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经济论文 > 正文

我国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完善探究

作者:罗晓霞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日期:2019-03-25人气:1484

2016年12月16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发布,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适当性管理制度在欧美国家得到普遍使用,后来我国也开始使用。《办法》的颁布代表我国对投资者利益进行了更全面的保护。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有利于降低投资股市的风险,对适当性管理制度进行探究和分析,对我国证券发展以及维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  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特点

《办法》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因此,我国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更高程度的保障,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全面科学的制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对投资者的保护。

1.1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内涵

1主线:《办法》的目的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对证券期货投资者进行规范性的适当管理,从制度上对投资的利益进行了保障。之前国家出台过《证券法》为保障证券行业的发展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证券法》并不完善,所以《办法》是对《证券法》的延伸和完善,两个法律形成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同时对投资者进行合理分类,了解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对投资者引领正确的投资方向,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重心: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办法》对投资者进行了专业划分,投资者包括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且投资者的自身条件与需求都各不相同,所以,《办法》对投资者的收入、资产、债务、投资知识等因素进行分析,并致力于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这一转换不仅仅是投资身份的转换,还是对资金与实力的转换,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并能够掌握专业的投资知识,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允许转化。这一点与《证券法》有所不同,《证券法》没有对投资者进行划分。其次,依据投资承担风险的能力对其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经营机构可以对产品进行划分,对产品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然后为投资者提高针对性的产品。再次,经营机构应该明确每一位投资者的条件与需求,包括投资者的资金、承担风险能力、信用等级,向他们推荐合理的产品,禁止向投资者提供不符合他们情况的产品,尤其是高于投资者承担风险能力的产品

证券代理人有时为了自身利益会向投资者推荐不适合的产品,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办法》中规定了要强制规定证券代理人的义务,这一点改变了上述情况,如果代理人还是不顾投资者的条件,随便向投资者推荐产品,则要承担其中的后果,在法律面前要拿出自己尽义务的证据,如果拿不出又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1.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适应范围

《办法》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适应范围进行了详细概述,包括各类投资产品以及衍生产品。在原来,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通过不同的文件进行规范的,并且对投资者进行区分,其中包含着多种复杂的文件,虽然涵盖内容全面,但是也容易导致机制的混乱,实施起来也更具困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真正保护,《办法》实施则解决了这一困境,对复杂的文件进行了规范,并且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1.3  监管责任的落实

首先,《办法》支持经营机构对经营的业务进行监督,包括产品的分类以及对证券代理人的监管,以便于从经营机构自身做起,维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就要及时禁止并惩罚。《办法》在外部形成了三个层次的监督。第一层次是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中国证监会应该对经营机构的产品分类进行监督,将风险降到最低,并通过各类监管措施对产品分类有效性进行控制。第二层次,证券交易所应该建立适合交易所本身的细则,并经过证监会允许,对经营者行为进行规范。第三层次,证券行业协会要建立行业规范,同时根据各个机构的不同情况制定细则,通过法律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范

2.1  改进:“存量政策”  

《办法》自实施以来不仅对实施之后的交易进行规范,对实施之前的交易也进行了核查,主要是在《办法》实施之前所进行的交易是否符合《办法》中的规范,《关于实施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出,经营机构应该依据相关规范,对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管理。

总之,《办法》对新投资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范,对之前的旧投资需要实施动态管理和规范。按照之前的原则进行研究之前的投资更加适合 《证券法》的相关规范,所以从这一点上体现了《办法》具有不可取代的特点近年来,证券市场发展速度较快,并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我国在证券行业获得快速发展的时候建立了相关制度保障,但这些制度都缺乏完善性和规范性,并且出现了危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所以出台了《办法》进行解决。

其次,《办法》中主要维护的投资者的利益,它的维护对象只有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种类众多,但是在信息共享方面却存在不足。《办法》建立了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适当性管理制度,并将制度落到实处,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该政策不是增量,而是存量。  

2.2  强化:民事救济  

《办法》第37-42条系统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如果不能很好的履行制度的相关规范,则就要对经营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比如对证券公司进行罚款、或者对其进行警告等,使用行政手段有利于对经营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更好的规范,同时更好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当证券行业受到行政处罚的罚款时,其实这种惩罚对于证券机构来说力度并不强,所以,可能导致经营机构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做出违法行为。另外,证券机构受到惩罚但是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利益并不能追回,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讲实行罚款并不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可以作为国家资金。

organ Stanleyey UK Groupv Puglisi的案例中,法院认为证券经营机构没有做到《办法》中的相关规范,同时没有做到适度性管理的原则,判决法院最后以证券经营机构未能履行适当性管理制度为由,判决organ StanleyeyPuglisi进行赔偿,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 organ Stanleyey作为证券经营机构对Puglisi的信息掌握较多,但是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却没有遵循适度性管理制度的原则,并且符合民事赔偿的条件,对受害人造成了损失,所以应该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这一案例为我国的证券行业发展提供了思路,并且有利于建立相关的制度规范,事实上,投资者和证券代理人之间进行交易就是形成了一种买卖关系,代理人向投资人推荐产品,投资人经过考虑后选择产品,进而使得双方都获得一定收益,但是代理人和投资者也会产生合同行为,如果不履行《办法》中的适当性管理制度,就相当于违法合同条例,所以投资者有权要求证券机构进行赔偿,证券机构也必须履行赔偿的责任,这使我国的民事救济发展也上升了一个层次。

2.3  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办法》第34条规定如果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行为,经营机构要进行举证,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办法》中并没有对证券交易纠纷行为进行明确规定,这样来看,这条管理办法具有进步性,同时,依据此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纠纷,证券公司可以建立完善的内部机制,使纠纷可以首先通过内部机制解决,这样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节约资源,但是对证券公司的要求较高,证券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分散结构机制。其次,当出现纠纷时可以先进行调解,让投资者和证券机构拥有更多的选择权,防止出现“滥诉“的情况。再次,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司法是最根本的保障,但是我国并没有建立规范的证券交易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途径还是根据原来的民事诉讼程序,所以,为了使证券行业获得更好的发展,也为了更好的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专业的解决纠纷诉讼程序,推动证券行业的发展。

3  结语

善治需要建立良好的法律,目前对证券交易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方面,我国的《办法》建立了规范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所以该制度的建立是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同时强调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要求证监会进行严格的监督,通过证券行业自律的管理条例对证券机构形成规范,适度性管理条例不仅对投资者进行分类,还对各类金融产品进行规范,从更深程度上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虽然《办法》在实施上还欠缺一定的完善性,但是法律的意义在于规范,并且《办法》在政策上不是增量,而是存量,建立全面的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办法》实施的动力与生命力,更好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http://www.zzqklm.com/w/qk/21223.html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