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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与经济学研究的交响: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略论

作者:种项谭来源:《南宁师范大学学报》日期:2019-11-29人气:1518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指出,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出现了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有的认为是形而上学方法,有的认为是演绎法,有的认为是分析的方法,有的认为是"黑格尔诡辩",有的认为是实在论的方法。马克思自己则将其称为"辩证方法"[1]19-21。据此,我国学界一般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是唯物辩证法,这大体来说并不错,但如果认为马克思先确立了自己的唯物辩证法,《资本论》的方法只是唯物辩证法的应用,就把问题简单化了。唯物辩证法与政治经济学方法,从逻辑层次来看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而从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史来看,唯物辩证法的形成与发展,是与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密切相关的,二者呈现一种相互促进的"交响",并且,正如列宁指出的:"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2],马克思主义方法的主体是政治经济学方法。在新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必要对此加以辨析,并探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的形成及基本内容。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继承与改造

马克思的辩证法来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明确写道:"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1]22有人据此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照搬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应用"。这些人忘记了马克思在相同地方的另外一些论述:

"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他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22"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1]22

又有人根据这两段话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只是马克思根据唯物主义去掉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唯心主义,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拼合,就形成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这种看法忽略了马克思的主体性及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创新性。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有一个批判、继承、改造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是与他的经济学研究相伴随的。

(一)由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走上政治经济学研究之路

马克思在大学期间即深入系统掌握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在任《莱茵报》编辑期间,马克思接触了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发现了黑格尔法哲学与社会现实的矛盾,于是从法哲学开始了对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批判。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错误在于将人的思维形成的理念看成了主体,反将思维的人看成理念的产物。在法哲学中,黑格尔将本来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说成是绝对精神的外化形式,颠倒人与理念、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就是这种错误的具体体现。思维的主体是人,这是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批判和继承的基本点,也是贯穿于马克思辩证法的主线。根据这个基本点,只有明确了人的主体性,才能认知法律和国家形成的原则,进而批判和改造它们。而人的主体性,是由劳动,进而是由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所确立的,因此,"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3]591。至此,马克思走上了政治经济学研究之路,并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批判、继承、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逐步形成自己的辩证法。

(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辩证法基本点

在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进一步明确了他本人辩证法的基本点。"因为黑格尔的《哲学全书》以逻辑学,以纯粹的思想开始,而以绝对知识,以自我意识的、理解自身的哲学的或绝对的即超人的抽象精神结束,所以整整一部《哲学全书》不过是哲学精神的展开的本质,是哲学精神的自我对象化;而哲学精神不过是在它的自我异化内部通过思考理解即抽象地理解自身的、异化的世界精神。"[4]202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有"双重错误":其一,以精神的、抽象的思维为主体,将异化作为思辨的工具;其二,把人和感性现实之间的对立归结为自我意识和意识之间的对立。马克思发现,黑格尔其实已经知道劳动在人及其社会活动中的本质性,而且意识到宗教和财富等,不过是人的本质力量异化的现实,但他仍然坚持将绝对精神即人的思维的抽象结果作为人的本质。"自我意识的异化没有被看做是人的本质的现实异化的表现,即在知识和思维中反映出来的这种异化的表现。相反,现实的即真实地出现的异化,就其潜藏在内部最深处的--—并且只有哲学才能揭示出来的--—本质来说,不过是现实的人的本质即自我意识的异化现象。"[4]207通过对黑格尔的深入批判,马克思进一步明确了认识的主体和对象,以及经验、感性与理性的辩证关系。与此同时,受费尔巴哈以"人本主义"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启发,马克思继续朝着以人为主体,理性与实证相统一的认识论方向发展,并与唯物主义实证主义者分道扬镳。唯物主义实证主义者从这一时期开始抛弃他们认为不可能、不必要的对世界本原的理性论证,只以知性实证感性认识。马克思则坚持理性与实证的辩证统一,以人为主体,揭示人及其存在条件、社会关系的矛盾规律。马克思与实证主义者的相同之处是都继承并改造了唯物主义对经验、现象的重视;不同之处在于马克思没有抛弃理性,而是在注重实证的基础上,改造和发展了辩证法,使理性上升到了一个新阶段。马克思的辩证法不像康德那样只存在于感性、知性之后的理性中,也不像黑格尔那样把辩证法看成是绝对理念的产物,而是以人为主体,以改变世界的实践为依据和内容,探讨人的认识过程及规律。

