削弱了孙子楚的形象。孙子楚是蒲松龄笔下的男主角,作者可以写他执著于科举,专攻学业,最终金榜题名。也可以写他是痴成偏才、奇才,后为人赏识,得以功成名就。为什么要有“隐僻之题”“敬秘相授”呢?为什么要把这种看似侥幸的成分融入其中?

蒲松龄之所以要塑造出孙子楚这一“性痴”形象,他究竟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想法呢?是什么样的信念使得孙子楚死而复生、功成名就的呢?仔细分析这两个情节,按照古人说法孙子楚既收获了“洞房花烛”的美满爱情,又博得了“金榜题名”的大好前程。蒲松龄偏给“痴”人孙子楚的这个大团圆结局,他想要说明什么?他想告诉世人“痴”人最终都会有好结局的,“性痴有福报”。一方面,他要将孙子楚的“痴”一以贯之,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身上的“痴”并没有被一点一点地打磨掉;另一方面,正是这种“痴”让他从被人耻笑一点一点成长起来,虽然有夸张甚至迷信的色彩,但蒲松龄本人对“性痴”的极力推崇的态度跃然纸上。

(三)

孙子楚作为蒲松龄着墨最多的一个人,无疑是文本的主人公。可是我们还忽略了一个问题:本文为何以“阿宝”为名?从着墨上来看,关于孙子楚的叙述远多于阿宝。从结构上来看,无论是从“孙痴”说起,还是以“举进士”圆满收尾,孙子楚贯穿全文,主导几乎所有的故事情节。标题可谓文章的眉眼,在《石清虚》作者虽然以石头而不是主人公命名,看似文题不对应,但“石清虚”作为主人所钟爱的奇石,实则是对主人公本身的一种牵引,这一点可以理解。在《阿宝》中,作者写孙子楚与阿宝爱情,偏以“阿宝”为题。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暗示,让我们不要忽略阿宝这个人物。

阿宝同样是一个“痴”人,相较于孙子楚主动而张扬的“痴”,阿宝的“痴”被动而内敛。“媒媪将出,适遇宝,问之,以告。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这里是阿宝本人第一次正面出场,不仅没有忸怩造作,摆出一副名门闺秀的高傲姿态,得知孙子楚对自己的倾慕之后,还大胆地开玩笑。可见其纯真、率直,又带着女孩子天真烂漫的青春气息。当孙子楚极其较真地回应了她的戏言,砍断手指时,阿宝并没有被他这种唐突而愚蠢的行为吓倒,就此生厌,置之不理,反而“女亦奇之”心灵有所触动,“戏请再去其痴”。阿宝的这种不俗的反应看似顽皮实则暗示读者,她跟孙子楚是有灵魂的共通之处——慎重对待感情。这时候的“戏”已经不完全是在开玩笑了,她想与孙子楚有更多的交流,试探一下孙子楚的为人,可见其机智善良。

二人再次正面交锋是在“离魂”一节,“女每梦与人交,问其名,曰:‘我孙子楚也。’心异之,而不可以告人。”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男子的追随,作为一名闺阁少女,阿宝本应恐慌。想是在梦中,阿宝将信将疑,才略显淡定,只是感到奇怪。巫师来为孙子楚招魂,“女诘得其故, 骇极, 不听他往,直导入室, 任招呼而去。”阿宝得知孙子楚性命垂危后,能够毫不避嫌,将自己作为大家闺秀的名誉置之度外,“不听他往, 直导入室, 任招呼而去”。可见其率真、坦诚、善良的个性。

“既醒,女室之香奁什具,何色何名,历言不爽。”当阿宝的梦境从孙子楚那里得到证实之后,“女闻之,益骇,阴感其情之深。”阿宝在惊讶之余,已经不觉为孙子楚的一片痴心打动。

浴佛节再次见到孙子楚,阿宝“以掺手搴帘, 凝睇不转”,而“生益动, 尾从之”,二人情愫日生。“女忽命青衣来诘姓字”,对方的姓字阿宝怎么会不知道,这一举动分明是向孙子楚传达感情。

