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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化思维与网络空间底层叙事的天然正义性话语修辞

作者:陈龙来源:《社会科学》日期:2020-03-20人气:1066

在网络空间,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即每当有网络事件发生,总会看到许多来源不明的信息在网络空间流传,这些真假莫辨的网络信息,其特点往往都是站在弱势的一方,叙述弱势一方如何值得同情,如何被逼无奈,如何奋起抗争;而强势一方如何无恶不作,如何欺压百姓。这些真假莫辨的事实,将事件冲突的来龙去脉导向了一种底层天然正义的话语。围绕“庆安事件”“刺死辱母者案”“张扣扣案”等事件展开的网络叙事话语都呈现了类似的特点。从中可以看出底层叙事在当前网络空间具有强大的舆论影响力。在新媒体环境下,底层民众被赋予了话语权,能够在网络空间自由表达意见,从而超越了过去作为无声的“被表述者”角色,在网络空间拥有了质疑、辩驳、改写和重塑的权利,随之而来的是书写权、话语权逐渐回归。

然而,当下网络舆论场却并没有盼来和谐的舆论环境,却常常会出现一种怪异的舆论形成套路,即舆论通常是在底层正义的逻辑叙事中开场,而随着真相一一披露,又在舆情反转中归于沉寂。近年来,类似网络事件的频发使网络空间中的话语表达抽象化趋势日益明显,底层天然正义的逻辑逐渐强化并深入人心。当事件涉及城管执法,就先天认定城管是恶霸,却不知是否存在小商贩违规违法;当事件涉及豪车撞人,就认定是富人作恶;当事件涉及医疗事故、工程事故就认定是知识分子变质。在这种情况下常常会有人来主动上传“幕后真相”,书写事件“续篇”。

大多数的网民对这种叙事中出现的信息虚假等纰漏往往表示宽容:“即使有些失实,但动机是好的,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由此可见,叙事不再是简单的“爆料”,而是一种“话语”,话语不是为了澄清事实,而是表达抗争意图,让“不满者”产生广泛认同,而最终目标是声援作为弱者的当事人,将事件纳入一种非法治的渠道解决。在过往的网络民粹主义研究中,底层叙事民粹化因其特点是“对现实持一种反思、批判的态度,对底层怀着深切的同情,对精英怀有强烈的质疑”而受到广泛的重视①。毫无疑问,从网络传播政治学角度看,这一趋势对法治社会和道德体系的破坏是无法估量的。对于网民群体来说,底层叙事中表面的“庶民的胜利”其实是一种民粹主义的胜利,殊不知这一趋向正走向民主误区。长此以往,必将给我国的政治改革进程带来深远的影响,这颇值得我们深思。

一、天然正义的网民想象与民粹化叙事策略

底层社会在中国舆论场中是一个敏感而特殊的群体,底层叙事则构成了网络舆论的中国特色,同时也是中国风险社会的来源。

“底层”这一概念最早由意大利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提出,他在《狱中札记》里使用“底层”作为无产阶级的代名词。随后,印度学者基于葛兰西提出的底层概念来研究现代南亚的历史,发表了诸多关于底层研究的历史著作。②我国社会学界通常把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人群归为底层,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7.72亿,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网民占比为58.4%③,底层群体在我国网民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同时,积压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阶层对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网络事件中,底层群体天然地成为值得同情的一方,因而,也天然地成为正义的一方;政府及其具体的代言人官员、警察、城管、富人与知识分子群体等在社交网络空间则天然地被描述成强势群体,成为不公平、不公正的根源宿主。这种格局久而久之成为网民的一种集体无意识,直接影响网络底层群体的空间表达。其隐含的逻辑是,任何网络事件的罪恶根源都在政府官员、富人、精英等强势群体那里,底层百姓是无辜的、善良的,他们与腐败、狡诈、欺骗、霸道等恶劣品行水火不容,他们天生就站在正义的一边。因此,网络传播者习惯地认为,只要直接站在弱者一边,就能触发暗流汹涌的社会心理,引发网民广泛认同。无论是为流量商业目标还是为社会批判大目标,都是稳赚不赔的。

有学者指出,在互联网时代,网民置身于特殊的政治社会空间,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策略化表达。④在诉诸网民底层天然正义想象过程中,民粹主义最常见的策略化表达有两种:一是“终级价值”包装,一是贴标签。

