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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下对公民网络反腐问题的新思考

作者:廖琪 张坤来源:《视听》日期:2017-10-26人气:909

“公民政治参与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核心因素,是社会公共生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符号。”反腐工作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一部分,已经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和认可。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为公民网络反腐提供了一个新平台。“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以其信息传播即时性、信息包容海量性、交往方式平等性、互动性与交往身份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当代公民获取知识与信息,表达自身情感与思想,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新平台,并逐渐发展成为网络反腐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反腐倡廉不仅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也离不开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支持。当前,新媒体与公民政治参与的结合,正为公民网络反腐时代的到来打开一扇新的大门。网上传播的一张图片、一篇报道、一则官员贪污腐败的社会新闻,都有可能变成全民反腐的导火索,公民从此可以更好地借助新媒体平台发挥主人翁作用,行驶自己的监督权,将网络反腐进行到底。

一、新媒体平台下公民网络反腐的特点

(一)新媒体获取信息方便快捷,政府上情下达效率高

作为一个成本低廉、传播速度快的社交平台,新媒体的应用能随时随地迅速的将公民的意见和需求反映出来,这样就可以使党和政府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了解民情民意,进而为其作出科学的决策提供有力依据。近几年,随着政府官方微博的建立,提供了一个与公民沟通交流的新平台。公民可以以匿名的方式向官微进行举报投诉,不但成本低于传统媒体,而且个人安全性相对较高。政府也可通过此平台发布政绩和政府工作内容,做到透明阳光执政,把政府的上情下达发挥得恰到好处。“表叔”杨达才2012年在延安交通事故现场,因面含微笑被人拍照上网,引发网民争议。网民顺藤摸瓜,曝光其“名表门”、“眼睛门”后,纪检监察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找出其贪污腐败的罪证,最终移交给司法机关制裁。

(二)新媒体传播空间广,反腐信息影响范围大

网络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正如麦克卢汉所预言,世界将变成一个“地球村”,我们生活在信息丰富、无区域限制的环境中。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新媒体等移动终端的普及与发展更是将网络反腐这种趋势进一步延伸。传统反腐方式公民参与度小,少数公民的言论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但是,反腐事件一旦通过新媒体平台在网络上曝光,依据新媒体的传播特性和广泛的用户群,必会得到高度的关注,成为舆论的热点事件,从而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影响范围迅速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对腐败案件的处理力度。

(三)开辟反腐新天地,激发公民反腐热情

自从网络成为公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后,新媒体的出现更大大加深了网民对新媒体的依赖程度,逐渐充当起网民利益诉求、情感宣泄、观点碰撞重要通道的角色。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号召使得腐败问题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成为网络舆情的排头兵。随着近几年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不断增加,网民和政府在低效的传统反腐方式中看到了希望和契机。2014年曝光的绥宁县公安局副政委李波长期公车私用,接送小孩,就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将随手拍下的照片发布到网络上,成为反腐举报的重要信息。郭美美炫富门、雷政富不雅视频门、湖南城管打死瓜农事件等一系列成功的反腐案例,彰显了草根的力量,使广大公民看到了治理腐败新的路径和希望,也促使他们更乐意参与到网络反腐的过程中来。

二、新媒体平台下公民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

(一)公民媒介素养不高,信息容易侵犯个人隐私,引发道德危机

“媒介素养,通俗理解就是指受众的媒介素质和修养。在互联网环境下,特指网民对海量信息的认知、反馈、取舍、质疑、提问和制作的能力,以及对身边发生的热点事件的判断和分析能力。”但是,我国网络的高速发展与网民媒介素养的培养却不成正比。“普通公民并没有公安机关特有的调查取证权,一般只能通过“人肉搜索”或通过曝光官员及其家人的个人隐私、照片来进行反腐取证。”在对官员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已经侵犯了包括其家人在内的隐私权。在近几年的网络反腐热点事件中,“人肉搜索”无疑成为了公民反腐的首选途径。一些人打着全民反腐的号召发出“网络通缉令”,曝光隐私、恶语相向、妄加诽谤等行为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网络暴力”,不仅侵犯当事人及其家人的隐私,也容易引发社会的道德危机。   

