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菲利普·罗斯笔下犹太人破碎的“美国梦”——以《美国牧歌》为例
一、引言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是一位至今还活跃在美国文坛的重要犹太作家,也是近年美国呼声很高的诺奖提名者,迄今已有28部小说出版。从1959年第一部小说集《再见,哥伦布》出版以来,罗斯的小说一直备受关注,其小说主要讲述生活在美国的犹太人的生活,正如他自己所说,“没有犹太人,他将成不了一个作家,因为犹太性是激发他创作的一个问题”。
《美国牧歌》是罗斯于1997年创作的美国三部曲之首,获得普利策奖。小说主要讲述上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的第二、三代犹太移民的“美国化”之路:他们不惜抛弃自己犹太文化和名族身份努力融入“美国社会”,但是他们“本土化”了的第四代移民却以一枚炸弹彻底炸破了他们美国梦。乔国强在《美国犹太文学》一书内给当代美国犹太文学中的“犹太性”做了这样的定义:犹太性是指犹太作家在其作品中所表达出来的某种与犹太文化或宗教相关联的一种思想观念。一般来讲,主要考察作品中人物的思维方式、心理机制以及任何能表现犹太人的生活、性格、语言、行为、场景等特点的东西‚。本文试着比较利沃夫家族四代人的生活来考察犹太人在美国化之路上犹太性的丧失和他们最终破碎的美国梦之间的联系。
二、父辈的生活
小说的叙述者是一位叫纳森·祖克曼的作家,对利沃夫一家的观察是从他的视角展开的。小说在第一部分的《乐园追忆》中交代了主人公赛莫尔·利沃夫(瑞典佬)的祖父(第一代移民)和父亲娄·利沃夫(第二代移民)的生活。祖父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移民来到美国纽瓦克(犹太移民居住区)的。从历史的语境看,“美国犹太人在社会生活和宗教生活中所享有的自由与权利,成为并导致犹太人史无前例的移民浪潮。”ƒ瑞典佬的祖父在移民的浪潮中来到了美国,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经济萧条,社会上开始躁动着一股虽对犹太移民还形不成威胁,但却足以给这些移民的生活带来麻烦的反犹主义情绪。”④ 瑞典佬的祖父就是在这一历史的背景下来到纽瓦克的。对贫穷的犹太移民来说,要在美国生存下去就只有干那些最低下的苦活,把那些文化和宗教的东西扔在身后。
三、美国化之路
瑞典佬的成长跟他的父亲相比在物质生活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他们家住在相对富有的犹太人居住区克尔大街有地下室、遮阳的走廊和石板阶梯的房子里。瑞典佬在威夸依克读高中时就是学校的球星,高中毕业当天就加入了海军陆战队,幸运的是战争在他加入后就结束了,他做了陆战队员的篮球教练,与爱尔兰天主教姑娘订婚。由于父亲的反对,解除了婚约,他从陆战队回来后本可以接着打球,但是却听从了父亲的要求到离家较近的不知名的乌普莎拉学院学习,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他放弃了球队的双薪合同和成为明星的机会,到父亲的公司工作。他是完美的美国化了的犹太孩子的典型,是梦想着融入美国的犹太孩子的偶像。正如叙述者所描述的,“犹太人既想融入社会,又想独立开来;既认为与众不同又认为没有什么特殊的矛盾心理,在看到瑞典佬的那一时刻自然消失”。⑤ 而发生在这个“完美的美国犹太人”身上的灾难对怀揣着美国梦的犹太人的打击才具有震撼性的效果,它彻底击碎了犹太人可以完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假象。罗斯对瑞典佬这一典型身份的设置可谓用心良苦。
这样一个完美融入美国生活的“瑞典佬”后来娶的是犹太人姑娘吗?他从什么时候开始了他的背运呢?毁灭他美国牧歌式生活的原因是什么?他身上犹太性的丧失是造成他美国梦破碎的深层次原因吗?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探索我们也需要从叙述者的叙述中去揣测答案。
祖克曼叙述道,“后来我从父母那里了解到瑞典佬与新泽西小姐结婚,新娘在大西洋城竞选1949年美国小姐前还获得联盟县小姐以及乌普萨拉的春天女王等称号,是来自伊丽莎白的非犹太姑娘——多恩·德威尔。他真的如愿以偿”。⑥。他最终娶了一个爱尔兰裔的天主教徒,父亲做出了让步。至此,瑞典佬的美国梦变得更为具体。
