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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软法加强党风建设的具体途径

作者:孟媛、曾文杰来源:《文学教育》日期:2016-03-12人气:653

    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公共生活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软法规则。政党规范党员及党员干部的行为及言论的大量的不同形式的“党规、党章、党纪”属于软法范畴。同时我国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表决民主,协商民主。它的规定也是以软法的形式存在的。

1.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

    有句俗语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素来具有具有一种约束的特性。万物不以规矩则废,更何况党群,党若无明确的规矩则会出现混乱的现状,犹如无鱼之水。党内法规是一种带有软法性质的法。根据2013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主要将党内法规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路线和纲领、义务和党员权力等做出了根本规定,第二是“准则”对全党的组织生活、政治生活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做出了基本规定,第三是“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某一方面重要工作做出全面规定,第四是“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由中纪委、中央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制定。[5]当下我国各项改革工作正处于攻坚区和深水区,社会稳定风险加大,各种矛盾出现,急需整顿。然而,中国共产党内,有部分制度和关系尚未明确纳入党规党纪中,没有实现它的条约化,规范化。所以需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2.唤起党员对党章的高度认同

    我们已得知“家训,族规”是软法的一种形式,为什么软法古代社会被选择并被遵守,回想过去,可知当时人们有很强的家国一体的理念。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它作为一种高尚的人生道路,将个人与国家、家国一体的观念深深渗透到内心,并经过祖祖辈辈的宣传教育,全社会成员对此才形成高度的认同才能在当时顺利实施、顺利推行“家训、族规”。如今我们应采用继承这种方式,多方面开展宣传党规党纪活动,多途径宣传教育,使得各阶层人民相信党是人民的党,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尤其是让党员及干部深刻体会党规党纪的深刻含义,从内心认同党,认同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党与我一体的观念深入内心不动摇,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可以紧随党走,特别是价值观方面要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将自己的切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保持两者利益完全一致,要解决的问题也无二致。党风是全体人员共同建设的事项,成为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3.唤起党员同志荣辱与共感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特别重视家族荣誉感,若在以前一个人违反国法,将会遭受刑罚之灾更甚者有时会株连九族,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家族遭受耻辱,家族声誉骤降,家族成员最为害怕这些,所以形成了一种隐形规则“内门之治”,以用来自觉防范。这何成不是一种办法,全体党员要以整个党群为家、为一个整体做到荣辱与共,就如家庭成员般,一人犯错,全体家庭成员蒙羞。将“党规党纪”作为“家训族规”去遵守,在媒体舆论的影响下,唤起党员的耻辱感和罪恶感,使其可以像遵守“家训族规”那样服从“党规党纪”。只有党员将自己置身于全体党员这样的大群体中,以党员集体为家,把党规党纪作为神圣的“家训族规”,把家族每个成员教育好,形成良好的家风,我们才能做到热爱党员这个集体,才能做到将个人荣辱与集体荣辱水乳交融,做到自我防范的同时可以监督其他成员遵守党规党纪。

4.全体成员高度监督党员

    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苍蝇”两方面并举,成绩显著。这在运用法治从严治党时,我们也应考虑吸收礼治,利用软法的长处多方面加强党风建设。可能因为我党是长期执政的政党,党内有些人就出现了错误倾向,他们把党和大众赋予的权利,把自己的工作地位,看成自己所谓的“既得利益”不是用这些职权来为党和人民大众工作,而是用这些职权来捞取不合理的非法的私利,他们甚至把这些东西看成谁也碰不得,动不得的私有财产,想方设法地保护这些“既得利益”。[6]他们的权力是人民大众赋予的,权力是否被合理运用不仅政府有监督权,人民大众同样也要行使监督权。新形势下,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大大加宽,同时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民主监督意识在无形中骤增,发挥人们大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大众监督机构自行组织成员,在宪法指导下,监督机构自行设立监督程序和监督法,力求实现在更广阔的时空范围内,对官员、党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使其全体成员自觉为监督事业做出一份贡献,只有引导人人参与监督,监督体制才能完善,党风建设才可以在阳光下成长。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wy/63.html文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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