(二)受多方利益驱使,不实虚假信息层出不穷

一方面,网络反腐的兴起和发展,不同群体、不同职业的公民虽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但公民对于反腐的态度有着高度的认同感。公民在发布信息和检举腐败贪官时会不自觉的带有一定感情色彩,利用新媒体的平台把自己的情绪宣泄出来,有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信息内容的真实性,给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增添不必要的工作量。

另一方面,随着网络和新媒体的发展,“网络水军”、“网络打手”成为了互联网行业中的新兴职业。“网络水军”以注水发帖来获取报酬,他们依据客户的需求,不论信息真假,站在客户的立场发表观点。更有甚者,有些“网络打手”受雇于国外某些机构,宣扬外国文化和价值观,有着特殊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反腐信息的真伪也就无从查证。

(三)混乱的网络管理易导致反腐随意性和无序性

新媒体平台的出现,让我们生活在人人手中握有麦克风的时代。在新媒体平台下,话语权显著下放,公民的话语权得到更多的重视和关注。现在只要手中有一部智能手机,公民就可以随时随地接收和发布信息,更加便捷地加入到网络反腐的大军中。由于我国网络反腐尚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管理条例也正在规范和完善,网络反腐还缺乏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法律条文,没有形成系统的制度规范体系。公民在没有网络监督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下,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擅自越级越权通报批评官员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极易导致公民利用新媒体发声和进行反腐举报时的随意性和无序性,给反腐信息的监察和处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新媒体平台下公民网络反腐的新思考

(一)加强公民网络反腐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法律

首先,构建完整的网络反腐受理机制。目前各地市、省级和国家级纪检监察部门都建立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反腐的相关信息,查验举报信息的真伪,对于重大热点事件及时上报。早在2008年,“湖南省株洲市纪委和监察局就曾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作为国内首个纪委网络反腐信息处理体系,对今后构建完整的网络反腐受理机制有很大启发。” 

其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透明阳光执政。政府信息的公开是实现舆论监督政府的基础。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使公民了解政府具体工作,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而且增强了网络反腐的可靠性和权威性,从而减少不实虚假信息的泛滥传播。

最后,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在网络反腐信息层出不穷,全民反腐的高涨热情中,政府应重视对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在网络反腐信息出现后,政府要积极回应取代默不作声,不让虚假的信息成为舆论主体。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于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在网上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的公民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规范网络文化文明。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用正确的思想指导反腐监督工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华,是公民日常的行为准则,更是在网络反腐监督中要秉承的指导思想。只有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对网络反腐监督工作起到帮助和推进。公民在进行网络反腐时,应时刻谨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公正”、“法制”、“爱国”、“诚信”的原则,杜绝因个人利益、情感等因素发布不实信息,从而引发错误的舆论争论,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混乱。因此,加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新时代的公民,有助于网络反腐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政治民主。

(三)完善网络反腐匿名举报机制,保障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公民而言,传统的监督举报方式大多是相关受害人或知情人通过邮寄举报信件、拨打举报电话或上访等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揭发腐败问题。这种传统的监督举报机制极易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可能受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网络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监督举报方式的弊端。目前,各大纪检监察部门都开设有自己的举报网站,更有专业的软件对举报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整个过程都是在匿名的情况下完成的。匿名的举报方式不仅可以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而且一旦系统接收到举报信息,就会进入特定的加密服务器,不会有信息删除或篡改的可能性,保证了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四)加强与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为网络监督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大大激发了公民反腐的积极性,更多的公民能够便捷地行驶自己的监督权。然而,新媒体正处于发展阶段,没有完善的监督体制和机制配套进行系统的举报监督。新媒体应在发挥自身积极作用的同时,与其他传统媒体监督和党内、政府体制监督等方式相结合。借助新媒体信息的时效性和全民性,利用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在党内、政府系统的反腐监督体制下,将三种反腐监督方式有机结合,实现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从而保证党和国家机关的廉洁,维持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参与反腐工作,不仅让公民行使了监督权,更为反腐倡廉开启了监督的新途径和新领域。在适应新媒体平台发展的同时,如何利用好新媒体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新模式的不足是关键所在。党和政府应积极应对,完善相关制度与法规,加强与其他反腐监督机制的有机结合,在适应新媒体发展的背景下,共同推进网络反腐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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