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教育论文 > 正文

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岭南舞蹈传播范式转型研究 ——媒介化驱动下的沉浸式参与型传播构建

作者:余慎来源:尚舞日期:2025-09-16人气:134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标志着我国文化发展进入数字化转型的深层阶段。岭南舞蹈作为岭南文化的重要艺术表达形式,既承载地域文化记忆,也体现当代艺术创新活力。然而,在数字媒介环境快速演进的背景下,岭南舞蹈的传播实践呈现出明显矛盾:一方面,短视频平台与社交媒体为其提供了广阔传播空间;另一方面,传播碎片化、审美浅层化与参与机制不足等问题亦日益凸显。现有研究多聚焦艺术风格、文化价值与创作实践,较少从媒介结构层面对其传播转型进行系统分析。本文提出如下核心问题:在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岭南舞蹈传播的转型是否仅是渠道扩展,还是传播范式的结构性重构?数字媒介如何改变其存在形态与观演关系?沉浸体验如何影响文化认同生成?为回答上述问题,文章引入媒介化理论、参与式文化理论与沉浸体验理论,并将这些理论进行理论整合,系统分析岭南舞蹈传播的媒介化转型。

1.问题的提出:文化数字化战略与艺术传播结构变化

从文化生态视角来看,数字社会的到来意味着文化系统内部结构关系的重组。文化数字化已不再局限于资源存储与技术升级层面,而是逐步演变为文化生产方式、传播结构与认同机制的整体性重构过程。在数字社会语境下,文化生产、传播与消费方式发生颠覆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宏观文化系统层面,更通过个体文化实践的微观机制反向作用于宏观文化意义结构,形成从微观到宏观的互构机制。

在这一背景下,岭南舞蹈作为岭南地域文化重要艺术载体,亦不可避免地置身于数字化结构变迁之中。“岭南舞蹈”由中国黎族舞蹈之母、著名舞蹈家陈翘先生2005年提出,希望成为与岭南画派、岭南音乐、岭南戏曲并驾齐驱的岭南文化品牌。长期以来,岭南舞蹈依托剧场空间完成艺术呈现与审美实践,其传播结构具有明显的剧场特征,即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集中于特定时空,观演关系相对稳定,传播路径较为线性。然而,随着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与数字影像技术的普及,岭南舞蹈逐渐进入平台化传播语境,其存在方式与传播逻辑面临深层挑战。

当前,岭南舞蹈传播转型呈现出多重困境:剧场依赖依然明显,线下演出仍为主要传播方式,数字传播尚未形成系统性布局;在数字平台传播过程中,内容呈现碎片化与视觉高光化,叙事深度与文化语境存在被压缩的风险;受众参与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公众互动多停留于点赞与评论层面,协作共创机制尚不成熟。精品创作与传播效果之间存在脱节现象,部分高质量作品未能有效实现“破圈”传播,显示传播结构与艺术生产之间尚未形成良性协同。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学术研究多聚焦于岭南舞蹈的艺术风格、民俗价值与创作实践层面,对其文化内涵与审美特征进行了较为系统梳理。然而,在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对“媒介结构变迁”如何影响岭南舞蹈存在形态与传播机制的理论回应仍相对不足。尤其是在媒介化逻辑嵌入、参与式传播机制生成以及沉浸体验建构等方面,缺乏系统整合与分析。

因此,本文试图从传播结构转型的角度提出并回应以下核心问题:数字媒介如何重塑岭南舞蹈的存在方式?在平台化与算法化环境中,岭南舞蹈的生产逻辑与呈现形式发生了何种变化?参与式传播机制如何在数字语境中生成?观众如何由被动接受者转变为意义建构者与再生产者?沉浸式数字表达如何强化审美体验,并进一步促进文化认同的生成?在此基础上,是否可以构建一种新的岭南舞蹈传播范式,以回应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艺术传播结构的系统性变化?