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在对经济矛盾的研究中逐步形成

(一)在批判蒲鲁东滥用辩证法中开始形成自己的"辩证方法"

法国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蒲鲁东尝试用黑格尔的辩证法研究政治经济学,并写出了《哲学的贫困》。但由于蒲鲁东对辩证法理解的偏颇与肤浅,导致了他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的诸多错误。马克思写的《哲学的贫困》一书批判了蒲鲁东的错误,同时也阐述了他对辩证法的认识及其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具体化。马克思指出,"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4]602。政治经济学研究必须充分注意经济范畴的抽象,但要努力避免由此造成的脱离实际的错误。蒲鲁东像黑格尔那样,"认为现实关系只是一些原理和范畴的化身"[4]602,据此,只要保存经济范畴中好的方面,消除坏的方面,就可以解决矛盾。马克思指出,这种方法不是辩证法。"一旦把辩证运动的过程归结为这样一个简单的过程,即把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加以对比,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并且把一个范畴用作另一个范畴的消毒剂,那么范畴就不再有自发的运动,观念就'不再发生作用',不再有内在的生命。……辩证法没有了,至多还剩下最纯粹的道德。"[4]605辩证法的真谛在于明确认识的主体,在充分掌握现象材料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探讨矛盾的关系。通过以上的引文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两个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融合形成新的范畴,即对立统一,就是辩证法的实质。这对他的辩证法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蒲鲁东式的"一分为二,保留好的,消除坏的"的做法,尽管马克思已有批判,在今天仍有人视之为"辩证法",这是应予注意并加以克服的。

(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政治经济学方法的集中表述

1849年马克思移居伦敦后,开始潜心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对经济矛盾的长期深入研究中,马克思对辩证法有了更为系统的认识,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集中论述了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马克思指出,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有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从具体到抽象,即研究者从具体现象出发,经过一系列逻辑思维过程,得出抽象的概念规定;第二条道路是从抽象到具体,即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里的两个"具体"有不同的涵义。前一个具体是现实中呈现出来的纷繁复杂的表象,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是混沌不清的,只有经过抽象思维才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后一个具体,是被思维掌握了的具体,被理论再现出来的精神上的具体,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马克思认为,第二条道路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并指出,这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本质的区别,"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把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绝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5]25。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政治经济学只有到了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历史发展阶段,才真正成为一门科学。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则是两个过程的统一:具体—抽象—具体,其内容是现象—本质—现象。这是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现象描述法,也是与黑格尔辩证法根本不同的方法,是科学研究所应该坚持的方法。在《导言》中,马克思还论述了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这涉及论述应从哪里开始,理论体系应如何构建的问题。马克思指出,一方面,"比较简单的范畴可以表现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中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关系或者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这些关系在整体向着一个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的发展之前,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在这个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进程"[5]26。但是,另一方面,"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但是,它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5]27,因此,对于比较简单的范畴的理解,需要借助于对它存在于其中的复杂的社会形式的理解。对此,马克思用"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进行了形象的说明,认为资产阶级经济为认识古代经济提供了钥匙[5]29。除此之外,因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早期形式的各种关系常常只是以十分萎缩的或完全歪曲的形式出现,因此,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应该时刻把握住"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5]30,这对理论体系的结构具有决定的意义。基于这种认识,马克思举例说,从地租开始,看似最自然,因为它是同最初的农业生产形式结合着的,但这是最错误的。因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农业越来越变成受资本支配的工业部门,地租也是受资本支配的,不懂资本就不能懂地租。"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必须放在土地所有制之前来说明。"[5]32结论是:"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绝对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5]32。延续着《导言》中的思路,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写作中进一步淬炼着自己的思维,最终形成了以概念运动为核心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即《资本论》的逻辑。从《资本论》的逻辑中,我们可以概括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基本内容。

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特别是第二版跋中,再一次对他的研究方法进行了说明,这是我们探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的重要研究资料,而更为具体的内容,是体现在《资本论》的逻辑中的。

