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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发文:“一稿多投”不构成学术不端,“一稿多用”才是真正的学术不端!

作者:陈雅静 崔乃文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日期:2025-09-19人气:8

9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报》在头版刊登文章《“一稿多投”是否应列入黑名单》一文,回应学术发表关切问题。对于“一稿多投”行为,学术圈存在两种声音,期刊社认为“一稿多投”对期刊伤害极大,不尊重编辑、审稿人的工作,并占据了大量的公共资源;而学者则认为现在的期刊审稿周期太长,还按照规规矩矩等审稿的话,无疑对自己评职毕业都是巨大的不可逆的损害。

如果你愿意从不同的占位了解“一稿多投”行为,可以点击查看这篇文章“一稿多投”现象的产生应该归结于期刊,而不是对作者过多要求。在严格意义上,一稿多投并不属于学术不端,你怎么看?

自从上半年《天府新论》发布的“允许一稿多投”公告后,彻底拉开遮羞布。杂志社不是不知道自己审稿周期长,甚至作者的一稿多投行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行为。但愿意为之改变,为之发声的人太少了。

现在,“一稿多投”的概念较少被提及,与之相对的“一稿多发”开始被大家一致抵制。“一稿多投”的行为固然不好,但在当下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而真正威胁到学术规范的其实是“同一内容的多次发布”。

正如本篇文章中所说,在既定的发表环境下,“一稿多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被默许,并不直接等同于学术不端。真正构成学术不端的,是“一稿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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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由四川省社科联主管的《天府新论》杂志公开表示,不再将“一稿多投”行为自动列入黑名单。这一举措引发学界广泛关注,也使得有关“一稿多投”是否应被重新看待的讨论进入公众视野。

在学术出版领域,“一稿多投”长期被视作一种学术不端行为。尤其在以纸质媒体为主导的时期,信息流通效率低,编辑处理流程繁复,重复投稿既是对编辑劳动与出版资源的浪费,也违背了学术发表的基本伦理,因而遭到明令禁止。

近年来,随着学术生态与传播环境的变化,有关“一稿多投”的争议再度升温。“一稿多投”究竟是学术评价机制与发表压力迫使学者不得已而为之,还是少数人出于功利目的的投机行为?其背后所牵扯的道德、法律与行规问题,亟待深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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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诚信遭遇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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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将“一稿多投”明确列为学术失范和不端行为。2008年,河海大学出台《河海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试行)》,进一步把“一稿多投”界定为学术不端。2009年,《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虽列举七类不端行为,却未明确提及“一稿多投”。


在实际操作中,“一稿多投”存在多种类型。多位学者表示,若作者采取“普遍撒网”策略,将同一篇文章投往多家刊物,待一家确定录用后立即撤回其余投稿,且最终未导致“一稿多发”,在目前学术发表资源紧张的现实下,这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被默许,并不直接等同于学术不端。

真正构成学术不端的,是明知故犯的“一稿多用”行为,或通过更换标题、调整结构等“改头换面”手法,实现同一内容多次发表。这类行为严重破坏学术诚信,需要抵制和惩戒,已成学界共识。

“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稿多投’对期刊伤害极大。”《新闻与传播研究》执行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朱鸿军向记者表示,“在审稿过程中,期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若作者在即将发表时才告知该文已另投别刊,不仅构成严重违约,也是对学术共同体的不尊重。”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社会主义研究》主编王建国认为,“一稿多投”违背学术创新原则。其本质是将旧成果重新包装或重复使用,抑制真正的知识生产。当学者致力于如何“拆解”“重组”旧内容,而非探索新问题,学术发展的活力将受到严重影响。

信任机制的崩塌也是不可忽视的后果。《东岳论丛》编辑部副主任、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源强调,“一稿多投”行为不仅损害作者与期刊之间的关系,还波及学者之间的相互信任。投机行为挤占了他人公平发表的机会,一旦被发现,也会导致学界对该作者评价降低,信任关系难以修复。

期刊与学者需相互协作

当前,学术评价体系仍高度依赖论文发表数量与等级,学者面临巨大的职业压力——职称晋升、项目申请和奖项评选均与论文发表挂钩。与此同时,期刊为提升质量,审稿流程日益严格、周期不断延长。许多作者为争取时间、提高录用概率,不得不选择“一稿多投”。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新闻传播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室主任沙垚表示,学者们之所以倾向“一稿多投”,主要出于对时间成本的焦虑。“一篇稿件评审周期动辄一年,若被拒再转投,又是一个漫长周期。在‘不发表即出局’的压力下,学者为节省时间只能出此下策。”

王建国也提出,尽管各界呼吁改革“唯论文”评价模式,但量化指标仍在科研评价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机制间接鼓励了某些学者为增加发表机会而选择重复投稿。

从期刊角度来说,来稿量激增、审稿人手不足、流程复杂确实导致处理效率下降,无法及时回复作者,这也从客观上将作者推向“多投”策略。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主任徐拥军认为,当前困境需期刊与作者双方共同面对。一方面,期刊应当体谅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的“发表焦虑”,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及时反馈,以减少作者的等待成本;另一方面,学者也应理解期刊审稿的严谨性与复杂性,根据文章主题与水平精准投稿,避免盲目广撒网,以减轻各方负担

协同治理与系统化对策

针对“一稿多投”现象,学界正在形成多层次、协作化的治理策略。目前,多数期刊和学术会议已在征稿规范中明确禁止“一稿多投”,部分投稿系统还设置原创性承诺和违规后果告知环节,从程序上筑牢防线。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全球传媒学刊》副主编蒋俏蕾建议,应建立更清晰的行为认定标准与分级处理机制。“应根据行为严重性、是否初犯、是否造成实质不端后果等因素区别对待,兼顾惩戒效应与教育意义。”

一些出版集团已尝试提供内部转投服务:对于未录用稿件,经作者同意后可转荐至旗下其他期刊,审稿意见亦可同步共享,既节省重新评审时间,也降低了作者一再投稿的负担。

技术手段也为防范“一稿多投”提供了支持。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建设的哲学社会科学预印本平台,支持作者广泛、快速发布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先预印发布、后双向投稿选稿、再期刊发表”的机制,从源头上避免“一稿多发”风险。

徐拥军表示,随着学界学术规范意识的提高和查重技术的普及,故意“一稿多投”的行为已显著减少。“目前大多数学者具备良好的自律意识,同时学术不端监测网络日益严密,故意违规者毕竟是少数。”

沙垚则提出,加强期刊之间的沟通是缓解矛盾的另一路径。他举例道,《天府新论》采取较为宽松的管理策略——不立即将“一稿多投”者列入黑名单,而是在录用前要求作者签署独家发表承诺。“这种做法既尊重作者发表需求,也保障了期刊权益,尤其受到年轻学者的欢迎。”

共建良好学术生态

“一稿多投”现象反映了当前学术评价体系与发表机制的结构性矛盾。学者们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还需从学术生态建设入手。比如,推动评价体系改革,减弱量化指标的主导地位加强学者自律与学术伦理教育提升期刊服务能力与审稿效率通过技术手段堵塞制度漏洞;等等。

“只有作者、期刊、学术机构和科研管理机构多方协作,在规范和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构建更加健康、公平、高效的学术发表环境,让学术研究回归探索真理、传播知识的本源。”多位受访学者一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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