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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我国网络舆情的功能及引导策略

作者:朱标来源:《视听》日期:2019-09-29人气:3256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英国文学家狄更斯对工业革命后社会现状的描述,其实自媒体时代的社会特征亦是如此。网络接触的低门槛和低成本使得公众享有相对平等的媒介接近权,网络成为公民表达自我与反映社会舆情的重要途径,创造了全新的、平等的、没有强权和中心的舆论场;但网民个体情绪的渲染也极易引导网络舆论呈现“一边倒”的态势,影响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系教授丁柏铨认为:“舆情即是民意情况。涉及公众对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热点问题的公开意见(外露部分)或情绪反应(既可能外露又可能不外露的部分)。”对此童兵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舆论是社会公众对特定问题的意见、态度、信念、情绪的总和, 是一个动态的传播过程”。

为此,我们可以对网络舆情作一个较为简单的定义,网络舆情指的是以网络为传播载体,网民对社会事件的情感、态度、意见的表达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网络、事件、网民、情绪、传播互动、影响力构成了网络舆情的六大要素,它具有自由性、扩散性、非理性等诸多特点,但在自媒体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下,网络舆情的演变规律有了新的变化。

(一)网民对舆情事件的关注周期变短

通常情况下,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一般可分为潜伏期、爆发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网络舆论场中,持续不断的热点事件笼罩着网民的网络生活,议论话题层出不穷,同时也来去匆匆,加之“网络爆炸”带来的信息骤增,使得网民无法将注意力持续集中在在某一舆情事件上,在群体暗示和群体感染机制的作用下,他们一窝蜂地对相关事件进行狂热评论、跟帖、转载后,便难寻踪迹,不具备形理性共识的时间条件。

(二)信息噪音使网络谣言防不胜防

网络谣言指的是谣言制造者通过互联网络这一信息载体,出于某种动机制造、传播没有事实根据、夸大或扭曲事实的虚假信息。首先,互联网拥有海量的优质资源,但同时也充斥着大量良莠不齐的信息,对于媒介素养欠缺的用户来说,信息真伪的辨别难度大;其次,微博、微信、论坛、博客、贴吧等众多媒介平台的流行为网络谣言的“病毒式传播”提供了条件,几乎零成本的复制粘贴使网民“被动”成为谣言的传播者,传播影响力在网民无意识中逐渐蔓延开来,辟谣难度大大增加,致使虚假新闻与反转新闻事件频发。

(三)信息不对称使舆情危机不断加深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同一时间节点上个体的存量信息与外界信息的差异,而个体存量信息又会受到信息收集速度和信息维度不同的影响。在网络舆情事件中,政府部门、主流媒体作为舆情主体依然处于信息获取渠道的上游,普通网民则处于下游,两者之间的共通意义空间逐渐减少,态度和立场的不同最终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和分歧,一系列舆情事件的爆发便是由此而来。

二、网络舆情的双向功能

(一)发出正义之声、揭露社会黑暗的正向功能

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匿名性、社会性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免于恐惧和限制”的平台, 网民可以在个人安全受到保障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渠道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运用网络评论、跟帖互动、转发转载等传播手段加速舆情事件的升温发酵,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致使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以近几年的“高校师生问题”的舆情事件为例,“前北大教授沈阳性侵女学生”、“西安交通大学杨宝德溺亡”、“武汉理工研究生坠亡”等事件无一不是受害者或受害者亲属通过微博、微信、贴吧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披露与揭发的,同时传统媒体也参与到舆情传播当中,形成与网络媒体有效互动、相互促进的舆情发展态势,舆论压力迫使校方以及司法部门进行调查与核实,还原事件真相。

(二)关注特殊群体、反映民众呼声的正向功能

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即使每人每天只发布一条信息,那互联网的信息承载量也是巨大的,其中不乏各种垃圾信息,政府部门要在众多纷繁复杂的信息洪流中寻找到有价值的民意诉求,无异于大海捞针。基数大的网民通过微博、微信、贴吧等新媒体对事件相关动态进行评论、转载和跟帖,形成网民意见的集聚,个人议题在短时间内迅速上升为深层次的公共议题,“冰花男孩”、“偏远地区留守儿童”等一系列淹没在信息洪流中的特殊群体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民众的真实诉求得以及时反馈。

(三)“舆论审判”阻碍司法公正的负向功能

“江歌案”发展始末,网民纷纷把矛头指向刘鑫,让其为江歌的死负责,江歌妈妈更是在网上发起“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希望通过社会舆论的压力迫使日本法院判处陈世峰死刑,网络舆论基本上呈现“一边倒”的倾向,而本案的始作俑者陈世峰却成为配角。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舆论压力演变为舆论审判,让公众代替司法机关对刘鑫作出裁决,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让“江歌案”回归法律本身,而不是淹没在无休止的煽情、迎合中是我们每一位网民该有的态度和责任。

三、网络舆情的引导策略

(一)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打通“两个舆论场”

德国政治学家诺依曼曾提出:“意见气候的形成与以下三个条件有关:多数传播媒介报道内容的类似性,由此产生共鸣效果;同类信息传播的连续性和重复性,由此产生累积效果;信息到达范围的广泛性,由此产生遍在效果。”网络舆情最终产生的效果和影响,通常是与传统媒体的报道相伴而生的。在自媒体时代,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于舆情信息可发挥议题设置的功能,占领舆论高地,新媒体实时性、广泛性、互动性、海量性等特点有助于扩大主流声音。两者优势互补,促进了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良性互动。

(二)适当发挥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助势舆情导向

网络赋予公众传播权,但并非每个人传播的信息都具有同样的影响力,专业资深的评论家、微博明星大v、网站版主等意见领袖的观点更容易被网民所接受,且网络中意见领袖的作用比现实社会中更为强大,他们往往依据其巨大的粉丝量和在相关领域的公信力,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其发声不仅能够引发舆论,甚至能引导舆情走向。因此,主流媒体可以培养或利用导向正确的意见领袖,使之成为舆情引导的利器。

(三)培养专业的舆情分析队伍,构建完备的舆情应对体系

大数据时代,掌握数据抓取能力是舆情解读,通过“加工”实现数据“增值”,是未来舆情分析的必备技能。专业舆情分析队伍的建立,需要从舆情采集、数据挖掘、信息分析等细分领域制定培养体系,实现媒体机构与高校、科研单位资源对接、合作互联。此外,构建专业的舆情应对体系也是舆情引导的关键,目前我国舆情监测系统存在舆情数据采集不全、舆情信息抓取有疏漏、冗余信息过多等问题,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的升级换代是当务之急。


本文来源:《视听》:http://www.zzqklm.com/w/xf/9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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