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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论的雅俗观

作者:中州期刊www.zzqklm.com来源:原创日期:2014-06-16人气:1752
一、雅俗观的发展

殷商时期的甲骨文、金文等,为发现“雅”“俗”这两个字,到春秋战国时期,《论语》、《诗》等典籍当中出现了“雅”字及其相关概念,但是“俗”字还是没有发现。这与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当时文化是贵族阶层的东西,是贵族们所涉及的,而广大劳苦人民还处于蒙昧的状态,在思想意识上,在文化层面上还无法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因此,贵族阶层的“雅”及其相关概念出现了,而代表广大奴隶阶级、平民阶级的“俗”字还没有与之相对应。当文化发展到一定的水平之后,社会的经济、政治也有所进步之后,广大民众才能够参与到文化这一内容当中,才能够有机会与文化相联系,也只有当广大民众与文化有所联系,其聪明才智才能够被挖掘,文化风气也会有所转移,从而使得与雅相对应的俗出现,并不断的发展、繁荣。

据记载,“雅”与“俗”这两个概念相对应,首先出现于汉代,且认为雅俗两个字都出现与东汉。先秦时代没有明确的雅俗对立,但当时的雅却有着其他的对立面,如雅和郑卫的对立。当时,秦汉的音乐由两个系统,一个是太常乐系统,一个是乐府系统。太乐令丞所掌的是宗庙音乐,所以被视为雅乐,而乐府所掌的音乐是其他种类的大多为新出现的音乐,因此叫做郑卫。又由于郑卫因为是出自民间的新的音乐,常被看作是淫乱的音乐。雅与郑,雅正与淫乱,相互对立,从此,音乐被分为雅和郑两种,也就不断有雅俗观的产生与发展。

除音乐当中雅郑的对立之外,雅还有其他许多含义。如“雅言”,雅言是指有出处的较为古典、较为典雅的语言,这种语言主要应用于当时的贵族阶层,从而赋予了其较强的权威性与较为规范的标准性,甚至雅言在当时被视作是士大夫的规范语言、标准语言,此处的规范与标准,主要指其内容的规范与标准,有别于今天语音的规范与标准。如雅被上升到道德境界高的人,尤其指那些通过礼仪而达到的较高的道德境界,如《荣辱》当中的“君子安雅”,这里的雅则与安相呼应,主要指的是修身方面的雅,是一种涵养,是通过对礼的不断追求、不断修养而塑造出的。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了“礼”与“俗”的相互对立,这在后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渐演化为士大夫阶层和民众阶层、庙堂音乐与民间音乐、雅的文化与俗的文化、庙堂之上的文化和民间当中的文化之间的相互对立关系。

雅俗观念与文学批评之间的联系,从魏晋以后开始。雅的观念一直在不断的变化,魏晋时期雅的观念就与秦汉时期有所不同,唐宋时期的雅的观念又与魏晋时期有着极大的不同。而这种不同终究其原因在于文人这一阶层的变化。魏晋隋唐时期的文人多出身于士族,宋代时期的文人则多为庶族出身,其后随着学习发展不断文官化。换句话说,雅俗的审美观念是与其文人的出身阶级有着密切联系的,是随着其出身阶级的变化而变化的。

雅俗文化的相互对立,从侧面体现了社会阶级的不同,将文化打上了深深的阶层烙印,具体来说是社会上下阶层的相互对立,是社会精英与社会普通民众之间的相互对立。在传统的社会观念当中,那些被文人、被高级知识分子所热捧的往往被视作雅,而广泛流行于广大民众的则往往被视作俗,这就将雅与俗对立了起来,并将雅与社会当中较为高级的阶层联系了起来,将俗与社会当中较为低级的阶层联系了起来。作为被较为高级的阶层所推崇的雅文化,自身就包含了一种较为优越的自豪感,所以往往将被社会上较为低级的阶层所广泛接受的俗文化给予压制与鄙视。这是从其主体上来说的,如果从地域上来进行划分,则雅文化往往出现在政治、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地带,如都城等,而那些所谓的俗文化则较多广泛传播与地方,如小县城与小村子当中。

从古至今,文化雅俗观的发展一刻也没有停息,发展至今,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种类上都已经十分丰富。但不管其发展过程如何复杂,但总体来看,就中国文学的发展来看,其雅俗观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某些文学内容某个时期被视作俗文化,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其自身成为了雅文化。这种变化的不断发展,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大的基础与前提,而具体来说,文人思想的进步与开放对其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没有文人的才华与思想,就没有雅俗观的不断演进与发展。

二、不同的雅俗观

当前社会不断发展,文化也日益繁荣,对于文论的雅俗观,当前,主要有五种观点。分别是文化多元和个人自由论,大众需求论,相对主义诡辩论,主体感受论以及艺术无雅俗论。

(一)文化多元和个人自由论

持该种观点的人认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经济全球化出现,文化应该与经济一样全球化,接收世界各地各种文化,对于各种文化的态度,应当让其自由发展,不给予规范与管理,更不加以限制。其认为这样才能够让文化得到真正的发展与繁荣,不论何种限制都会对文化进行不同程度的扼杀从而影响文化的生机与活力。文化多元化前提下,社会要给予社会成员独立自主的选择权,对于他们想要接触的文化种类与文化内容给予充分的空间,不论是高雅的文化,还是低俗庸俗媚俗的文化,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对其进行自主选择。自主选择既是社会尊重社会成员的体现也是社会成全行使其自由权利的重要途径。

