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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背景下我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路径探讨——经济与管理

作者:孙飞、张丽辉来源:原创日期:2013-05-13人气:883
 一、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现状与成因分析
(一)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现状及国际比较
中国目前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普遍偏低,而且还存在地域性的差异。中国目前有药品流通批发企业13 000余家。虽然自2003年开始我国药品流通批发业前三和前十的市场份额逐年提升,前三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从2003年的12.7%上升到2009年的20.9%,但是依然处于严重偏低状态,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据商务部《2011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73%;前三位(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华润医药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百强的42.%。截至2011年底只有中国医药集团年销售额过千亿,为12 456 339万元,突破百亿大关的只有8家,前100强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下的有19家。由此可见,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处于一种“小、散、乱、差的恶性竞争局面,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极度偏低,造成配送效率低、成本高,市场流通秩序混乱,政府也不能实施有效监管,致使行业的获利能力明显逊于美欧日流通业平均水平。同时也证明我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美欧日发达国家药品流通市场伴随着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经济已经比较成熟,批发环节的产业集中度很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特征比较明显。美国的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总额的40%以上,但药品批发商只有75家,排在前三位的集中度(CR3)高达96%;日本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12%,仅有147家药品批发企业,排在前三位的占总额的74%;欧盟排在前三位药品分销业销售额占总额的65%,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排在前三位的市场份额高达95%;德国只有10家大型药品批发商,排在前三位的市场份额占60%~70%。而中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的2%,中国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3 000余家,前三位的市场占有率才到20%左右(见图2)。美国从1995—2005年10年间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从31%上升到95%;日本从1999—2010年11年间药品流通产业集中从30%上升到75%。从发达国家的成长历史看,我国的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新医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将有一个加速形成时期。
(二)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偏低成因分析
首先是在宏观政策方面:在我国医药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时期,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再有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对零售批发业的对外全部开放,中国经济持续快速蓬勃发展、需求旺盛,许多行业都表现出较高的利润率,从而诱使大量企业纷纷涌入,大量医药商业企业产生并生存下来。截至2010年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多达13 000余家。第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使得只要产生的企业很难被市场机制淘汰,地方政府处于对一些政绩考核指标和地方利益的诉求,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战略上缺乏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协调思想、和谐均衡发展理念,直接进行行政干预和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地方企业和本土市场,组织外来企业的兼并收购,造成了地方医药流通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秩序乱的被动局面。第三是从微观环境层面:企业的并购不仅需要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还得必须清除一些并购政策的障碍。目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并购企业的融资政策和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另外在一些医保定点资格制度、基本药物配送资格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并购,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药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第四是中国的药品工业集中度很低。因为中国的制药工业发展起步比较晚,产业组织高度分散的状况是与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转型期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等特征紧密联系在一起,再加上地方市场的条块分割和地区行政垄断现象普遍,迫使一些企业产供销职能分离,严重阻碍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作为与药品工业配套发展的药品流通产业,较低的制造业集中度严重影响了流通业的集中度。正如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所言:“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例如,城乡之间的交换、城市之中的交换等,总之交换就一切要素来说,或者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
二、提升药品流通产集中功能性分析