由于民粹主义诉诸大众的是纲领性的教义,所谓公平、正义等理念都是建立在似是而非的抽象表述中的。底层的天然正义就是这种似是而非表述的体现。它是民粹主义以所谓“民主”“公平”“正义”为终极价值进行自我包装的一种修辞策略。具体说,就是妖魔化对手,用终极价值代表者来包装自己,从而成功获得支持。这是底层叙事中常见的修辞策略。按照新修辞学派学者的观点,所谓修辞策略,其实就是观点(perspective)的保卫战。代表性学者罗伯特·休斯(Robert L.Heath)认为组织言说的目的,不外乎建立“公共参考框架”(public frames of reference),争取压制性的观点(dominant viewpoints),然后转化为大多数网民的“共识”,从而采取共同的思想和行动。在底层天然正义的表述框架和解释框架建立起来后,就可以把“意义”放到人们注意力的核心位置,而把其他意义赶到边缘。⑤美国学者班诺特(W.L.Benoit)将这种修辞策略称为“超越”(transcendence),即作为超越眼前现实问题的抽象法则,其背后尚隐藏有更重要的价值。⑥“超越”在“终极价值”包装中是看不到的,由于事件经过“终极价值”的包装,极具感染力和号召力,因此在网络空间影响力就很大。而“超越”部分的内容是什么呢?是反精英、反现有体制、反政府及其代言者。因此,在很多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主动“定性”,也就是修辞学所说的“定义霸权”(definitional hegemony),控制事件的解释权,直接影响后续讨论和判断。“正义”由此就产生了。

标签化是民粹主义在舆论形成初期首选策略,似乎只要进行简单的强、弱分别标签处理,就可以实现一个简单的强弱划分,比如,“官”“民”划分。历史地看,民粹主义的理念就是将一切既有制度化的东西、精英代议制的东西视为敌人,认为现有制度和精英阶层都是腐败堕落的势力,认为他们天生应该“原罪”,因而倡导“人民优先”。通常他们自称代表多数人民,并反对集权。⑦在任何事件中不论对错,先分清谁是强者谁是弱者,将强者引导为批判的对象,将弱者引导向同情的对象。只要将事件中的人分为好人、坏人,强者、弱者,就很容易进行二元对立的价值判断。贴上了“人民”标签,自然就具有天然正义性。

民粹主义者最擅长的就是将人群进行标签化分类,而最惯常的方法是直接将事件中弱者的一方定义为“人民”,“人民”是一块神圣的招牌,它在话语表达中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贴上了“人民”标签,就意味着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和天然的正义性。英国学者保罗·塔格特(Paul Target)指出,“哪些是人民,哪些不是人民,在实践中民粹主义更容易确定后者”⑧。当“人民”的对立面被确立,叙事就围绕好人、坏人来展开戏剧冲突。在民粹主义那里,“人民”是抽象的概念,而在现实表述中,它就化身为具体人,通常是受害者、被同情者甚至是乞丐。“与人民作对”的人就成为人民公敌。民粹主义对人民公敌的认定,来源于具体的现实事件中的人和事。“人民”就是某个具体的弱者,因此,与人民作对的——施害者就是人民公敌。“邓玉娇案”的邓贵大、“刺死辱母者案”中的杜志浩、吴占学、“张扣扣案”中的王氏父子等,在“人民”概念由抽象到具象的能指与所指转换过程中,民粹主义者实现了概念的偷换,人民就是邓玉娇、于欢、张扣扣这类弱者。这里可以看出,民粹主义的简化叙事策略,已经大大超越了事件的法律层面,即事件本身的是与非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引发关注,推动舆论扩大。批判人民的对立面、人民的敌人就自然获得合法性。于是,在集体无意识驱动下,话语叙事就会适时借助某个具体事件展开,可以说具体的网络事件是引子,而话语表达才是根本。或者说,事件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事件表述中的话语。网络空间围绕具体事件进行的故事讲述或评论,多数情况下是忽略新闻传播伦理的,因为叙述者很少以告知传播为目的,叙述本身都有抗争政治的目的,因而,叙述本身即是话语。