对于一个处于封建社会的大家闺秀而言,阿宝的大胆、真诚十分可贵。孙子楚化身鹦鹉来与自己相会,阿宝再一次被深深打动。“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异类,姻好何可复圆?”,“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她大胆坦露心声,主动谈及二人婚姻,从单相思到动心到两情相悦再到深情相许,阿宝用自己的痴心回应着孙子楚。一旦倾心相爱,她宁愿自己放弃养尊处优的生活。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宁愿“处蓬茆而甘藜藿”,不愿让丈夫受招赘的委屈,可见其痴情忘我,勇于付出;至孙子楚“生乎病消渴,卒”,阿宝“哭之痛,泪眼不晴,至绝眠食,劝之不纳,乘夜自经。婢觉之,急救而醒,终亦不食。”可谓“以痴报痴”,可见其至情至性,至死不渝,感天动地!

应该说阿宝的“痴”是在孙子楚一点一点的影响下形成的,她的“痴”是孙子楚“痴”的产物和升华。如果说孙子楚的“痴”可以超越等级门阀、世俗功利,那么阿宝的“痴”则可以感天动地、超越生死。

不仅如此,阿宝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她对于孙子楚的认可和支持。从一开始阿宝对孙子楚的试探,到动心,再到深情相爱直至生死相随,这个过程本身,就是阿宝对孙子楚的从认识到肯定、支持再到追随的过程。如果没有阿宝的这一系列响应,那么孙子楚至少是婚姻理想不能实现,更不用谈后面能够“起死回生“、“考中进士”的发展,那么孙子楚的“痴”便没有任何意义。

再来看“痴人”阿宝形象的塑造。笔者认为,阿宝作为一个美丽、善良、聪明、率真、大胆、痴情的女子,完全符合男子的普遍审美理想,但这正是作者要强调和突破的地方,阿宝不仅仅是一个人,她近乎完美,更是一个抽象化的审美诉求。

首先,从一出场,阿宝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富家千金,她美丽大方,引得无数子弟趋之若鹜。之后作者通过一系列的情节展现了她的天真烂漫、机智活泼、善良率直、大胆痴情等美好品行。贯穿首尾,阿宝这个人物形象一直在拔高,毫无半点瑕疵。直至最后,为爱殉情,感天动地,让人唏嘘。

其次,作者在塑造阿宝这一人物时,虽以男性审美理想为基础,但并不影响阿宝这一人物形象的丰富性和代表性。笔者认为我们的审美诉求恰恰产生于现实社会的需要。阿宝貌美贤淑、富有才能,不仅没有嫌贫爱富,嫁给孙子楚,还能处处体谅丈夫,专情如一。阿宝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很多,孙子楚同样如此,他为阿宝断指、离魂、化鸟,上刀山下火海,非常人能及。阿宝的“痴”虽然受孙子楚感化,但并非一味被动,她自身也经历了一个萌芽发展的过程。到最后,为爱殉情,则完全是情之至也。追求自己的人数不胜数,能够为自己断指、离魂、化鸟的人,唯有孙子楚。能够追随自己所爱的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追求?又何尝不是获得了“性痴有福报”的美满人生?

综上所述,阿宝本身具有可贵之处,她对于孙子楚的人物塑造的帮助,对于主题“性痴有福报”的表达,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是文本不可或缺的主人公

(四)

冯镇峦点评《阿宝》道:“此一情痴与杜丽娘之于刘梦梅,一女悦男,一男悦女,皆以梦感,俱千古一对情痴。”[3]《阿宝》写尽天下痴男怨女的痴情痴心,无疑是古今写“痴”的典范之作。《阿宝》以外,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还塑造了一大批“痴人”形象,除了《石清虚》中的石痴邢云飞,还有《书痴》中的书痴郎玉柱,《酒友》中的酒痴车生,《黄英》中的菊痴马子才,以及许多感人至深的“情痴”,如《阿绣》中的刘子固,《婴宁》中的王子服,《香玉》中的黄生。如此多篇幅的刻画,可见蒲松龄对“痴”的情有独钟。

