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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律问题初探

作者:马迅来源:原创日期:2013-06-27人气:579
土地合作社将农村中现有的土地、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进行联合,并根据不同主体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同时发挥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使得相同数量的土地产生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2.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土地合作社解决了一家一户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收益低、增收慢等问题,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重新整合土地资源,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解决了许多困难。这种以保持农户经营自主性为先决条件的合作,完善了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作社的社会功能
1.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土地合作社能够有效地扩展农民的自治空间,实现农民的自律管理,规范农民的经济行为,保障经济的有序运行。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加强城乡联系,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城镇化,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最终达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民有了合作社作为组织依靠,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合作社作为整体与其他交易主体进行谈判,这无疑改善了单一农户以往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信息匮乏、谈判地位不平等、自我保护能力薄弱等问题。与此同时,农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建立科学民主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更好的保护社员的民主决策权,激励他们更加踊跃地参与到农地股份合作社的运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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