2.理论框架:媒介化驱动下的参与式沉浸传播体验

    本文借助媒介化、参与式、沉浸体验、文化认同等理论的整合,把岭南舞蹈的数字传播放置于媒介结构重构的文化背景当中予以考察。

2.1媒介化理论:数字逻辑重构艺术存在形态

媒介化理论指出,媒介并非单纯传递信息的渠道,而是一种重塑社会行动、制度安排与文化生产方式的结构力量。当媒介逻辑成为社会运行的核心规则时,文化艺术形态亦不可避免地被纳入这一逻辑框架中。

岭南舞蹈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形态,主要依托剧场空间完成审美实践,其存在方式具有显著的现场性、一次性和空间限定性。然而,随着数字媒介环境的形成,岭南舞蹈艺术逐渐脱离剧场的单一物理空间,进入平台化、多终端化的流动空间。艺术呈现从现场转向屏幕,传播空间从封闭剧场扩展至开放网络,传播节奏从周期性展演转向持续性在线更新。媒介化不仅改变舞蹈的传播渠道,更重构舞蹈的生产结构、表达方式与评价体系。

2.2参与式文化理论:传播关系的互动协作

参与式文化理论指出,在数字网络环境中,受众不再是单向度的信息接受者,而成为内容生产与意义建构的积极参与者。文化生产由精英主导模式逐渐转向协作共创模式。

在数字媒介环境当中,岭南舞蹈的传播进程呈现出比较显著的参与化倾向,例如观众借助评论、弹幕、点赞等诸多方式参与意义建构,有一部分观众还凭借二次创作、改编表演等形式,摇身一变成为内容再生产者。这样一种传播关系的转变,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创作者、表演者、观众”的三段式结构,进而形成了循环互动的结构形态。在这个过程中,艺术创作不再完全被专业群体所垄断,而是逐渐进入到一种开放协作的状态。传播和生产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观众不单单是接受者,同时还是传播者与再创作者。

2.3沉浸理论:体验强化与文化认同生成

沉浸理论源自心理学家米哈里·契克森米哈所提出的心流理论。此理论表明,沉浸体验乃是一种处于高度投入且在场感得以增强的感知状态。当观众于虚拟或者增强现实环境里获取空间参与感、情境代入感之际,审美体验的深度、情感强度就会随之得到提高。该理论揭示了数字技术在艺术传播中的深层功能,也就是借助体验强化达成文化认同的生成。

岭南舞蹈在传统剧场空间里把身体语言当作核心,观众借助视觉、听觉来达成审美感知。数字技术被引入后,舞蹈表达从二维屏幕呈现朝着多维空间延伸拓展。VR、AR、多机位拍摄等技术手段让“虚拟在场”得到强化,使观众好像身处表演现场,甚至能够参与场景互动。

2.4理论整合:从结构到机制,再到体验和认同的递进

依据上述所进行的分析,将以上三个理论整合起来之后能够看出,在媒介化驱动的背景之下,沉浸式参与型传播涵盖四个层级。第一层是宏观结构,也就是媒介化逻辑嵌入其中,使得艺术存在形态得以重构;第二层是中观机制,即参与式传播机制产生,传播关系被重新建立;第三层属于微观体验,也就是沉浸式体验得到强化,审美过程被再度塑造;第四层是结果层,即文化认同得以形成,进而推动传播范式发生转变。

这四个层级着重表明,岭南舞蹈传播的转型并非呈线性发展的过程,而是结构与机制相互作用所带来的结果。媒介化给予了结构方面的条件,参与式机制提供了互动的途径,沉浸体验提供了情感上的动力,最终得以形成新的传播范式。此范式的核心特点涵盖平台朝着中心化发展、呈现协作共创的趋势、具备沉浸体验的特性、形成生态系统化的格局。

3.现实表征:岭南舞蹈传播转型的媒介化实践图景

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不断推进的情形下,岭南舞蹈的传播实践展现出媒介化的特征。

3.1平台结构重构:从剧场中心到平台中心

传统岭南舞蹈的传播是依靠剧场演出模式来进行的,其艺术生产、艺术呈现、艺术评价都是在相对封闭的剧场空间之中得以完成。然而,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生态形成以后,岭南舞蹈开始逐渐进入到平台化传播结构当中。如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等平台,已成为岭南舞蹈进行展示与传播的重要空间。

