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处置“僵尸企业”的困境与对策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经济转型工作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僵尸企业”的存在将会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和谐稳定的发展,容易导致社会资源浪费、产能过剩以及市场不必要占用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僵尸企业”的科学评估工作,通过结合“僵尸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无法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及时对相关资产资源进行处理,帮助市场企业快速发展,创造出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 “僵尸企业”出现相关原因
在经济市场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偏低,导致出现各种决策失误,企业持续生存需要高度依赖政府或者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从而造成了大量“僵尸企业”的出现。总的来说,经济市场“僵尸企业”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1)选择性产业管控力度过大。在加快发展我国工业产业的同时,为了优化改善其他行业的发展进程,我国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了选择性产业发展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对选择性产业的保护和治理措施力度过大,从而导致一些产业因为市场经济发展情况而受到一定程度制约;(2)工业产业发展受阻。在我国经济市场中,工业行业一直占据着很大的比例,然而随着工业产业的出现饱和情况,核心技术竞争力下降,导致其他产业发展也遇到了阻碍。与此同时,基于全球经济萧条的环境下,我国企业发展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从而导致了“僵尸企业”的产生;(3)缺乏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时常会发生产能过剩的现象,产能过剩会导致一些企业由于自身管理工作出现问题,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状况,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难以正常维持经营下去。市场缺乏完善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将会影响到僵尸企业的高效处置,促使其难以第一时间退出市场机制。
2 当前处置“僵尸企业”困境分析
2.1 评估工作不到位,监督制度不完善
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导致评估工作不到位,一些“僵尸企业”未能够及时退出经济市场,造成银行机构与地方政府的经济补助损失,同时也不利于市场企业的并购。与此同时,由于缺少科学完善的行业监管制度,对于“僵尸企业”的监督力度不大,存在一些银行机构或者地方政府部门盲目选择相信僵尸企业能够继续发展壮大,从而一直为这些僵尸企业提供贷款资金。这也是当前市场快速有效处置“僵尸企业”的困境之一。
2.2 处置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大
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不够健全,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难以高效处置“僵尸企业”,督促一些不良企业进入到破产程序,加快其退出经济市场制。申请破产虽然是处置僵尸企业的良好措施,但是其流程过于复杂繁琐,处理周期较长,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与精力进行有效处置,难以在短时间内容清退“僵尸企业”,减少经济市场中的“僵尸企业”数量。此外,我国僵尸企业处置执行力度偏低,相关执法机构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偏低,未能够坚决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严格督促“僵尸企业”进行申请破产程序,加快剩余资产资源的处置,提高“僵尸企业”正常退出市场的效率。
2.3 缺乏企业并购重组等相关意识
通过展开对“僵尸企业”的高效并购重组,能够最大程度提升企业在经济市场中的地位,提高市场各项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还可以有效减少企业成本支出,帮助企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推进企业稳定持续的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首先“僵尸企业”并不会轻易同意企业被并购重组,这样一来被并购方企业将会失去长期一来的资金投资方提供的贷款资金支持,因此往往会保持消极、敌对并购重组的态度。而并购方企业自身也相对缺乏对“僵尸企业”的并购重组积极性,普遍认为“僵尸企业”本身在经济市场的发展前景不够好,难以为企业带来过多的收益,甚至会拖累自身企业的发展,从而缺乏积极的并购重组态度。
3 处置“僵尸企业”主要解决对策
3.1 强化评估工作,完善监管制度
与那些已经产生资金问题无法有效经营的企业不同,“僵尸企业”只要能够获得银行机构或者政府机构的资金贷款支持,就能够在一点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对于市场“僵尸企业”的处置评估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一定结合“僵尸企业”实际运营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政府制定颁布的相关评估标准,对“僵尸企业”展开科学评估工作,准确判断“僵尸企业”是否能够正常稳定运行下去,而不是一直需要外来资金的投入帮助,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地方政府和银行机构在给予“僵尸企业”贷款支持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损失。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要根据“僵尸企业”的性质,合理制定出完善的行业监管制度,不断加大对“僵尸企业”的监管力度,要严格督促各地方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科学进行贷款资金扶持,不能因为利益关系将自身与“僵尸企业”绑在一起,而损害到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僵尸企业”一直存在于市场中,影响到我国经济快速转型工作,占用不必要的社会资源。
3.2 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行力度
针对当前我国处置“僵尸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不健全的问题,国家立法机关要积极完善法律法规,让“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及时退出市场,避免“僵尸企业”阻碍到其他行业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关部门要简化“僵尸企业”的申请破产流程,有效提高“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效率。此外,为了保障市场“僵尸企业”的高效科学处置,相关部门机构要进行系统的分类,对“僵尸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充分掌握了解到这些企业的基本运营管理情况,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加快“僵尸企业”在市场中的快速转型,防止其长时间滞留在市场中,浪费市场资本。“僵尸企业”处置部门要加大各项措施的执行力度,通过科学采用资产重组并购的方式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于那些在市场上已经完全丧失了竞争力或者经营生产力的企业来说,相关部门要督促其快速进入到申请破产程序,加快对各项企业资产资源的处置分配工作,这样有利于减少市场中的“僵尸企业”数量。
3.3 提高企业并购重组意识,进资金投资方积极参与并购重组
国家政府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市场企业的沟通联系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并购重组“僵尸企业”,加快“僵尸企业”的经济转型脚步,杜绝“僵尸企业”长时间占用社会资源,影响到其他行业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僵尸企业之所以长期存在于市场中,是因为市场资金供给方长时间为其提供足够的资金流入,但是“僵尸企业”却因为自身经营管理问题难以发挥出资金的作用,促使自身经营生产的全面复苏。针对此种现状,国家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各个地方政府、银行机构等资金投入的调整力度,优化改善社会资本转移方向内容,将资金投入使用重心放在想要推进并购重组的市场企业上,确保为并购重组的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或者展开相应的债务重组,帮助企业减轻负债。此外,对于那些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的僵尸企业,国家要积极完善转让处理机制,加强对企业不良资产的妥善处理工作,这样也有利于“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中,要科学结合市场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制定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置措施,不断加大对“僵尸企业”合法处置执行力度,加强“僵尸企业”的并购重组工作,督促其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申请破产,积极主动地的退出市场,避免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
本文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http://www.zzqklm.com/w/qk/2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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