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艺术论文 > 正文

非遗舞蹈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 ——以秦州夹板舞文旅演绎为例

作者:董权来源:《尚舞》日期:2026-06-15人气:7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责任传承文化,也有发展产业的作用,要完成当代文化发展两项任务。文章以非遗项目的文旅演绎实践为案例,从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地域认同、产业开发等多个方面论述民族舞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地域认同、产业发展等价值,剖析目前文旅演绎存在制度保障不健全、产业链条不完整、数字化建设滞后、社区参与不足等主要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框架、延长产业链条、推进数字化转型、激活社区力量等系统的改进措施,以期为专业文艺院团创新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范例。

关键词:非遗舞蹈;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创新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承载者,是联系历史记忆和当下生活的精神纽带,其传承守护及创新发展,已然成为国家文化战略的关键部分。民族舞蹈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用自己特有的肢体语言、深刻的文化内涵和鲜活的地域特色,在文化传承、身份认同和社会凝聚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全球化浪潮和现代化进程的双重冲击之下,很多传统的民族舞蹈面临着传承后继无人、表演形式固化、与当代社会生活脱节等严峻的挑战,急需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找到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生存和发展之路。文化旅游是非遗活态传承与价值转化的主要渠道,给民族舞蹈类非遗项目的再生赋予了一个宽广的实践空间。

 

1.非遗舞蹈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重要性

1.1保护与传承非遗文化瑰宝,彰显地域文化自信

非遗舞蹈产生于民间民俗活动,带有浓厚的地域文化气息。依靠文旅演艺这样一种高级的展示平台,可以对散落在民间的舞蹈样式、舞蹈技巧、文化观念进行系统的创新阐释,使那些快要消失的、趋于边缘化的舞蹈艺术形式获得重新展现并得以传承的机会。在国家级、区域性的文化旅游活动上表演非遗舞蹈,可以扩大非遗舞蹈的文化辐射力,提高社会认知度,为非遗保护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从而促进传统舞蹈艺术的活态传承和代际相传。

 

1.2激活民族认同,强化地方文化凝聚力与社会认同感

民族舞蹈是民族精神最直接的体现,也是民族情感最具体的表达。非遗舞蹈是特定地域人民智慧、审美、文化价值的结晶,用文旅演艺的形式展示出来,可以引发观众尤其是当地群众的民族情感和文化认同。当地观众在欣赏专业文艺院团编排的非遗舞蹈时,能体会到本民族文化优秀、深厚的特点,从而产生民族自豪感和地域文化认同感。情感共鸣不仅可以加深对本地文化的认同,还可以激励年轻一代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之中,形成文化→认同→传承的良性循环,增强社会凝聚力和集体归属感。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非遗舞蹈的文旅演绎就是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实践。

 

1.3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地方文旅经济增长

文旅融合已经成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非遗舞蹈进行文旅演绎,既能提高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吸引游客参加各种文化活动,又能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舞蹈编排、舞台布置、灯光音效调制,以及衍生产业如民族服饰设计生产、民族音乐创作、演出宣传视频制作、文创产品开发打造等业态,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文创产业生态。由此形成的产业链条,既能增加本地的文化旅游收入,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又能给当地的创意工作者、文化传承人、舞蹈演员等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实现文化保护与发展并举。

 

2.非遗舞蹈的传承保护存在的问题

2.1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与执行效果有待提升

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的与发展缺乏系统的制度支撑。尽管相关项目已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在具体的保护条例、资金投入机制、责任主体划分等方面仍存在空白。地方政府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项目的专项扶持政策零散且不成体系,资金主要依赖短期项目申报,尚未建立长效财政保障机制,文艺院团在舞蹈保护、人才培养、设施建设等方面缺乏资金支持。部门间未形成协调机制,文化、旅游、教育、财政等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工作安排,政策资源无法合理发挥作用。

 

2.2产业链条发展不完整,商业运营模式单一且盈利能力薄弱

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的文化旅游演绎尚未构建起完整的产业链,当前仅停留在单一的舞台演出层面,产业链上游的文化资源挖掘、创意策划、知识产权(IP)孵化,以及下游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品牌授权、教育培训等全产业链环节均存在缺失。演出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赖门票收入和政府补贴维持运营,缺乏多元化的盈利途径,致使整体盈利能力欠佳,难以保障舞蹈项目的持续发展与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尚不完善,文艺院团在市场调研、品牌定位、营销推广、客户管理等方面缺乏专业素养,且与区域内文化旅游企业,如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行社等,缺乏深度合作,未能融入区域文化旅游产业生态体系。

