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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前中期经济政策中的边关经济

作者:杨子玉来源:《黄河.黄土.黄种人》日期:2021-12-16人气:3023

西汉前期,汉文帝与汉景帝均对匈奴采取以和亲为主的外交政策,其采取的经济政策中不乏发展边关、对匈奴开展边关贸易经济的措施,如徙民实边、入粟拜爵、通关互市等,带动了边关经济发展。到汉武帝时期,为满足征战需要,马政与兵屯的作用日益突显,边关贸易受到战争影响,出现了一段时期的停滞。昭宣二帝后采取以“退”为主的税收政策,边境局势稳定,边关经济繁荣。文章以西汉前中期的赋税政策、劳役政策、通关贸易、徙民耕作等社会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重点讨论西汉前中期边关经济发展,通过逻辑思考与辨析、模式分析加以解读。

一、引言

西汉初年,诸侯王国势力林立,导致社会动荡、人心不稳。除此之外,西汉统治者还需要时刻注意北方匈奴。正是在这种内忧外患的时局之下,西汉王朝需要处理好与北方匈奴的关系,以维护西汉王朝统治的稳定秩序;反之,与北方匈奴的长期交战需要西汉政府投入更多的兵力以及物力资源来抵抗外患,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人民的赋税压力,扰乱了西汉的统治秩序。因此,汉初统治者采纳了贾谊、晁错等朝臣提出的若干有益于边关稳定的建议,以维持边境的和平态势,发展经济。

《汉书·晁错传》中记载:“陛下幸忧边境,遣将吏发卒以治塞,甚大惠也。”晁错建议汉文帝加强边疆治理,派遣官员、驻扎军队。汉文帝十一年(公元前169年),晁错提议招降胡骑,募民实边。“徙民实边,使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虏之患,利施后世,名称圣明。”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晁错建议入粟拜爵、充实积蓄。粮草是御敌的重要基础,平日里增加粮草储备以应战事与不时之需。晁错的《论贵粟疏》有言:“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此外,西汉还通过通关市、诱降胡人等方式削弱敌人、壮大自身实力;鼓励马匹饲育,训练骑兵,以备征战之需。这些涉及边境治理的措施可有效增加边境人口、保障移民温饱、促进边关生产以及繁荣边关经济。

二、屯垦戍边

(一)西汉前期的屯戍

汉文帝时,晁错上书提议,在边地驻扎费用较多,但若不在边地驻守,匈奴随时可能破城,因此,应在边境建立城邑,招募内地人民迁移。据《复言募民徙塞下》一文记载,晁错建议改革戍边制度,把迁徙到边塞屯戍的奴婢、罪人和平民编制什伍,对其进行日常训练,有事可应敌。具体措施可大致分为4个方面:一是在边塞要害之处、河流交界处设立城邑,不少于1000家,形成部落;二是为徙边的移民提供居所及生产条件;三是对自愿徙边的移民,凡有罪者免罪,无罪者赐高爵,助其安家并免除赋役;四是对初迁的移民“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晁错的这些建议被汉文帝采纳,使边境的防御力量得以加强、社会秩序得以稳定。

公元前190年,西汉前期徙民屯田由中央统领的大农令全权掌管,不同的屯田区由不同的农官监管,专职管理屯田劳作事务,平日里研究推广农业技术,肩负兴修水利、移民屯垦、农桑教化等职责。

(二)西汉中期的屯戍

汉武帝时期,其在边郡实行军队屯田,借屯军增强边防战备力量,同时从内地迁徙上百万农民到北疆定居,以便就地筹粮,减免运输费用,促进北疆农业发展。通过考证分析可知,西汉中期大多数地区推行的是当时最先进且效率最高的耕作方式,即代田法。在代田法的推行下,牛耕成为当时较为流行的耕作方法,秦汉时期农业工具的种类已经多样化了。

昭宣时期,西汉设立边境郡县,开拓疆土面积。在此政策影响下,西汉农业生产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边关经济稳定发展。西汉政府将徙民安置于适合农耕与放牧的地区,实施免租税、分配土地等政策减轻边境农民的生活压力,依据实际情况为边境人口配备房屋、家具,以便农民就地生活,分配农具、牲畜以及农种,要求边境移民开展农作。在移民经济基本稳定之后,政府按时收取一定赋税。此外,政府加大对边境移民的训练力度,以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基于上述政策的实施,边关地区的农业生产力实现大幅提升。

