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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课程实施”论析-教育论文发表

作者:中州期刊-小君来源:原创日期:2011-11-16人气:894
学生参与课程实施”论析
课程实施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作为一个专门的研究方向出现至今,已成为课程研究中一个较为成熟的领域,但是尽管如此,一些问题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如关于课程实施影响因素的研究,人们更多地是将目光集中于课程计划本身、学校、教师以及校外环境等方面,而作为课程实施的另一参与主体一一学生,则在课程变革和实施中,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如加拿大教育家富兰曾指出,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很少将学生看作是课程变革的真正参与者,而更多地是将其视为变革活动的受益者。〔1〕学生是课程实施的重要参与主体,学生发展也是课改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不能忽略其地位和作用,否则将会影响课程实施的进程,课改活动也将随之失去其意义。
一、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含义
一个新的课程方案只有在教学中被实际执行或实施,其课程理想或书面计划才能得以转化为学校“知觉的课程”、教师“运作的课程”和学生“体验的课程”。因此,课程方案被设计出来后,其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课程实施就是将新的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活动,是把知识经过课程转化为学生的各种素质的过程。它不是照搬课程计划,而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过程。毫无疑问,课程实施致力于学习者个体的知识、行为和态度的改变,其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从所查资料中,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关于“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研究成果不多,并且也很少有文章论及此概念的界定,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王瑞荣认为,学生参与课程实施就是指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让每个层次的学生都有主动参与和
发展的权利与机会,且此过程以唤起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情感体验为基本特征。〔2〕真正有实效、有活力的课程实施,一定要给学生以较大的参与空间,从而使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学生参与课程实施主要包括学生参与课程的准备(即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备课、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为教学的进行做好准备)、学生参与课程的实践(:如学生参与实践操作、调查研究、分析、讨论和归纳等)以及学生参与课程的评价(学生对课程计划本身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对课程活动的评价、学生自评等)等活动,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有参与的意识和兴趣。
二、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课程改革与实施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学生的发展,学生作为该活动的重要参与者,让其真正参与其中既是合理的,同时更是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课改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课改目标得以进一步实现。
(一〉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合理性1.学生参与课程实施具有合理的政策依据联合国1989年颁布的《儿童权利公约》,不仅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儿童权利的道德规范,而且从立法角度确立了儿童权利的法制地位。其宗旨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权益。该《公约》将儿童的权利分为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四大基本权利。《公约》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缔约国应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必须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予重视。《公约》从法律上确立了儿童的参与权,即对其切身相关的事物发表看法并使其意见能得以充分考虑的权利。这样,认真倾听儿童意见的范围就覆盖到各种影响儿童的意愿和决策,包括学校的各种事务。《公约》改变了人们认为儿童的意见不重要的思想,使其认识到倾听儿童的意见是由儿童的基本权益所决定的。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儿童参与课程实施也就更有理由被深入研究与认真执行了。
之.学生具备在课程实施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能力作为一个处于成长中的、各方面潜质均不够成熟、有待发展的个体,学生具备在课程实施中与其他教育活动相关者协同努力、发挥积极作用的能力吗?桑克森认为,即使是心智还不够成熟的学生,他们对于课堂活动、教学评价等学校活动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想法,这些均将对其学习动机产生重要影响。〔3〕同样,现代认知心理学告诉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每个学生头脑中都有自己的认知结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学生有意义学习不是一个被动接受、强化储存的过程,而是用其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去处理各项新任务,通过同化和顺应等心理活动,不断地构建和完善自己的认知结构的过程,这是内部心理上的思维创造过程,以这种方式对新知识所建构的意义植根于个体原有的认知结构之中,这是仅靠外界力量所不能达到的,当然也不是教师所能直接传授的。由此可见,学生具有参与课程实施的能力。所以,为使课程变革能够取得尽可能大的成效,教育者不应低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应明白赋予其课程实施的参与权是有其合理性的。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必要性1.有利于学生正当的教育权利得以实现正当的教育权利,即“每个学生在‘学习与生活共同体,中,都是一个独特的生命存在,都是共同体的主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积极参与共同体的所有活动与事务,能把共同体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通过与其他个体的密切合作、交流和对话,互相促进,从而使自己的主体性得到健康发展和充分体现。”课程实施是参与者之间的民主交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参与者的主体性都需获得尊重与提升,学生作为法律和伦理上的责权主体,对学校的课程实施提出了既要合法又要公平的要求。学生是课程实施的接受者,同时更是课程实施的参与者,尊重学生,让其真正参与到课程实施中,有利于促使学生的课程权利与责任得到良好实现。