在仿真技术极为发达的新媒体时代,建构事实成为常态,而建构事实总是带有主观意图的。总体看,新闻事件总被纳入某个框架,在各种意识形态的、思想倾向的“元叙事(meta-narratives)”框架内生成意义,即再现事实总成为政治意图的阐释物。福柯认为权力在事实再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将再现(representation)视为是有条件的、由各种势力角力之后的所形成的话语,这就是我们通常认为符合某种真实的“知识”。⑨这种再现的元叙事有着鲜明的政治意涵,媒介事件的意义如何报道,如何叙述,自然涉及话语与知识的权力交锋。我国的互联网空间完全相同于西方的组织化传播所体现出的元叙事相对较少,更多的是个体化的网络传播行为,其元叙事更多涉及现实批判,而不是意识形态系统。叙事所暗示的通常是某些人、某些事、某些政策、某种体制存在问题,说白了就是一种控诉而已。“原罪”是话语修辞所需要努力表达的目标。

人、政策、体制成为批判的靶子,这是当下中国互联网空间极具中国特色的舆情内容。因而,从叙事一开始,就进入集体无意识的对抗逻辑。修辞成瘾成为网络空间表述的常见现象,正是源自这种无意识的对抗冲动。修辞学要考虑的是“对谁说”“为什么说”以及“说什么”,在对抗性叙事冲动中,发帖者首先考虑的是“对谁说”,发帖者的目标群体是习惯了简单是非判断的网民,而不是有着反思习惯的网民,因为这个层次的网民有很强的参与意识,因而转帖也是最积极的;而在“为什么说”部分,发帖者往往扮演着侠士的角色,带有一种“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的意味,煽情、标题党都是他们的惯用伎俩;在“说什么”和“怎么说”部分则体现了发帖者的策略选择,简化叙事逻辑是一种有效途径。

二、底层叙事合法性的集体无意识及其社会共识转化企图

网络事件就其叙事的本质来说,就是话语。如果没有话语,事件的意义就停留在告知传播层面。话语是一种力量,底层叙事与其说是服务于事件本身,不如说是服务于话语。换句话说,就是事件只是引子,借助事件表达出来的隐含意义才是真正的叙事目的。有学者直接将这种网络事件称之为“话语事件”(Discursive Events)⑩。话语的意义在于它可以形成力量。借助网络事件进行话语表述本身,就是一种抗争政治形式。由于长期以来社会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由此形成的社会不满情绪甚至社会戾气没有得到及时纾解,久而久之在网民心里压抑转化为集体无意识,形成了刻板印象。从2017年初广东自闭症少年死亡事件、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到四川泸县太伏中学生坠亡事件,再到陕西汉中“张扣扣案”,我们看到有大量的围绕这些事件的微博、微信帖子,这些帖子是补充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看似站在全知全能视角对事件进行报道,实则往往是彻头彻尾的虚假信息。那么为什么有人愿意做这样的“太史公”呢?不排除作者出于挣流量费的动机,但总体看,抢抓眼球是既成事实。这些帖子使得事件叙述富有趣味性和传奇色彩,故事可读性增强了。参与“制造”真相的过程,就是话语生产的过程,为什么会在舆论形成过程中嵌入如此众多的“虚假信息”?一个共通的现象是,在这些所谓“真相”爆料的帖子中,事件中的人物都被简单化地贴上“好人”“坏人”的标签,弱者要么被刻意拔高,成为行侠仗义的英雄,要么被描写成值得同情的人,完全忽略应从法律对事件进行审视和评判,这通常使得叙事进入民粹主义的轨道。

引发认同是网络民粹主义者的拿手好戏。这种认同的操作路线是怎样的?根据美国修辞学家肯尼斯·博克的观点,演讲者(传播者)通常采用三种策略与受众取得共同意见,即“同情认同”(identification by sympathy)、“对立认同”(identification by antithesis)和“误同”(identification by inaccuracy)。对立认同是一种“通过分裂而达成凝聚的最迫切的形式。这是由于大家共有某种反对的东西而形成的联合”(11)。在网络空间,“对立认同”是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的对立面而形成的联合,换句话说,双方能够彼此认同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这种认同导致发帖者与网民之间形成一种默契,彼此捍卫共识,如有人发出不同意见或指责发帖者,就会被认为是站在敌对方,受到群起围攻,甚至人肉搜索。在新媒体空间里,网民视城管、警察、官员、医生、富人、专家等为对立面,凡有与城管、警察、官员、医生等矛盾冲突的事件发生时,网民会第一时间走到一起,无论事件中是与非、对与错,一律步调一致批判对立面。不满者相遇,其碰撞出的火花常常是一个“恶之花”。

