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对制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
摘要:我国提出的“碳中和”与“碳达峰”目标,为制造企业开展绿色转型工作划定清晰方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反映企业绿色发展状况的重要信息载体,其质量水平直接影响相关政策落地效果与市场监督效率。本文以制造企业为研究对象,界定碳中和、碳达峰及环境会计核心概念后,分析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存问题,结合“双碳”背景下企业环境责任新要求,从四个维度提出解决路径,推动制造企业提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关键词:“碳中和”“碳达峰”背景;制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全球气候问题日益严峻,“碳中和”与“碳达峰”逐步成为全球共识及各国发展战略需重点关注的部分。我国明确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这一战略部署对高耗能、高排放制造企业提出更严格环境治理要求。制造企业作为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存在温室气体排放量大、资源消耗多的问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反映其环境责任履行、接受社会监督的关键手段,本文围绕该主题研究以提供参考。
一、相关概念
(一)碳中和
碳中和是指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一段时期内,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方式,对自己所排放的CO2进行补偿,达到“零排放”。
碳达峰:即国家在2030年之前,将CO2排放量控制在一个稳定水平,并在达到峰值后,逐渐减少。
(二)环境会计
以环境资产、环境费用和环境效益为主要内容的专门会计科目。环境会计中的各个会计要素,均以某种方式转化为货币。但是,环境会计的货币意义并非以劳动价值论为依据。根据劳动价值论,只能用交换的产品来计算价值,而非人类劳动的不可交换的产品则不能用它来计量,也就不需要会计处理。但是,这些不可交换的非人类劳动产品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环境会计的范畴。
二、污染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缺乏主动性
由于没有任何利益驱动,企业不愿意披露自己的环境信息。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的环保意识较差,会计人员对环境会计了解不够,不能熟练地进行有关的度量和确认操作,企业的相关培训体系也不完善,这些都会造成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缺少主动性。
(二)企业数据混乱,披露形式不规范
在我国目前的大环境下,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规范,使得用户不能从中获得所需要的、有效的信息,而且也很难将它们与企业的实际情况联系起来,因此,环境会计资料的使用价值就会变得越来越小,相当大的一部分不能成为一种可供参考的资料,因此,对企业进行这一领域的分析研究,并不会有什么效果。
(三)环境会计人员的缺乏
环境会计人员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人,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对环境会计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有关的会计人员也不具备环境会计的基本素质,这是一个有待加强的方面。一些企业对环境的关注不够,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忽略了环保问题,同时也是由于财务人员不重视环境会计,因此,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四)制度保障机制的缺失
不同的企业都有环境会计,但与普通的会计有很大的不同,这就使得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标准不能适应环境会计的要求。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标准,既有的规定不充分,有的规定力度不够,有的规定不够准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我国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不能很好地促进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1]。
三、“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解决制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路径
(一)完善“双碳”背景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保障体系
针对制度保障机制缺失的问题,需结合“双碳”目标的推进节奏,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与配套制度,为制造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操作指引。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进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增设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专门条款,明确制造企业在信息披露中的义务范围(如需披露的信息类型、披露时间要求)、未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处罚方式)、负责监管的主体部门(如环保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协同监管职责),避免因法律条款模糊导致企业披露行为缺乏约束。
同时制定《制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细化“双碳”背景下不同类型制造企业的披露要求,针对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能制造企业,要求其额外披露生产各环节的碳足迹追踪信息(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流程碳排放数据),针对电子制造企业,要求披露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相关的环境成本与效益,确保制度内容具有行业针对性与实际可操作性。
(二)制定制造企业专属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统一标准
针对制造企业环境会计数据混乱、披露形式不规范的问题,需结合制造企业的生产特点与“双碳”目标要求,制定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确保企业披露的信息具有可比性与实用性。明确披露内容的核心要素,除传统环境会计要素外,重点涵盖与“双碳”相关的关键信息,包括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分生产环节的排放量明细)、单位产值碳排放量(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对比数据)、年度碳减排目标及实际完成进度、低碳技术投入及应用效果、绿色供应链管理情况等,确保披露内容既全面又聚焦“双碳”重点。
(三)搭建多层级环境会计人才培养体系
针对制造企业环境会计人员缺乏的问题,需结合制造企业对环境会计人才的需求与“双碳”知识要求,构建“高校培养+企业培训+行业认证”的多层级体系。在高校培养层面,推动应用型院校在会计专业中增设“环境会计与碳管理”方向,开设相关课程并结合制造企业案例开展实践教学,同时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基地,提升学生实操能力[2]。
在企业培训层面,制造企业需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双碳”政策、环境会计计量方法、碳排放核算软件操作等培训,邀请专家针对企业具体生产环节开展定制化培训。此外推行环境会计人员行业认证制度,由全国性会计行业协会制定涵盖专业知识、政策知识、实务能力的认证标准,会计人员需通过考试获得资格,制造企业优先聘用持证人员,规范人才资质。
(四)构建“激励+约束”双轮驱动机制,激发企业披露主动性
针对制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动性不足的问题,需结合“双碳”政策导向,构建多维度“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层面,将披露质量与绿色政策扶持挂钩,披露规范的企业可享受绿色信贷优惠、碳配额奖励、政府采购优先资格,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倾斜,支持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证券交易所开展披露评级。
在约束层面,强化监管检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不合格企业受限融资与补贴;搭建公众监督平台,鼓励环保组织、媒体、公众举报,监管部门核查并公开结果,形成多元共治约束氛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制造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是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更是企业对接绿色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推进,为这种披露行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挑战。当前制造企业在这一披露中存在主动性不足、形式不规范、人才匮乏、制度缺失等问题,需通过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统一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制度体系等路径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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