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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中“情景再现”的尺度把握

作者:郝丁瑶来源:《视听》日期:2016-07-21人气:1032

电视法制节目是近年来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一档专题性节目。法制类节目的制作,由于题材的特殊性,成熟的法治节目在陈述案件时,会通过多元化的手段进行“回述”和“模拟”,“情景再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就编辑记者而言,“情景再现”只是一种方法和工具,并非最终的目的,它的产生是为新闻节目服务的。

《海案线》是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联合全区公检法系统,以真实、鲜活的法治案例为基础,打造的大型法制节目。下面以《海案线》作为案例进行阐述分析。

一、法制节目的电视特点给了“情景再现”可行性

法制节目的优势在于题材的独特性,所报道和反映的内容都是社会中违法乱纪的丑陋面和阴暗面,它既能满足观众喜欢刺激、惊奇的心理,又和生活密切相关。从各种收视率调查数据显示,电视法制节目的收视率排名基本靠前,深受广大电视观众的喜爱。《海案线》仅仅开播1年多来,收视率已经突破5个点,证明了观众对法制节目的偏爱。

不仅如此,很多观众也喜欢通过收看法制节目来增强法律意识。近年来,国家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法制节目在普法宣传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电视的特点就是通过现场还原、情景再现、主持人评述等方式,将大众关注的热点事件进行还原,通过电视语言,将事件背后的法律焦点、难点深度剖析变得更具观赏性,从而让观众清楚案件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以达到传播法律知识和观点的目的。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教育意义是其它电视节目题材难以呈现的。 

但是,每个人对同一件事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很多时候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揭露犯罪的同时却也无意中传播了犯罪的技能或者方法。

二、“情景再现”对法制节目表达的利与弊

(一)恰当的“情景再现”可增强节目的艺术感染力

“情景再现”的最大优势在于通过还原现场,让观众对于事件有一种全角度、全方位、全视线的感知,有一种参与感、辨别感以及冲击力。

电视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能图文并茂、声画合一,将一些复杂的、现场感很强、文字叙述又困难的事件,通过“情景再现”表现出来。举例而言,《海案线》曾经报道桂平市一则锡纸开锁案,假设整个案件当中只是通过民警的采访和记者的描述来还原整个案件,不仅整条新闻将会索然无味,观众也不一定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进行盗窃的。但当警方再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过程后,观众就能从直观上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帮助观众防范于未然。

(二)过度的“情景再现”带来的负面影响

然而,事物终究有两面性。作为我们新闻传播者而言,在新闻素材里再现犯罪手法,是为了揭露犯罪、提高人们防范犯罪的意识,从而引起人们对犯罪的关注和警惕。可是随着收视率的上升,特别在近段时间里,我们在记者采集回来的案件中,发现越来越多的“雷同”现象。举例而言,今年年初在栏目里播出了一则网吧偷窃手机的新闻,犯罪嫌疑人通过转移上网人员的注意力,仅用一块抹布偷取被害人手机。没想到,时隔不到2个月,南宁、贵港就发生了类似案件,作案手法与我们之前播出的内容几近相同,甚至让笔者产生了是同条新闻的错觉,在仔细核查了案件发生地点后,才最终确定并非为同条新闻。

而类似的事件并非仅此一次。对于我们报道的初衷,是希望观众看到或听到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段时,他们内心深处的第一反应,应当是加倍警觉和防范;然而,对于一些潜在的犯罪人员来说,他们内心的深处则可能产生对新鲜的犯罪方法的兴奋和好奇,我们的新闻报道也成为了他们实施犯罪的“教材”。

三、正确把握“情景再现”的尺度,提升法制报道的价值

威尔伯·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里提到过,“所有电视都是教育的电视,唯一的差别是它在教什么”。观众在接收电视节目传播信息的同时,也无形中接受了教育。而法制节目给予观众的,也正是这种无形的教育。

(一)不要过分追求法律层面的案情介绍

法制节目在发展中,为了追求收视,迎合观众的好奇心,过分追求案件细节报道,详细描述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正因为如此,才给部分观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供了反面教材。同时,出于迎合观众寻求刺激的心理,很多案件只关注事件本身,记者从头到尾只是忙于对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参与暗访和抓捕行动,表面上还原了新闻现场的真实性,却没能发掘出案件深层次的内容。

(二)加强编后语的引导作用

记者的职能是尽可能客观报道、平衡报道,而作为编辑的我们,不应该只局限于报道事件,而要善于利用编后语。《海案线》中有一板块叫《小案大见》,对于敏感类的案件,我们不能讲完事件就结束,而是在案件播出后,通过主持人的编后语对观众做出引导和提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注重法律评判和解析。在面对社会现实和社会矛盾,触及人性和道德底线的时候,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传播者,我们应当勇于并且善于承担起一份重重的社会责任。

(三)在选题上,拓宽报道题材

法律包含的范围较广,可分为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但实际上,记者和编辑在面对选题时,更倾向于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刑事犯罪和婚姻矛盾等民事纠纷。并且为了提高收视率,往往在制作节目时,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犯罪过程进行“情景再现”,以吸引观众眼球。这就造成法制节目在选题时,偏向于刑事案件,表现出了娱乐化的倾向。其后果就是容易误导观众,使观众误认为刑事犯罪才是触犯法律,而对于行政法、民法内的合同法、商法引发的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等问题关注度低,甚至都不懂是违法行为。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情况,就要从节目选题下手,保证报道题材的多元化,使节目带有娱乐性和观赏性的同时,也具有服务性和参与性。

(四)加强节目的双向互动传播

《海案线》之所以能快速在黄金强档站稳脚跟,与开播前成功的定位密不可分。《海案线》从一开始就打破了由主持人一个人成为法制节目讲述主角的固定模式,加入了律师、民警等多方元素,着重于传递法律信息、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疑难、提供法律援助、报道身边法制小事等。观众还能通过《海案线》的官方微信直接向栏目发送信息,寻求帮助。碰到不属于法制类的事件,栏目也会通过平台建议观众从其他媒体渠道寻求帮助,有了观众的直接参与,观众的忠实度也不断提高,而这一多样化的服务手段,保持了法制栏目健康持续的发展。

“普法”是《海案线》产生、发展的直接动因,也是栏目的目标宗旨和开办初衷。法制节目的最终目的并不是通过“案件重现”来打击犯罪,而在于通过事件让观众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普法的同时,也要宣传用法,遵守法律的刚性规定。而我们作为法制栏目的编辑记者,是影响法制节目的重要因素,边做边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法律素质,严格把控节目选题。面对敏感事件,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款、审判程序等法律知识进行透彻解读,再进行报道,保障节目的深度性和立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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