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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云南白沙坡村和塘房村为例

作者:刘小萌来源:《村委主任》日期:2024-03-23人气:92

一、问题提出

1999年中国开始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截止2022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呈现负增长,这意味着中国老龄化会变得越来越严重,人口老龄化将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不仅影响潜在的经济增长率和创新能力,也加大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压力。我国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人口现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也呈现出新特质、新局势。

因此,本文对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理论及主要问题研究通过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探讨,旨在寻求更加能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体系,以保障的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关于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文献综述

在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方面,现有的文献当中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概念界定不一,维度多,范围广,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杨传宗认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内容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活动、参与家务劳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参与社会人际交往、旅游活动和在家庭范围内参与文化娱乐活动[1]。有的学者把老年人社会参与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报酬的,一种是无报酬的,也就是公益和非公益两种。

在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主要途径方面,首先改变老年人自身理念。老年人要改变等、靠、要的传统养老观念,而不是仅仅靠子女来赡养,尽可能走出自己的“舒适圈”,在身体力行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实现个人价值[2]。其次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认可度。应加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优势宣传,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及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认知度,努力营造有益于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文化氛围。突出老年人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包容性要求,完成好营造老年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倡导代际和谐社会文化等建设任务,为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创造条件[3]。最后,有学者认为通过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实现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社会要为老年人在业、再就业及从事公益活动制定较合理、较宽松的政策。建立和完善鼓励老年人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的具体政策[1]。

综合相关研究,本文认为只要有以下两个要素构成的活动就能界定为老年人经济参与,其一是老年人所进行的活动与社会有相互交流互动,其二是老年人在进行该项社会活动时有报酬的产生,报酬形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


三、白沙坡村和塘房村的基本情况

白沙坡村是维摩乡长岭街村的一个自然村,是典型的彝族聚居的自然村。白沙坡村地处维摩乡东南面,现人口913人,全部为彝族,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41人,60岁到75岁的老年人有107人,85岁以上的老年有5人。该村保留了大量彝族文化特色,乡土气息浓厚,村内有擅长彝绣的老年人。白沙坡村是砚山县第一批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云南省十大刺绣名村、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村。

塘房村塘房村小组位于维摩乡维摩村,是少数民族彝族、苗族、壮族混居的自然村,地处维摩乡东面,总人口1222人,劳动力539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88人,60岁到75岁老年人有51人,75岁到85岁的老年人有22人,8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5人。塘房村少数民族聚居,民风淳朴,民族文化保留完整,有火把节、采花山、草马节等节日。

四、云南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现状

(一)“赶街子”。“赶街子”为当地的方言,意思为“赶集”,周三是当地的赶集日,周围村子的人都会到维摩村来赶集,塘房村也有村民到集市摆摊,其中老年人有20个左右,通常售卖百货、食品或是衣服小饰品。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大多村子都有超市、商店,并且会上网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也会选择网上购物,导致集市上的小摊贩生意不景气,老年人们当日收入也只能达到百元左右多,和以前相比大大降低。平日里,不是赶集日的日子里这些老年人通常到离当地26公里远的砚山县乘坐公共交通进货。

塘房村村民72岁的唐奶奶说:“我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现在72岁,摆摊也是摆了将近50年,以前也不是买百货而是卖三合饼、包子,一直到后面时兴买百货才改买百货的,起初生意还是不错的,就是近七八年吧,村子的超市开始越开越多,其他村子的人就很少来街上买东西了,年轻人更是少之又少。现在依旧还坚持周三摆摊,一方面是觉得自己的身体还能行,另一方面也想发挥余力减轻家庭负担。”

(二)老年人打零工。老年人打零工主要是在种粮大户家或是收购粮食作物的老板家进行工作,到农作物收获季节粮大户家或是收购粮食作物的老板就会找到平日里熟悉的人从事采摘黄金油桃、辣椒、三七等工作,在塘房村88位老年人当中就有老年人进行该项工作,每日工作时长不到9小时,每日收入主要看自己的能力。以摘辣椒来举例,技术熟练一点的老人一天可以得到120元到150元不等的收入,每日收入日结,老人有空就去,没有固定的日子。

塘房村村民65岁的刘奶奶说:“打这种零工打了四五年了,通常就是老板要人了我就去,自己家的地也被承包出去了,子女也在城里住,我不习惯住城里平时闲着就去帮老板摘辣椒,早上七八点去晚上五六点就回家来,每天得一百多点的工钱还是够我日常支出。老板到可以丰收的时候还是喜欢叫他认识的老年人去帮忙,年轻的也有,老板人还是不错,也不会欠工资。”

(三)老年人舞团。老年人舞团是老年人自发组织的,老年人通过上网学习舞蹈。塘房村老年人舞团一共有12人,大都是60岁到70岁的老年人,每到节日如重阳节、三八妇女节、火把节时,老年协会就会让各小组的舞团去表演,有时会给少许报酬,有时则是公益性质演出。起初是为了娱乐当地老年人而组建舞团,年纪在55岁到72岁不等,后来舞团的表演能力得到提高,村里甚至是县里有活动都会组织老年人去表演。

