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正文

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分析

作者:陈仁青来源:《现代企业教育》日期:2014-12-15人气:878

一. 价格听证制度

   “听证”可以理解为“听取对方的意见”。这种制度率先运用在司法程序中,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大,为避免行政权利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逐渐介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价格听证应运而生[1]。

    在我国,价格听证属于行政听证的一种。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2、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概念在理论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科斯:交易费用是“……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包括两项内容:1).发现价格的成本,即获取准确市场信息的成本;2).谈判和履约的成本。同时把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一般化地拓展开来,扩大到社会成本范畴。认为交易费用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2]威廉姆森:应以交易作为最基本的单元来进行经济分析。而交易是通过契约进行的,因此,组织制度问题可以表述为契约问题。威廉姆森把交易费用细分为: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事先的交易成本包括起草、谈判和维护一项契约的成本;事后的交易费用包括:1)当交易偏离所协议的准则而引起的额外成本;2)为了纠正事后的偏离准则而付出成本;3)伴随着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而来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威廉姆森全面归纳了交易费用的两类影响因素:一是交易因素,包括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潜在交易对手的数量和交易发生的频率;二是人的因素,即关于人性的两个特点: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这两类因素都会使交易费用增加。

   此外交易费用可以分为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广义的内生交易费用,又叫事后交易费用,是在决策发生之后才能看到的;狭义内生交易费用是由于人们之间协调失败而导致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程度,机会主义行为和败德行为是引起协调失败的重要原因。内生交易费用是效率的损失。外生交易费用又叫事前交易费用,是在决策前就能预测到的费用。

二.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

   承认存在正的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和传统新古典经济学的根本区别,这更接近真实的经济生活,更能用来对社会制度进行很好的分析。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价格听证主持人,企业代表(垄断厂商),消费者代表(消费者),理论上价格听证制度(即有效率的价格听证制度)的各参与方关系特点为:首先,价格听证仲裁者的地位是中立的。对垄断企业和消费者做到不偏不倚,与垄断企业和消费者的相互制约,其次,信息对称。垄断企业的经营信息完全公开 ,垄断厂商不存在信息优势。最后,垄断企业和消费者力量均衡。

   从交易费用角度讲,一项制度是否具有效率,关键看它产生的交易费用大小,对于价格听证制度而言,由于外生交易费用是必要的支出,因此决定制度效率高低的关键在于内生交易费用,内生交易费用是影响价格听证制度效率的主要因素,等同于效率的缺失。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影响内生交易费用的关键变量有:听证方参与度,信息对称度,仲裁者中立度。

1.听证方参与度

   听证方主要涉及消费者集团、垄断企业利益集团。

   第一,我国垄断企业的参与度很高。我国垄断企业特点:(1),垄断企业数目少;(2),垄断企业之间差异小;第三,垄断企业成员集中;(3),垄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些特点使得垄断企业之间便于沟通和集体行动能最大限度地团结利益相关者,增强集团内部凝聚力,积极参与听证,制定有利于自己一方的价格;

  第二,我国消费者参与度很低。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的热情不高。[3]消费者群体成员涣散,群龙无首,在集体行动方面具有天然劣势,加上获取垄断企业真实信息的成本和代价非常高,消费者参加听证会的交易费用很大,容易产生“搭便车现象”:因为消费者不去参加听证会是明智选择。

   根据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理论,当市场出现垄断时,由于交易对手的数量少,出现交易的“小数目问题”,这时,处于非垄断地位的交易方对垄断者的依赖性很大,垄断者的机会主义倾向上升,从而增大交易成本。消费者群体虽然庞大,但成员涣散,在价格听证过程中倾向“搭便车”,使得消费者难与垄断厂商抗衡。这助长了垄断企业的机会主义和败德行为,也助长了垄断厂商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勾结,大大增加交易费用。可知高的垄断厂商参与度和低的消费者参与度导致内生交易费用升高。

2.垄断信息对称度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下的信息披露存在的信息不完整、信息晦涩难懂的现象,使得参与各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3. 仲裁者中立度

  我国的价格听证过程中,仲裁者中立度不足,主要表现在:

1).政府相关部门中立度不足。在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垄断厂商支持涨价,政府可能就是“涨价”的获益者。这使得仲裁者很难做到真正中立。

2)消费者代表往往由政府选出。在消费者代表选举上,政府意志有时起着关键作用。这些都说明,我国价格听证制度仲裁者中立度不足,这直接导致了内生交易费用的增高。

   综上,我们可知: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很高

三.结论和建议

   根据上述对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现实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影响交易费用的三个关键变量的特征:消费者参与度低,企业参与度高;仲裁者中立度低;信息不对称。这种状况可能会滋生垄断企业的机会主义,败德行为和寻租行为,导致效率损失严重,资源配置失效,造成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内生交易费用很高。由于外生交易费用为必要的支出,而内生交易费用过高,导致总的交易费用很高,所以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存在了较大的效率缺失。对此,要想提高价格听证制度的运行效率,就必须从导致制度失效的源头上抓起,首先,积极宣传价格听证制度,提高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其次,加强对听证过程的监督,保证听证过程公平公正,防止仲裁者因自身利益偏袒垄断厂商;最后,制定详细具体的听证信息事前披露制度,保证披露公众能理解的信息,披露清晰明了具体的信息,从而提高信息透明度。

参考文献

[1] 丁煌. 听证制度: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保证[J]. 政治学研究,1999(1):57 

[2]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3].载夏勇.走向权利的时代[M].北京:中国政法大宁出版社,1995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