新医改中确定了药品加成的取消,推动药房成本的控制,推动现代物流在医院的发展,医药流通企业将其核心能力进行输出提高医院药房的运转效率。新医改要求通过提升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来促进行业整合,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提高药品流通效率,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和交易费用,进而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鉴于我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偏低,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差距较大,适当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有以下几方面功能性作用。
(一)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升流通产业利润率
关于产业集中度与市场绩效的关系理论,贝恩的“勾结”理论,1951年贝恩发表关于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率关系的著名论文中明确提出市场集中度影响利润率。20世纪70年代初产业集中度和企业规模与利润率的正相关关系得到广泛认可。其次是徳姆塞茨的“效率”理论,他提出了集中度与利润率的外在性问题,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同时,可以从高效率中获得高额利润。综上二者均支持产业集中度与部门的平均利润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马龙龙,2006)。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与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与一般产业的关系一样成正相关关系。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充分发挥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整合流通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的组织运转效率。流通企业通过规模化采购、规模化配送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和配送成本,提高了行业和企业的利润率。较低的产业集中度使药品周转速度慢,不能满足药品流通的特殊性,即不能满足药品配送的安全性、时效性、可获得性。同时也增加了流通成本,降低了流通效率;低集中度也无法构筑产业进入壁垒,较低的进入壁垒使其他行业可以自由进入药品流通行业,导致“小、散、乱“的竞争态势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我国药品批发流通企业多达13000余家,一部分小企业只依靠“开票”“倒票”等机会主义行为生存,严重扰乱了药品流通的市场秩序,使行业的利润率进入微利时代(陈文玲,2010)。因此,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大规模整合,是提升行业利润的关键之举。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首先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促进有效竞争。有效竞争是市场结构合理化的核心,其实质是有效解决“马歇尔冲突“,在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的同时保持市场竞争的活力,也是解决市场运行中X-非效率的关键。根据纪宝成(2003)观点:“市场秩序的本质是一种利益和谐、竞争适度、收益共享的资源配置状态和利益关系体系”。因此合理的市场结构必须建立在能充分协调各种利益冲突,重构和引导各种利益关系和谐。有效竞争导致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的形成,进一步缓和零供之间的矛盾,促进流通渠道主体的利益和谐、关系和谐。也可以促进流通产业寡占型市场结构的形成,大中小企业数量比例协调,使大企业引领行业发展并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市场竞争格局。其次是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流通批发行业的市场势力。提高其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议价能力,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药品流通渠道的主导权由零售商(医疗机构)向批发商转移,避免了”药品回扣、大处方“等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由于批发商渠道主导权的提升也可以扭转医疗机构长期拖欠药品批发企业货款的被动局面,同时也加快了药品流通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因此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再次是可以对药品流通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目前我国有13 000余家药品流通企业,实施有效监管需要巨大的监管成本,而且监管效率也没有保证,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行业横向兼并整合,既减少了企业的数量也提高了龙头企业的组织运营效率。实施有效监管可以规范流通主体经营行为,减少市场不正当竞争,促进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形成利益和谐的市场机制,减少非法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三)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满足药品流通的一般和特殊
首先是提高药品产业集中度可以有效满足药品流通的一般性。由于药品也是一种商品,具有商品的社会属性。所以药品流通规律也要按照商品流通的一般性和药品流通的共性来组织药品流通,运用一般商品流通理论内涵去指导药品流通,利用一般流通的时间节约规律、流通投资增值规律、流通规模化规律、商品自愿让渡规律等。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医药物流配送效率,满足降低药品流通费用和交易成本,提高药品流通的效率等一般性。其次是满足药品流通的特殊。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不同于一般品的特殊属性,因此药品现代流通对药品流通提出了特殊要求,要求在设计药品流通路径、流通方式、流通目标时,必须把药品的安全性、时效性、专属性、可追溯性和全程监管性放在首位,因为药品使用和管理不当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药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其安全性极为重要,通过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可以有效实施流通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保证药品流通的安全性;较高的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现代物流配送效率,节约配送时间和配送成本,可以满足药品流通较高的时效性要求,同时也可满足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性。另外较高的流通产业集中度也可以满足药品流通过程冷链和封闭式的供应链管理需求,提高我国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标准、规范、集约、高效”的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较低的流通产业集中度,小、散、乱的竞争态势很难满足药品流通过程的冷链技术需求(陈文玲,2010)。
