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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及对策

作者:杜风鹏来源:《视听》日期:2017-09-29人气:6402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方便快捷的新媒体渐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习惯了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随时浏览、发布信息。但是,由于发布者的个人素质良莠不齐,出发点又善恶难辨,导致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信度、价值观导向等问题随之而来。加之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蝴蝶效应”随之而起,如何有效地管控信息的传播,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成了促进新媒体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新媒体传播的“蝴蝶效应”

“蝴蝶效应”本为气象学中的一个名词,因为蝴蝶扇动翅膀就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空气系统改变了、气流产生了、空气流动了,德克萨斯州刮起龙卷风了……现在,“蝴蝶效应”的使用范围扩大,凡是初始条件发生极小偏差引起巨大结果差异的现象都称之为“蝴蝶效应”。

在新媒体盛行之前,舆论的主要控制权在官方,民众发表言论的自由受限。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新媒体具有开放性、自主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对使用者的身份没有限制,人人都有“麦克风”,对信息的发布和传播也没有严格的限制,使用者偶尔的一条微博、一张图片、一条评论、一段视频都会瞬间发酵,被广泛传阅传播,大量转发转载,一时间公众恐慌、事态严重升级、局势面临失控。新媒体这个便民平台变成了网络危机的传播源、放大镜,在信息本身善恶不明、真假难辨的前提下迅速传播,甚至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三人成虎,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比如最近发生的“哈尔滨新疆人砍人”事件、“西双版纳游客砍人”事件等,各种谣言、讹传误导人们、蛊惑人心,导致事件的严重恶化,给人民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不良影响。所以在新媒体传播中产生的“蝴蝶效应”犹如媒体界的一场又一场地震,历经时间短、破坏力度大。

二、新媒体混沌理论探析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相对于报纸、通信、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其特点有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精准到达、性价比高、推广方便等。

混沌理论认为,在混沌系统中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经过不断放大,对其未来状态会造成极其巨大的差别。

网络信息时代,新媒体的传播其实是伴随着“混沌现象”产生的,一条微博、一则动态、一个朋友圈分享、甚至一条简单的留言、一个不经意间的评论,都可能在网络中迅速传播,给网络安全带来隐患,但是初始的信息却浑然不知。在网络的大熔炉里无序向前,随着事态无规则的向前发展,走向不可预测的结局,最后变成了庞大信息网中的一部分。而信息本身与最终的结果却大相径庭,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新媒体传播明显地具备混沌原理的特征,具有“混沌理论效应”。

(一)蝴蝶效应与混沌理论的关系

新媒体是一个混沌系统,在新媒体传播中,混沌现象无处不在,“蝴蝶效应”作为新媒体传播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是混沌现象的一部分,也是混沌理论最为著名的应用。

“蝴蝶效应”和混沌理论都强调由于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造成结果的巨大差异。而初始条件变化和最后结果之间既不互为因果,也不存在必然联系,却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在新媒体传播中,突发事件的最初变量也都是微小的,有时候只是用来描述当时心情的寥寥几个字的动态,或者一条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微博留言,但是经过近似风暴的“蝴蝶效应”之后,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进而一步步放大,甚至扭曲,演变为对社会影响巨大的群体性事件。比如有关文章出轨的“周一见”,仅寥寥数字,却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发酵,最终演变为“明星出轨门”的社会群体事件。

(二)新媒体传播特点分析

第一,传播方式具有双向性。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是单向的、线性的、不可选择的,信息发布者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传播信息,没有互动,这种传播方式是静态的,信息不具备流动性。而新媒体的传播方式是双向的,发布者和受众都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而且还随时可以进行互动。

 第二,传播行为更具有个性化。微信、微博、博客、播客等新媒体的出现,让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关注的信息。当然,由于发布的信息内容良莠不齐也为管理带来困难。

第三,接受方式具有移动性。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无线网络技术的高度成熟,使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巨大转变,由固定到移动。

第四,传播速度具有实时性。新媒体实现了实时的传播,不再需要繁琐的过程,随时随地就可以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传播出去。

    第五,传播内容具有交融性。阳光文化集团首席执行官吴征说:“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

