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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文化及其传播研究

作者:许佳宁来源:《视听》日期:2016-07-12人气:2733

   一、女性在历史上的地位

两千多年的漫长封建历史使儒家思想对人们形成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在妇女观念上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儒家思想中对女性有约束力的“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男外女内”等思想无不要求女子对男子要忠贞,要听话,要恪守妇道。其次,在以男性霸权主义为中心的礼教社会中,都是以维护男子利益为主的,向来都只是强调女子对男子要毫无条件地顺从、服帖,特别是要忠贞不二,而男子除了心安理得地接受以外,还可以毫无愧疚地纳妾。女子没有坚持所谓的“坚贞”,整个社会恐怕都无法容下她,对其进行惩罚可以说是既“合理又理所当然”,而对其进行的惩罚措施则有如浸猪笼、沉塘甚至火烧等残酷的行为。

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史中,依然不变的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历史,文学史毫无疑问自然也是男性书写的历史,这表现在无论是文化典籍、历史文献、还是日常生活,不难发现都是男性的话语,对女性角色、地位与本质的塑造无不是男性在操纵、定位,女子只能依从。这其中,也有女性发出的声音,如《诗经》中的《氓》,可以看出早期女子反抗意识的觉醒,虽然只有微弱的火苗。

二、女性意识的觉醒

要说女性意识的真正觉醒应该是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带来了普遍性的思想解放,进而唤醒了“沉睡”良久的女性主义。这次运动可以说是一场深刻的妇女解放运动,在当时的中国社会,呼唤妇女解放,已经不仅仅是要将妇女从封建的枷锁中释放出来,更是为了批判两千多年的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残害。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可以说是得益于教育,女性通过受教育,得到了和男性平等对话的可能性;得益于教育,女性开始对自己的现状进行反思,开始从被禁锢的狭小的一方世界中走向复杂的大世界。

在“五四”中觉醒的妇女,不仅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也开始为自己而活,正是这样的历史条件促成了“五四”时期的女性作家群体的出现,如张爱玲、苏青等。这些新时代的女作家的创作并不是无病呻吟式的消遣,相反,她们的写作开始面向社会,无论是主题还是内容都不再以男性为对象。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在“五四”中崛起的女作家们还只是处于刚刚崛起的状态,创作的内容还不能从性别角色的方面来反思,而从她们的作品中更可以看出,她们虽然在反抗“男尊女卑”,但是她们所塑造的容忍、牺牲和温柔的女性形象,似乎还并不能完全摆脱男尊女卑的意识。

到50年代至70年代,女性作家们的写作也无法摆脱这种无性别意识,直到80年代出现的个性化社会意识才使她们关注自我,开始摆脱原有的性别角色的禁锢,并将其进行叙事写出以两性关系为主旨的作品。但是男性却没有女性这样的觉醒,男性作者笔下的主角形象依然是男子为主女子地位低下。对男性的这种表现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时的中国没有进行过独立的妇女运动,也遭遇过漫长的男尊女卑、以男性为中心的传统思想的影响,社会上很难形成对女性主义的普遍认识,因此即使是一些在先锋位置的具有批判意识的男性作家也很容易对文学理论中的女性主义产生误会,因此也就无法避免地产生抵触心理,通过当时的几部著作就可以看出来。至今依然被誉为史诗著作的《白鹿原》,男权观念可谓是肆无忌惮地流露,女性的低下地位、男性的霸权意识、男人一味地以征服女人为荣……这些无不在说明哪怕社会发生了变化,男性的性别角色依然没有改变。

在文学中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使得一些女作家开始将自己放置在主体的地位上进行思考,这样毫无疑问会改变她们在文学创作时所遵守的一些规范,不仅表现在人物性格的安排上、情节的设置上还表现在叙事模式和情感的走向上。在文学中女性主义视角的加入,不仅能够强调女性在社会和家庭结构中的地位,还要求女性拥有自己的思想并开始从自己的视角看待文学的各种现象。文学中的女性形象也开始由以往的仰视男性卑微的心理,逐渐向平视男性自信的心理转变。

三、女性主义的文学创作

随着文学的进一步发展,女性主义的核心——女性的主体意识不再如刚开始出现那般弱小,它在成长的过程中,目光不再局限于狭小的空间中,女性关注的焦点也转向自身的生存命运当中,不再依附于男性,她们站在男性的同一水平线上与他们进行对话。

但不可忽视的是,在80年代的中国,在那个依然还有封建意识残余的社会,那个对女性仍然有着诸多限制的社会,要明确地公开承认自己是女性主义者,也承受着一定的压力。这主要是因为当时是新时期的初期,女性的性别意识还比较低下,另一方面,当时刚刚经历过“文革”,不管男性还是女性都更关注一些政治性的问题。其次,当时的女性主义不仅未能让人们理解,而且还使人们对其产生了误解,甚至是反感。确实,单从字面上看女权主义,人们有可能会误以为是有关权利斗争之间的事情,认为女权主义要搞所谓的霸权主义,女人要取代男人等。因此,研究者采取了相对来说比较温和的说法即女性主义。

