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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性社会地位变化与从“女”“妇”“夫”看女性婚姻关系中的地位

作者:徐婷月来源:《文学教育》日期:2017-03-10人气:1769

人人都有自己的姓,而且作为自我标志的姓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需品,不可一日不用。但是,未必所有人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根据父亲姓,但为什么“姓”这个字又从“女”得义呢?“姓”字,由“女”和“生”两个部件构成。《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女”则表示人生之所由。《说文》:“象草木生出土上”,“生”表示人的出生,也就是说“姓”是表明始祖的,是一种血统的标记,这正与其字形之造义相契合。显然,在造“姓”字之时,在古人的观念里,孩子血统似乎仅仅维系在母亲身上。

古代的“姓”字从“女”,表示古代从女性,女性是社会的主体,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肩负着繁衍后代的责任,远古还有这种“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现象,这也许与那时候的群婚的婚姻形式有关,这大概是“姓”的最早的起源。也许,当时人们都是从母得姓,传说神农氏姓姜,皇帝姓姬,禹舜姓姚,少昊帝姓嬴。春秋时,周王室和鲁、晋、郑、卫、燕、虞、吴等封国姓姬,齐、申、吕、许等国姓姜,秦、徐等国姓嬴,其姓用字皆有“女”旁。《说文.女部》共有十一个古姓,这一系列从“女”的姓氏肯定了宗法社会前女性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

再看“娲”,许慎《说文》释“娲”为:“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作为一个化万物的女神,关于她 的神话传说很多:《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  在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察觉到母系氏族的影子,当时的人们把生育后代的功劳归于女性,而对男性在生育中的作用却只字不提。这其实是当时母系氏族公社中,亲族的世系按母系计算,子女知母不知父,只有女性被承认为祖先。古人把女性看作是“化万物”的造物主,这是对女性社会作用的充分肯定。从一个“娲”字,我们便可以看出女性在母系氏族公社中的无法替代的统治地位。

因为在群婚时代,子女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而且从母得姓,与此相联系的当然是母权制,因此,女性的地位要大大高于男性。然而这种差别仅限于遥远的上古时代,随着历史的进化,情况发生了完全相反的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同样地也反映在了汉字中。

“女”,独体字结构,在甲骨文中,被描绘成一女子敛手跪着的姿态,甚至有人认为是两臂背缚跪倒之态。上古没有坐具,做事多采用跪着的姿态,尤其是采集野果回来分配的时候,一群女人跪着分配食物的形象。当然,这只是一种自然姿态的反映,而没有歧视的成分。另一种说法,女孩在出嫁之前,必须在家侍候父母亲,并且经常以跪着的姿态来服侍,长久以来,这一形象被认可,就仿照这一形象造就了这样的一个字。这与后来对女人的规范要求“在家从父”中可以找到切合点,或许也更切合古人造字的意图。“在家从父”反映了女性在幼年时的家庭角色。女性从出生直至出嫁,都要服从父亲,受父亲统治。因为处在女儿的角色上,长幼之序与男女之别重叠。从长幼之序看,女儿是幼者;从男女看,是女儿身,是卑者。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她都处于卑位,是双重被统治者。女儿在家,自然是要服从并服侍自己的父亲的,因此是跪着服侍之形。

女子既嫁便称“妇”,“妇”字甲骨文象一个长跪女子手持一帚,表明其服侍丈夫,操持家务的身份。从字音上看,《说文》以“服也”训“妇”字,《大戴礼记》亦曰:“妇人,伏予人者也”。其训释方法均为声训,这实际上揭示了“妇”与“服”“伏”的同源关系,它们是同源词。也就是说,在古人的观念中“妇”必须“服”和“伏”于人的,所以才赋予“妇”与“服”“伏”相近的读音。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夫”字甲骨文象一头插一簪的成年男子,他正面站立,威风凛凛。“妇”与“夫”是相对的一个概念,所以,“妇”之“服”、“伏”的对象自然便是“夫”。可见,仅“夫”、“妇”二字,就赫然显示了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夫尊妇卑的地位差异。根据这种社会背景,再来观察以上罗列的从“女”诸字,则其中的历史文化蕴涵或可不言自明。然而,不论是社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对女子特别苛刻,还是女子对男子的种种抗争,实际都发轫于婚姻关系中男尊女卑的地位差异。具体落实到上述从“女”诸字,则“淫”、“奸”、“妒”等都透视出男子可以放荡纵欲,而女子则必须严守贞操的两性关系上的不平等现象。

此种文字现象,足以说明这样一种历史现象:当社会进入农耕时代以后,男子由于体力的原因成为农耕生产的主要承担者。然而,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必然决定了男子的社会地位的提高,与此相反,女子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无法胜任繁重的农事劳作,只得退出生产领域而以操持家务为职。而女子既然退出生产领域而从事家务,则不得不依附男子而为生。所以,不难发现,婚姻关系中的夫尊妇卑,实际上发轫于农耕时代的男女经济地位的差别。总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在家庭里没有人格独立可言,她们处于社会的底层,是男人的附属品。

由此可见,“夫”、“妇”诸字的文化蕴涵,亦包含着一种相当悠远的社会变革消息——新生的父权对业已衰败的母权的又一次胜利。


本文来源:《文学教育》:http://www.zzqklm.com/w/wy/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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