塘房村老年人舞团成员72岁的唐奶奶说:“舞团组建了四五年了,我是一直都在舞团跳舞的,起初大家都是为了能在一起玩才组建的舞团,没想到后面就有人叫去表演,这也挺好的,又能跳舞还能到别的地方去玩,有时偶尔也有点报酬,更多的是人家包饭。不过我也满足了,毕竟现在这个年纪了,平时还能做些自己喜欢的事也是挺满足了。”

(四)白沙坡彝绣。维摩彝族乡白沙坡村于2012年4月成立云南华韵白沙坡刺绣文创非遗工坊,工坊以传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彝族刺绣”为主要传承项目。创建初期,即2020年,老年人占有率就高达百分之五十五,因为前期都是做背带上面的刺绣,多属于大图案刺绣。公司转型之后,开始绣比较小的图案,年纪比较大的绣娘由于年纪的增长以及他们从年轻时候绣的就是大图案,在面对小图案刺绣时没有年轻一些的绣娘从容,对现代一些元素的加入,老绣娘可能不太能接受,所以老年人比例有所人减少,老年人绣比较大的图案可能一天就能完成两个,可以拿到15-35元不等的报酬。

62岁的绣娘张奶奶说:“刺绣好几十年了,从还是小姑娘时候就开始学习刺绣,当时公司办起来的时候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的,一方面自己也喜欢刺绣,另一方面也能赚点钱维持一下生计,现在做什么都不好做,自己还有点手艺可以发挥一下。反正平时不忙的时候就可以绣一绣,不耽搁自己的时间。”


四、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老年人文化素质偏低

在这两个村里,老年人进行的经济参与主要还是一些简单的非现代化的经济参与,白沙坡村老年人主要进行的经济活动参与就是彝绣,老年人也只是最基础的刺绣环节,并且所绣的并不是十分符合时代潮流的绣品,更多是传统审美上的刺绣。与白沙坡村老年人有相同情况的塘房村,该村老年人在经济活动参与方面的多是采摘,产业的运作、销售几乎看不到老年人的身影。说明这两个村的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偏低,只能从事这些最基础的或者是体力劳动。

(二)老年人在当地的地位被弱化

就如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看法,经过走访两个村的人,他们大都认为人到年老时还是要依靠子女养育,老年人自己是没有什么能力的,老年人身体健康很少生病住院就是不给家里添麻烦了,子女能在外面安安心心打工,过年回到家来团圆,这种想法在两个村中相当普遍。

(三)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动力不足

在白沙坡彝绣产业中,加入到彝绣公司的绣娘不论什么年纪都需要培训,虽然培训是免费的,但是对于彝绣公司来说并不是一笔很小的费用。经了解,该彝绣公司从成立初期就是创始人凭借自己的力量一步步建设起来的,这就意味着创始人会尽力缩减开支,即人力支出会缩水,那么绣娘也不愿意为了微末工资而参与经济活动。在制度方面,塘房村的老年人在进行产业中的经济活动参与时也没相应的制度保障支持老年人进行经济参与,都是依靠着农村中的“人情”“熟人”支撑起来的。

五、云南农村老年人经济活动参与的相关对策

(一)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

经调查了解,两个存的老年协会都没有充分发挥出作用,多是给老年人提供娱乐活动,且活动比较单一。老年协会是一个保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互助组织,应通过增设老年协会的内部管理人员来把老年协会这个组织利用起来,通过老年协会管理的正规化,增加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机会,促进老年人力资源能够充分发挥其最大优点。

(二)重视老年人教育

在老年人教育方面,国家和当地政府应当重视老年人教育,在一些“非正规”教育上加大投入力度,鼓励老人社会参与,实现老人和社会的共同发展,并且教育项目要符合老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注重老年人与现代社会接轨。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认同度,通过家庭、社区到整个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创设出良好的社会互动环境以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2]。

(三)建立相关政策保护老年人社会参与

通过建立社会参与相关政策保护老年人社会参与,一方面可以通过表扬表彰、减轻税收等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给予帮助,创立有关社会参与活动,不仅给老人提供社会参与的机会,也缓解部分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在经济方面的担忧。另一方面,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合理地位。必须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老年人社会参与可以的到应有的地位和法律保障,确保老年人在社会参与过程得到保护。 


六、结论与讨论

当前我国老龄化趋势日益上升,农村老龄化程度已经高于城镇老龄化趋势,提高、保证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实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举措。积极应对老龄化,积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经济参与,不仅仅是单单个人问题,也是国家和社会的问题。

在农村尤其是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老年人进行的社会参与大多是经济参与,老年人在进行经济参与时也发挥其作用。首先,由于他们当中有些年轻时就在从事这项工作,积累了不少丰富经验,当他们进行一些技术型活动时就显得游刃有余,甚至还可以传授经验给年轻的一代人。其次。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老年人更是。他们从小生活在农村这片土地上没有人比他们更爱更熟悉这片土地,对于文化的认同感也是极强的。最后,老年人在进行经济参与时,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接触到的是现代的一些理念,改变的可能是他们重新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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