谋求“沉默的大多数”的认同,从而形成普遍“共识”,这一企图是隐而不彰的。“大多数”是民粹主义的一个核心概念,早期民粹主义理念中就存在多数人正义的极端理念,即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可以剥夺个人的权力、财产甚至生命。当前,社会底层无疑是“大多数”,按照民粹主义理念就是多数人正义。不管事件是非曲直,只要多数人作出判断就是正确的。

现实生活中,所谓多数人因为共同的际遇和观感而容易产生“共识”。“共识”往往是基于对当前底层社会普遍的挫败感的认知。在当下社会转型的高速发展时期,处于社会中下层的普通平民因为住房、医疗、教育等现实生活压力和贫富悬殊、社会分配不公、难以充分实现自我而深感孤独、焦虑和苦闷,与强大的外界相比,个人感到微不足道、无能为力。当孤立无援的个人受到阻碍,无法发挥其感觉、情感和思想潜能,就会感觉人生受挫,感受不到自我存在的价值,甚至会质疑生命存在的意义,个人也就全然没有了安全感和归属感。弗洛姆经过研究发现,“破坏欲的强弱与个人生命的膨胀受阻程度的大小成比例”(12),当个人生命的膨胀受阻越大,其破坏欲就会越强;反之,其破坏力就越小。网民的叙事行为也正体现了这一观点。

相比社会的精英阶层,普通民众在现实生活中遭遇了更多的人生挫折,积累压抑了更多的焦虑情绪,无论是话语权、财富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普通民众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本能的破坏欲就会更强烈,其破坏对象则理所当然是他们认为侵占他们资源的体制内既得利益阶层。在网络民粹主义的心理群体中,有相同类似经历和感受的网民围绕着相关“官权富事件”互相交流和共振,客观上会放大这种情绪,网民个体在群情激愤的互动中,忘却自己的真实身份,抛开现实的理性,而屈从于群体热烈的感性气氛中,反精英、反权威、反体制就成了网络民粹主义心理群体的集体无意识和本能破坏冲动。“沉默的大多数”因为共同焦虑的内容而出现彼此认同,出现了贝克所说的“焦虑性团结”。风险社会中人们在“共同性焦虑”和共同利益诉求基础上,产生了团结并形成一种政治力量(13)。

因为站在大多数人的一边,因为代表大多数人讲话,所以底层网民这种天然正义的潜意识驱使其叙事总是朝着大多数希望的方向进行,很显然,网民集体无意识内容有向社会共识转化的倾向,经过不断的暗示,这一转化企图很容易实现。

三、当“弱者天然正义”被视为武器:网络叙事中的抗争话语修辞

随着底层网民自我弱者身份意识的不断强化,底层叙事中越来越将这种身份用作一种抗争的“武器”,在网络传播中劝服效果极佳。类似美国学者詹姆斯·C.斯科特(James C.Scott)所提出的“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和“隐藏式文本”(hidden transcript)。(14)我国学者最初在研究基层农民的维权抗争时,发现底层政治中存在一种以弱者身份作为抗争武器的现象,修正了学界以往对于弱者的传统认知。(15)也有学者研究了媒介在底层政治中的动员作用,发现在群体性事件中,媒体的介入可以使一场简单的抗争事件转化为社会抗争运动。(16)此外,互联网的崛起悄然催生了网民政治的兴起,打破了原先政治权利结构与传播权利结构的平衡(17),使互联网空间中的“底层政治”成为“一个低调的政治斗争领域”(18)。“闹大”成为叙事的一种目标,这背后就有底层叙事的天然正义性在作祟。

