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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缺席——论奥斯丁小说中的父亲形象

作者:于淼来源:日期:2014-01-12人气:1722

奥斯丁的小说自1811年问世以来就深受读者喜爱,影响广泛而深远。英国BBC公司曾在2000年举办过“千年作家评选”活动,简·奥斯丁紧随莎翁名列其后。奥斯丁以自己最熟悉擅长的家庭生活和婚恋问题为题材,在作品中塑造了大量栩栩如生、光彩夺目的青年男女,他们构成了奥斯丁小说人物世界中最耀眼的光芒,尤其是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更是异彩纷呈、各具特色。但这些优秀的女性,她们的父亲却集体失职,或者干脆缺席,早早离开人世;或者有着种种缺陷,未能尽到父亲的责任,形成“在场的缺席”。

父亲,父权制社会的象征和标志,在社会和家庭中,都被赋予了统治者的身份,掌握着话语权,对妻子和儿女享有无上的权力,相应地,也应承担起照顾家人、维护家庭稳定的义务。但奥斯丁六部长篇小说中的父亲,却都不同程度地被置于家庭统治权之外,存在着缺席或失职现象。

《理智与情感》是奥斯丁出版的第一部小说,也是六部长篇小说中唯一一部父亲缺席的作品。埃莉诺和玛丽安的父亲达什伍德先生在故事开头就撒手人寰。小说以极富有象征意味的“父之死”开场。达什伍德先生从叔叔那里继承的诺兰庄园只能由他和前妻所生的儿子约翰继承,而他只能给自己的遗孀和三个女儿留下一万英镑的财产。达什伍德先生只能在弥留之际,拼尽最后一丝气力,请求儿子照顾继母和三个妹妹。达什伍德先生虽然也尽心为妻女考虑,但面对自己的财政困窘,没有积极应对之策,把希望寄托在叔叔的遗产上,而后又把希望寄托在儿子约翰身上,作为父亲,对自己的儿子约翰自私的本性并不了解,对女儿也没有妥善的安排,并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

与达什伍德先生类似,《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先生也不是个称职的父亲。班纳特先生年轻时贪恋美色,娶了一个智力低下、喜怒无常的妻子。婚后由于对妻子失望,就整日躲在书房中,或者时不时用冷隽的俏皮话讥讽妻子的愚蠢。在对五个女儿的教育问题上,班纳特先生也是失败的。他明知妻子不是位合格的母亲,却仍把女儿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妻子,结果导致五位女儿的性格缺陷:两位小女儿爱慕虚荣,只知卖弄风情;三女儿玛丽因为容貌不如姐妹们,所以埋头书本,成为了一个书呆子。至于两位大女儿简和伊丽莎白,简过于轻信天真,被彬格莱姐妹的虚情假意所迷惑,而伊丽莎白尽管在五姐妹当中最有头脑,但因为缺乏父亲的理性引导,对人缺乏正确的判断力,对达西产生了偏见,险些被金玉其外的韦翰欺骗。班纳特先生明知女儿们“一个都不值得称道”、“傻气又无知”⑴,依然逃避作父亲的责任。班纳特先生因为没有儿子,按照英国法律,将由他的远亲柯林斯先生继承他的财产,至于他的妻子和女儿,只有五千磅的遗产,还有被赶出房子的危险,即使如此,班纳特先生仍然没有费心经营产业,好让家人日后生活的富足些。小女儿莉迪亚生性轻浮,放荡不羁,伊丽莎白曾劝说父亲管束莉迪亚,不要让她去布莱顿这样混乱的地方,以免影响家庭的名声,但班纳特先生却说,“如果不让莉迪亚去布莱顿,我们在浪博恩也休想安宁,……希望她到那边接受点教训,认识到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不管怎么说,她总不至于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我们也不至于把他一辈子都锁在家里。”⑴完全放弃了自己作为父亲的教育责任,直接导致了莉迪亚与韦翰私奔的严重后果。在莉迪亚闹出丑闻后,他也曾反省自己,并决定以后好好管教女儿,但当事情在达西的暗中帮助下顺利解决后,他又变得像往常一样懒散。

