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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约翰·邓恩诗歌中的艺术特色

作者:严娟来源:《芒种》日期:2015-07-13人气:6582

约翰 . 邓恩(John Donne 1572-1631)被公认为是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英国最著名的诗人。他是玄学派诗歌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是现代派诗歌的先驱。他打破了传统诗歌所采用的彼待拉克式的甜美、娇柔的诗风,对诗歌进行了大胆的变革,“通过逻辑、类比、科学参照的暗示,运用独创性的比喻复杂事物意象的手法,展现了沉博绝丽的诗歌形式和起伏跌宕的节奏”。他的诗歌凝聚着智慧、幽默、激情、哲理;语言生动、格律多变、意象夸张,具有浓厚的思辨特征。托马斯.德 .昆西 (Thomas De Quincey)认为 邓恩“以极富热情的庄严感融合了别人不曾做到过的------辩证之精妙和谈吐的最高升华。” 

玄学奇喻(metaphysical conceit)是邓恩的诗歌最显著和最出名的特征。所谓玄学奇喻,也就是“将很明显的两个毫不相关的主题以一种奇妙的、匪夷所思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比喻”,即 “a combination of dissimilar images, or discovery of occult resemblances in things apparently unlike.” (塞缪尔 .约翰逊Samuel Johnson),如他将夫妻比喻为圆规的两个腿;将死亡和拯救比喻为地图上的东方和西方,甚至将跳蚤比喻为恋人的婚床、婚姻的殿堂等。邓恩的诗歌类比独特,诡异新颖。不同的思想、情感、意象的交织,赋予了他的诗歌一种清新、独特、奇异的美。本文拟以邓恩在诗歌中的戏剧性独白的元素及口语体为视角,探讨邓恩的玄学奇喻所带来的戏剧性对比及语言口语化的效果。

一、新颖的比喻、奇特的意象

约翰·邓恩的诗歌以想象大胆、独特,比喻新颖、别致而著称。奇思妙喻(metaphysical conceit)是其诗歌最显著的特征。诗人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个领域中可知可感的具体事物中获取意象,并借助于它们来表达抽象的思想和情感。黄金、跳蚤、甚至几何学中的圆规等这些与诗歌无多大关联的事物,都能焕发诗人的才情,并恰到好处地运用于其诗歌之中,使他的诗歌闪耀着智慧与神圣的光芒。最能体现这一特色是他的《跳蚤》(The Flea)一诗。  

Me it sucked first, and now sucks thee,(跳蚤)它先叮我,现在又叮你,

And in this flea our two bloods mingled be……我们的血液在它体内溶和;

This flea is you and I, and this 这只跳蚤是你和我

Our marriage bed and marriage temple is; 我们的婚床,婚姻的殿堂;

在现实生活中跳蚤,是令人讨厌的害虫,令人唯恐避之而不及;而爱情是美好,浪漫而甜蜜的。以常识来看,将这样一个丑陋的害虫与爱情联系在一起完全是匪夷所思的。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小东西却引发了邓恩独特的想象:他运用“陌生化”技巧,戏剧性地将跳蚤比喻成爱情的媒介,是“你和我的婚床、婚姻的殿堂”,“它的身体……见证我们的婚约”,因为“它先叮我,现在又叮你,我们的血液在它体内融合”等口语化的用词来展现强烈的情感。此处,“我”和“你”的精神之爱通过跳蚤的身体得以实现。

这首诗充分体现了邓恩作为玄学派代表人物的无与伦比的类比才能(analogy)。这样的比喻在阅读之初,会令读者感觉怪异、突兀。可是稍后仔细品读,慢慢回味,其理性也就逐渐地彰显出来了。这种新颖的构思和奇特的比喻令读者在诧异之余不得不赞叹作者的奇思妙想和聪明才智。

再以另一首玄学奇喻的经典之作《别离辞·节哀》(A Valediction: Forbidding Mourning)为例。

 

Dull sublunary lovers’love “乏味的凡情俗爱

---whose soul is sense-cannot admit 建立在感官之上,无法承受

Of absence, cause it doth remove 离别,因为离别

The things which elemented it 使爱的根基破碎支离

But we by a love so much refined 但我和你拥有如此纯洁的爱

Though ourselves know not what it is  使我们都无法理解

Inter-assured of the mind  心心相印、相许

Careless, eyes, lips and hands to miss 岂在乎眼、唇和手的交融

Our two souls therefore, which are one  我们俩的灵魂合二为一

Tought I must go, endure not yet 我纵须远离

A breach, but an expansion  非违爱诺,实是延展

Like gold aery thinness beat  宛若黄金锤炼成轻飘韧箔

 

这是一首离别诗。在诗中,诗人告慰妻子:他们之间的爱是超越于尘世的凡情俗爱。它是如此纯洁,宛若黄金锤炼成的箔一般坚韧。远离不是对爱的诺言的违背,而是爱情的无限延伸,如同黄金被锤锻成薄得似空气的金页般不会断裂。在邓恩的笔下,自己和妻子的爱被隐喻为黄金:纯洁、珍贵;而黄金的可塑性和延伸性则隐喻离别只会令爱侣的思念绵延、爱情绵长。

诗人相信,纵然别离,他和爱人的灵魂也应像圆规般坚定:

