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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或成新闻事件放大镜——从微信传播案例看新媒体传播特点

作者:边磊来源:《视听》日期:2017-10-12人气:2264

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基于新的数字和网络技术,使传播更加精准化、对象化,具体形式如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IPTV等。新媒体具有交互性的(互动性)核心特点,同时具有超文本型(多媒体)、即时性、信息量大等特点。

当前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式各样的新媒体形式层出不穷地出现,新媒体传播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流方式。随着人们对新鲜事物好奇感的增加,利用新媒体的用户在日益增加。新媒体的种类有很多,比如门户网站、电子邮箱、搜索引擎、虚拟社区、网络游戏、博客、维客、播客、手机短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数字电视、手机报、网络杂志等等。

 

一、“交互”传播推动事件甚嚣尘上

    新媒体的产生,使包括事件当事人在内的每一个使用者都可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而基于传播者的复杂性,和传播者本身的不专业性,使有些事件未能以客观、全面的角度展现在大众面前,从而导致许多事件发生违背最初意图的爆炸性传播效果,夸大或放大新闻事件本身。

    2016年底发生的的“罗X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一夜之间,一篇《罗XX,你给我站住》的网文在微信朋友圈大量传播,公众号里一个5岁小女孩的照片清晰可见。这是一位父亲为救白血病的女儿发出的呼喊。与此同时,网络上出现了《每转发一次,就捐款一元》的文章,引起众多好心人的关注、转发和捐助。然而第二天,事件发生反转,有人称罗家有三套房,家底殷实,不自己花钱为孩子治病却向社会伸手,同时深圳某医院出具了罗XX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这一反转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有人大呼上当,有人高声叫骂,谴责声不绝于耳。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传统媒体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了采访。事实的真相是,曾经作为媒体人的罗X,就职于一家收入低微的杂志社,三套房屋内有两套没有结清贷款无法交易,“转发一次捐一块钱”是与朋友约定的卖文救女,并不是向社会要求捐助。中间关关开开的几次打赏所得钱款在舆论声中全部原路退回。罗X就女儿医药费用的说法言辞不实,这也成为大众争论最激烈的一个焦点。

从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新媒体传播的几个特点:互动性:新媒体传播过程中,网络成为一个多向传播的平台,所有人都可以在平台上发表信息和观点,这使传播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人们可以通过便捷的通讯工具,发生一来一往、多次往来的交流互动;及时性: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以其迅猛的速度抢占接收者眼球,其时效性已经取代了传统媒体。一些具有份量的消息在几分钟内就可达到百万点击量。在这样快速传播的环境下,许多消息未经核实便肆意传播;大众性:新媒体由于形式多样,使参与者都可以通过各自的平台进行交流,这使得平台中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主体。发布者、传播者、调查者,都有可能成为事件的主体。这也造成许多人为吸引眼球不加节制发布言过其实的消息;多元性:新媒体不断的涌现,内容涵盖面广,其表现形式表现出日趋多元化的特征。从国家大事到家长里短,都有可能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并由一个话题引发多个话题。可以看出,在整个过程中,多人对个人,个人对个人、个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全都有所体现。在这样的“交互”传播中,事件甚嚣尘上,影响不断扩大。使原本“朋友间的约定”,放大成为一个社会事件。在海量的信息面前,人们挑选更能支撑自己观点的部分内容进行二次传播,使事件偏离本身的轨道。

通过这一事件也可以看出,新媒体的产生,已经将大量内容融为一体,事件、评论、慈善、广告、营销相互交错,很难孤立存在。

二、言论随意造成信息鸿沟

  与罗X事件极为相似的是北京海淀中关村二小校园凌霸事件。海淀中关村二小校园凌霸事件发生在罗X事件后不久,甚至成为罗X事件平息的源头。

2016年12月8日,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凌霸说NO》的微信公众号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开始转发,并在几小时内疯狂刷屏。文章讲述了一个四年级男学生在中关村二小受欺负,一个妈妈去学校讨说法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的事情。许多为人父母的网友单是看到这一标题,就有一触即发之感,出于同理心,立刻转发。然而没过多久,如往常每一件网络事件一样,事情发生了反转,不同的声音再次覆盖网络,称发文家长的孩子在学校才是校园凌霸,而所谓受到的欺负,不过是孩子之间的打闹。随后,中关村二小在经过调查,通过传统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事情的进展。称“经学校多方调查、了解,明明和亮亮、军军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我们认为,上述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亮亮和军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由此可以看出:信息发布的随意性:经新媒体平台发布消息的人仅站在自己一方将事件夸大其辞,并随意发布。完全失去了新闻事件发布中客观公正的态度,将大众传播媒介做成了村里家长里短发泄的通道;事件传播的扩大化:在新媒体环境下,语言的垄断权被打破,每个信息接收者自动成为发布者。由于缺乏专业的意识和训练,往往将未经核实的消息传播出去,使事件扩大化,小事用放大镜去看;信息鸿沟愈变愈宽。由以上事件可以看出,随着网络的普及,我国网民数量激增,大城市网民是主力军。知识、信息之间的这一鸿沟将会变得更宽而不是更窄。同时,网民素质良莠不齐。网民拥有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但此类言论自由随意、导向不明,甚至部分网民热于揭人隐私、制造谣言,而导致偏激和非理性、盲从与冲动。此外,虚假信息多。目前,网络上频繁出现一些虚假、低俗等有害信息给构建健康文明网络造成了极坏影响。

新媒体更要求严谨真实可靠权威的消息发布源。追踪事件真相,采访当事人,是媒体人责任。    

三、关于新媒体传播真实性的几点建议

那么,应当如何预防及制止新媒体传播中事件的放大呢?

(一)引导舆论的能力

  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因此,在事件传播中,我们更要把握舆论主动权,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网络新媒体发挥优势、健康发展,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专业新闻人介入

  通过诸多网络事件可以看出,传统媒体尚存优势,网络事件中记者真实、客观的报道往往可以令人信服。因此传统媒体一在深度、二在背景、三在观点、四在公信力上要做足做强。在主流新闻事件中,传统媒体尤其不能失语,而应当把握热点事件,直面问题,表达舆论。改变网络报道迟缓而不迅速、表面而不深刻、分散而不集中的状态。

(三)提高网民素质

  要加强网民辨别真假与是非的能力;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增强自律能力;加大网民包容心态,考虑自己的网络行为对现实社会中的人所产生的影响,将人逼得身败名裂的“人肉搜索”等网络行为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四)加强舆情监督

  在海量信息无序传播的情况下,整合互联网信息采集技术及信息智能处理技术通过对互联网海量信息自动抓取、自动分类聚类、主题检测、专题聚焦,实现用户的网络舆情监测和新闻专题追踪等信息需求,使事实全方位呈现在受众面前,做出正确舆论引导,提供分析依据。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网络上有关未成年人的消息特别容易迅速扩散,比如罗尔事件后不久的实验二小霸凌事件。由于传播者的非专业性,导致未成年人的真实照片、姓名完全曝光在大众视线之中,使当事未成年人处于风口浪尖,不但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而且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媒体传播应在这一方面也加以注意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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