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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说新语》看士族门第婚姻-文学论文

作者:中州期刊www.zzqklm.com来源:姜广振日期:2012-11-21人气:2552

  由于门阀制度的影响,魏晋士族在婚姻上推崇门第,把门第相当作为缔结婚姻的首要条件。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六朝重氏族》中曾论及九品中正制对婚姻的影响,明确指出,正是由于门阀制度的影响,才导致“论婚之际,门户遂隔”。

  本文拟就《世说新语》中士族门第婚姻作详细分析。

  一、士族与帝王婚姻

  两汉时期帝王意志主宰一切,士人处于“用之则为虎,不用则为鼠”{1}(《汉书·东方朔传》)的奴才境地,其人格精神不可能获得独立。汉末魏晋时期门阀士族力量的膨胀,使得士族和皇权的力量对比出现了“主弱臣强”的格局。其时执掌政权者大多是门阀世族的代表人物,皇帝往往徒有其名,如汉末曹操“携天子以令诸侯”,魏末司马氏大权独揽。东晋一朝尤甚,洪迈《容斋随笔》卷八“东晋将相”条称:“西晋南渡,国势至弱,元帝为中兴主,已有雄武不足之讥,余皆童幼相承,无足称算。然其享国百年,五胡云扰,竟不能窥江汉,苻坚百万之众,至于送死淝水”,“真托国者,王导、庾亮、何充、庾冰、蔡谟、殷浩、谢安、刘裕八人而已。”{2}这段话概述了东晋内部朝政的基本特点——“主弱臣强”、“政出多门”。

  正因“主弱臣强”,魏晋时期帝王婚姻明显受到社会上向往士族、追崇士族的社会观念的影响,帝王与士族高门联姻的情况日益增多。两晋皇室司马氏本身就是士族,做皇帝后,为保持门第上的清望,广泛择婚士族:

  孝武属王 求女婿,曰:“王敦、桓温,磊 之流,既不可复得;且小如意,亦好豫人家事,酷非所须。正如真长、子敬比,最佳。” 举谢混。后袁山松欲拟谢婚,王曰:“卿莫近禁脔!”{3}——《排调》60

  东晋最显赫的家族是琅邪王氏与陈郡谢氏,代表人物为王导与谢安。故这二族多与皇帝联姻,像文中王敦(王导从兄)、王献之(字子敬)、谢混等均尚公主。不过在孝武帝眼中,家族的显贵固然是首要条件,但不能过于锋芒毕露。王敦和桓温“好豫人家事”,有篡位的野心,因而让帝王担忧。而刘 (字真长)和王献之则是淡泊名利的名士,故而为理想人选。文中王 推举的谢混以文才见长,其家族为陈郡谢氏,位望显贵,正符合皇帝择婿条件。

  更有甚者,如果公主看上士族子弟,即使对方已婚,皇帝也会下诏让对方休妻,如《德行》第39则“王子敬病笃”,写王献之在病重时,请道家主持上表文祷告,道士请他坦白自己罪过,以求上天宽恕。王献之说:“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4}王献之认为自己一生光明磊落,只是与表姐郗道茂离婚这件事情让他有负罪感。二人本来青梅竹马,婚姻美满。不幸的是,简文帝之女新安公主看上了王献之,晋孝武帝司马曜下诏让王献之休妻再娶。可见王家在当时的社会地位。

  帝王婚姻重视高门大族,而士族择婚也以帝王为首要选择,而且以此自夸:

  王爽与司马太傅饮酒,太傅醉,呼王为“小子”。王曰:“亡祖长史,与简文皇帝为布衣之交;亡姑、亡姊,伉俪二宫。何小子之有?”{5}——《方正》65

  文中,王爽出身于当时显赫的太原晋阳王氏家族,他口中的“亡祖长史”指的是江左清谈大家王 。王 女穆之为东晋哀帝皇后,孙女王法惠为东晋孝武帝皇后。所以,王爽即使面对孝武帝的弟弟太傅司马道子,也有一种自矜门第的优越感。

  二、士族内部婚姻

  前文说过,为了防止血统间的混淆,士族在婚姻上实行严格的内部通婚制度。不过,由于士族内部也是有等级的,不同等级之间也存在门第观念,先看一则故事:

  郗太傅在京口,遣门生与王丞相书,求女婿。丞相语郗信:“君往东厢,任意选之。”门生归,白郗曰:“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咸自矜持,唯有一郎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郗公云:“正此好!”访之,乃是逸少,因嫁女与焉。{6}——《雅量》19

  文中郗太傅是郗鉴,这里,王导看重郗鉴的求婚,就是看中郗家的政治实力和军事力量。因为王导和太尉庾亮是政敌,一旦发生冲突,郗鉴在京口的军事力量能对维护王导执政中枢提供重要支持。文中写出了王羲之的绝佳风度,“东床坦腹”固然可以看出王羲之的真性情,但王氏家族声望高于郗氏,恐怕也是王羲之作出这个举动的主因。再看一则故事:

  王右军郗夫人谓二弟司空、中郎曰:“王家见二谢,倾筐倒庋;见汝辈来,平平尔。汝可无烦复往。”{7} ——《贤媛》25

  琅邪王氏与高平郗氏、陈郡谢氏都通婚,从家族声望来,王、谢都高于郗氏。所以王家见到二谢(谢安、谢万)来,很是热情客气,对郗氏兄弟(郗 、郗昙),却平平。

  而由于王谢门第相当,谢家女子嫁到王家后也姿态甚高,如《贤媛》第26则记载了王凝之夫人谢道韫婚后对丈夫甚为不满,回娘家大发牢骚,伯父谢安问缘由,答曰:“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8}这里可以看出,正因为谢家门第高贵,人才鼎盛,所以嫁出去的女子也自视高人一等。

