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与金融风险防范
摘要:综观法务会计的内涵以及法务会计的目标,可以发现法务会计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法务会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不合格主体进入金融市场,帮助政府加强对金融主体运营的监管,帮助金融主体降低经营风险;法务会计有助于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减少道德风险;法务会计还有助于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词】法务会计;防范;金融风险
一、法务会计的内涵与防范金融风险的本质要求一致
法务会计是“Forensic accounting”一词的汉语表述。最早的法务会计实践活动发生在上世纪40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约500名会计师受雇于美国政府并对近5.38 亿美元的财务交易进行了检查与监控[1]。美国会计师Maurice E. Peloubet在1946年的学术文献中使用了“Forensic accounting”一词,从此以后,该词为西方执业人员和学者沿用至今[2]。
国内外关于法务会计的内涵与定义有不同的表述。国外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1998 )认为法务会计是:“通过财务技能的运用以及对未决策问题的调查方法, 将证据规则与此相结合的一种会计学科”[3] ;美国学者 G. Jake Bologna& Robert J. lindquist(1995)的观点是,法务会计是运用相关知识以解决财务会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同时向法庭提供包括刑事和民事等方面的证据[4] ;加拿大会计学家斯考特( Scott) 则认为法务会计是对涉及企业经营状况及各种财务事项的法律问题的会计处理方法[5] 。
我国学术界分别从实务及学术与实务相结合等视角对法务会计进行了陈述。从实务视角定义法务会计的代表观点有所不同,如董仁周(2011)认为法务会计是为解决特定主体财产的保值增值、损害赔偿、非法侵占等问题而综合运用评估、审计、会计、法律等工具的专业活动[3];孙 捷(2010)的观点是,法务会计就是依据法律法规,运用审计、会计等专业技能, 对经济标准、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检验、分析、鉴定, 并提供专家鉴定意见的一种会计服务[6];谭立( 2005)则将法务会计的内涵表述为依法提供专家证据、专家辅助和专业咨询等服务,以解决与财产相关的法律事务的会计活动[7]。李瑞娟(2010)从学术和实务视角认为法务会计是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技能为解决经济案件从财务和法律角度提供专业意见的 一门学科或职业[8]。
综合国内外对法务会计内涵和定义的不同表述,法务会计至少包括法律和会计两个基本要素。从学术上看,法务会计至少是融会计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于一体的一门学科;从实务上看,法务会计是以法律为依据,运用会计、审计等技能查明财务事实真相、处理经济纠纷或经济案件的一门职业[9]。金融风险的根源之一就是金融市场的主体通过财务假账获取非法利益。因此,充分利用法务会计融法律会计于一体的特征,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二、法务会计的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趋同
(一)法务会计的基本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要求一致
对于法务会计的目标,美国学术界的观点比较接近,他们认为法务会计的目标是利用各种手段和技术获取财务等证据,支持法律诉讼[8]。我国学者赵如兰(2001)[10]、李若山、谭菊芳、叶奕明、洪剑峭(2000)[11]、戴德明、周华(2001)[12]
等学者的观点与美国学者的观点较为一致,认为法务会计的目标是查明法律事务中的财务事实,同时就此提供专家鉴定意见,或者作为法庭证供。谭立(2005)则认为查明法律事务涉及的财务事项,并发表专家意见是法务会计的唯一目标[7] 。我国还有部分学者认为法务会计目标有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之分。法务会计的总目标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8] 、“为相关人士或组织提供、陈述或解释会计证据信息,满足法律的需要, 解决法律问题”[13] 。
无论美国理论界还是我国学术界对于法务会计目标的不同陈述,法务会计的目标均包括四个要素,即以法律为依据;以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技能为工具或手段;查清财务事项;以公平公正处置为目的[9]。法务会计目标的这些内涵也正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要求。
(二)法务会计的具体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具体要求一致
法务会计的具体目标即法务会计人员根据特定主体、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等要求,综合运用应用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等方法,为特定主体提供会计鉴定、咨询等服务,以供特定主体决策参考[8]。
根据法务会计的主体,可以将法务会计划分成不同的具体目标。对于我国政府这一特定主体而言,法务会计的具体目标是防范通过财务欺诈获得金融主体资格,并防范金融主体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误导投资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对于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而言,法务会计的目标是防止骗贷、骗保等,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减少决策失误、防止道德风险等。可见,金融主体法务会计的具体目标与其防范金融风险的具体要求是完全相同的。
根据法务会计的功能,又可将法务会计的具体目标分为三个[3]。第一,决策风险控制。法务会计在控制决策风险中的作用首先体是识别决策过程中各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计算方式和计算结果的合规性与准确性等;其次,对于不确定性因素及发生的可能性等作出科学判断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第二,防范与鉴定会计假账,即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财务事项,进行调查与鉴定,同时运用评估、法律、审计、会计等专业手段,防止虚假会计事件的发生。第三,损失和赔偿计量,即对虚假财务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量化,并确定合理合法的补偿金额。
根据功能划分的法务会计的具体目标与金融风险防范的具体要求也是相同的。首先,无论是金融主体的投资决策还是监管机构的行政决策,都需要科学决策,将金融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其次,对会计假账的防范与治理,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之一;第三,通过准确计量弄虚作假的数量以及合理确定违法者的处罚或赔偿金额,以此给违法者应有的处罚,这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终上所述,无论如何表述,法务会计的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都是一致或相同的。
三、法务会计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具体应用
(一)防止不合格主体进入金融市场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主体是否具备从事金融活动能力以及资信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这些经营主体的经营业绩、企业价值和股东的投资回报,而且直接关系到金融秩序的稳定和金融风险的防范。因此,所有国家对设立金融机构都有严格的限制和条件要求。我国对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包括股东的资产状况、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资金来源等都有明确的要求,还要求提交设立金融机构的可行性报告等资料。法务会计可以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这些资料中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可行性分析是否客观,股东投资的决策是否充分考虑了经营风险以及对风险的应对措施,并对主要股东及拟设立机构的管理团队和管理制度是否合理进行鉴定。从而避免不合格的主体进入市场,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
大多数上市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但上市公司在我国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开发行股票是重要的融资方式,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对公司上市也实行严格上市条件和严格的审批制度,如要求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然而通过编造虚假财务资料包装上市现象时有发生。如2004年至2007年6月,由云南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帐户的关联公司,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人民币7000余万元、虚增收入人民币2.96亿元,2007年12月云南绿大地公司因此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非法募集资金达人民币3.4629亿元[14]。
如果保荐机构和审批机关借助法务会计等工具查清这些拟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信息,就可以避免不合格的公司通过会计欺诈上市,有效减少股市动荡。
(二)对金融市场主体的运行进行监督