三、中国当前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路径选择
当前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路径选择问题,它涉及到宏观层面的政府政策调控支持、中观层面的一些产业政策助推和微观层面大中小企业的协调整合。理论依据是“推-拉理论”模型:根据20世纪50年代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唐纳得·博格的“推力—拉力”理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研究,认为迁出地必有种种消极因素形成的“推力”把当地农民推出居住地;而迁入地必有种种积极因素形成的“拉力”把外地居民吸引进来(康文杰,2005)。这一理论模型可借鉴到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上:政府应该推出一系列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借鉴日本政府干预的做法:从1999年CR3的占有率30%提高到2010年的75%)形成一种“推力”,促进大中小企业的整合、兼并收购或形成战略联盟;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通过自身的规模、资金、技术、市场势力等优势形成一种“拉力”,主要是通过横向一体化的兼并收购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进而有效提高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提升流通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内部的组织效率。理论模型见图3所示:
(一)宏观政策层面
1. 政府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助推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企业在兼并收购进程中的利润率曲线往往呈现“U”型的发展态势,也就是整合中的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组织运转效率是先下降后上升,所以必须辅之于一定的宏观政策支持,协助兼并后的企业度过资源整合的难关。在财政税收方面可以给予一定时期的减税或免税支持,减轻企业资源整合期的生存负担。在货币政策方面主要是大企业兼并收购时所需要的融资政策。收购兼并对正常运转经营的企业来说有很大的风险性,且需要充足的资金,正如南京医药集团的高管所说:“企业做大做强靠的是资本和实力,除了三大集团有融资优势外,小国企、民营药品批发企业想去并购非常难,并购的交易成本太高”。其次必须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分流人员的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来减轻并购中企业的负担。
2. 坚决清除阻碍企业兼并收购的制度性弊端和政策性障碍。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是破除制度性弊端和政策性障碍的有效途径。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关键是“医药分离”,目前“医药分离”改革工作应该由改革试点阶段向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全面推进,随着医药的分离药品的营销模式由“个人代理制”向企业的“团队制”逐步转型,规范了药品流通主体的经营行为,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药品代理和医生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同时减少依靠“过票、倒票”的非法经营生存的药品批发企业的数量。推出一系列政策剑指虚高的流通加价率,压缩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积极推进分税制改革,均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力也可以助推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流通企业的跨区并购问题不仅涉及到行政垄断、地域分割、产权划分还涉及到分税制的弊端,分税制弱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源,就只能依靠“预算外收入“弥补地方财力的不足,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也阻碍了企业跨区域并购。
3. 利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助推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不但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而且还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助推了行业整合和产业集中度的提升。2009年7号文件的出台更多是为了配合新医改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强化集中,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药品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行业向省级市场集中,达到资源和规模优势,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明显受益,为下一步的兼并扩张带来新的契机。其次在“两票制”、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两个方面大大缩短了中间流通环节,把一些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再次是在政府的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配送资格权、医保定点资格等政策方面,实施严格准入制度,逐步向规模上大企业倾斜,提高行业进入壁垒,把真正具有较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组织运转效率的大企业引进来,而把从事“过票、倒票”(倒卖增值税发票)等非法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拒之门外。
(二)中观层面
1. 产业组织政策方面。根据有效竞争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促进药品流通产业结构的向合理化高级化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优化流通产业组织结构,应该根据市场有效竞争、规模经济、专业分工、产业配套的原则促进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从产业组织政策方面合理引导企业兼并收购,从产业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的历程上看,我国的药品流通市场结构应该是一种寡占型市场结构,行业中大中小企业比例协调、协同发展,全国龙头企业与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的各个分销机构应该是优势互补的竞争协作格局。以美国和欧洲药品分销企业规模结构为借鉴。