《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范尼的生父普莱斯先生是个退役的军官,整日喝得醉醺醺,见到分别多年的女儿范尼之后,竟然说“他都忘了范尼,然后对她表示欢迎。他热情地拥抱了她,说她已经长成大人了,看来很快就要出嫁了,接着似乎又把她忘掉了。”⑵范尼的养父托马斯爵士虽然品德高尚,一直救助姻亲普莱斯一家,还把范尼收养在身边,给予良好的教育,但他对孩子过于严厉,更注重孩子礼仪的培养而忽略了道德约束,致使四个孩子中有三个在教养上存在严重的问题,为人处事没有责任感,缺乏道德准则。

《爱玛》中的伍德豪斯先生则是一个贪求照顾的老小孩,他迷恋“香喷喷的薄粥”,对穿堂风怕的要命,自己难以消受甜食,就力阻别人吃蛋糕。他丧失了父权长者的必然权威,女儿爱玛成为了家庭的实际主宰者。伍德豪斯先生还是个利己主义者,他最讨厌听到结婚的消息,因为那意味着陪他说话解闷的人又少了一个。他的大女儿的婚姻至今不能得到他的认可,若不是出于同情,他决不会提起她。爱玛的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结婚几周后,他仍然一口一个“可怜的泰勒小姐”。为了让爱玛永远陪伴自己,不愿意让爱玛结婚,一再劝说她打消结婚的念头,向她保证单身生活的好处。至于奥斯丁的另两部小说,《诺桑觉寺》中凯瑟琳·莫兰的父亲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存在,他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在凯瑟琳十岁时,教她写字和算术,十五岁时,夸奖“这丫头越长越好看,今天几乎漂亮起来”,⑶对凯瑟琳的巴斯之行,父亲只给了她十个基尼,并答应不够时再给,而没有给远行的女儿任何忠告和建议。《劝导》中安妮的父亲沃尔特爵士 “秉性极度虚荣,他为自己的堂堂仪表和优越地位感到自负”,“就是女人当中也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惦记自己的相貌”⑷。沃尔特爵士不仅自恋,而且愚蠢,在妻子过世后,他挥霍无度,无法维持家庭开支,不得不出租象征贵族身份和荣誉的凯林奇大厦。而且,沃尔特爵士极度偏心,只偏爱大女儿,对两个小女儿却漠不关心。他对安妮的婚姻生活不但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对安妮的幸福作出了巨大的破坏,耽误了安妮八年的青春。

父亲们如此集体失职,耐人寻味。在父权制社会中,父亲是男性权威的代表,剥夺了女性言说自己、获得自我独立的权利。父亲形象的暗淡无光,正反映了奥斯丁作为女性作家的身份焦虑和心理期待,也解构了传统文化以父亲为中心建构的男性世界。