以广东歌舞剧院的舞剧《醒·狮》为例,它属于广东舞蹈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此剧把舞剧片段、排练片段剪辑后制作成短视频,并在抖音、视频号、B站等平台上发布。这样的转变使得传播空间从物理剧场延伸至虚拟平台,即将艺术原本的在场性转变为可以被观看的特性,且传播节奏也从周期性演出转变为持续性的内容更新。同时借助流量算法机制参与内容分发,增强了媒介逻辑在艺术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    

3.2内容形态转型:从整体叙事到碎片化表达

在剧场语境中,岭南舞蹈作品通常呈现完整的叙事结构,观众通过整体观演过程形成审美理解与文化认同。但在短视频传播环境中,内容呈现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呈现出碎片化、片段化与视觉强化趋势。

例如,广东省舞蹈家协会相关账号,将岭南舞蹈大赛、青年舞蹈展演、岭南舞蹈品牌活动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直播,并将赛事过程剪辑成短视频在视频号、抖音、B站等平台传播,吸引了受众对岭南舞蹈的关注和兴趣。同时,平台传播还催生“再创作”现象。部分用户对岭南舞蹈动作进行改编、模仿或融合其他舞蹈元素,形成二次传播。例如舞剧《醒·狮》以岭南醒狮文化为主题,在短视频平台传播后,一些舞蹈爱好者和舞蹈机构对其中的“醒狮步”“狮形模仿动作”等进行模仿和改编,并上传到短视频平台。

3.3观演关系变迁:从单向接受到互动参与

在数字平台环境中,观演关系呈现明显互动化特征。评论区互动、弹幕讨论、转发传播与二次创作,构成多维度参与机制。观众从旁观者转向参与者,传播关系由线性结构转为循环结构。

例如,岭南题材舞剧《醒·狮》以岭南醒狮文化为核心叙事元素,在抖音与哔哩哔哩等平台传播过程中,大量用户围绕作品中的文化符号展开讨论。部分观众关注舞蹈所呈现的岭南传统文化,部分观众则聚焦舞蹈动作与身体技术,还有部分观众则进一步讨论作品的创作理念与文化象征意义。这种多维度的评论互动,使作品传播逐渐演变为围绕文化符号展开的公共讨论空间。

3.4风险反思:媒介化转型中的潜在张力

在传播范式进行重构之际也要警惕三类风险。其一流量逻辑会对艺术价值造成挤压,平台算法有可能强化视觉刺激、情绪化表达,进而削弱深度叙事。其二碎片化表达会对文化内涵予以削弱,碎片传播虽然能提高可见度,然而却可能致使文化语境缺失。其三去中心化参与会对专业性形成冲击,参与式文化虽然增强了互动,不过也有可能削弱专业评价模式。

4.结语

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之下,岭南舞蹈的传播实践正在经历深层次的结构转变。本文将媒介化理论、参与式文化理论、沉浸体验理论进行整合,建立起在媒介化驱动下的沉浸式参与型传播结构,对岭南舞蹈传播从剧场中心转变为平台中心、从单向传播转变为协作共创以及从观看体验转变为沉浸体验的机制逻辑展开系统分析。

岭南舞蹈的传播转型并非只是简单地拓展单一渠道,实际上是对传播范式进行的一种结构性重构。在艺术生产、分发环节中,媒介化逻辑得以嵌入,平台算法以及流量机制会对传播效果产生影响。参与式推动观演关系从原本的单向接受转变为互动协作,观众身份从被动接受者变成意义建构者、再生产者。沉浸式数字表达强化了情感体验路径,促使文化认同得以生成。

本文所提出的沉浸式参与型传播结构着重突出结构层、机制层、体验层之间协同发挥作用,是以数字平台作为结构的基础支撑,凭借协作共创当作机制的路径方式,依靠沉浸体验作为情感的驱动力量,把文化认同当作价值的目标追求。   

总体而言,岭南舞蹈传播转型的核心命题,并非如何适应数字技术,而是如何在媒介结构变迁中重构文化表达与文化认同。本文所整合的三个理论,为区域传统艺术在数字时代的传播研究提供了分析框架,也为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艺术传播范式研究提供了可供拓展的理论视角。

 

文章来源:【尚舞】https://www.zzqklm.com/w/wy/26862.html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京师(新乡)律师事务所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