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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司法化看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路径探索-法律论文

作者:袁杰来源:原创日期:2012-08-04人气:684
从法院批复上看,法院关心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具体的纠纷,而不是讨论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因此他们与其关心“什么是受教育权”,不如更关心齐玉苓在被告的侵害行为中丧失了什么具体权益。
无论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批复》,许多学者都给予高度的评价。有学者认为这一批复不是普通的为解决具体案件的工作性答复,该答复通过对直接援引宪法条款的判决予以确认,开创了中国法院通过司法审查保障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先例,开拓了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开创了宪法直接作为中国法院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先河。
可是,有学者认为大可不必按照宪法来判决此案,只要运用具体的民法、教育法即可。因此,最高法院的批复是多余的。这样一来,暴露了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仅得不到保障,而且需要跳过宪法,从子法中寻求帮助会不会造成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却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局面呢。
从“齐玉苓案”的案件性质上看,除了上述宪法调解私人关系之外,还有一条线索是宪法如何调解个人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受教育权作为积极的基本权利,需要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广泛干涉,为保证公民的受教育权能够充分的实现。也就是说,齐玉苓如果受到的侵害不是来自于个人,而是来自于国家,法院如何提供救济。这一观点表现在政府如果不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法院是否能够判决由此带来的损失呢?对这一现象,童之伟教授认为,法院之所以不敢有所为,是因为“这意味着主张将现在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的宪法监督实施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掌握的宪法解释权都转移到最高法院手中,意味着可以对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意味着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取得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相同或平等的宪法地位。一句话,意味着根本改变我国的政权组织体制。”
三、我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必要性
(一)违宪审查的必要性
首先,从控制国家权力的角度上说,违宪审查实际上更加强调司法的作用,政府实施行政行为如有触犯边界,法院启动违宪审查对政府行为进行审查并给予结论,对行政规章是否合乎宪法合乎授权目的进行解释,因此,在整个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中树立起宪法全文,尽量使其他法律体系成为“合宪之法”,政府不再胡作非为肆无忌惮的将行政权力扩张到不该扩张的地域,尤其是公民私人领域。
其次,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上说,违宪审查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代国家中保护人权的机制在不断的发展,尤其是议会在立法或者授权时,对人权的保护很多时候让位给政府或者强大的利益集团无法实质保护公民权利,法院可以议会补充保障人权的局限和不足,把违宪审查当做杀手锏来保障人权。
最后,从现实层面上讲,目前,我国现行法规、政策中出现一些违宪情况,因现行的代表机关审查制而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宪法私权诉讼的必要性
其实我国在私法领域使用宪法是有充足的文本支持的。我国宪法序言规定,首先,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与其相违背的视为无效,从中可以看出一切国家机关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义务;同时,《宪法》第5条第4款还规定,除了国家机关之外,还包括政党、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超越于宪法法律之上,只要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其次,从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看,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是对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而不涉及公民的大量的其他宪法权利。所以对于公民的其他宪法权利受到第三人的侵犯,在目前来说还得不到救济,这样一来宪法作为“人权保障书”之说只是徒有虚名罢了。
最后,由于基本权利外延广阔造成保护规范在私法领域仍难得力,司法机关必然要进行宪法解释,一方面,司法机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宪法解释贴近生活才具有日久弥新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实践中得真知,逐步发展成一套和谐的解释体系,有助于宪法规范的正确适用。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宪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在私法领域内进行的应用具体解释,类似于司法机关对普通法律的应用具体解释,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立法机关实施的抽象的宪法解释。
四、建构中国特色的宪法司法化体制
综上所述根据具体中国国情结合现行司法制度,我认为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模式应该是在不变更全国人大对宪法的唯一解释权,在全国人大的现行体制下增加宪法法院或委员会专职违宪审查事务,收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监督解释权。如此一来,具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全国人大行使督宪权,由全国人大授权宪法法院或委员会具体行使督宪权。他可以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顺利运行,保证各国家机关依宪法行使职权,保证国家的立法和行政行为最大程度上不侵害公民的宪法权利。二是由普通法院行使司宪权,它主要应用在私权诉讼上,为了解决宪法上的公民私权冲突。这种司宪权的启动方式必须严格按照穷尽其他救济手段之后,才能以宪法名义申诉或起诉。如果公民在诉讼中发现宪法基本权利受到来自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政府行为的侵害,它就可能成为一个违宪审查的案件,向宪法委员会提出。最高法院只受理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以外的宪法基本权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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