(一)充分地占有材料,以实证为基础进行抽象

以事实为依据,是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经验论中继承的基本原则,但这不同于实证主义者的实证。实证主义者只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初级的加工,探寻其表面的联系,据此得出局部的认识。他们不同意对总体性关系的规律性抽象。马克思则在注重占有材料的同时,强调通过理性的、系统的抽象,揭示本质与规律。"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1]22材料不是死的,它是活生生的实际事物的反映,但它的生命只有通过科学的抽象才能展示出来。充分的材料是科学抽象的根据。只有材料的充分,才有科学的抽象;只有抽象的科学,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材料只是对事物现象的认知,而辩证法的意义在于揭示、概括现象之中的本质联系。为此,科学的抽象就成为主要的方法。马克思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1]8运用抽象力来对具体事物进行分析,发现其最简单的规定,即达到类似化学对元素的规定;进而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达到对事物的具体认识。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在抽象的每一步,都以充分占有材料为前提,以实证为依据,并进行实证的检验。在实证基础上进行抽象,抽象又引导实证,从而实现了实证和抽象的统一[6]529。这造成了实证主义者对马克思方法的困惑,也构成了马克思方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以概念运动为

主干黑格尔的《逻辑学》及其全部哲学体系,都是以概念运动为主体的,即通过不断的概念运动表现绝对精神的自身运动及其外化为自然界、人类社会,进而以人的主观意识认知绝对精神的过程,这是他哲学观念的体现。概念的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异化构成运动的主体。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对概念的认识,强调概念、范畴只是思想的产物,是对反映实际事物的现象的理论概括。在此基础上,他辩证的运用抽象思想的各种形式,对现象材料进行概括,并将其成果集合于概念上,通过概念运动,来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运动的规律。马克思的思维形式与常人无异,也是概念、判断、推理,以及比较、分类、论证等。他的过人之处是对这些思维形式进行了辩证的组合,其要点在于服从揭示本质说明现象的需要,以概念为主干,先是对现象材料的比较、分类,继而是对分类的结果进行归纳,之后是分析,分析所得到的一般性因素又由综合定义为概念,在概念的展开中又有演绎和论证。各思维形式的组合以概念运动为核心与主干,也由于各思维形式的有机组合,才形成了概念的辩证运动[6]530。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概念运动主要有四种形式:对旧概念的批判、对新概念的规定、对旧概念的改造与完善、概念的转化[6]533。马克思批判旧概念,一方面是认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矛盾,另一方面是在发现旧概念及其体系内在矛盾基础上,探寻解决矛盾的途径。马克思规定新概念是其政治经济学创新的集中表现,也是辩证法最为核心和关键的环节。在《资本论》中,一方面,马克思规定了揭示资本主义经济本质的概念--—剩余价值,并将其作为概念体系的核心;另一方面,马克思规定了从本质说明现象所必要的具体概念,包括资本循环、资本周转、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等,建立起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框架。在规定新概念基础上,马克思对旧概念进行了改造和完善,主要是针对价值、工资、利润、积累、地租等概念,赋予其新的内涵,其意义在于为建立新的概念体系提供必要的构成要素。批判旧概念、规定的新概念、改造和完善的旧概念在《资本论》中是相互转化和内在统一的。在《资本论》的写作过程中,概念转化不是一次完成的,在一次次的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中,马克思反复考察新概念体系如何与具体对象相一致,逻辑进程如何与实际经济矛盾的历史进程相统一。《资本论》最终呈现的概念运动有机整体,展现了高超的思维艺术。