其二、他不听从父亲的建议舍弃了犹太人聚居区而是搬到了代表着财富和地位的富人居住区里姆洛克,从而成为一名地道的美国公民。显然,这是瑞典佬与自己犹太身份的又一次主动剥离。他在里姆洛克买下一百英亩土地和一栋拥有160多年历史的石头房子,房子非常具有独创性,“所有那些不规则体被很好的组合,很耐心拼接的七巧板,恰到好处地构成了这个方方正正的物体,形成一座漂亮的安身之所——并且看起来是一座坚不可摧、稳若磐石的房子,绝不会被焚毁。”⑦
罗斯在这里给瑞典佬安排了一个非常具有象征意义的房子,这座房子对瑞典佬来说就是他一生所要奋斗的目标,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栖居之所,而是他追逐的“美国梦”的具体化体现。正如他对妻子多恩所说,“我和你在一起,和孩子在一起,白天在工厂,其他时间在这里,这就是我在世界上想要的地方。我们占有一块美国的土地。就是再努力也不会比这更幸福...我做到了我一生该做的!”⑧。瑞典佬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自豪之情溢于言表。同时,瑞典佬相信“如果妻子不坚持母亲信奉的天主教优越,自己不坚持父亲信奉的犹太教优越,那么许多上层社会的人也不会坚持他们父母信奉的新教优越,再不会有谁去支配谁。”⑨ 人们在此可以平等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如同他所钟爱的石头房子。对瑞典佬而言,这就是他的美国梦,是他成为美国人的意义和全部的精神寄托。
表面上看,瑞典佬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16岁的女儿梅丽在家附近的邮局扔下一颗炸弹,炸毁了象征美国的邮局和无辜医生。他的亲生女儿把他的“美国梦”给炸毁了,女儿逃走躲避警察,妻子多恩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治疗院,被女儿炸死的康伦医生的家人需要他去道歉。他要为这一切负责任。
瑞典佬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呢?当然是教育的责任。读者一定会好奇一个这样优秀并富有责任感的父母亲怎么会教育出这样一个罪犯呢?叙述的展开也是循着瑞典佬的自我反省而展开的。下面将探讨瑞典佬身上犹太性的丧失和他创造的乌托邦生活是如何影响他女儿成长的。
四、失语的存在
瑞典佬的女儿梅丽出生在一个父母信仰不同宗教的家庭。这样家庭出生的孩子什么教也不信。“不是犹太人,不是爱尔兰天主教徒,不是新教徒”,只是像约翰尼·阿普瑟德一样“是个快乐的美国人,...完全的肉体上的快乐。”⑩这就是瑞典佬认为的解决宗教信仰问题的最好办法,也是他一手为女儿创造出的乌托邦。他给女儿取名叫梅丽(Merry)是因为跟快乐意思同音。梅丽在这个乌托邦快乐吗?这个移民到美国的第四代,美国本身就是她的天堂,她拥有“安全、财富、可以想像的一切优势——无法再要一个汉堡包只是是避免让自己蒙羞。”(11)梅丽从小有口吃,这与她没有民族身份和宗教文化信仰有什么关联呢?
其一,梅丽的口吃是因为她想获得关注,是让父母关注到她存在问题。可她的父母却只在意她的口吃本身,却不关注她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从叙述者的讲述中发现,在梅丽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会说我寂寞,她没有玩伴。其二,梅丽的寂寞也与她没有自己的民族身份有关。一个没有自己民族身份的女孩只能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自我摸索长大。在美国对越战争的六十年代,她本应该热爱美国,热爱她的祖国,可她却对越南产生了强烈的同情心,她加入了反战的队伍,并和一帮激进的学生一起把战争带回了美国,把炸弹带回了家。其三,宗教信仰的缺失使得梅丽在痛苦的口吃中找不到精神寄托。讽刺的是,梅丽在制造了三起爆炸案后皈依了奇怪的耆那教,而口吃也消失了。对宗教精神的探索使她获得了心灵上的宁静,是宗教信仰治愈了她的口吃。在瑞典佬终于找到他女儿梅丽后的一段对话中,梅丽说,她的精神探索全部靠她自己,言下之意就是父母没有给过她精神上的任何指导。这对瑞典佬是最大的讽刺。
五、结语
综上所述,梅丽的口吃是对犹太人美国梦破碎的隐喻性表达。梅丽这个已经完全失去犹太民族身份的人在美国社会是无法顺畅地表达出自己的思想的。她用极端的方式表达与瑞典佬一生追求的确定性相背离。瑞典佬将她带入田园牧歌式的乌托邦,梅丽却要将他推向炸弹引起的风暴,让他看清现实。利沃夫一家的故事正是罗斯对犹太人美国化做出的思考:像瑞典佬这样完全抛弃自己民族身份到底值不值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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