If there be two, they are two so  若我们的灵魂一分为二

As stiff twin compasses are two  应如坚定的圆规般

Thy soul, the fied foot, makes no show  你的心灵是定脚,坚守不移

To move, but doth, if the other do  但另一只脚起步,你便随之旋转

And though it in the centre sit  尽管一直端坐中央

Yet, when the other far doth roam  但当另一只脚四周漫游

It leans, and hearkens after it  它亦会侧身,细听周详

And grows erect, when that comes home 待它归来,便挺直如旧

Such wilt thou be to me, who must  这便是你于之我,我一直

Like the other foot, obliquely run  如同那另一只脚,侧身转圈

Thy firmness makes my circle just  你的坚贞使我的轨迹浑圆

And makes me end where it begun  也让我的漫游在起跑线终止

 

有谁会想到用圆规(compasses)来隐喻夫妻之间的关系呢?这就是约翰·邓恩的独到之处。此处,诗人将一对夫妻比作是圆规的两个脚,固定轴则是他们的交汇点。画圆时,无论一只脚怎么向外移动,它总是围绕着另一只脚旋转。诗人以此隐喻夫妻一方的行为总是以另一方为中心来进行的;而向外无限延伸的黄金之园和圆规等圆形意象相交在“圆”上,隐喻了夫妻间的感情因为离别变得美满和永恒;同时也象征彼此的人生由此得以圆满。 

与《跳蚤》(The Flea)一诗中强调性爱,追求肉体享乐不同,《别离辞·节哀》(A Valediction: Forbidding Mourning)弘扬的是一种灵魂之爱,一种柏拉图式的爱情:圆规象征着紧密结合的两颗灵魂;圆规的两脚象征着夫妻二人;而圆规运行的轨迹则象征着灵魂的忠诚和爱情的完美。这一别具特色的意象被公认为玄学派诗人最负盛名的奇思妙喻的经典。

“跳蚤”和“圆规”此种类比的运用,虽然在阅读之初,会给读者一种牵强附会的感觉。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读者会逐渐感知到这些独特的比喻背后所隐藏着的合理的理性;而新奇的比喻在带给读者一种新鲜感的同时,也增添了诗歌的趣味性。

二. 口语化的语言、戏剧化的独白

与伊丽莎白时期追求格律的工整,用词考究的诗风不同,邓恩在其诗歌的语言运用上,多采用对话的模式和口语化的语言。这一特色主要体现在代词“你”在其诗歌中的广泛运用。比如在他的经典爱情诗《上升的太阳》(The Sun Rising)中,邓恩以直呼太阳“你”这个“忙碌的,任性的老傻瓜”开始了他和太阳的对话:“你为什么非要穿过窗户,透过窗帘来拜访我们呢?”“难道情人的季节也必须与你的运转保持一致吗?”,“莽撞迂腐的东西,你去责骂迟到的孩童和酸臭的学徒吧”。在这里,词句非常的口语化。诗人充当的是一个谴责者的角色;而太阳是一个听者,一个受谴责的对象,一个因为迂腐莽撞,打扰了情人缠绵的老傻瓜。再如在《死神,你莫骄傲》(Death,Be not Proud)中, 诗人与死亡的对话:“死神,你莫骄傲,尽管有人说你 如何强大,如何可怕,你并不是这样”; “可怜的死神……你现在还杀不死我。” “你”是“君主,亡命徒的奴隶”,是和“毒药,战争,疾病同住一起”。“你”不过是“ 休息,睡眠”,是“身体的安息,灵魂的解脱”。“你”是瞬间的,如同睡了一会儿小觉;而死后的幸福则是永恒的。全诗用口语化的言语表达了诗人对死亡的蔑视,谴责,如同他与死神在进行面对面的对话。此处,“你”的使用赋予了诗歌一种戏剧化的色彩。

戏剧化独白是邓恩诗歌的另一显著特色,是邓恩的诗歌有别于其同时代的诗歌的重要标志,也是其为20世纪作家极力推崇的主要原因。比如在《圣父赞美诗》一诗中,诗人身陷病榻,却不忘用款款深情表达对上帝的赞美:“我即将来到这神圣的寓所;同你的天使歌唱队永在一起;我将成为你的音乐,我来时;我在这门口把我的乐器协调;我必须在这里做事前的思考”。“来”这一动词在这里的使用表明了诗人对上帝的主动亲近,表达了他对上帝的笃信和忠诚。而第一人称“我” 的运用,则“凸显了“我”的主体性和诗歌独白的特点”。此处虽然没有人物内心活动的刻画,而第一人称“我”的使用,以及教徒,即“我”,以祈祷的方式与上帝的对话,却使读者能够更准确、深入地理解和把握诗人的内心世界。这首诗与其说是诗人(教徒)与上帝的对话,还不如说是他在上帝面前所做的一番自言自语的独白。

作为玄学派诗歌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约翰·邓恩,将玄学奇喻,口语体及戏剧化独白,广泛用于其诗歌创作中,使他的诗歌独树一帜。邓恩的诗歌对后来的文学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他的诗风不仅启迪了像乔治.赫伯特( George Herbert)、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等一大批杰出的“玄学诗人”,而且20世纪的现代派诗人叶芝(Yeats)、艾略特 (Eliot)等,也都从他的诗歌中广泛汲取营养;海明威(Hemingway)的成名作《丧钟为谁而鸣》(From Whom the Bell Tolls )的标题就来源于邓恩于1624年发表的诗歌《祷告》(Devotions )。作为现代派诗歌的先驱,约翰·邓恩对于诗歌的改革和创新以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使他成为英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参考文献

1. E. V. Roberts & H. E. Jacobs (1995). Literature: An Introduction to Reading and Writing. Prentice Hall, 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07632.

2. 罗选民 (2002). 英美文学赏析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

3. 董素华(2003).英语名诗欣赏。延边人民出版社。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zw/1534.html  《芒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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