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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视域下舞蹈编导创新路径探究

作者:马中华来源:《尚舞》日期:2026-07-08人气:7

摘要:群众文化作为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舞蹈创作提供了广阔而真实的实践空间。在这一语境中,舞蹈编导不再仅以舞台呈现为核心,而需要回应大众参与、文化认同与社会服务等多重诉求。文章从群众文化视域出发,梳理舞蹈编导在价值定位、创作观念与实践方式上的转变,分析群众文化需求对舞蹈主题、形式与结构创新的现实推动作用,并结合具体实践,探讨田野调研、协同创作与跨界融合等可行路径,力求揭示舞蹈编导创新在群众文化体系中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群众文化;舞蹈编导;创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

 

群众文化是当代中国文化结构中最具生命力的组成部分,既承载公共精神表达,又反映日常生活审美取向。舞蹈作为最具身体性与参与性的艺术样式,在群众文化体系中呈现出高度开放与广泛传播的特征。随着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舞蹈活动从节庆仪式、广场活动延展至社区教育、非遗传承等多重场景,舞蹈编导面临的已不只是舞台创作问题,而是如何在大众参与、文化认同与艺术表达之间建立有效联系。群众文化视域下的舞蹈编导创新,既关系舞蹈艺术的现实转型,也影响公共文化品质的整体提升。

 

1.群众文化语境中舞蹈编导的价值重塑

群众文化并非艺术生产的附属空间,而是在公共生活中持续生成、具有稳定参与机制与审美经验的文化实践形态。随着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舞蹈活动不断进入社区、乡村与各类公共场所,舞蹈编导的创作对象、工作方式与社会角色随之发生变化。在这一语境中,编导不再仅以舞台作品为核心目标,而需要在艺术理想与公共属性之间重新定位自身价值,通过舞蹈创作回应现实生活、激活群众参与,并在公共文化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1.1从“舞台中心”转向“生活现场”

长期以来,舞蹈编导的创作逻辑多以剧场空间为中心,强调舞台调度、灯光配合与整体结构的完整呈现。这种创作方式建立在相对封闭、可控的演出环境之上,而群众文化中的舞蹈实践则更多发生在开放的生活场景中,如社区广场、文化馆公共空间、乡村节庆场地等。这类空间具有观演关系流动、参与方式多样的特点,对编导的空间意识和编排策略提出了新的要求。编导需要根据实际场地条件调整动作幅度、队形布局与节奏密度,使舞蹈既能够被清晰观看,又不脱离日常环境的真实氛围。

在实际操作中,生活现场的复杂性要求编导具备更强的应变能力与现场感知能力。2019年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推出的“家门口舞台”舞蹈项目中,编导在创作阶段便多次进入社区进行实地观察,根据广场尺度与人群流动情况重新设计舞蹈结构,避免过度依赖舞台纵深与固定视角。这种以生活空间为起点的创作方式,使舞蹈自然融入社区环境,增强了居民的观看舒适度与参与意愿,体现出舞蹈从舞台中心向生活现场转移所带来的积极效果。

1.2从“专业审美”转向“共享审美”

在专业舞蹈体系中,作品评价往往侧重技术难度、身体控制与形式创新,而群众文化中的舞蹈创作更强调情感共鸣与文化认同。观众与参与者并非以专业标准审视作品,而是通过熟悉的节奏、动作和意象建立情感连接。因此舞蹈编导需要理解群众审美经验的形成方式,在创作中寻找专业表达与大众感受之间的平衡点,使作品既具有艺术品质,又能够被广泛接受。

这一转向并不意味着降低审美标准,而是要求编导在创作中更加重视审美共享的可能性。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百团汇演”中,河北蔚县秧歌舞作品《春到壶流河》并未追求高强度技巧展示,而是通过节奏鲜明、动作质朴的编排唤起当地群众的生活记忆与情感体验。该作品在不同地区展演时获得广泛认可,说明共享审美并非排斥艺术性,而是在共同文化经验基础上实现审美共振。舞蹈编导在群众文化中承担的,正是促成这种共振的关键角色。

1.3从“艺术表达”转向“文化服务”

在群众文化框架下,舞蹈创作不再只是艺术成果的呈现过程,而是一项持续展开的文化服务实践。舞蹈编导的工作内容随之发生拓展,不仅包括作品编排,还涉及参与者组织、排练引导与文化传播等多个层面。编导需要在创作过程中关注参与者的身体条件、学习节奏与情感体验,使舞蹈活动成为具有包容性和持续性的文化实践。