1、法务会计在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行监管过程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对商业银行、证劵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主体的日常运营进行着严格的监管,要求这些金融机构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经营状况等财务资料。如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不得超过4%;要求证劵公司将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严格分开,严禁挪用客户保证金等;对保险公司的资金使用也做了严格的规定。然而一些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后果严重。如我国在世纪之交前后有许多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因违法违规经营被关闭,海南发展银行也是在此期间轰然倒塌的。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股本 16.77 亿元,但仅在 1995 年 5 月到 9 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 亿元,其中股东贷款 9.20 亿元,且多为用途不清、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该行还存在非法揽储等违法行为[15]。如果有关监管部门能在海南发展银行日常运行过程中,运用法务会计等工具对其资金流向、资产状况等重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完全有可能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从而避免该银行破产及对金融秩序的冲击。
可见,法务会计可以帮助银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进行有效地甄别,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从而减少或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
2、法务会计可以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证劵公司、信用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发挥着极其特殊的作用。如银行、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设立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资产进行评估并进行验资,公司上市时需要证劵公司进行保荐,发行债劵时需要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级,许多银行发放贷款时要求提供信用评估机构的信用等级,保险公司理赔时需要公估机构协助定损。这些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告质量直接关系到其服务机构决策水平与风险大小,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然而,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背弃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等基本职业准则,与客户勾结编造虚假财务数据欺骗客户和监管部门,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由于这些机构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具有更强的欺骗性和影响力,更加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合理怀疑,借助法务会计等对这些中介机构提交报告的财务数据进行鉴别,防金融风险于萌芽状态之中。
3、法务会计可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帮助投资者了解真实信息。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告其财务报表,年终还需公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向社会公告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增发和配股时还必须公告募集资金的用途,以便投资者做出选择。然而,许多上市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误导投资者,甚至直接向大股东输送利益。中小投资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很难对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进行判断。法务会计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和投资者鉴别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防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利益,防止投资者上当受骗。
此外,法务会计还可以在债券和金融衍生品等方面帮助政府管理部门和投资者审慎决策。
(三)帮助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规避风险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贷款前,需要借款人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并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有些银行还会委托信用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同时商业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鉴定并对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因借款人编造虚假财务资料或提供不真实担保导致银行无法收回贷款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造成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增加了金融风险。法务会计可以帮助银行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对贷款投资项目的收益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担保能力以及抵押物、质押物等的价值及实行方式评估,从而增加银行贷款的安全性,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法务会计可以帮助证券公司确认拟上市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真实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性和安全性,从而既降低不合格主体进入金融市场的可能性,又可以避免因保荐错误带来的经济和信用损失。法务会计同样可以帮助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估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等识别客户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避免成为财务欺诈的帮凶,减少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法务会计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财产和投保人的损失情况进行准确估算,为理赔提供依据。此外,法务会计还可以帮助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识别投资机会与陷阱,增加收益,减少风险。
(四)帮助金融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道德风险
首先,法务会计可以帮助企业按照法律和会计等要求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制度,从根本上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比如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建立严格的审贷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从而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再如帮助上市公司和保险公司建立投资决策制度,可以保障投资决策科学有序的进行,避免个人盲目决策造成的投资风险。其次,法务会计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而可以有效地避免管理者非法侵占或挥霍浪费公司资产的行为。第三,法务会计可以帮助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剔除虚假财务信息,真实了解企业的资金运行和公司经营状况,及时掌握企业状况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决策,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第四,对于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法务会计可以帮助评估损失状况以及潜在的风险状况,提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建议,防止损失扩大和风险蔓延。
(五)有助于惩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
对已经发生的金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要求违法者赔偿相应的损失,是保护合法权益,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法务会计可以帮助监管机构惩处金融违法行为,帮助金融主体维护合法权益。法务会计可以在四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收集分析违法证据并准确计量损失;二是评估行政处罚或诉讼风险并参与方案的拟定;三是参与行政处罚或诉讼期间的谈判;四是在必要时以专家身份作证与质证[16]。
终上所述,法务会计可以在防范金融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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