 

2.3数字化资源建设严重滞后,技术赋能与智慧化转型不足

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大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的数字化建设明显滞后。具体体现为缺乏系统性的数字资源库建设,对于舞蹈动作谱系、音乐曲谱、服饰道具、历史文献、口述资料等珍贵文化资源,未进行数字化采集、存储与管理。这不仅使文化资源面临流失风险,还难以实现有效利用与共享。在舞蹈展示、教学传承、体验互动等诸多方面,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投影、动作捕捉等数字技术几乎未得到应用,而此类数字技术在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方面的潜力尚未被挖掘。在线上传播平台方面,如数字展示平台、虚拟博物馆、在线教学系统等,官方并未搭建相应平台,导致无法为远程受众提供便捷的文化体验渠道。

 

2.4社区参与程度较低,本土文化生态系统尚未有效激活

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的文化旅游演绎过度依赖专业文艺院团自上而下单向推动,社区居民、民间艺人、文化爱好者等群体参与程度较低,尚未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文化传承生态。许多当地居民,特别是年轻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的文化价值、历史渊源、艺术特色等认知不足,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较弱,民间传承缺乏内生动力。社区文化空间发展滞后,缺乏供居民参与社区舞蹈活动的常设场所,如社区舞蹈表演场地、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传承人教习场所。学校教育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入程度有限,中小学校园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教学、展演、体验等活动的情况较少,难以在青少年群体中培育文化传承的新生力量。

 

3.非遗舞蹈创新发展的策略

3.1完善制度保障框架,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

构建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保护与发展的制度体系,制定诸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保护条例之类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保护范围、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监督机制等关键事项,为舞蹈的传承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保护发展专项基金,整合地方财政固定预算、企业赞助、社会捐赠、文化基金会资助等资金渠道,建立稳定且持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保护发展专项基金。在文化和旅游、财政、教育、宣传等各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规划发展流程与方案,分配资源,监督执行情况。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机制,完善传承人认定标准、动态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从生活补贴、创作资助、展演平台等多方面给予传承人支持,提升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激发其传承意愿。以秦州夹板舞为例,天水市针对秦州夹板舞制定专项保护条例,明确文化和旅游部门为牵头单位,乡镇文化站为管护单位,传承人为技艺传授单位,并将保护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吸引当地文化和旅游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资金注入专项基金。当地组建由文化和旅游、财政、教育三个部门构成的工作组,每月召开协调会解决传承人的困难,完善传承人的考核机制,为通过考核的传承人发放年度生活补贴,提供专业创作场所,进而有效提高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确保传统舞蹈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3.2延伸产业链条,创新“文化IP+多元业态”的商业运营模式

开发非遗舞蹈文化IP,从舞蹈里提取出文化符号、视觉元素、故事原型等元素,打造有辨识度的IP形象和品牌标识,为产业链的延伸打下基础。创建“演出、文创、体验、教育”多产业生态,依托舞台演出核心业务开发乐器、民族服饰、文化饰品、艺术画册、数字藏品等文创商品,通过线上商城、景区门店、文化展会等渠道销售。打造非遗舞蹈文化体验馆,推出服饰试穿、动作学习、道具制作、音乐欣赏等沉浸式体验项目,采用按次收费或者会员制来拓宽体验经济收入来源。开展非遗舞蹈教育培训业务,对中小学校、艺术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进行课程定制、师资派遣、教材开发等服务。与旅游景区、度假酒店、文化街区开展深度合作,把非遗舞蹈嵌入到区域文旅线路之中,打造三者一体的文旅产品,探索品牌授权、IP合作的方式实现客源共享、利益共享。以秦州夹板舞为载体,从夹板动作、传统服饰纹样、伏羲文化背景中提炼出元素,创建起一个IP形象,进而开发出带有IP图案的夹板工艺品、文化衫、非遗主题数字藏品等文创产品,在当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展销会以及线上非遗商城进行销售。打造秦州夹板舞文化体验馆,开拓夹板制作体验、舞蹈动作教学等项目,用会员制吸引游客参加,与天水麦积山景区联合,将夹板舞表演融入景点的游线中,开发出观石窟、赏夹板舞、做文创产品的旅游套餐,给地方上的中小学提供定制化教学课程,推动多个业态融合发展。

