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
必要性思考
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西部地区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因素,我国西部地区法学教育水平相对落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西部地区民族院校法学教育将着力点置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之上,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有用之才,能够为西部地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人才,有助于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在西部地区的普及与宣传,有利于各民族地区诉讼案件的有效解决,最大力度推动西部地区的法治建设进程。卓越法律人才队伍的壮大,还有助于对接西部大开发中的人才对口支援战略,纵向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横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客观需要。西部地区是我国较大的民族聚居区,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地区。维护民族团结的前提是实现民族平等,各民族的合法权益要得到有效保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国家统一的基础是各民族地区的共同繁荣发展,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人类个体、群体、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更有利的物质条件。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能够带来经济文化法治建设的繁荣,同时也成为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路径。
困境分析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学教育发展虽有起色,但教育设施与资源配置远远不够,法律人才稀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薄弱,所以说西部地区法学教育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还面临着许多困境,仍有待发展。
首先,欠缺相对成熟的法学教育理念。理念可以决定人对事物的认知和理解,教育理念是决定教育事业成功的关键,法学教育理念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的法学教育还相对欠缺多维度的、立体式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念。其次,教育资源配置不足。西部地区幅员辽阔但自然地理条件相对较差,经济欠发达,很难引进人才,也难得留住人才;教育资源配置低,教学水平与质量都远远不如中东部地区,法学教育也比较欠缺。再次,学生基础薄弱。西部地区的学生基础与中东部学生相比较为薄弱,部分地区受教育资源、家庭条件、自然条件的影响,学生的入学年龄普遍较大,且文化基础相对薄弱。最后,缺少制度性保障。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法学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需要为其提供制度化、规范化的保障,帮助推进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制度建设来予以保障,如:高校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展开的招生工作、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制设置、教师准入、职务聘任、考核培训等,这些都不是靠单个单位就能够完成的,必须通过制度建设予以保障。
培养模式思考
针对西部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问题,高校应该采取“基本素质—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综合职业技能”的阶梯式培养模式,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厚德育、强专业、重实践、深协同、强德能、拓渠道、促开放、立标准”的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基本素质培养。《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将卓越法律人才的素质界定为“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础上提出卓越法治人才教育要坚持“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首先,政治素质培养。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中,夯实并强化卓越法律人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抓住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旋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西部地区民族院校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学教育,增强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广大师生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将国家安全教育和爱国主义相结合,增强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国家安全教育。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注重价值引领。其次,专业素质培养。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培养法律职业思维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作为卓越法律人才,不仅要熟悉法律专业知识,法条和诉讼程序,更要掌握法律知识背后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具体来说,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主要包括:法律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法律精神与法治信仰、法律职业伦理与执业规则、法律语言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推理及法律解释等。
专业知识与技能培养。包含法律专业基础课程和法律实务课程。
完善法律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西部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要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加强法律职业教育,优化理论课程与法律核心课堂的教学。首先,完善法律法学课程体系,第一阶段设置法律思维训练的课程,助力学生形成法律思维;第二阶段设置法律核心课程,从基础课程到部门法律课程;第三阶段设置法律相关的其他学科课程,拓展法律专业性;第四阶段展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法律共同体的意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其次,及时更新法律核心课程内容,法律课程应该也是递进式的设置,从基础课程到具体课程到实务课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基础的课程如法学专业导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等。具体课程如:刑法学、民法学、商经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等。再次,完善教学手段,实现现代化教学,利用起所有有用资源来实现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实现将课堂真正交给学生,重视课堂外的学习,鼓励学生多去实践。最后,壮大师资队伍,引进高级法学人才,在西部地区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卓越法律人才。
完善法律实务课程,加强实践教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出要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 亲身参与案件的处理的重要场所。第一,设置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灵活运用法律专业理论知识进行实地训练。第二,模拟审判教学,分为刑事模拟审判和民事模拟审判,可以在学习程序法和实体法以及观摩审判之后进行。第三,联系法律实务部门,适当安排见习或实习,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实践教学有利于深化理论知识,增加学生对法律是感性认识,让学生直接感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综合职业技能培养。适应社会的需求,需要宽阔的学术视野,西部地区法治建设进程在学科上也会涉及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领域。由此,必须培养西部地区卓越法律人才的综合职业技能,要求卓越法律人才不仅要懂法律知识、懂法律条文、懂诉讼程序,还要懂人文社科知识以及其他专业科学知识;不仅要懂国家法律,还要了解西部各地区的村规民约与民间习俗。除此之外,激励法律人才勇于创新,求新务实,有创新意识,有不断探索新知识的精神,能够针对法律核心课程和实务课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出具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法。
本文来源:《魅力中国》:https://www.zzqklm.com/w/wy/25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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