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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的挑战及应对研究

作者:杨锦艳来源:《商业观察》日期:2024-01-18人气:369

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发展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数字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其经济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同时也为税收征管规则带来了冲击和挑战,长期以来,我国税收征管体系是针对传统的实体经济而设计的,而数字经济具有电子化、虚拟化,使得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对数字经济存在不适应性,为税收征管带来了诸多挑战,例如收入定性难、纳税主体不集中,纳税主体信息难获取,征管手段不适用,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偏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等。以下从几个方面谈谈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的挑战及应对。

一、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也是全球热点的经济模式,通过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优势,使其逐步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源[1]。重视数据的价值和利用数据成为企业进行市场分析、产品设计、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资源。数据化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如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需要不断的创新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消费者需求。数字经济也促进了创新的交叉融合,如物联网、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的发展。

二、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及成因分析

(一)数字经济给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

1.收入难以定性

数字经济的收入来源多样化,难以用传统的经济学指标进行准确地衡量和评估。数字经济中的收入不仅来自传统的销售、租赁、广告等经济活动,还包括了数据的交换、共享、流通等新型经济活动,这些收入往往是非货币性的,与传统的收入类型有明显的区别。此外,数字经济中的价值链非常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参与方,如供应商、开发者、用户等,而这些参与方之间的价值贡献很难精确衡量。数字经济中的数据和信息资源对于企业的价值创造非常重要,但是这些价值往往是难以量化和衡量的。因此,数字经济收入的定性和量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收入无法准确定性,给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带来了困难。

2.涉税信息获取难度增加

数字技术与数字服务跃升式的发展,使得渐进式的税收征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形态。传统的交易方式以现金、刷卡等相对直观的方式,有利于税务机关获取相关的涉税信息。而数字经济的交易方式主要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电子商务交易,虽然相较于传统交易方式更加便捷、安全、高效,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交易,跨越时空限制,但其交易的隐匿性,使得涉税信息获取更加困难。例如,很多数字企业可能没有实体存在,税务机关很难掌握这些企业的真实情况。此外,数字经济中的一些数据和交易信息可能是不透明的,也难以获取这些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税收征管的难度加大。

3.纳税主体较为分散

数字经济所涉及的企业、个人和组织分布广泛,跨境经营和数字化业务模式使得数字经济纳税主体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内企业和个人,而是包括全球范围内的跨境互联企业和个人。这种分散的纳税主体对于税收管理和征收带来了挑战,因为传统的税收管理和征收方式已经无法有效适应数字经济的特点和需求。一方面,数字经济所涉及的企业往往以虚拟化、网络化和平台化的方式存在,其税收征管模式和纳税主体的识别难度较大,如何进行有效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成为难题。另一方面,由于数字经济的跨境性和流动性,使得数字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地点难以确定,涉及的税收法律制度、税率和税基也有所不同,这对数字经济的纳税主体识别和税收征收带来了复杂性和困难。

4.难以判定税收管辖权

数字经济产生了许多无形产品和虚拟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不依赖于传统税收制度所依赖的现实关系和物质空间。虽然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经过多次调整,但仍无法完全适应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尤其是在确定税收管辖权方面存在偏差。根据税收属地原则,所得税和流转税分别基于所得来源地和实际消费地进行课税。然而,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确定所得税和流转税的纳税地成为税务机关面临的难题[2]。

5.对税务人员专业水准提出更高要求

在工业经济时代,税收征管主要依靠实体存在和确定性较强的交易支付过程,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经验和个人主观判断来判定税收实务中的复杂情况。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涉税实体数量庞大,数据呈指数级增长,生产链条复杂,交易流程不易追踪,尤其是跨国数字企业的税务审查和风险防控工作量巨大。因此,数字经济税收征管需要借助先进的征管技术和大量数字化人才来实现。目前的税务机关人才结构相对单一,税收业务人才相对较多,数字人才匮乏,特别是在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和风险应对等方面缺乏人力资源。基层税务机关数字化风险核查能力有限,需要加强复合型人才储备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3]。

6.税收政策和税率设计问题

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很快,税收政策和税率的设计需要紧跟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同时,税收政策和税率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数字经济的特殊性质,如虚拟性、跨境性等,以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数字经济给税收征管带来挑战的成因分析

1.法律体系不健全

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很快,而税收制度的调整和更新通常需要很长时间。这意味着,当前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不完全适用于数字经济,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征管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所以税务机关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

2.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需要跟上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的经营活动变得更加数字化、网络化、跨境化,而税务部门需要依靠信息技术来管理这些企业的纳税行为。但是,信息化发展很快,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需要不断跟进,稍停就会导致其无法完全满足数字经济时代的纳税需求,同时也无法有效地监管企业的纳税行为。例如,在数字经济时代,很多企业的业务活动和收入来源不再局限于本地区或本国家,而是跨越国境和地区。这对税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能够对这些跨境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管理和监督。然而,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跟不上发展,很难建立跨境纳税信息共享机制,也无法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这些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因此,为了跟上数字经济的发展步伐,税务部门需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建立起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字化纳税管理,以更好地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新需求。同时,税务部门也需要加强与企业和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的合作,共同探索新的信息技术和应用模式,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税务支持和服务。

3.技术变革和商业模式创新

数字经济的发展是由技术变革和商业模式创新共同推动的。技术变革的主要表现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这些技术为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支持。商业模式的创新则体现在数字经济企业采用的先进的商业模式,如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互联网金融等。这些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使得数字经济企业的业务变得复杂和多元化,难以征税。