边关的守卫力量以边关驻军为主、边关移民为辅,有效保障边疆安全。然而,仅靠边民生产的粮食无法满足庞大的军队运作需求,内地供应可行性不高。为此,昭宣时期沿袭了汉武帝时期军队屯田的做法。

(三)屯垦戍边的影响

自实行屯田制以来,邯郸西部以及西北部地区的农业经济迅速发展,带动内地生产技术与文化的发展,加强内地民众与边关少数民族之间的密切交流。位于边关地区的农民能够提供部分军粮供给,减轻朝廷的军需压力,促进边疆长期发展。

西汉名将赵充国在《屯田奏》一文中表明,军屯作为应敌策略,实为威德并行,一举两得,不仅能节约军费开支,减轻徭役压力,而且能保护边境居民生产,加强边防边控力量,使敌军不敢轻易来犯,其战略地位非同一般。

三、入粟拜爵

汉文帝时期,随着国内经济逐渐恢复,汉文帝改变以往战略,对北方匈奴采取防御之策,并从内地向西北边关地区迁徙人口,以达到扩充边境的目的。在此影响下,西北边关地区的粮食政策发生转变,由之前的边关人民只需辅助提供军粮转变为需要向边关军队提供军粮以及满足其衣食需求,民众压力增大。针对此种情形,时任太子家令的晁错向汉文帝献策:“使天下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即让天下人自发给北部边关运输粮食,达到一定程度就可授其爵位,抑或减轻其之前犯下的罪,这就是入粟拜爵。

汉承秦制,爵有二十等。晁错对二十级军功爵中的一到十八级军工爵进行明码标价。据《汉书·食货志上》记载:“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意为汉文帝时期的百姓,以600石粮食就能买到二级的上造爵位,以4 000石就能买到九级的五大夫爵位,甚至秦国早期只有相邦(宰相)才能被授予的大庶长爵位,以1.2万石粮食即可换取。

汉文帝严格限制入粟拜爵,即卖出的爵位都是虚爵,不会给予任何实职,只能拥有与之匹配的特权,如免除兵役、免除劳役、见官不拜等。当时的百姓和商人只能购买一到八级的民爵,九到十八级的吏爵只有官吏才能购买,而关内侯和列侯两个爵位不能买卖。因此,汉文帝时期的入粟拜爵几乎未对西汉的政治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此制具有重要意义,后被汉文帝采纳实施,为汉朝带来巨额财富,基本解决了文帝时期边关粮食匮乏的问题,并有效提升了西汉初期的经济实力。

西汉初期,并非所有的郡县都在西汉政府的掌控范围之内,加之政府财力较为有限,情况不容乐观。尽管如此,西汉政府仍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物质等加强西北边防的强度。究其原因,西北地区的地理位置较为重要,若无边境防护,关中地区将直接暴露在北方匈奴的威胁之下。西汉初期正是由于实行正确的粮食政策,西北边境地区的安全才得以保障。

入粟拜爵加快了西汉时期的经济内循环,爵位封赏制度提升了粮食价值,激发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富人能够从农民处采购大量粮食并向边境缺粮之地及郡县输送粮食,以获得封爵机会。通过控制爵位授予权,西汉政府得以调整社会财富,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制度施行后,有效缓解了边关地区的粮食供应问题,经济发展更加平稳,各行各业百花齐放,人民自给自足,国库日渐充盈。

四、赋税徭役改革中涉及边关的措施

(一)赋税政策

西汉一经立国,汉高祖时便将田租减少到十五税一。汉文帝时,其下诏令免除12年的田租。汉景帝时,又将田租减为三十税一,此后一直按此标准征收田租。汉初以“量入为出”的税收原则为本,讲究以退为序,“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国家财政开支的盲目性,而且能真实地反映监督税收情况。

田租、钱赋、矿业税、手工业税与商业税是西汉时期国家税收主要来源。西汉男子到了傅籍年龄,既是国家兵役、徭役征发的主要对象,又是算赋的征收对象。北部边疆是多民族聚居之地,汉代在北部边疆设置郡县和属国,道制相互配合,共同管理。其中,北部边疆府州版籍不向朝廷呈报,无须向朝廷缴纳赋税。边关地区经济独立发展,配合中央输配的人力、物力,促进当地经济繁荣,减轻边关人民负担。