斯科特所说的弱者身份,是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术语。无论微博还是微信帖子,底层叙事的叙述者毫无疑问地都会认同弱者的身份。底层叙事可以看作是弱者自我武装。斯科特通过对马拉西亚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进行探究,揭示农民与剥削者之间持续不断斗争的社会学根源。他认为,从属阶级经过精心计算,采取“表面顺从和隐蔽反抗”的行动模式。他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以低姿态的反抗技术进行自卫性的消耗战,用坚定强韧的努力对抗无法抗拒的不平等。(19)基于对现实生活的遭际感同身受,因此,会无原则地站到弱者一方,做替代式的想象叙事。弱者身份作为武器在叙事中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首先,弱者身份表明弱者权力负载,天生值得同情。任何网络空间进行煽情性的表述都极具感召力。在我国的互联网空间,民粹主义对弱者的同情从各种帖子和评论中可以看出。话语中都显示对弱者的力挺。从网络空间情感动员即可看出这一点,这种情感动员可分为“悲情”和“戏谑”两种。(20)在泸县太伏中学生坠亡事件中,网络舆论对受害者赵某的描述,往往抓住“父母离婚”“由爷爷奶奶抚养的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条件差”这些关键细节,突出他作为一个底层弱者的形象。与之相反,网上流传的谣言多指嫌疑人为“官二代”“富二代”“校霸”,与受害者的底层身份形成对比,同时运用“政府雇用黑社会打人”“校园霸凌”等词语,妖魔化当地政府官员、富人等群体的形象。通过这些手段,底层叙事者把弱势群体置于道德制高点,而将罪名强加给强势群体,使进一步为底层民众申冤的行为具有了正当性。

其次,弱者身份的天然正义性赋予发帖者很大的自我裁量权。弱者天然正义作为武器,可以批判一切,解释一切现象问题。站在弱者角度,可以合理想象任何人和事,并将其转述为“真相”,这造成了网络空间的表述修辞泛滥,在“说什么”部分往往充斥着大量想象性内容,这正是发帖叙事容易违背传播伦理的地方。例如,“张扣扣案”发生后,网上围绕张、王两家的叙事有许多假新闻、假消息,分析这些假新闻、假消息,就会发现,这些“假新闻”“假消息”中的主人公,“好人”“坏人”基本都是一致的:“张扣扣在部队时是特种兵”,“宅基地纠纷导致王正军犯罪”,“王富军犯罪,王正军顶罪”,“王正军没有坐牢/坐牢时间短”,“王校军是乡长,有权有势”,“王家是村中恶霸,张家是弱者”这些被证实是假消息的内容都是由一些非当事人自发编写的,这其中不排除有人或机构存在商业企图(为吸引眼球,获取流量),为迎合网民故意作如此叙述。网络写手自认为站在弱者一边,拥有写作的自由度和自我裁量权高了,可以借助想象解释一切,引发关注。

问题在于这些想象的叙事是抽象的、纲领性的和民粹化的,是对当下社会矛盾、社会情绪的一种总体性表述,提供的是一种总体印象。某些想象性表述通常来源于现实社会,有现实空间真实体验的依据。例如,怀疑某个案件判罚不公,就会联想到司法腐败;病人死亡,就怀疑医护人员草菅人命,丧失人性。简化叙事逻辑,使得话语表述轻松进入民粹化轨道。2014年8月10日,湖南湘潭一产妇因羊水栓塞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该事件被迅速传到网上,《湖南一产妇死在手术台主治医生护士全体失踪》在网上流传。文章称,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一名张姓产妇,在做剖腹产手术时,因术后大出血不幸死亡。但医院没有及时告知家属,直到家属踹开手术室大门,看到“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也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房间里只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士在吃着槟榔,抽着烟”。看到这类叙事网民就会进入故事的情境,被故事作出的是非判断所牵引。简化的叙事策略,暗含着指向明确的批判性修辞。

再次,弱者身份的话语生产是一种“勾连式的”话语生产,本质上是一种隐性抗争。因为民粹主义的话语表述正是产生于司法不公、贫富差距大、官民矛盾深的社会状态中,“不平则鸣,不均则怒”在现代社会已经是一种普遍的集体无意识,对于社会财富,人们天然地具有一种均贫富的愿望,这种愿望难以实现的时候,就会演化为一种情绪,而这种情绪经常寻求发泄的契机。任何一起网络事件都是一个契机。因此,抓住契机“借题发挥”成为当下一种常态。