蒲松龄同样是一个痴人,他在《逃暑石隐园》诗中曾写到“小山搢笏如人拙,瘦竹无心类我痴”,这种至真至善的“痴”,作者坚守了一生。纵观其一生,没有大起大落的悲欢离合,也没有飞黄腾达的显赫经历,穷困和失意始终伴随着他。就《聊斋志异》的创作,他朋友张笃庆曾多次劝他说:“此后还期俱努力,聊斋切莫竞谈空。”(《寄留仙、希梅诸人》),后又在《岁暮怀人诗》中说他:“谈空误入夷坚志,说鬼时参猛虎行。咫尺聊斋人不见,蹉跎老大负平生。”,劝诫他不要再做与“时艺”无关的事情,要多将心思用在科举上。蒲松龄自己本人也说:“过眼皆成悔,回头自觉痴。”(《赠刘孔集》)。写作鬼怪狐媚毕竟只能是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大不能济世救民,小不能光耀门楣,甚至还会迷失心性。但他仍说:“书到集成梦始安”(《抄书成,适家送故袍至,作此寄诸儿》)。深知自己的创作没有多少实际功用,他仍然执著于此,这难道不是一种痴性吗?

对待科举,蒲松龄同样如此。康熙十八年,作者四十岁,《聊斋志异》创作已经基本完成,而此时他仍旧热衷于科举,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科举上的不如意,半饥半饱的塾师生涯,以及家境的拮据,在他胸中堆积起了忧愤。蒲松龄只有把他的所爱、所想倾注于笔端。科举对于作者来说,纠结其一生、令其爱恨交加。著书立说在某种意义上是他科举失意的一种弥补、一种寄托。韩愈说“物不得平则鸣”,蒲松龄选择用文字实践自己的价值。在作品中他无限放大“痴”的正能量,让孙子楚赢取芳心,让他死而复生,让他科考中进士。他相信“性痴有福报”,他也渴望自己的坚持能够得到回应。

在感情上,蒲松龄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痴人。他与妻子刘氏在患难中结合,刘氏为人温和谨慎,朴实能干。蒲松龄常年在外,刘氏带着孩子,没有奢望,不图富贵,安贫固守,理解、支持着自己的丈夫。她比蒲松龄先逝,这使得蒲松龄无限伤痛,终身抱恨。他写了很多悼亡诗来表达自己对妻子的怀念和歉疚,“魂若有灵当入梦,涕如不下亦伤神。”(《悼内其六》), 一年之后再次经过亡妻墓地“百叩不一应,泪下如流泉。”(《过墓作》),情之深切,令人唏嘘。正是如此,他才能在作品中塑造了许许多多感人至深的“情痴”。

事实上,在明代中叶以后,以李贽为代表的一批文人就主张张扬个性,追求真性情。“痴”作为中国文人一种特殊情怀,标榜着文人自身的独立人格和慎独精神。它是孙子楚的胸无城府,是阿宝的“以痴报痴”,也是蒲松龄的笔耕不辍。这种精神在文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张岱曾在《湖心亭看雪》中把“痴”看成人格的最高境界。“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4],他认为痴人其实是至情至性之人,是纯净无暇之人,这些人执着于自己的精神追求,不为世俗熏染。曹雪芹更是对“痴”推崇有加,《红楼梦》开篇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单在前八十回的题目中“痴”字就出现了多次,如“痴女儿遗帕惹相思”,“痴丫头误拾秀春囊”,痴情女,痴公子等。

注释

[1] 王力主编:《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7页。

[2] 盛伟:《蒲松龄全集》(第一册),学林出版社1998年版,第161页。

[3](清)蒲松龄著 ,(清)冯镇峦 评:《冯镇峦批评本:聊斋志异》,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68页。

[4] 张岱:《陶庵梦忆•湖心亭看雪》,中华书局2008年版。

参考文献

[1] 张友鹤辑校.“三会本”《聊斋志异》[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 袁世硕.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M].齐鲁书社,1980.

[3] 马瑞芳.聊斋志异创作论[M].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

[4] 朱一玄. 聊斋志异资料汇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11).

[5] 徐岚.至情至性的阿宝[J].名作欣赏,2008(8)

[6] 杨建猛.《聊斋志异•阿宝》的主人公到底是谁[J].文学教育,2011(7).

[7] 刘娜.谈阿宝笔法——读《聊斋志异·阿宝》札记[J].高等教育教育与学术研究,2007(3).

[8] 马振方.聊斋艺术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wy/75.html  《名作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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