三、强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税收立法

当今数字经济的发展已经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化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传统税收制度带来了很大挑战,数字经济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虚拟化、网络化、跨境化等特点使得传统的税收制度难以适应其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税收立法至关重要。数字经济的税收立法应该充分考虑数字经济的发展特点,如数字经济业务模式多样,跨境电商涉及多国间的贸易活动等,以此制定适合数字经济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和有效,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数字经济的特征是流动性强、边界模糊、技术密集和数据驱动,所以需要在现有的税法制度进行一些改革和完善,以应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完善现有税法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1.健全税收管辖权判定规则

数字经济的兴起导致生产和消费的地点变得模糊不清,税务机关难以使用传统的税收规则对经营场所的物理判定来界定税收管辖权[4]。因此,在遵循税收法定原则的前提下,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需要重新定义消费地和生产地的法律内涵。这可以通过修订税收法律法规来明确数字经济的性质、类别和范围,规定交易收入和消费判定标准来实现。同时,可以引入“虚拟常设机构”的概念,并制定新的联结度规则来重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在虚拟常设机构中,可以将托管数字交易网站的服务器视为虚拟空间的常设机构,通过综合考虑用户参与、交易规模和数字化水平等因素,精确定位所得来源地。最后,可以完善基于消费地原则的流转税征收机制,将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纳入流转税税基及税目中,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扣代缴制度,帮助纳税人难以判断消费地的情况下实现纳税[5]。

2.完善税收政策

完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一是个人所得税方面,在数字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网络销售、自媒体运营、平台经营等活动,这些收入是需要征税的。因此,要明确数字经济收入的纳税计算方法,如何计算税额等。二是税收优惠政策,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政府采取激励政策,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三是完善税收透明度,数字经济的特征之一是边界模糊,因此很难确定税收的征收对象和征收地点。此外,数字经济的交易和支付往往都是电子化的,这也增加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因此,需要完善税收透明度,通过技术手段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四是完善跨地区税收协调,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可以在多个地区进行业务活动,这也增加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因此,需要完善跨地区税收协调机制,以保证税收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3.探索数字税立法

考虑数字经济的特殊性和对经济的重要性,可以针对数字经济单独开征数字税,专门制定数字税法。在积极探索数字税立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实践,例如英国、意大利、印度等国家的实践,结合本国的国情在内容上更加关注课税要素,使得数字税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数字税立法需要考虑三个重要方面的关系,以达到协调和平衡,提高数字税立法的质量,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这三个方面的关系分别是效率与公平、自由与秩序、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首先,数字税立法必须兼顾数字经济发展的效率和税收征管的公平。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中,我们需要重视其效率,承认其在经济增长和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然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会对税收征管带来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认真分析并研究其对征税公平和利益分配的影响。其次,数字税立法也需要平衡自由发展和税收监管之间的关系,以体现税收的固有特征。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同时也需要税收监管的调节和制约,以确保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平竞争。最后,数字税立法需要注重

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也需要合理制定税收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数字税立法应该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以达到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与平衡。

(二)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模式

1.建立数字化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为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需要建立数字化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以解决目前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的涉税信息获取困难、协调不足等问题。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第三方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变得更加重要。因此,建立数字经济涉税信息的共享机制可以持续提升税收征管的质效。为此,税务机关需要加强税务信息共享中心的建设,建立新的多方共治模式,促进纳税人、其他政府部门及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以降低数据不对称带来的问题和风险[6]。税务信息共享中心主要负责收集、处理和分析涉税信息,监控纳税人的交易和收入情况,为精准监管和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2.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

数字经济企业具有跨境性,因此需要各国政府之间加强合作和协调,共同制定数字经济税收政策和标准,以避免数字经济企业在各国之间进行避税。例如,欧盟已经开始推动数字服务税的征收,而一些国家(如美国)则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贸易争端。因此,需要各国政府之间加强沟通和协商,避免出现贸易争端和税收竞争。

3.应用数字化技术进行涉税服务

数字化技术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以便更准确地识别潜在的税收漏洞。此外,数字化技术还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例如采用区块链技术对纳税人的数据进行加密和安全存储,以保障纳税人的隐私权。

4.数据共享和透明度

数字经济企业的业务模式和交易方式具有高度的虚拟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加强数据共享和透明度。政府可以要求数字经济企业公开其财务信息和业务模式,从而更好地实现税收征管。此外,政府还可以利用数据共享来了解数字经济企业的跨国业务和交易情况,从而更好地掌握税收征管的情况。

5.政策激励和自愿遵守税法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激励政策来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自愿遵守税法,例如给予税收抵免和减免等优惠。此外,数字经济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税法,如自愿纳税和申报。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建立激励机制来鼓励。

(三)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专业化人才队伍

1.教育培训

加强教育培训:要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专业化人才队伍,首先需要有一批掌握数字经济领域专业知识和税收管理基本理论的人才。针对这个需求,可以加强税收管理、计算机科学、经济学、财务等领域的教育培训,为有志于从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工作的人才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机会。可以通过开设专业课程、举办短期培训班、组织线上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

注重实践教学: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工作需要具备实践经验,因此实践教学也非常重要。可以与税务机关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到更多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素养。

2.岗位培训

建立岗位培训计划: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不仅需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有实际的工作经验。针对这个需求,税务机关可以建立岗位培训计划,为从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工作的人员提供实践机会和培训课程。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是一个发展较快的领域,需要专业人才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因此,税务机关应该加强对数字经济税收征管领域新技术、新政策、新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以便及时了解新变化,提高专业素养。

四、结语

    总之,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过于快速,使得现有的税收政策无法时刻紧跟数字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研究税收征管中的数字经济,通过实现新兴数字技术与税收征管的结合,加强对数字交易活动的税源监管和有效征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对我国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进行税收制度和征管改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来源:《商业观察》 https://www.zzqklm.com/w/jg/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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