例如,浙江省文化馆长期实施的“全民舞蹈课堂”项目体现了舞蹈编导向文化服务角色转变的具体路径。在该项目中,编导在排练过程中融入基础身体训练、舞蹈文化讲解与团队协作内容,引导参与者逐步理解舞蹈背后的文化内涵,而非仅完成动作模仿。这种工作方式使舞蹈活动超越单次演出目标,成为促进群众文化素养提升的重要载体,拓展了舞蹈编导在公共文化体系中的职业内涵与社会价值。

 

2.群众文化需求对舞蹈编导创新的现实推动

群众文化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持续生成新的审美取向与参与方式,这些变化直接作用于舞蹈创作实践,使舞蹈编导面临更为具体而现实的创新要求。当群众文化逐渐成为舞蹈活动的重要发生场域,观众与参与者的期待不再局限于观看完成度较高的作品,而是更加关注内容是否贴近生活、形式是否便于参与、表达是否具有情感共鸣。在这样的背景下,若舞蹈编导仍沿用以舞台展示为核心的既有创作模式,容易与群众实践产生距离,难以回应现实文化需求。

2.1文化认同需求推动主题创新

在群众文化语境中,舞蹈往往承担着表达群体记忆与地方情感的功能,主题选择成为连接艺术创作与文化认同的重要环节。群众舞蹈并不追求抽象化或高度个人化的主题表达,而更强调与具体生活经验之间的关联性。舞蹈编导在主题构思时,需要深入理解地域文化、生产方式与社会情感,使作品能够引发参与者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以云南红河地区哈尼族舞蹈《梯田之歌》的社区展演实践为例,编导在创作过程中并未简单移植舞台版本,而是与当地农民反复交流,从插秧、收割等劳动动作中提炼舞蹈语汇,将农耕节奏转化为具有审美意味的身体表达。这种创作方式使舞蹈主题不再停留在文化符号层面,而是扎根于真实生活经验之中。该作品在社区演出时获得了广泛共鸣,体现出文化认同需求对舞蹈主题创新的现实推动作用。

2.2参与体验需求推动形式创新

群众文化中的舞蹈活动强调参与过程本身的价值,参与者在身体体验、情感交流与集体互动中获得文化满足感。相较于单向展示的表演形式,群众更倾向于能够直接参与、即时体验的舞蹈活动,这一需求促使舞蹈编导在形式建构上不断探索新的可能性。编导需要通过降低动作门槛、强化互动设计,使舞蹈形式更具开放性与包容性。

近年来在多地出现的“快闪舞蹈”活动,正是在参与体验需求推动下形成的实践样态。例如2020年成都举办的“城市快闪·舞动锦城”活动中,编导采用模块化动作结构,将舞蹈拆分为若干易于学习的动作单元,使路人能够在短时间内加入表演。这种形式打破了传统观演边界,使舞蹈从被观看的对象转变为可共同完成的行为过程,既提升了参与热情,也拓展了舞蹈形式在公共空间中的应用范围。

2.3传播方式需求推动结构创新

新媒体环境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群众文化的传播路径与接受方式,舞蹈作品的传播不再依赖单一演出场景,而是通过短视频平台实现快速扩散。在这一背景下,舞蹈编导需要重新思考作品结构,使其适应碎片化观看与多次传播的特点。段落清晰、节奏集中、记忆点突出的结构设计,逐渐成为群众舞蹈创作的重要方向。

广受关注的《最炫民族风》广场舞版本,正是结构创新适应传播需求的典型案例。编导在编排中突出重复性强、节奏鲜明的动作段落,使舞蹈在短视频平台上易于学习和模仿,实现线上线下同步传播。这种结构调整并未削弱舞蹈的表现力,而是通过适应传播环境,扩大了舞蹈在群众文化中的影响范围,显示出传播方式变化对舞蹈编导结构创新的直接推动作用。

 

3.舞蹈编导创新路径的实践取向

在群众文化视域下,舞蹈编导的创新并非停留在理念更新或形式变化层面,而是需要落实到具体、可反复操作的实践路径之中。面对真实而复杂的群众文化现场,编导只有在方法层面形成稳定取向,才能在不同文化场景中持续推进创作。实践取向强调在长期工作中不断调整与积累,使创新成为一种可延展的工作方式,而不是偶发性的创作结果。这种取向既关系创作方法的选择,也涉及组织机制与表达策略的系统更新。