三、新媒体传播下“蝴蝶效应”的管理策略分析

笛卡尔说:“一切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任何人都不应该逆历史潮流而动将其消灭。”新媒体传播中产生的“蝴蝶效应”既然已经产生,也就有其合理性,我们无法随意将其消灭。但是可以选择未雨绸缪、因势利导、亡羊补牢,相信只要构建好前期预警、完善好中期疏通、提升好后期补救,就可以变害为利,使新媒体传播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构建前期预警策略

新媒体发展到今天,很多问题都已经凸显出来,它在传播中可能产生的“蝴蝶效应”的负面影响也都初见端倪,所以构建好前期预警也就有章可循。

首先,要想让新媒体传播健康有序地进行,就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的作用就是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如果有人肆意诽谤、造谣、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恶意宣传、转载不良信息妄图损害他人甚至国家利益,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既有利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也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可以针对网络突发事件建立舆情机制。舆情机制相当于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事先制定好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力求在事发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将影响降到最低,将损失减到最低,将危害控制在最低,这样就可以将新媒体传播过程中产生的“蝴蝶效应”扼杀在摇篮里,维护网络时代的安全。

最后,加强网络宣传,积极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舆论观念,明辨是非。每一次突发事件的扩大都离不开无知网民的参与,而这些网民在事后也定会懊悔不已,与其让网民沉浸在懊悔中不能自拔,不如正确的引导他们,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舆论观念,让他们能够独立的处理网络信息,能够分清善恶、明辨是非,不再以讹传讹,不再助纣为虐,这才是解决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最本质最直接的策略。

(二)完善中期疏通策略

《国语·周语上》有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说的是阻止人民进行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不让人民说话,必有大害。同理,新媒体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蝴蝶效应”也不应该采用原始的封锁消息、围追堵截的方法,而应该采用因势利导的疏通策略。

在“蝴蝶效应”盛行的传播中期,如果有人试图将消息强行封锁,势必会引发更大的风暴。因为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新媒体传播途径广泛,传播速度超凡,在理论上就不可能做到。而且,一旦付诸实施,就会将网民的好奇心和兴趣点全面调动起来,甚至会引发网民不满,引起社会的公愤,反而会导致事倍功半甚至引发新的社会问题。例如当初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得人们“谈奶粉而色变”,“苏丹红、毒馒头、地沟油”事件更是让国人“为吃发愁”。一个个血泪的教训,时刻警醒我们“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堵,无异于扬汤止沸;导,才是釜底抽薪。因此在中期,首先要做的就是主动将事实澄清,将疏通工作做好。

(三)提升后期补救策略

《战国策·楚策四》中有这样的一段话:“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这几句话大意是:见到兔子再去招呼狗,不算是晚了;羊丢失了再去修补羊圈,也不算太迟。刘向用这两个比喻来说明应及时修正错误,总结经验,以减少损失。见到兔子再放出狗,虽然时间急迫,还来得及;羊已丢失了马上修补羊圈,虽不能找回已丢的羊,但以后就不会再丢失了。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也是如此。网络信息化时代,信息大爆炸,出现突发事件在所难免,不必太过拘泥于事件带来的危害,要痛定思痛积极补救。

首先,要积极总结经验教训。每一次突发事件都会带来阵痛,阵痛过后要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要继续传扬,失败的教训也要牢记于心,这样才能在下一次突发事件来临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其次,查找不足,及时修补,积极挽回损失。每一次“蝴蝶效应”都会暴露一些问题,有法律法规上的漏洞,有舆情机制的不足,有疏通过程中的不到位等等。所以,每一次突发事件过后都应该及时查找漏洞,发现不足,及时修补,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亡羊补牢。例如对那些在突发事件中触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将其制裁。这样既能对网民起到震慑作用,又能树立法律的权威。

四、结语

  马克思说:“任何一项事业都是全人类的事业,没有哪一项事业是专属于某个人、某个团体、某个行业、某个国家……”新媒体管理也一样。无论是前期预警,中期疏通,还是后期补救,需要的不仅是国家的努力,还有媒体和我们广大民众的参与。每个团体、个人都应该参与进来,充分展现我们作为新时代新媒体人的主人翁形象,让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无处藏身、无处扩散,还新媒体一方纯洁的净土、还新媒体一片明媚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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