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思维创新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
在人类社会发展上的每一次的重大飞跃式进步都是以我们的思维方式的更新为前提的。在当今社会,对我们产生的最为深刻的影响莫过于发展迅速的互联网,网络以及伴随着网络出现的互联网思维悄然改变着现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互联网语境中,互动、免费、便捷、体验以及大数据的理念,逐渐渗透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无形且有力的颠覆着传统意义上的商业模式,影响着社会上整个文化产业的进步。广播电视文化作为整个文化产业重点的组成部分,只有极力适应这种改变才能够在愈加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稳步前进。
一、目前现状的有关思考和评判
(一)观念上的滞后
思想决定我们的行动,而观念决定我们的命运,在江苏、上海、湖南等多个广电媒体纷纷及时的调整思路,各自利用自身的平台资源优势与内容生产优势在迅速的进行着产业拓展的时节,我国大部分地方的广播电视文化产业仍然受传统思维上的制约,没有将财力、物力、人力等有效的应用在产业的发展上。对于产业重视上的不足,以及缺乏发展思路与切实可行的方法,导致了文化产业的落后。
(二)缺乏人才
文化产业有着其独特的发展与经营的规律,这需要有能与之相匹配的经营管理型人才、产业技术型人才与文化创意型人才。在当今互联网的语境下,发展广电文化产业对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的新兴技术上的要求非常之高,只有详细地了解了这些技术,并且能够较为娴熟的应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统领整个文化产品的生产、策划、营销和研发,才能够在社会激烈的角逐中取得胜利。
(三)机制上的障碍
完全发挥人才的作用,是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生态。在当今三网融合到一起的背景之下。广电媒体的发展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用户都在迅速的增长,这使得广电媒体整体上的受众的规模在逐渐减少,广告增速也在持续的减慢,媒体支撑也是后继乏力。另外一方面,乐视、优酷、百度、腾讯等正在发展成为“一体共生”。他们从内容生产、传播渠道等多个方面对整个广电媒体进行蚕食。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机制与体制的障碍就显得尤为突出。在近些年来,像马东、王利芬等一大批业界内的精英都选择辞职并且转投到新的媒体,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传统的媒体在机制与体制上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障碍。
二、关于文化的责任和担当
文化也是一个国家在软实力上的重点组成部分,一种文化的力量,是熔铸在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与生命力之中。大力发展整个文化产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早已成为了我国一项基本的国策。为了推进文化产业的进步发展,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多种措施、政策,也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展,但这相对于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的速度,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和凝聚力还显得远远不够。
(一)更新现有观念——正确处理三个基本关系
在当今互联网的语境之下,文化消费的基本内容与形式都已经发生了较为巨大的变化,人们都希望能享受到更多丰富多彩的多样化、高品质、个性化、高品位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作为现今最为重要的文化产业与传播媒体的主体,广电媒体应当在思维模式方面进行创新和变革,以达到人们的需要、社会的需要相互呼应,而这种变革的内容涉及到生产方式、终端产品以及产业的主体三个层面。在这里我们将它概括为三个关系,商品与作品的关系,生产与创作的关系,企业与事业的关系。
1.商品与作品的关系。
互联网的思维主要原则是“用户至上”。在创作者的心中,能否以用户为中心,将用户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这关乎到产品的属性问题,也是商品与作品的分水岭。对于作品来说,是否有人会购买,可不可以传播都不重要,而商品则是相反,商品具有能够应用的功能,是文化产品的外在应用形态。例如,电视节目的播出首先是作品,是许多电视人努力创作的、适合在电视上播放的作品,并不是所有作品都可以转化为商品,是只有那些能够满足大众的需要,且能够完成产业链的延伸开发的一些作品才能够变成商品。作品要强调思想和感情上的表达,但商品却必须要考虑到消费者的具体需求,作品只有在具备了商品的属性时,才能够发生买卖,进而形成利润。
2.生产与创作的关系。
创作是整个产业发展进步的基础,但是只有能够批量化的一些创作才能形成足够的生产规模,不能形成生产规模的一些创作,也就不能产业化。创作的发生往往追求个性,而生产却更重视其共性。综艺节目在创作中的一些“模式”,或者说“流程”,就是这些节目能够完成批量生产的主要元素。
3.企业与事业的关系。
电视台、电台等作为非常重要的思想文化和新闻媒体的阵地,必须坚持住事业体制,坚持以新闻的宣传为主体,坚持其公益性。其次,电视台或电台中经营的部分,又必须要遵循市场发展的规律,完善产业化经营。广电传媒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但需要进行内容创新、平台拓展、技术升级,也需要对其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和传播体系做出较为深刻的完善和调整。
三、在新时代互联网语境下的创新模式
(一)在传播渠道上的创新
一云多屏,这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但却是2014年在广电行业中的一个热门词汇。伴随着智能终端的越发普及,我们看电视的方法也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由于受到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个人电脑的冲击,在北京地区的电视机开机率已经从三年前的70%下降到30%。而客厅作为传统的电视媒体核心的区域,正在受到PC、PAD、手机等多种智能终端疯狂的蚕食。即使电视节目再怎么好看,也难以扭转当代年轻人放下手中的遥控器转身按下鼠标或者捧起触摸屏的趋势。坐观自己的影响力在逐渐收缩,传统的广电媒体除了反击没有其他的选择,其服务范围必须由电视机逐步延伸到手机、PAD、电脑等终端,从而实现一云多屏。
(二)在经营板块上的创新
在互联网络迅速发展的如今,跨界竞争与融合的立体多元化已是必然之势,不同种行业之间的各种业务经营互相渗透,而终端客户的争夺之战成为了当下竞争的焦点。2014年,百度、腾讯和阿里巴巴3家国内的互联网络巨头都不约而同的在整个文化产业方面发起了一系列投资和并购,触角涉及到了视频、手游、数字音乐、网络文学、电影电视领域等相关文化产业衍生的方方面面。而面对各大互联网巨头强力的“跨界打劫”行为,广电文化产业自然也要借势而动,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来武装自己,并重新去思考整个文化产品的业务形态、服务模式和生产流程。
(三)在运营机制上的创新
机制与人才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当时代新兴媒体都以傲人的业绩与全新的运营方式展现在世人的面前的时刻,长久以来一直困扰着广电人的瓶颈终于有了突破口。在互联网的语境中,数据往往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在它的面前,所有的经验、程式、习惯以及传统都变得如此不堪一击,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正在通过对产品、用户、市场乃至产业价值链地重组,将文化产业带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结束语
文化产业是民主产业、环保产业、朝阳产业。在党的十八大中将文化产业定性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纳入了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指标体系。作为现今最主要的媒介,广播电视能做到最迅速、最直接、最直观的渗透到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文化产业的主力军、生力军的地位。只要我们能以广阔的胸襟和视野,容纳四面八方的知识于一身,特别是在应用互联网思维,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及其附着在上面的用户体验、便捷服务等的诸多优势发挥全面,在人才、产品、格局、机制、理念等方面尽到全力,就一定可以呈现出高质量的文化产品,为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的复兴贡献出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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