(三)逻辑与历史统一

逻辑与历史的关系,是所有的思想家都必然要遇到的重要问题。在哲学史上,黑格尔首先明确提出了"逻辑与历史统一"原则。他认为绝对精神首先体现为逻辑,逻辑决定并外化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是逻辑的表现形式,因而要与逻辑统一,也就是说,历史统一于逻辑。黑格尔的认识有其合理性,但他颠倒了逻辑与历史的关系。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错误,将逻辑统一于历史。历史是决定性的,逻辑作为人的思维过程,是历史的反映,并作用于历史的发展。历史的主体是人,历史发展的根本在于人的劳动实践及围绕劳动实践的社会矛盾。正是人的存在及其发展,体现出了历史的规律,才有人的思维,即逻辑对历史的认识。逻辑与历史统一,是贯穿于"充分地占有材料,以实证为基础进行抽象""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之中的方法论原则,并由此实现了三者的辩证统一。逻辑与历史统一,首先体现在逻辑以历史为依据,反映历史发展规律。这又有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要从现实出发,运用辩证法揭示现实本身的各种联系,而现实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对现实的认识就包含着对历史的认识。逻辑对现实矛盾的认识与概括,也包含着对历史规律的发现与总结。第二,为研究现实,必须探寻它的历史根源,研究它的发展的全过程,由此认识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及其相互关系。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研究,就不仅占有了充分的现实材料,还追根溯源,掌握大量的历史材料。《资本论》从初级形态的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开始,探讨了其演化的全过程,由此对历史、进而对现实规律作出科学规定。而从一般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等,都体现了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逻辑过程,同时也再现了历史的过程。第三,逻辑对历史的研究,不仅要探讨现实中存留的历史因素,还要重视对思想史的研究。思想史是历史上人们以逻辑对当时现实的规定,它的发展和历史一样,也是不断的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过程,愈是往后阶段的认识,所包含的内容就愈丰富。对思想史的继承与再认识,是研究历史的重要方面。把握了思想史的发展规律,同时也就从侧面认识了历史发展的规律。逻辑与历史统一,在对现实的研究与对历史的研究相统一的同时,还要将现实研究的逻辑过程与思想史的发展规律相统一。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之前,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著作进行了反复地批判,并先于《资本论》一、二、三卷完成了后来被称为《剩余价值理论》的经济思想史部分;《资本论》书名的全称是"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些都是对此最好的证明。其次,逻辑统一于历史,并不是对历史亦步亦趋,逻辑是具有能动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第一,逻辑要能动地、高度概括地总结、发现历史规律,并主动地引导历史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对此有明确的认识。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指出:"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1]9-10社会历史发展是矛盾的运动进程,不会自动显示自身的发展规律,它的规律只能靠研究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加以揭示和论证。马克思以实证为基础的抽象,从各种现象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本质及规律,并以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对这一规律进行了翔实的论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揭示和论证,引导世界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充分体现出逻辑的能动性。第二,《资本论》的论述体系,充分体现了逻辑相对独立性。马克思延续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对于经济范畴排列次序的认识,不是按照历史出现的先后次序,而是围绕"剩余价值"这个核心概念,按照逻辑次序将数百个经济学概念组成由抽象到具体的概念体系,形成了《资本论》的逻辑。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和地租,都是前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但在《资本论》中,却是在最后的逻辑层次才加以论述的,这并非是对逻辑与历史统一原则的违背,恰恰是逻辑与历史统一原则的体现。逻辑与历史统一是辩证统一,而不是"同一",正是因为逻辑的能动性和相对独立性,它才成为逻辑与历史辩证关系中的一方,使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原则得以确立。

结语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有着丰富的内容,它并非唯物辩证法在经济研究领域的简单应用。一方面,唯物辩证法为政治经济学方法提供一般遵循,另一方面,政治经济学方法是对唯物辩证法的充实与验证。对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我们还需要从立场、观点、方法统一的视角加以把握。方法并不是独立于立场、观点的中性的工具,也不是藏于名山的"武林秘笈",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了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21马克思站在雇佣劳动者立场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矛盾,探求雇佣劳动者解放和自由发展的必然规律,他必然要形成、发展、运用辩证法,得出唯物史观及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反映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并运用辩证法得到的,也只有通过辩证法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同时,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的严谨与方法的科学,又使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更具理性。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统一,使马克思主义成为革命性、实践性、科学性统一的典范。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7]这种更为广义的方法,也只有通过马克思的辩证法才能把握。由此可见,学习和把握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对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于我们学懂、弄通、做实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我们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在充分地占有材料基础上,运用抽象力,揭示、概括现象中的本质联系,形成对中国经济矛盾的系统规定,针对主要矛盾规定核心概念,围绕核心概念构建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逻辑体系,并依据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原则,检验理论成色,推动历史进程。这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工作者肩负的艰巨而又光荣的历史使命。


本文来源:《南宁师范大学学报》:http://www.zzqklm.com/w/qk/258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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