汉武帝时期对外征战频繁,需要大量财力支出,汉武帝中止以退为序的税收政策,反向采取以进为主的税收之法。汉武帝在位期间,大量新型税法出台,实行战时经济政策,算缗、告缗,租及六畜。由于大规模增税压力的作用,这一时期,大部分中产家庭破产,普通民众也因赋税压力过大纷纷逃亡。直至汉武帝末期,人口户籍大量减少,农耕劳动力缺乏,引发了动摇国本的重大危机。

汉武帝之后,昭宣二帝恢复以减税为主的退税政策。其一,大量减免田租、税收,甚至减口钱,算赋;其二,赐民爵,奖励孝悌力田,注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其三,国家借公田、粮种给民生产。这一时期,边关与匈奴关系趋于稳定,贸易往来密切,边关经济实现恢复和发展。

(二)更与谪戍

更为西汉各种徭役的统称。其中涉及边关守卫的徭役,即为戍更。西汉时期,为保卫国防,每人每年都必须到边疆戍边三日。不愿参与戍边三日的民众,可以过更,即向官府缴纳300文钱款,雇佣他人代为戍边。如此来看,更赋就是所有人都要缴纳的代役税。

西汉有谪戍制度,即将有罪之人发配边疆以示惩戒。故居延等地出土的汉简中屡见以刑徒及驰刑徒为戍卒者,称为“驰刑”或“驰刑士”,《居延汉简甲乙编》诸简文多有例证,此不悉引。《汉书·宣帝纪》《汉书·赵充国传》《后汉书·和帝纪》等均有“驰刑”之名和以“驰刑”戍边之事。汉代的谪戍对象,除无闾左外,其余均与秦制相同。

五、和平时期的边境贸易

(一)通关互市

汉代非常重视西北边疆地区贸易,并根据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特点和民族分布特点,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这一时期,大多数大中型城市,尤其是与郡国首府交会的地区,都设置有独立传舍,乡亭遍布城乡,私人旅店、饮食店随处可见,交通道路发达,交通服务制度和设施比较完备,满足了汉使经常出使匈奴和西域的客观需要。

西汉将互市作为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互市,全称为通关互市,又称关市。此政策旨在促进西汉与边塞地区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通关贸易以及商品往来促进经济关系的形成。

自实行通关互市以来,西汉的金银珠宝、农产品以及手工产品等成为互市的主要商品;边塞地区的商品则以畜牧业商品为主,其中也有少部分边塞地区的手工艺品以及珠宝玉器。通过互市贸易,双方商业往来日益密切。在此期间,农业生产所需的金属农具在边塞地区广泛流通,促进边塞地区经济结构由单一的畜牧业向多种经济结构共同发展转型;边塞地区的牲畜用于农耕以及运输工作,满足了人们对皮毛产品的需求。

边陲之地的匈奴游牧民族与中原地区的汉族之间自古一直保持着频繁密切的经济物资交易往来、文化习俗相互影响的关系。关市的开放,是西汉政府对边境进出口贸易的官方认可,有效规范边关地区贸易行为。

(二)边境贸易管制

西汉政府严格管制边境贸易商品,如铁器、农具、粮食等。分析西域出土的汉简可以得知,“移铁器簿一编”等记录汉代铁器出口情况,“实籍吏出入关人畜车兵器物如官书,会正月三日,须集移官各三通,毋忽如律令”以及“禁毋出兵谷马牛羊”等记录汉代限制兵器与大型牲畜出口。违反管制禁令的罪犯,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例如,在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浑邪王带领多人一齐进入长安,由于随行商人不知贸易禁令,携带违禁商品出塞贸易,连带商人与贸易者共被处死500多人。

西汉相关文献中有关于西汉与匈奴通关互市环节的详细记载。《盐铁论·力耕第二》记载:“夫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是以骡驴馲驼,衔尾入塞,驒騱马,尽为我畜,鼲鼦狐貉,采旃文罽,充于内府,而璧玉珊瑚琉璃,咸为国之宝。”上述史料记载涉及3个历史事例:第一,边塞地区是西汉与匈奴贸易往来的必经之路;第二,匈奴处于贸易逆差地位,西汉处于贸易顺差地位;第三,贸易商品主要分为4类,即家畜、皮料、珠宝玉器工艺品以及布料装饰品。