  在士族内部,老牌士族与新起士族婚姻也有门第之见,从《世说新语》可以看出前者对后者是轻视和排斥的,如《方正》第58则{9},写晋哀帝初年征西大将军桓温向下属王坦之求婚,这种情况,按常理忖度,不仅不会被拒绝,王家当兴高采烈才对,然而王坦之却遭到父亲王述痛斥,且语气极为不屑:“当兵的,哪能把女儿嫁给他!”个中原因,余嘉锡先生分析得颇为透彻:

  盖桓温虽为桓荣之后,桓彝之子,而彝之先世名位不昌,不在名门贵族之列,故温虽位极人臣,而当时士大夫犹鄙其地寒,不以士流处之。

  这种旧有士族在婚姻方面歧视新出门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如《方正》篇第25则,写谢尚书向诸葛恢求婚,被诸葛恢断然拒绝。因为三国时期,诸葛氏已经成为彪炳尘寰的巨族。而陈郡阳夏谢氏的煊赫是在谢安秉政之后,所以诸葛恢认为在门第上配不上自家。

  《世说新语》还谈到了侨姓士族与吴姓士族之间的婚姻关系。西晋覆灭之际,琅邪王司马睿依赖北方南迁士族和江东土著士族的扶持,在南方奠定东晋皇业。本来西晋灭吴之后,江东士族作为亡国遗民,是被北方士族看不起的,但晋室南渡之后,形势陡然倒转,南方士族反而有了自矜门第的优越感:

  王丞相初在江左,欲结援吴人,请婚陆太尉。对曰:“培 无松柏,薰莸不同器。玩虽不才,义不为乱伦之始。”{11}——《方正》24

  东晋初年,调和南北士族的矛盾,笼络人心,主要靠政治经验丰富而且家族势力壮盛的丞相王导。王家其时权势熏天,时人称之“王与马,共天下”。但即便如此,太尉陆玩丝毫未给王导面子。文中培 指小阜,松柏是大树,薰指香草,莸指臭草。这里,陆玩把同南渡士族通婚比作乱伦,认为南北门第之别犹如香草臭草之分,姿态甚高。再如 《排调》篇第10则“陆太尉诣王丞相”,文中陆玩评价王导“民虽吴人,几为伧鬼”{12},言谈之中对王导轻侮不逊,所以他对于王导求婚也是断然拒绝。

  三、士族与庶族婚姻

  士族婚姻最为忌讳的是士庶通婚,其原因自然是为了保持血统纯净,避免寒族血统渗入。下面是一则关系到士庶通婚的故事:

  王浑妻钟氏生女令淑,武子为妹求简美对而未得,有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乃白母,曰:“诚是才者,其地可遗,然要令我见。”……母曰:“此才足以拔萃;然地寒,不有长年,不得申其才用。观其形骨,必不寿,不可与婚。”{12}——《贤媛》12

  太原王氏为魏晋大族,文中王浑是西晋灭吴的主将之一,仕至司徒,“武子”是其子王济的字。钟夫人尚是通达的女子,没有把士庶不通婚作为绝对的规则,听儿子说有一位俊才可以做她家女婿,回答“诚是才者,其地可遗”。但见过对方之后,她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寒门出身的人,要想官至显位,须经历很长时间,对方却没有长寿之相,故不可与婚。文中透出一种悲凉:在那一时代,庶族出身的人往往空负异才,郁郁而终。“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金张籍旧业,七叶珥汉貂。冯公岂不伟?白首不见招。”(左思《咏史·其二》)白首尚且不被重视,则长寿又有何益!

  正因如此,寒门女子把嫁入高门当成重大机遇,在《贤媛》第18则中,一个富足人家的漂亮而又能干的女孩李络秀,宁愿嫁给安东将军周浚为妾,只是因为自家“门户珍瘁”,指望“若连姻贵族,将来或大益”。这个女孩牺牲了自己,却提高了李家的社会地位。不过,她能够达到目的,还通过了另一个环节,即自己的亲生儿子周觊、周嵩兄弟。文中,李络秀以命相逼:“我屈节为汝家作妾,门户计耳。汝若不与吾家作亲亲者,吾亦不惜余年。”其子从命,“由此李氏在世,得方幅齿遇。”{14}在这里,婚姻对于李氏门第的提高起了关键作用。

  但是,这种婚姻即使成功,也很难幸福美满,因为当时歧视寒族的观念已经是根深蒂固。《尤悔》第2则中徐州刺史王浑后妻颜氏就是一个例子,婚礼上,颜氏竟因为是庶族女子,得不到对方的答拜。也不被继子承认。而由于丈夫的士族地位,颜氏即使受到如此奇耻大辱,却也不敢离婚。{15}门第压人,一至于斯。

  四、结语

  士族门第婚姻是我国阶级社会婚姻的一种形式,它具有阶级社会婚姻的一般特征,在魏晋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即门阀制度的兴起)才转化为门第婚姻。对于士族而言,门第婚姻可以防止不同血统间的混淆,从而确保血缘上的纯洁性,目的就在于维持既存的等级秩序。士族门第婚姻在士族门阀制度巩固、发展的过程中,又是不可忽视的辅助手段。不过,这种现象不仅严重阻碍了社会进步,而且还导致了许多婚姻悲剧。再者,由于通婚圈的狭窄而出现的士族近亲结婚现象,更使得后代智力严重弱化。这些都决定了门阀制度和门第婚姻不可能长久存在。

文章来源于《名作欣赏》杂志2012年中旬刊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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