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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论语》中孔子的礼制主张

作者:张梦清来源:《文学教育》日期:2017-07-15人气:7969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礼”是具体体现其“仁”和“中庸”思想的制度和行为规范,也是治理国家和成就个人事业的准则。孔子在《论语》中多处强调“礼”的重要性,“为国以礼。”“不知礼,无以立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等,都是孔子对于“礼”的重视的体现。

孔子所处的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春秋时期,由于社会转型,政治格局和阶级关系发生调整,使礼制的发展也随之遇到挑战和阻碍。孔子面对这一社会问题,在传统礼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继承和改进,使礼乐制度得以复兴,逐渐成为中华名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仁”和“中庸”不同的是,“礼”在孔子以前已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过程——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周礼是将以祭祀祖先为核心的原始礼仪,加以改造制作,予以系统化、扩展化,成为一整套宗法制的习惯统治法规。孔子推崇周礼,因周礼是在夏、殷两代的基础上丰富起来的,较为系统和完备,所以有“周礼尽在鲁矣”的说法。然而孔子在寻求前人创造的思想文化中进步的部分并予以弘扬的同时,也对其消极的成分加以摒弃和改造,如周礼中用“人俑”随葬的礼法,孔子就坚决反对。

孔子对传统礼仪的最大改造,是要求人们不要只注重形式而是注重精神实质,用“仁”的新精神置换传统礼仪的内涵,主张重视现实和人事而轻事鬼神,并要求将主要用于调节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的礼用于善待百姓,慎用刑罚而以德化民。《子罕》篇中,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孔子赞同用比较俭省的黑绸帽代替用麻织的帽子这样一种做法,但反对在面君时只在堂上跪拜的做法,表明孔子不是顽固地坚持一切都要合乎于周礼的规定,而是在他认为的原则问题上坚持己见,不愿作出让步,因跪拜问题涉及“君主之防”的大问题,与礼冕的材质问题有根本的区别。此处一“从”一“违”大有深意:麻料织成的礼冕虽然符合传统的礼仪,但没有大家现在都戴的丝料织成的礼冕这么节省,所以孔子在这个问题上同意大众,因为这里材料的更换不影响礼冕在特定的仪式中所表达的意义。然而“拜下”这一仪式的有无却直接涉及我是否能够表达对君王的尊敬。按照传统,臣见君,先在堂下下拜,然后再在堂上下拜,而省去“拜下”仪式在孔子看来是一种不恭敬,因为这一仪式所表现的乃是我对君王的加倍恭敬,因此,“拜下”的免去意味着我对君王尊敬程度的某种降低。所以,尽管违反众人一致的做法,孔子仍然要坚持“拜下”这一仪式。由此可见,孔子所欲坚持的其实并非只是某种已经过时的传统礼仪或仪式,而是他所理解的礼的真正本质:礼表现我对他者的尊敬。孔子以冒此“非礼”之讥表明,他所谓“非礼勿动”等等并不意味着对于任何既成的传统礼仪的盲目坚持,而是对他所理解的礼的精神的真正维护。

礼制作为《论语》中所表述的“礼”的一个分支,指全社会的等级制度和伦理秩序,除此之外,“礼”还有礼仪和礼貌之意,指具体的礼节仪式和个人在待人接物时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修养。然而这三个方面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仍有一些交叉重叠的部分。孔子的礼制主张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孔子希望通过礼制的宣扬来规范个人立身处世的原则;第二,希望礼制可以作为调节人际关系的准则;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希望把礼制作为治理国家的手段。

    孔子告诫他的儿子伯鱼说:“不学礼,无以立。”礼是立身的法则,不学礼,则无法立身。告诫他的弟子们:“兴于诗,立与礼,成于乐。”即人的修养开始于学《诗》,自立于学礼,完成于学乐,再次强调了礼对于立身处世的重要性。孔子要求:“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君子广泛地学习是不够的,还要以礼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这样才不至于离经叛道。孔子告诫颜渊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是孔子指出的修行仁德的具体细节。礼是一种立身的法则,同时也是规范“中庸”和“仁”等思想道德境界以及其他美德的准则。《颜渊》篇中,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孔子认为约束自己而遵守礼的规定就是仁,礼是仁的外在形式,二者相辅相成。《泰伯》篇中,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也就是说,恭敬而无礼就会烦扰不安,谨慎而无礼就会胆怯,勇敢而无礼就会违法作乱,直率而无礼就会尖刻伤人,即使是美德也需要适当的规范,而这个规范就是礼。

礼规范个人言行的同时,也在调节着人际关系。孔子的学生有若认为:“礼之用,和为贵。”即礼的施行,以和谐为美,礼的社会功用就是调和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社会。荀子认为:“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欲望使人争夺利益,而先王以礼制来约束他们,才能做到使社会不混乱,调和人际关系是为了更利于统治,人与人的关系和谐了,社会自然稳定。在君臣关系上,孔子提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在君民关系上,则有“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在家庭关系上有“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义礼”。这些都是礼在人际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孔子希望可以通过“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而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理想局面。

最后,孔子把礼作为治理国家的手段,正如荀子认为的那样“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孔子在这一问题上指出:“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用礼来治理国家没什么困难,而如果不用礼来治理国家,则又该怎么对待礼呢?在治国问题上孔子强调“德治”,礼则是“德治”的外化,孔子理所当然地将推行礼制看作治理国家的手段,即所谓“为国以礼”。德治和礼制相结合的治国手段较之于刑罚的方式更为有效,《为政》篇,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政令来训导百姓,用刑罚来整饬百姓,百姓就会尽量避免获罪,但却没有羞耻心,而用道德来引导人民,用礼教来整饬人民,人民就会有羞耻心而且归顺。可见,德治和礼制是从根本上净化民众的道德,使整个社会风气得以提升。然而这种缓和的治国手段并不是对法治的轻视,《孔子家语·刑政》记载到,子曰:“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太上以德化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言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可见刑罚只是最终手段,德治为先。

孔子对礼的这些现实作用的阐述,不仅淡化了传统礼制中突出宗教信仰的神秘色彩,扩大了礼的调节范围,也为重建和推行礼制找到了最充分的依据。发展到今天的“礼”,更侧重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脱离了封建社会时期维系等级制度的本质。礼之用,和为贵,尊重礼,实践礼是为了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和构建更为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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