之.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与发展课程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它为提高学生的基本学习能力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学习过程不是单纯的知识接受或技能训练,而是学生整个内心世界全面参与的综合过程。当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反应得到了师生或家长等人的认可时,他们的学习便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与巩固。裴娣娜也曾指出,“学生的学习只有通过自身的操作活动与主体参与才能是有效的。”
总之,学生在参与课程实施的过程中,能够改变以往课程实施过程中过于强调师传生受、机械训练的现状,使其自身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与合作能力等在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练习的氛围中均得到不断地培育与提升,同时其学习效果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强。因此,让学生参与课程实施,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在促进其学习的同时,也有利于其身心的全面协调发展。
3有利于促进教师的发展与进步
任何课程改革,都将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或改变教师之前所固有的价值观念和教学习惯,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课程实施与改革的过程,同时也是教师学习和发展的过程。
为重新树立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人格魅力,而不是通过强硬的手段来获得学生对自己权威地位的服从。为此,教师需要加深对教育本质的理解,以科学的教育理念来指导教学活动,促使其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得到提升,从而能够更加轻松和科学地驾驭教学活动,并在教学情境中,适时调整自己的角色行为,形成教师人格的感召权威,进而在与学生的合作交往中树立全新的教师形象。教师的人格魅力体现在高尚的道德情操,诲人不倦的奉献精神,教学相长的谦虚品格上。这些都将有助于教师精湛的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走向成功
学生作为课程实施的另一个重要参与者,对课程实施的进程有着重要影响,主要表现为学生对课程方案的理解态度和支持配合新课程方案的行动。因此,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程实施当中来,不仅能够促进其学习,而且学生所具有的独特的知识和视野也可以使课程改革富有成效。
同时,加拿大学者乐温认为,学生关于教学活动的反馈将对教师、家长等在课程变革中的态度产生重大影响。学生参与课程实施,有利于其理解和支持课程变革,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因此他们便能积极配合教师开展各种课改活动,并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为课程实施提供有利的建议或修改意见,从而使其学习兴趣得到改善、学业成绩得以提高,这种正面反馈能够进一步影响教师和家长,教师将据此对原有的课程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这对于促进课程改革逐步走向成功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让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
学生是课程实施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是课改活动的目标所在,我们不应忽略他们的力量,而应从多方面努力,寻求与营造使学生能够真正走进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与良好氛围。
(一)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营造师生共同参与的合作氛围
学生参与课程实施要求学生和其他课程实施主体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沟通和交流,为共同的目标一起策划与实施课程。但是调查显示,学生参与课程实施较多地集中于课堂,参与形式更侧重于问答,参与水平不高,且其参与更多的是对教师权威的服从,这种状况的造成,除了学生的原因外,在很大程度上跟教师方面的因素也是分不开的。因此,教师应该做出以下努力:
1.教师应牢固树立起学生是学习主体、学习主人的观念;树立起尊重、信任学生,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思想,从而在师生平等对话与交往的基础上,形成一种合作、和谐的氛围。教师要相信学生具有主体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明确教学的目的是要发挥学生已知的和潜在的主体作用;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能力,对学生提出新的更高的学习要求,唤起学生对新学习的需要、兴趣和自我完善的意向,设法促进他们的主观努力,最终达到他们可能达到的学习目标和水平。
之.视平等对话为学生参与的基础。新型的师生关系应该是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交互活动中是民主的、在相处的氛围中是和谐的。长期以来,教师在教学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学生当成劳动的“产品”,是教师“改造”的对象,习惯于让学生服从自己的权威,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培育课程实施中师生合作文化的关键,就是教师要以平等、民主的方式来与学生交往,要求教师允许学生针对课程实施自由地提出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评价他人的见解等等,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真正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程实施的全过程中。(二)赋予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权利随着个体的成长,其各方面的潜质也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这就意味着学生在课程实施中有一定的参与能力。但是,在课程实施现状中,我们可以发现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某些权利被教师所取代或剥夺,如关于学习内容,一般是教师作出选择,学生被动接受;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被教师的“一言堂”所取代了。这样,课程实施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应赋予学生参与课程实施的权利,让其真正成为课程实施的参与主体之一,如赋予学生参与课程决策与实施的话语权;为学生提供参与决策和自主选择的机会、时间和空间等;同时,还应加强其责任感,因为只有这样,学生才能认识到其所应肩负的责任,才能对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负责。(三)培育和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学生作为一种重要的课程资源和课程活动的参与者,其在课程改革活动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应与教师一起参与到课程实施中,这就对其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因为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对学生参与课程实施将产生重大影响,它们将导致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和知识获得过程的不同。因此,课程实施不仅要注重发展学生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综合素质,同时还需培养学生在认知、实践以及探究等方面的能力,只有这样,学生的知识经验才能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得到不断的积累,也才能为其更好地参与到课程实施当中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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