2. 在产业管制政策方面。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依据药品流通产业市场的需求相对药品制造业严重供需失衡,即相对流通生产力过剩理论,应该严格控制批发企业的数量。根据产业管制的利益俘获理论:应该取缔“药品底价代理制”和为其服务的“倒票、过票”等非法经营的中小企业。根据渠道管理中的代理制销售理论,底价代理是一种销售模式的异化。由于厂家放弃了渠道管理,由于“人”的有限理性,这种模式在操作上更容易出现不规范和机会主义行为,如货款票分离现象、商业过票偷税行为和对医疗机构的利益俘获行为。根据流通产业市场需求的层次性和地域性原则压缩中小企业数量,同时提高该产业的进入壁垒,阻碍行业外其他企业凭借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进入该行业。
3. 产业布局的政策方面。应以药品制造业的集聚,引领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产业布局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区发展的重点选择和产业集中发展的的制定。根据产业的集聚理论,产业集聚是指在一个适当大的区域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若干个不同类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相关服务业,高度密集地聚集在一起。首先产业集聚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吸纳效应”,比如制药产业的高度集聚,必然要求大型的药品批发企业满足大量药品流通的需要,二者协整配套发展。其次来自制造业高度集聚的规模经济的外部性,例如交通、通信、人员、信息和交易成本等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与之配套发展的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
4. 产业技术政策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集中度的提升,技术进步和先进的技术普及使得流通产业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流通业主要应用的技术包括:主要包括现代信息、通信、情报处理技术,物流系统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品包装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路径依赖上,应该根据我国药品流通产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看,不应该以自主创新为主,因为现阶段我国药品流通企业不具备自主创新需要的先发的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本优势。应该采用模仿创新和合作创新的模式,模仿创新具有低投入、低风险、市场适应性强的特点,其在流通成本和流通效率上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产生的交易费用低、成功率高、耗时更短。合作创新模式有利于优化创新资源的组合、缩短创新周期、共同分担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
(三)微观层面
从微观层面看:现在规模以上药品批发企业应该依据“推—拉理论”,利用企业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资金优势形成一种“拉力”,吸引甚至是主动并购中小企业,或者实现大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斯蒂格勒(1989)指出:“一个企业通过兼并其竞争对手的途径发展成巨型企业,是现代经济史上一个突出的现象……关于厂商的拟人化理论,已不再适用于现代企业。没有一家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主要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
1. 在大型药品流通企业的整合路径。大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其规模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市场实力优势,吸引中小企业被兼并收购。对于具备条件的可以直接兼并收购;不具备条件的应该是先合作联盟、再收购,尽可能降低中小企业被兼并收购的负面经济效应。在路径上应以横向兼并为主,相同产业间进行横向兼并实质上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可以起到降低竞争程度的经济效应,也是提高其市场势力和市场绩效的最有效途径,可以促进产业集中度的提升。目前我国药品流通前三大医药流通企业,即国药控股、上海医药和九州通作为行业领先者,应该发挥自身的规模和市场势力优势加快外延式扩张步伐。大企业集团在兼并收购进程中要从战略上正确看待其风险性和收益性,充分认识到兼并前后企业的利润率曲线往往呈现“U”型的发展态势。另外大企业也可以通过垂直一体化、地区扩张化和全国扩张化(路径是兼并收购和连锁加盟)方式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具体研究整合路径见图4所示:
2. 中小企业的整合路径。首先是中小企业基于规模、技术、资金和市场的劣势可以建立战略联盟,或者是凭着自身的专业化和特色化优势进行连锁经营,重点领域放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配送,或者是基于“长尾理论”对边缘市场的开发。其次是根据流通生产力过剩理论,在药品流通行业处于某种形式的有效公开的或默认的共谋中(流通批发业与医疗机构的共谋),并且药品价格和利润上升,利润的增加鼓励新的企业进入和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扩张。通常,这种进入和生产能力扩张导致严重的生产能力过剩问题。中小企业应该进行产业转型发展,产业转型的方向为医院和零售药房提供医药信息、药学服务、第三方物流、药房托管等个性化增值服务。例如美国的第三大医药流通企业CAH公司(卡迪亚公司)多元化程度最高,有55%的利润来源于非药品分销业务。所以说处于亏损和微利状态的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发展是解决流通产能过剩、减少流通企业数量的重要途径。再次是中小企业主动被兼并收购。药品批发中小企业应该运用“SWOT”的战略分析方法,客观认识到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威胁、内部的优势和劣势,主动与大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或者被收购兼并,依附大企业的品牌、规模和市场势力优势,来规避经营风险并获得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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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志彪.现代产业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5]马龙龙.流通产业组织[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6]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7]陈文玲,李金菊,等.药品现代流通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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