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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的做法及成效-经济论文

作者:中州期刊www.zzqklm.com来源:俞重林日期:2012-11-14人气:807

  一、基本情况

  墩上街道位于池州市东部,与青阳县、铜陵县接壤,毗领九华山,青通河穿境而过。2007年3月,因区划调整由原墩上镇、茅坦乡合并后新成立的农村街道办事处。墩上街道国土面积199平方公里,辖14个村、1个社区,农业户数10419户,总人口38459人,耕地面积47366.8亩。2009年全街共完成财政税收收入1292.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16772.2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8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60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提高“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知晓度

  成立了由纪委、农经站、财政所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墩上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个重点督查组和15个工作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并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明确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各村(居)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按程序落实了清理小组和核实工作人员。及时召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会议,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加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全街共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11000多份,悬挂横幅25条,张贴标语299张,街道政务公开栏出刊2期,村(居)务公开栏出刊30期,设立意见箱16个。

  (二)严格程序,规范清理,提高“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透明度

  早在2009年10月份,街道依托农经站成立了“三资”监管中心,依法履行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和管理职责。2010年6月份,我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做好“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街道“三资”清理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公示关、整改关、监督关,对确认无异议的资金、资产、资源分别登记造册,进入“三资”中心统一管理。全街15个村(居)共清理集体资金264.39万元、资产1586.92万元、资源45315.33亩、债权307.64万元、债务428.97万元,真正做到了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全面反映了各村(居)资金、资产、资源的客观真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墩上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中心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初步形成了“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街道统一为15个村(居)制作标牌、“三资”管理制度及其流程图,实行中心、村(居)制度上墙,做到按章办事。所需经费列入街道预算。

  (三)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提高“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参与度

  全街15个村(居)严格按街道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了“两委”会,制订了村(居)选举实施方案,提名推荐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选,经街道纪工委审核、党工委批复后,在村(居)公示一周,群众无异议后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差额选举,街道指导组全程指导、监督,当场计票、公布选举结果,全街15个村(居)共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70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同时审议通过了村(居)提交的15个清理小组和15个核实小组人员名单。自成立以来,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村级事务党务、决策决议执行和“三资”管理等村(居)务监督65次,提出合理化建议30条,形成了以村“两委”决策监督委审核中心监督、村“两委”用钱监督委公开中心管理的新局面,扩大了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四)委托代理,公开公正,提高“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满意度

  1.规范运行

  全街“三资”清理阶段工作完成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将集体“三资”委托街道“三资”中心管理。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委托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街道办事处鉴证后生效。“三资” 中心分村设立银行账户核算集体资金,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贵池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安装调试运行后,按照区统一要求,9月15日前,中心将村级资金财务数据导入系统,先行试用;9月26日,全街15个村(居)的资产、资源确认表全部录入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并分村(居)将资产、资源图片全部上传至系统,至此,村集体“三资”全部实行电算化管理。中心于月末提供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季末提供财务公开表,对资产、资源每季度核对一次,年终由中心会同村(居)实地盘点调查,确保集体“三资”账实相符。

  2.公正代理

  中心正式运转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结合实际,在“三资”委托代理上进行了积极的大胆的探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2011年10月20日,墩上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首次招标会议如期举行,经过一番激烈竞标,最终来自铜陵市的张先生以286万元的最高价中标,取得塔山村凤形山人工林暨陈家大山自然林约1100亩林场47年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林地使用权,该价格高出招标底价98万元,中心“首战告捷”。这次招标会的成功,主要得益于正在实行的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在全街道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好。

  三、主要成效

  这次开展“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由于组织周密,措施得力,取得了显著效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摸清了集体家底。通过“三资”清理,15个村(居)确认集体资金264.39万元、资产1586.92万元、资源45315.33亩,分别比清理前增加了34.23万元、400.93万元、14188.93亩;资源年收益332.73万元,比清理前增加了20.18万元。全街核定债权307.64万元、债务428.97万元,比清理前减少了13.08万元、24.81万元。清理经济合同167份,清理后增加收益21.26万元。

  二是规范了村级事务管理。通过开展“三资”清理,实行委托代理服务,衔接了会计中心财务,村(居)“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居)民可以查询“三资”数额、运行状态以及经济合同和年收益等。对有关财务重大事项,由村(居)“两委”会议研究,提出核实报告,履行相关程序后,报“三资”中心审核批准后办理,核销了资产464.6万元,补充登记资产1000.9万元、资源14188.93亩,评估入账无形资产(龙池茶叶商标)20万元,全面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和监督。

  三是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三资”清理,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消除了群众对干部的疑虑,进一步改善了干群关系,强化了村(居)干部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村(居)干部法制意识和为民服务观念以及民主决策意识增强了,真正实现了村民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有力推动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深入发展。

  综上所述,作为法律法规赋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的乡镇农经管理工作者,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们“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在怎样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等方面离上级目标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段距离。为此,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确保圆满地完成“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农经管理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和“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更好地为“三农”经济发展服务。

文章来源于《时代金融》杂志2012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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