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正文

大众传媒视角下的奥运会-新闻论文

作者:中州期刊www.zzqklm.com来源:韩雅男日期:2012-11-25人气:594

  1奥运会的本质

  古希腊奥运会394年被禁止,1883年,顾拜旦第一次提出举办类似古奥运会的比赛,它不是简单的继承,而是把过去只限于希腊人参加的运动会扩大到世界范围。1894年6月16日终于有20个国家派代表在法国巴黎大学召开了第一届“重建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国际会议”。会议作出决定,将于1896年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此,奥运会成为世界性体育盛会。

  奥林匹克运动是时代的产物,工业革命大大扩展了世界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各国交往日益密切,迫切需要以各种沟通手段来加强国际间的相互了解。奥林匹克运动正是为适应这种社会需要而出现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现代奥运会向一切国家、一切地区和一切民族开放,并在世界各地轮流举办,是全世界人民和平友谊的盛会。

  《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奥林匹克精神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首先,奥林匹克精神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容忍和理解。 其次,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人人平等,实现更高、更快、更强的理想。奥林匹克精神倡导人们怀着友谊的动机,通过友好的体育比赛,增进相互间的理解,达到团结的目的。

  2 奥运会的民族化和个人化

  发展至今的奥运会,是全民的狂欢,是体育界的盛事,是商业和经济的狂欢,更是媒体的狂欢。媒体的集中报道和评述以及新技术的发展让民众可以观看现场直播或者尽快得知新消息。在大众传媒的渲染和铺天盖地的报道之下,奥运会越来越全民化。作为一种竞技比赛,奥运会是以国家为单位进行评比,大众传媒报道中根据接近原则,通常会以本国的运动员或者与本国人民偏爱的运动相关比赛为中心进行传播活动。

  民族作为人类群体,具有它群体的感情。民族情感是人们对民族性需要活动满足过程的体验。而体育作为群体性活动在激发民族情感方面有着与众不同的功能。借助体育的仪式性特征和象征意义,人们的民族性需要在体育活动中得到满足, 其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则会得到激发和促进。获奖者受到一种去异趋同的仪式, 他们以前的地位差别、性别差别、服装差别和角色差别统统都消失了, 这时人们体验到一种共同的感情, 这种共同的感情就是超越一切正式的社会关系,使人们团结一致的人际情感。例如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中刘翔历史性地获得中国田径第一枚奥运金牌,当会场升起五星红旗、奏响义勇军进行曲时,人们通过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的情绪渲染,一种共同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油然而升。

  一直以来中国的田径在西方看来是毫无竞争力的;西方占据着世界田径的鳌头,中国是想在他人文化和价值体系的存在的情况下,让世人认同我们的民族田径。而新媒体不断的报道,把这种民族认同寄托,或是说强加在了刘翔一个人身上,渴望在他的身上让我们民族认同感得以满足。种种原因促成了今日关注度如此高涨的刘翔。

  正如布尔迪厄认为的,由于每个国家的电视都赋予某个运动员或某项体育运动以更多的位置,以能更好地满足民族的或民族主义的自尊心,因此,电视的再现虽然看去只是一种简单的录制,却将全世界的运动员之间的体育比赛改变成了各个民族冠军(取正式派遣的斗士之义)之间的较量①。奥运会的民族性是大众所需民族情感和大众传播体制下的产物,并且随着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网络、电视、报纸和广播等大众传媒处于商业化利益的大量而及时的传播,会加深奥运会的民族性。然而,最初作为联系各民族国家的比赛,奥运会要达到的目的是和平和交流,大众传媒事业的民族性的奥运会已经偏离其原来的轨道。广受国人好评的刘翔披国旗绕会场跑步的“爱国行为”,是与奥运精神相悖的狭隘的爱国主义行为。布尔迪厄在《关于电视》中的注释中针对类似行为进行构想,他认为可以制定一个新的条约,规定约束运动员带有民族主义的行为举止,“如身上裹着国旗,绕场一周”。

  比民族化更进一步的是奥运会的个人化。在刘翔获得奥运会金牌之前,110米栏并非一个受国人关注的体育项目,而在雅典奥运会刘翔夺金并被媒体塑造成民族英雄之后,在大众心目当中刘翔个人就代表了110米栏这一项目。媒体所传播的和受众所关注的是在比赛项目中的个人,而非此比赛项目的精彩程度。作为ICON的刘翔一个人代表一个项目,因此大众传媒将比赛的精彩程度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也就不怪乎大众对刘翔期待值和关注度都如此之高。众望之下,奥运会就成为个体间强烈的竞争,极端的竞争也必然会导致兴奋剂屡禁不止的现象。

  3 商业化的奥运会和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

  作为传播者的媒体,应该承担其社会责任,尤其是在传媒可以利用更多新技术的今天,如若不能负责任的进行传播活动,更快速更广泛的传播手段只会加速错误的引导民众。

  2008年北京奥运会,“刘翔奥运退赛系阴谋”的说法在退赛当日就在网络引发过讨论,但今年年初一条所谓某知名品牌中国营销总部知情人士炮制的“刘翔退赛是某体育品牌的商业策略”的帖子被新华社著名记者杨明微博转发,让这一话题被旧事重提。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奥组委主席尤伯罗斯开创性地出售电视转播权,吸纳官方赞助商,把商业赞助成功融入奥运会。据统计,伦敦奥运会50多个赞助商一共缴纳了约8亿英镑的赞助费,换来使用奥运会标志、利用赛事做宣传的权利。

  无论是电视台转播、商业赞助或者明星代言,商业化的奥运会则必然导致使用兴奋剂和采用专横的训练方法等情况的出现。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已经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大的贸易企业,年预算高达二千万美元,由一小撮体育领袖和名牌企业的代表所把持控制着演播权和赞助权的出让以及奥运会举办城市的选择事宜。

  奥运会的商业化是不可避免的,也会带来的种种问题,比如高强度的非人性化的训练。然而在这一问题上,大众传媒的焦点则在于国家是非人性化训练的主导者,将焦点绕开了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商业化,误导民众。

  奥运会黑幕、兴奋剂和高强度训练等问题,一旦由大众传媒进行传播,受众的情绪就会迅速燃起并蔓延。孤立的个人有主宰自己的反映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这种能力⑤。因此,在传播过程当中,大众传媒应当有责任客观而不加渲染的传播信息,带有明显质疑和观念性的信息(比如《刘翔假摔原因是什么?》这样的引导性标题)不应当出现在对体育赛事的报道当中。毕竟,在奥运会上最重要的就是公平竞赛,大众传媒呈现给受众的也应该是一个公正的不偏驳的赛事。大众传媒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能妄加揣测也不能因为商业利益企图左右民众的看法,或者为了提高视听率而哗众取宠。

文章来源于《科技传播》杂志2012年第19期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