勾连式话语生产其通常结构是由A事件联想到B事件批判。如“北大校长事件”中读错字也许不是什么大事,但网民却可能联想到深层次的社会腐败问题。在互联网空间,即使不存在具体的B事件,但网民确信,类似B事件那样的总体性、趋势性的现象客观存在。例如,“刺死辱母者案”“张扣扣案”中,勾连的是对地方官员官官相护、恶霸横行、司法不公等的负面社会印象批判。勾连式话语生产是当下中国社会心态与中国特色舆论的反映。从具体事件开始,到形成轩然大波,再到后期,就会发现,话语与事件本身关系并不是很紧密了。人们会长时间纠缠某个事件,并不是为了探讨某个事件的是与非,而是要勾连、发挥,从而导向对社会不公、腐败等现象的批判。“夏俊峰案”等事件都是典型,在经久不息的评论背后,都存在借题发挥的倾向。由对B事件批判的天然正义性推导出对A事件进行的批判也具有天然正义性。

第四,弱者身份叙事是传统文化惯性使然。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中,“民为贵、君为轻”已成人们内心深处朴素的民本思想。对弱者的同情和尊重是人的天性,也是表现自己品德的廉价手段。谴责强者,也是人的天性,更可能是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不平,为自己在心理上讨回点公道。在很多朝代,同情弱者都幻化为知识分子的本能愿望和使命感,在社会矛盾尖锐时,这种本能愿望极易向民粹化转化,民粹主义将弱者与“人民”直接划上了等号,弱者就是人民,这种偷换概念的活动完成以后,话语抗争的天然正义性就有了。然而,取得话语权的网络底层叙事,并不是吁求法律框架内辨明是非,而是以一种广场审判的方式来快速解决问题。很明显,广场审判是农业文明时代宗法社会解决问题的模式,以“作为武器的弱者身份”来使抗争事件问题化。问题化过程是造势的一种策略,也即抗争者所说的“闹大”。通过“问题化”过程,网民要使具体问题纳入政府解决问题的议事日程中,就必须不断运用各种策略和技术把自己的困境建构为国家本身真正重视的社会秩序问题。按照非法律的路径进行抗争模式是底层叙事没有进化的明显硬伤,可以看出这是传统抗争文化的沿袭下来的弊端。

哈贝马斯曾从社会政治学角度,就经济系统的危机做出解释:当经济决策者不再能成功控制经济的成长时,理性危机(rationality crisis)就发生了。这股冗长的危机引发了正当性危机,此时跟从者不再对决策者奉若神明,而代之以对现代社会架构与制度的全面质疑,最后导致动机危机,个人主义起而代之,而固有的价值规范,与集体信仰也消失了。(21)事实上,各种网络事件相关底层叙事在舆论场中的所谓天然正义话语建构,其严重性不亚于一场政治运动,因为它严重误导了网络空间的价值观、世界观。尊重生命、尊重个人权益是依法治国时代的基本底线,社会多元化共生和生命共同体建设同样强调了彼此之间的和谐共处。将人群简单划分为穷人、富人,好人、坏人,不断对所谓强势当事人进行舆论“碾压”,这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符合法律、符合人道的行为。

民粹主义思想体系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崇尚和信仰“人民”,并把“人民”理想化。民粹主义在传媒领域最为重要的特征是——极端的平民化倾向。其核心内容就是反智运动,认为一切精英化、权威化的文化都是不合时宜的,极端强调平民大众的价值和理想,将它们推崇到无上崇高的地步,把民众的愿望、需要、情绪当作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常常打着人民的旗号,强调对大众情绪与意愿的绝对顺从,常常把平民化作为所有社会、政治和文化活动合法性的最终和唯一的来源,对普通大众在特定情况下通常会出现的某种非理性的、情绪性的共识也盲目顺从。(22)网络空间底层叙事天然正义的错觉,正是基于这样的民粹主义观念,底层各种帖子的叙事目标,是助推舆论蔓延,从而“闹大”,形成话语权力。

网络空间底层叙事天然正义性的障眼法的功能在于社会动员,因为这个障眼法使得“沉默的大多数”容易形成“共识”,以“人民”的名义、“正义”的理由兴师动众,对所谓强者的当事人进行舆论施压。“它使那些对社会集团有怨恨之辞的人民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它加强了那些痛恨这些集团的人民之间的团结。”(23)客观理性地分析,底层叙事的天然正义观长期存在,对社会稳定极为不利,容易使底层民众产生错觉,从而背离法治的轨道,无益于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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