父权制社会以来,女性的角色一直都被封闭在家庭这个狭小的空间当中,女性被强制性地规定了各种作为女性角色该有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她们的存在就是从父母的女儿到为人妻为人母直到老去的过程。随着女性的主体意识的觉醒,父权制下的女性地位必然会被改写。

在对文学作品中塑造的女性形象进行改写时不得不提到女作家池莉,这不是一个在主观上选择突出女性视角、执着追求女性存在意义的作家,她的笔下所创作出来的女性形象是有着女性主义的意味,但那确是她客观描述的结果。在她的作品中,女性没有被偏袒,但形象却总是高于作品中的男性。

新时期以来,女性文学中的女性形象有了改变,开始从最初的习惯性地依赖男性转变为独立自主再到反叛男性文化。我们不能要求这些在新时期的女作家一开始就创作出有自己主体意识不依附男性的作品,因为这是与当时的妇女解放程度相关的,与整个社会的环境变化相关的,长期存在于传统思想下并形成依赖的女性在摆脱这种思想时有所徘徊和犹豫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为了摧毁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的男性霸权,女作家们应该更多地关注文学的社会效应,更多地关注自己作品的社会、历史、时代的价值。

创作女性主义文学的目的并不能说是要创作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性别文化,而是在于唤醒,让社会上的人们注意到历史和现实中性别文化的残缺,并将其加入到全人类合理化的生存实践当中,女性应该获有被社会认可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而女性文学也应该以其文化审美立场,潜移默化地进入到大众的文化规范当中,而不仅仅是小范围群体的创作。

在现在社会里,女性争取自己的地位并不能一蹴而就,更现实的问题是人们的生存问题。因此,文学这种具有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并非是不可或缺的。女性的不幸是长期在父权体制下形成的,单靠文学中的女性主义是没办法改变的。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女性文学是女性对自我生存的感悟得来的,可以帮助女性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实现自己不曾被认可的价值和意义。

四、传播学视阈下的女性主义文化

我国对于传播学的研究大致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与此同时,对女性主义文化的研究也在逐步成型。女性主义的思潮与我国传播学研究相融合,属于第三世界女性主义跨学科多元发展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媒介文化研究的主要组成部分。

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发表于1994年《新闻与传播研究》的《香港居民对广告中女性形象的评价》研究报告开启了我国关于女性与传播学的研究。这一时段正值传播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逐渐渗透,原本以政治为中心的文化正在被解构,大众文化得以滋生并壮大。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女性主体意识的增强可以借助除文学作品之外的多种渠道进行彰显与广泛传播,例如通过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介。女性为摆脱男权主义开始更为大胆的尝试,努力在媒体上构建女性的形象,从而女性主义的性别文化能够渗透到更广泛的层面,进一步推动两性相对平衡的状态。

然而,媒介在对女性形象进行建构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地会带入性别的假想及预设,把关者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对体现女性形象的事物或事件进行选择性表述,建构出的形象可能并不符合女性的预期。受众可能在媒体所构建的性别模式下,融入自身对性别固有的偏见、刻板印象或是根深蒂固的传统男权主义的观念,形成自身对于女性形象及女性主义的定位。而这样的定位要形成女性主体意识的准确表达可谓十分困难。与此同时,即便女性的主体意识在现代社会得以加强,但传统的性别观念始终没有消解,“男性作为看者,女性作为被看者”“美作为女性的价值,可以赢得青睐与财富”这些意识在大众文化中不但没有湮没,反而在消费主义的刺激下更为强化。女性本希望通过媒介的传播能够塑造诸如自信、独立等正面形象,能够由此赢得话语空间,但经由媒体的女性主义的传播几乎被蒙上了一层消费主义的“阴影”,女性形象自身所附带的美被过分地夸大,这背后所反映的即是两性之间的对抗性。在以消费主义为主导的大众文化下,女性主义文化被多角度解读,既有的性别秩序及两性的不平等关系的表现在我国的传媒环境下虽不如西方显著,但也反映出我国女性主义文化的合理传播存在着诸多阻碍。

由此,女性主义文化要在现代社会得到足够的话语空间,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并不能只停留在女性本身,而应该融入到媒体机构。媒介能够有意识地去倾听女性,不带“歧视”或“偏见”地客观地去看待女性在社会事件或事务中的表现、作用,而不是过度地以消费主义的角度去解读女性所固有的性别属性,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女性自身的彻底解放,才能进一步地争取大众传媒乃至整个社会文化层面的两性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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