(三)边境贸易意义

西汉通关贸易对西汉与匈奴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西汉边塞是贸易活动开展的场所,且贸易活动的主动权归西汉政府所有,西汉将贸易是否开放作为外交谈判条件,以制约匈奴袭击西汉边关地区。受多种因素影响,西汉政府处于贸易顺差地位,成为贸易活动的绝对受益者,进一步拉大了西汉与匈奴的经济实力差距。通过边关贸易,西汉能够获得马匹以及骆驼等中原地区紧缺的战略商品,不仅提升了西汉军事实力,而且提高了西汉的货物运输能力,为汉武帝对外征战奠定了基础。

六、西汉前中期的马政

(一)马政与骑兵

史料记载,马匹是西汉军队作战的重要工具和军事装备,肩负着运输重任。骑兵自春秋战国时期横空出世后,即成为古代亚欧大陆上事关战争胜负的关键兵种之一。步兵除非借助城郭、山险、水网和雨林等地势之利,否则绝难在野战中与骑兵争锋。但西汉初期,西汉军队缺乏马匹资源,军事实力较弱,运输工作开展存在困难,导致西汉军队无法与匈奴骑兵相抗衡。针对该问题,西汉统治者自朝代建立之初就着手马政建设。

马匹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因此,西汉政府实施严格制度控制马匹资源出口,并设立相关禁令禁止内地民众将牛、马等资源贩卖到边疆外部地区,以保障军备资源的稳定。受长期战争影响,西汉牛、马等资源匮乏,加之牛、马的重要战略资源地位,西汉政府严格控制牛、马的买卖与处置。尽管牛、马的饲养者拥有牛、马的所有权,但牛、马的买卖与处置需要通过国家官员的审批,以控制牛、马贸易。例如,吕后时期,政府严格规定马、牛、羊的处置由国家决定。

(二)马政相关法令

西汉伊始,政府便制定马匹饲养相关法律,并严格禁止母马外流,以免军备资源流入敌人之手。由于饲养马匹需要耗费大量粮食资源,汉文帝上位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开始限制马匹饲养。在发现此政策不可行之后,政府便实施政策鼓励民间养马。该政策为:一家人若饲养一匹马,那么全家3人便可以不充当徭役。汉景帝时,朝廷开始大规模养马,在北部地区设牧苑36处,以郎为苑监,以官奴婢3万人养马,马匹数量达30万匹。汉景帝时期,政府鼓励边境民众牧马养马,并扩大边境来扩充游牧地区马匹饲养牧场的规模。在此制度影响下,西汉马匹养殖行业取得长足进步。

汉代初期的马匹相关法令,以官营养马为例,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养马制度结构,且设有独立的养马管理体系。汉代初期,太仆是帮助国家掌管马政的最高权力机关。太仆位列九卿,除配备太仆助手之外,还为专门的马厩配备令、丞以及长辅助管理工作。汉景帝时期,西北边塞地区的养马规模逐渐扩大,西汉政府在边郡地区增设六牧师苑令及牧橐令(饲养骆驼)、昆蹄令(饲养良马),每令之下,设三丞为辅助。除此之外,中央某些部门也具有管辖牧场的权利。例如,各个郡县都会设立独立的马政官吏辅助管理牧场,这些官吏即为“马丞”。中央与地方的马政机构在战争时期会为军队提供马匹等军备资源。军用马场分布在京师及相邻郊区以及边郡地区,边郡地区的马场规模较大。京师管理的马厩分为6处,每处的马匹数量达到万匹以上,专供皇室使用。汉武帝初期,边境地区所统领的36所马场集中分布在天水、陇西、北地等地区,充分保障发生战争时马匹资源供应的便捷性。

汉武帝制定法令,一是不愿服役的令千夫、五大夫可出马免役;二是规定民众可以到边境畜牧,官府供给母马,3年归还,10匹马上交马驹1匹;三是规定封君以下到三百石吏,都要送母马到县、亭集中喂养,繁殖的马驹每年上交一次。随着各项措施的有效施行,汉武帝时厩马扩充到40多万匹。

昭宣时期,政府继续推行马复令,并针对汉武帝时期马政制度的不足采取相应措施,如令民共出马、亭母马、马弩关、马口钱等。汉元凤二年(公元前79年),汉昭帝下令减少皇室马匹供应,弥补边郡地区马匹数量不足的缺陷,并免除马口钱,减轻边郡地区百姓负担。与汉武帝时期的强制政策不同,汉昭帝以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促进养马行业发展。随着该制度的推行,西汉经济逐渐恢复,且由于马匹数量持续增加,国家马政实力逐渐增强,骑兵队伍得以重建,为对外战争提供了重要支撑。汉宣帝时期,汉军与乌孙联合抗击匈奴,西汉统领的骑兵达到16万之余,足以看出,新政策有效促进了当时汉军军事实力的提升。

