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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丑现象及其美学意义

作者:代莉来源:《文学教育》日期:2016-11-16人气:7480

一、丑的本质及其艺术表现

德国哲学家比梅尔说:“只要意志是在强力状态中被经验的,这些艺术作品就吸引我们,产生令人愉悦的作用;而同时,这些艺术作品也是令人抑郁的,因为意志为了显示它的暴力,变成了残暴,无情地摧毁它的反抗者。”丑的本质是一方面唤起不愉快的,恐怖的感觉,另一方面又唤起一种力感,一种刺激的兴奋,即非理性意志的表现所唤起的审美愉悦,它既不是崇高中所转化出的理性的无限的胜利,也不是理性对非理性力量的克服,而是主体就生活在这种非理性的力量之中,不是排斥遮蔽它,而是把它召唤回来,变成自己的血肉与力量,这就是丑的魅力。

 (一)从自然界中的丑到艺术中的美

关于美难有确切的定义。但是美之于人最有意义的应该是人文之美和艺术美。从美学的角度来说,美的内容时常受到具体事物或环境的制约而具有特殊性和有限性,但其内在精神却是无限的和自由的。早期的许多文学家和哲学家的思想中,美是一种近乎无缺陷的事物、现象和品质,是很少包括丑的。而十九世纪之后,文学、艺术中对自然丑的表现不断增多。自然丑到艺术美的转化需要通过一种手段才能实现,即艺术家的智慧和真挚的心灵。丑是一种缺陷,是客观存在的,但在艺术中更深入人心,使人们更好地认识自然美和艺术美。

(二)“真”是实现自然丑到艺术美的重要途径

“在艺者的眼中,一切都是美的,因为他的锐利的慧眼,注视到一切众生万物之核心,如能发现其品性,就是透过外形,触到它内在的‘真’。这‘真’,也即是‘美’。虔敬的研究罢,你一定会找到‘美’,因为你遇见了‘真’。”这是罗丹对美的理解和感受。人的情感、美感、意识观念和对事物的直觉这种对“真”的理解通过“自然的人化”实现艺术美的本质。自然丑是实现人性之美的重要素材,是实现艺术美精神意义的重要部分,而且更具性格。罗丹说:“且在自然中被认为丑的事物,较之被认为美的事物,呈露更多的特性。一个病态的紧张的面容,一个罪人的局促情态,或是破相,或是蒙垢的脸上,比着正则而健全的形象更容易显露它内在的真。既然只有性格的力量能成就艺术之美,故我们常见愈是在自然中丑的东西,在艺术上愈是美。艺术所认为丑的,只是绝无品格的事物,就是既无外表真,更无内心真的东西。” 因此,所谓美的事物所蕴含的表现力非常有限,有可能使艺术家被其自身的美所束缚而丧失主观的理解和愿望。而在对自然丑的刻画中,艺术家却能够倾注对表现对象的爱憎情感和对社会现实的理解,实现对艺术美的追求和情感的解放。这种转化过程也是艺术家辨证思考的过程,决定了艺术作品的精神问题。

二、丑的美学意义

丑的美学意义是多方面的。它的映衬,它的刺激,它的文学艺术的表现,它的巨大的艺术力量,无处不在。概括说来,它的意义表现为艺术观念上的以丑衬美、化丑为美和以丑为美的观点。

(一)以美为主,以丑衬美的审美意识,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具有重要地位

映衬手法能产生一种对比效果,极大地突出事物的特征与鲜明性。葛洪在《抱朴子》中谈道:“不睹琼琨之熠烁,则不觉瓦砾之可贱;不窥虎豹之或蔚,则不知犬羊之质漫。”“锐锋产乎钝石,明火炽乎暗木,贵珠出乎贱蚌,美玉出乎丑璞”,指出了丑的存在是为了创造美,丑可以向美转化的现象。唐代刘禹锡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以死寂病态的丑来衬托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和自然的壮美。以丑衬美,属于映衬中的反衬,目的在于突出美。这种方法,符合对立因素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的辩证规律。

(二)化丑为美,即把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是中国古代美丑观的重要观念

化丑为美,其效果是通过对丑恶现象的艺术加工引起审美快感。展示的不是现实中原封不动的丑,而是被赋予了艺术形象的对象,引起人们道德伦理的批判,给人以艺术享受和审美快感。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居易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等都是以善的标准批判丑,以审美的标准欣赏艺术形式。丑的艺术力量在于“化丑为美”。现实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家的灵心点化成为抨击丑的巨大的艺术力量,不同于一般的生活丑了,已具有美学意义的美了。

(三)以丑为美的观念,是中国古代审丑意识的极致

丑不仅是美的陪衬,还往往比美更能揭示本真,激发美感。如描写“枯藤老树昏鸦”的凄冷惨淡景象的词曲等等,无不充满着丑的因素而给人以审美的快感。《西游记》中的猪八戒,《阿Q正传》中以精神胜利来为自己解脱的阿Q,都获得一种关于丑的美感经验。

今天,随着人类自身历史存在的展开以及所形成的存在境域的不同,不能单纯用审“美”来界定审美活动,而是要放到人不同的存在性境域中来理解。但是,无论创作者还是接受者,都应该更好地把握丑的本质,不应单纯地追随审丑的潮流,把“审丑”变成“嗜丑”。而无论如何理解与阐释,丑的现象与人类社会生活相伴而生,已经走过久远漫长的历史岁月,并将继续陪同人类走向无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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