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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作者:景晓霞来源:《魅力中国》日期:2021-08-13人气:756

一、土地产权制度现状解析

(一)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流转机制不完善,部分地区农地进行流转时,并没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流转,如农民的口头约定、简单的协议等,给后续土地产权管理工作开展造成很大影响。同时,很多农民具有很强的故土情结,不愿将承包土地转为流转土地,使得土地流转工作开展进程受阻,不利于基层集体土地建设,无法形成有效的规模化产业,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效力,无法有效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

在土地产权制度管理工作开展时,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进行界定时,出现多元主体交织的问题,使得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无法推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给新型城镇化建设造成阻碍。部分地区的土地法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民存在保守的土地观念,错误认为土地是个人财产,可以由个人进行处置,使得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受到现实影响,不利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无法有效增值土地的经济效益,发挥出土地的最大经济产值。

(三)土地征收未体现农民利益

在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背景下,农民无权对土地进行处置交易。在农村土地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时,各地区会对农村土地进行集中征收,但各地区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给予农民的土地补偿金,明显低于市场土地价格,对农民的基本利益造成了一定损失。由于集体土地所有制、产权边界模糊、制度监督衔接、权力制衡等多种因素影响,使得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无法有效保证农民的后续安置问题,给城镇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工作隐患。

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路径探讨

(一)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改革

我国现阶段土地流转机制具有一定的现实约束力,即在不同地区进行试行时,具有特定的机制运行价值,不可直接确定该机制的普遍适用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当推动土地流转机制改革,为城镇化建设夯实土地基础。笔者认为,新时代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产权流转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保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其一,改革工作开展的目标,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得分散种植,逐渐转变为规模化种植,有效提高农业生产与市场的连接度,并使得农民直接参与到农产品市场定价环节,有效提升农民的经济收益。在农业生产开发过程中,应当尝试农业金融产品的开发,有效推动农村金融产业的发展,使得农业生产与金融服务进行有效接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建设[2]。

其二,在制度改革时,需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在土地流转时,仅对经营权进行流转,并不会涉及到土地的所有权与承包权。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核心理念,不可错误的认同为土地私有化,影响到我国城镇化建设。

其三,在农村土地生产经营规模化后,应当明确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并对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比例进行合理调整,使得农民的承包权与经营权,成为农民的真正财产权利,有效保护农民的基本土地产权利益。

(二)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

我国土地产权管理的体制背景下,地方政府进行建设用地时,将受到国家土地利用总规划、城市建设总规划的约束,导致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间接影响到我国城镇化建设工作。

如部分地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土地扩张较快,建设用地指标容易被耗尽;而部分地区城镇化建设时,通过用地指标对地区经济发展进行限制,不利于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般情况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指标限制相对宽松,而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土地指标限制较为紧张。由此可见,传统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无法有效解决地区土地总量不足与指标错配等现实问题。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可对集体建设用地制度进行合理改革,使得土地直接入市,该项制度改革的本质,在于打破传统政府对土地产权供应的垄断地位,推动土地供给的市场化。在确权的基础上,可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并进行自由出让,直接绕开了地区政府征地的工作流程。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的有效改革,可使得建设用提获得更多经济收益,为农村人员分配更多经济效益,有力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结构改革

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需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有序扩大我国的城镇人口比例。在实际建设工作开展时,应当使得农村人口的收入得到稳定提升,为达到该预期工作目标,土地增值则是重要的工作方向。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可提高一次性增值的比例,适当提高农地补偿的指标,促使农地补偿指标市场化,为农户一次性提供足够的补偿金额;或对土地出让金的分配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将更大的资金比例,投放到城市人口公共建设领域,加快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转移,为农村人口提供二次收益分配。

为达到上述工作目标,应当在央行提出的土地出让金比率的基础上,开设专项用于农村人员的市民化保障性资金;或当地政府直接降低分成率,确保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化转移后,可获得更多的财产收入,稳定农村人口的经济收益,避免出现财产缩水的问题[3]。

三、结束语

上文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阐述,重点阐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浪潮下,土地产权制度需进行合理改革优化,如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土地产权流转改革、土地收益结构改革等,逐渐架构科学现代化的土地产权管理体系,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铺垫制度基石。


本文来源:《魅力中国》:https://www.zzqklm.com/w/wy/25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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