(三)马政与边关经济贸易的关系

马政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马政不仅与军事密切相关,而且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受到古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与马政直接相关的便是骑兵,骑兵的实力直接影响国家政权稳定与边境安全。因此,各朝各代的统治者都将马政作为重要发展要素,鼓励养马行业发展,以期建立一支强大的军事队伍,以达到巩固国家政权、保卫边疆安全的目的。

马政的优化以及发展、骑兵队伍的建设与强大,都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马政发展需要经济发展为其提供支撑,以扩大规模与提升实力。昭宣时期,经济发展处于上升趋势,统治者为养马业发展提供大量财力以及物力资源支撑,保障该时期政权的稳固与边疆地区的安全。

七、边关经济发展

(一)农业

汉武帝开创边境屯兵的先河,令戍守边疆的士卒开垦荒废土地,种植粮食,自食其力,以满足自身需要,这一举措在解决长途转运粮食困难的同时,也使得边疆地区慢慢升腾起烟火气息,并在若干年后发展成为经济繁荣区域。屯田政策之下,彻底改善了汉代初期汉中向边疆转移粮食的状况,通过分析史料可知,河西地区的粮食年产量取得突破,年产量高达2亿多公斤,河西地区自此成为发达的农牧业地区。

和亲公主及其随从、使者、屯田士卒以及降卒也将西汉先进的生产技术带到西域,包括凿井术、筑城术和农业灌溉技术等。史籍记载,李广利征伐大宛的过程中,曾在与部将的商谈中提及:“闻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此处的“秦人”应是中原汉人或逃亡者或被抓到此地的人。古时的“穿井”即为“凿井”,由此可以获悉边关地区在武帝时期就已学习了西汉的凿井术。西汉在开拓西域过程中,传播了先进的工农业技术,这在新疆一些西汉时期的考古遗迹中有所体现。西汉时期的屯田事业与水利密不可分,促进农业灌溉技术在边疆的传播与发展。新疆部分遗迹中有农业灌溉技术的身影,如在今若羌米兰遗址区(西汉伊循屯田区)和圆沙古城遗址一带,均有水利灌溉系统的遗存。

(二)城镇化

汉武帝时期,西汉取得多次对匈奴大规模战争的胜利之后,先后在国土北部设置多个郡县来扩大北部疆土面积,树立西汉声望。直至昭宣时期,尽管与匈奴的战争有所减少,但西汉王朝仍然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以及国力,维持疆土安全,取得长足发展。

分析史料可知,汉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由于边塞面积较为辽阔,汉政府无法直接对其进行管制,汉昭帝决定从陇西、天水、张掖三处抽取两处设置新的金城郡。在一系列扩疆制度影响下,西汉政府先后在黄河以西等地区设置了河西五郡。此后,西汉政府能够直接通过什伍编制等制度管理郡县,并要求当地居民承担一定的赋税以及徭役。

昭宣二帝继续推行汉武帝末年的政策。考虑到居民赋税压力大,昭宣二帝推行相应政策减少居民的租税赋税,鼓励居民发展生产;采取相应的制度整顿地区官吏,并减少对外战争。经过长期的修养与恢复,西汉经济实现进一步发展,社会呈现一片幸福和谐的景象。

八、结语

西汉前中期,通关互市、入粟拜爵、屯垦戍边等一系列政策,使商人依照国家旨意在边关开展贸易活动,促进国家发展。一系列经济活动得以巩固边境防卫,引导移民开辟土地,促进当地经济繁荣发展。在此影响下,西汉粮食产量大幅度提升,充分满足军队粮食需要。从内地迁移到边境的汉族人民和西北游牧民族人民共同生活,文化、风俗相互融合。屯田种粮这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使得部分游牧人民安定下来,顺应国家政策努力劳作,并以粮食获得爵位和特权,从边关贸易中换取所需,人们的生产生活资源更加丰富。总体而论,边关经济在多方滋养下日趋繁荣。


本文来源:《黄河.黄土.黄种人》:https://www.zzqklm.com/w/xf/26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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