 

3.3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智慧非遗”全媒体传播与服务平台

启动非遗舞蹈数字资源库建设项目,用高清摄像、三维扫描、动作捕捉、音频录制等方式对舞蹈动作体系、音乐曲谱、服饰道具、传承人口述史、历史文献等进行全面数字化采集和永久保存,建设标准化的数字档案系统。开发非遗舞蹈数字博物馆,以网页端和移动端应用为载体,面向全球用户展示舞蹈历史沿革、文化内涵、艺术特色、传承故事,提供虚拟展厅、360度全景体验、在线教学课程、互动问答等功能。用VR、AR技术来创造虚拟舞台演出、AR互动学习、全息投影展示等沉浸式场景,从而增加文化体验的科技感和趣味性。建立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将票务预订、客流统计、观众画像、满意度调查、营销推广等集成在一起,运用大数据分析观众的喜好、市场的发展趋势、运营中的瓶颈,给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达到精准营销和智能化管理。以秦州夹板舞为例,天水市文旅部门同高校技术团队合作,用高清摄像机拍摄并记录了三位省级传承人表演的夹板舞全套动作,同时采集到舞蹈伴奏音乐、服饰细节、传承人讲述的夹板舞起源及发展历史等,构建起秦州夹板舞专属的数字资源库。用资源库创建数字博物馆,用户在线观看360度全景演出视频、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当地的抖音、视频号上设有官方账号,发布着传承人教学短视频,演出精彩片段等形式的内容。通过数据统计来对用户的喜好进行分析再选择最适合的用户推送,极大地增加了秦州夹板舞传播的范围。

 

3.4激活社区力量,重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本土文化生态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工程,在街道、乡镇设置社区传习所非遗舞蹈地点,建立相应的活动场所和音响设备、艺术道具等场地设施,邀请民间传承人和文艺团体演员定期到社区免费开展培训、演出等系列活动,让居民融入非遗舞蹈传承学习的过程,将非遗舞蹈融入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启动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计划,与教育部门合作将非遗舞蹈纳入地方中小学校本教材,编写校本教材、培养专职教师、举办校园展演比赛,从小培养学生文化认同感,形成学校教育、家庭熏陶、社会实践三位一体的立体化传承网络。创建民间传承人和专业院团的双向联动机制,把民间艺人作为文艺院团文化顾问或特聘导师,参与创作研讨、技艺传授、演出展示,文艺院团为民间传承人提供展示舞台、技术支持、经济补偿。秦州夹板舞作为天水市的特色民间艺术,以秦州区为依托,在城区内各个社区传习所配备夹板、音响等设备,由当地传承人免费教授,社区老人、儿童纷纷加入学习队伍当中。地方教育部门把秦州夹板舞作为中小学美育的校本课程,召集传承人参加教材的编写工作,定期组织校园展演比赛活动来推广、让青少年认识与喜爱该舞蹈。推进民间传承人同天水市歌舞团开展联动,传承人作为舞团顾问对新作品创作进行指导,舞团为传承人提供舞台和演出机会。动员大学生、退休文艺工作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当中来,参与到传习所的教学生涯以及演出宣传等工作中去,从而创造出全民参与传承的文化氛围。

 

4.结语

非遗舞蹈的文旅演绎是表现地域文化、传承非遗艺术、促进地方发展的一种平台。从制度保障体系、产业链条延伸、数字化转型、社区力量激活四个方面入手,对目前存在的制度空白、产业单一、技术落后、参与度不高这些深层次问题进行解决,从而提高舞蹈演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专业文艺院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下,继承传统、守正创新、大胆创新、与时俱进,用好数字技术丰富非遗舞蹈的传承方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地方文化氛围。






文章来源:《尚舞https://www.zzqklm.com/w/wy/26862.html 


上一篇:青岛市影视艺术教育品牌建设研究
下一篇:没有了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京师(新乡)律师事务所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