3.1基于田野调研的动作生成方式

群众舞蹈的动作生成,应当建立在对真实生活经验的深入理解之上。与舞台舞蹈不同,群众舞蹈更依赖生活化的身体经验,其动作来源往往隐藏在劳动方式、民俗活动和日常行为之中。舞蹈编导通过田野调研进入具体文化情境,能够获得第一手的身体感受,从而避免脱离现实的形式拼接,使舞蹈语言与生活经验形成内在联系。

在这一创作路径中,田野调研不仅是一种资料收集方式,更是一种身体参与过程。以陕西安塞腰鼓的社区改编实践为例,编导在创作前期多次进入当地节庆现场,从击鼓时的身体重心变化、行进节奏以及集体互动方式中提炼动作要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艺术转化,使作品既保留传统精神,又更适合普通群众参与,充分体现了田野调研在动作生成中的现实价值。

3.2基于协同创作的编导机制

群众文化强调共同参与和集体创造,舞蹈编导若完全沿用单一主导的创作模式,往往难以回应多样化需求。协同创作机制通过引入不同主体参与创作过程,使舞蹈作品在生成阶段便融入多元经验,有助于提升作品的现实适应性。编导在这一机制中更多承担组织与协调角色,通过引导讨论与整合意见,推动创作逐步成形。

协同创作的编导机制在基层文化实践中已逐渐形成较为成熟的操作经验。编导在创作过程中多次组织讨论,根据居民提出的身体条件、时间安排与参与感受调整编排方案,使舞蹈更贴近社区实际。这种协同创作方式不仅增强了群众的参与意识,还促使编导重新思考自身在创作体系中的位置。

3.3基于跨界融合的表现语言拓展

在群众文化环境中,舞蹈编导的创新并不局限于舞蹈语汇本身,通过跨界融合拓展表现语言,能够有效提升作品的文化厚度与审美层次。戏剧的情境构建、音乐的结构逻辑以及美术的视觉呈现,都可以成为群众舞蹈创作的重要资源。关键在于如何进行适度转化,使跨界元素服务于群众参与,而非增加理解门槛。

在实际创作中,跨界融合往往需要从群众熟悉的文化形式入手,通过渐进方式完成整合。例如,在具有浓厚传统音乐基础的地区,舞蹈编导可以先从音乐结构入手,再引入相应的身体表达。以福建泉州南音舞蹈的社区创作为例,编导在创作中以南音的节奏与旋律为核心,引导参与者理解音乐情绪,再将现代舞蹈语汇融入其中,使舞蹈在保持参与性的同时呈现出更丰富的审美层次,体现了跨界融合在群众舞蹈创新中的现实可行性。

 

4.群众文化体系中舞蹈编导能力结构的调整

舞蹈编导在群众文化中的工作环境与任务结构,决定其能力体系需要相应调整。单一技术能力已难以支撑复杂实践,复合型能力成为重要方向。能力结构调整并非削弱专业性,而是扩展专业边界,使编导能够在公共文化体系中发挥更稳定作用。这种调整涉及文化理解、组织沟通与反思能力等多个层面。

4.1文化阐释与转译能力的提升

编导需要具备将复杂文化内容转化为可感知舞蹈语言的能力。非遗舞蹈进入群众文化活动时,往往需要编导进行适度转译。江苏无锡惠山泥人主题舞蹈在社区推广中,通过动作简化与情境重构,使传统文化更易被接受,体现文化阐释能力的重要性。

4.2公共组织与沟通能力的强化

群众舞蹈活动涉及多方主体,编导需要具备协调与沟通能力。重庆市“社区艺术节”舞蹈项目中,编导需与街道、文化志愿者及参与居民保持有效沟通,确保排练与演出顺利进行,显示公共组织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4.3实践反思与持续更新能力的形成

群众文化处于不断变化状态,编导需要通过反思保持创作活力。上海市群艺馆在舞蹈项目评估中引入创作日志制度,鼓励编导记录实践经验与问题,通过持续反思实现方法更新,为能力结构优化提供制度支持。

 

5.结语

群众文化为舞蹈编导提供了丰富土壤,群众文化视域下的舞蹈编导创新,是舞蹈艺术回应社会现实的重要路径。通过价值重塑、路径探索与能力调整,舞蹈编导能够在公共文化体系中找到稳定而富有创造性的实践位置。这一过程并不削弱舞蹈的艺术属性,而是通过贴近生活、激活参与,使舞蹈在更广泛的文化空间中持续生长,有助于推动舞蹈艺术与社会文化实践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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