恩格斯曾说,从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是世界妇女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失败。因为从此之后,女性沦为男性的奴隶和家庭总管,丧失了话语权。直到奥斯丁从事创作的维多利亚时期,虽然之前已经出现了阿芙拉·贝恩、弗朗西斯·伯尼、安·拉德克里夫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女性作家,但男性霸权话语对女性所作的种种不当描述和规定极大限制了女性的创作自由。如17世纪的三位女作家贝恩、曼丽和海伍德到18世纪时受到了严厉的谴责和谩骂,曾在小说创作手法上向这三位女作家所学甚多的塞缪尔·约翰逊不遗余力地对她们进行人身攻击,说她们的小说有毒,败坏了女人的名声,同时约翰逊也对一般女性提出了要求,即安静、顺从、纯洁,要服从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这正是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对女性的要求。到18世纪中期,尽管妇女写小说已经普遍为社会所接受,女性小说家的人数也大大增加,“1760到1790年间的书信体小说中,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是出自妇女之手。”⑸但女性在创作时却不敢尽情描写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而要考虑是否能够被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所接受和认可。因此,当《傲慢与偏见》、《简·爱》和《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三部传世佳作问世时,简·奥斯丁、夏洛蒂·勃朗特和乔治·艾略特三位女作家,不约而同地掩盖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姓名。奥斯丁在其小说的封面仅写下了“《理智与情感》的作者”的字样,勃朗特三姐妹采用了男子姓氏“贝尔”,而乔治·艾略特的真实姓名“玛丽·安·埃文斯”却鲜为人知。这些出类拔萃的女作家匿名或用男性笔名发表作品,不仅真实反映了父权社会中男尊女卑的思维定势,也表明了那些试图跻身文坛的女性作家所遭受的压力和歧视。甚至到了20世纪初,女权主义运动勃然兴起之际,现代著名女作家伍尔夫仍然宣称:“女人如果打算写小说,她必须有钱,还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但伍尔夫认为,女人在父权社会中很难拥有自己的房间,“除非其父母异常富有,或者其身份非常高贵。”⑹奥斯丁就未曾有幸拥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她只是在起居室的一角悄悄用蝇头小字把脑中徐徐推敲出的文字写到碎纸片上。对女性作家来说,这种物质上的困难已经十分可怕,但世俗偏见和精神上的压力更为可怕。正如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所言:对妇女而言,性别是一种痛苦的障碍,她们总是焦虑没有自己的声音、没有自己的身份,担心写作活动会孤立她们甚至会摧毁她们。⑺选择写作作为职业,与完美女性理念中固有的服从和压抑要求发生了直接冲突,其中的一个标志就是出现了男性笔名,很多女性作家不得不克制内心深处对成为作家的负罪感,处于女性作家的身份焦虑中。女性作家往往将熟悉的爱情、家庭、婚姻等女性经历作为首选题材,一方面是因为女作家生活圈子狭小,生活经验有限,因而在写作上题材范围狭窄,更重要的是,女作家们想以此来证明,她们的作品,是自己女性角色的延伸,从事写作不但没有损害她们的女性气质,反而在某种意义上为之增色。奥斯丁的小说都以男女婚恋为题材,以外省乡绅三四户人家的家庭生活和社交场合为背景,也正是其身为女性作家身份焦虑的外化表现。奥斯丁渴望摆脱这种身份焦虑,搬开压在头上的这块父权的巨石,所以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不是没有父亲,就是父亲不能发挥传统意义上的作用。父权的旁落,打破了长久以来的男性优越的神话,也反映了女性隐秘的心理期待。只要这个权威的“父亲”活着,女性永远处于被压迫的地位,失去了自我;唯有“父亲”死去,女性才能独立,才能打破男性霸权,获得话语权。

虽然奥斯丁以幽默嘲讽的笔调,摧毁了传统意义上的权威父亲的形象,解构以父亲为中心的男性世界,这是奥斯丁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表现,但传统的男权意识在她的思想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奥斯丁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往往都有一个男性“引路人”,这个“引路人”成熟、睿智,帮助女性克服自身缺陷,最后成长为完美的女性,《爱玛》中的奈特利先生是最典型的代表。在奥斯丁小说中,这些男主人公与其说是情人,不如说是理想的父亲的替代者,他们取代了现实中的父亲,成为了社会道德和权威的象征。这些男性引路人,也反映了奥斯丁理想的男性品质,给男权压迫下的女性以希望。

参考文献:

[1]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 [M]. 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2]简·奥斯丁.曼斯菲尔德庄园[M]. 孙致礼,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3]简·奥斯丁.诺桑觉寺 [M]. 金绍禹,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4]简·奥斯丁.劝导 [M]. 裘因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5]黄梅.推敲“自我”:小说在18世纪的英国[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03

[6]弗吉尼亚·伍尔夫.一间自己的屋子[M].王还,译. 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9

[7]杨莉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研究[M].江苏文艺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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