没有绝对的自由,因此这种文化多元和个人自由论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其试图给予社会成员绝对自由,这看似极其具有吸引力,因为其自由是给予社会公众的自由,是以社会公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的,但其将因此而可能引发的色情、暴力、迷信等消极内容肆无忌惮的传播,不仅将知识性、艺术性等优秀文化内容进行排挤,还对整个社会的思想产生了极为重大的不良影响,如此下去,用不了多久必然会引起社会上的动乱等严重后果。

(二)大众需求论

持该种观点的人认为,大众的需求是文化产品是否应该存在的标准,如果大众对某种文化有需求,则这种文化就应该存在,如果大众对某种文化没有需求,那么这种文化就不应该存在。就当前低俗文化的出现与大面积传播而言,大众需求论的支持者认为,既然大众对这种第五文化有需求,那么就可以让该种文化在市场上流通,就可以让该种文化在社会上进行传播,应该给予其宽容的态度,让主流文化发展的同时给予这种文化一席之地。

人对文化的需求是不同的,同一个人会有不同的文化需求,这是由于其自身的不同属性所决定的,如人有社会属性,人也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则使人有社会性的需要,如知识的丰富、政治经济等方面新闻信息的获取等,而自然属性则使人有动物性的需要,如吃饱、穿暖、性欲满足等。在从精神与物质两个层面来分,人的需求可以分为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两个方面,物质需求主要与经济发展有关,而精神需求则主要与文化发展有关。精神上的需求是文化雅俗观的重要内容,该种需求与文化的雅俗有着天生的相互对应性,具体来会所,精神上有对高雅的需求,其所对应的即是高雅的文化需求,精神上有对低俗的需求,其多对应的则是低俗的文化需求。

按照大众需求论的观点,对于人们精神上的低俗的需求,诸如色情、暴力等内容则要大量充斥着当前的文化市场,但其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大众所需求的内容不一定都是正确的,大众的心态有健康的,也有不健康的,有审美的,也有审丑的,有高情趣的也有低情趣的,其不健康的、审丑的、低情趣的需求与倾向严重影响社会文化的健康与文明。因此,大众需求不应该被全盘接受,更不应该被视作文化雅俗的评判标准。由于大众群体成员的复杂性与多元性,其往往存在着盲目性、层次复杂性、多元性等,其文化水平与思想道德水平更是参差不齐,因此通过文化传播这一手段对其进行积极的引导是提升整个大众群体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积极引导,不仅需要市场的自主调节,同样需要国家对文化的宏观调控,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够对其有效引导,才能够真正意义上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

(三)相对主义诡辩论

持该种观点的人认为,雅俗是相互对立的,但也是相互统一的,没有雅就没有俗,没有俗就没有雅,他们的存在是在相对的情况下存在的。而在某种范围、地域以及某种时代的限制下,某种文化可能是低俗的,而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随着范围、地域等因素的变化,这种文化就实现由俗向雅的转变,相反,雅也可以由于范围、地域等因素的变化而实现由雅向俗的转变。

这种认识是辩证的,是有一定的客观性与正确性的,用辩证的思维对其进行审视是有着一定进步意义的,但持该种观点的人由于认识到雅俗两者的相通性而将雅俗两者的区别进行否定又是片面的、不正确的。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又寓于相对之中,相对主义诡辩论是将绝对性忽视,是将相对性与绝对性进行分离之后而进行的理解,这种理解将相对主义大大的夸大。

避免将相对性与绝对性进行分离从而失去客观性,需要对雅俗进行较为明确的分类。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来看,要根据其发展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标准制定。在标准制定之后,要对其俗的文化进行遏制,杜绝其在大众当中进行传播。杜绝的同时,要对雅的文化进行整合传播,尤其对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主流意识与文化价值理念的雅的文化要大力传播,对于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雅的文化要大力传播,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雅的文化要进行大力传播。

(四)主体感受论

在此,主观美论者和客观美论者都有必要说一下。主观美论者认为美是人的主观感受,美的与否关键在于人的内心,美是人的观念,简单来说,受众觉得雅的东西就是雅的,受众觉得俗的东西就是俗的。当前社会文化多元化,因此关于文化的价值也就多元化,如果寄希望于受众,想要其自觉构建出一种高雅的文化审美,那是不太可能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将受众主体的审美感受将其进行考虑与强调是正确的,但过于强调个人感受而忽视了文化内容的本身的客观属性则是片面的。

客观美论者则与主观美论者相互对应,认为审美与受众主体关系不大,其美主要在于文化内容本身,文化本身的客观属性。对于文化来说,就是雅的文化就是雅的文化,俗的文化就是俗的文化,这是文化本身的属性,与受众的理解等无关。这种观点将文化本身的客观属性给予了充分的考虑,这是有必要的,但其过分强调文化本身的客观属性而忽视人们在审美这一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则是过于片面的。

审美离不开主体也离不开客体,其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共同结果。受众对文化关于雅俗的判别,既离不开文化本身的客观属性,也离不开受众自身的主观感受,如果过于强调其中的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都是片面的,应该将其二者相互结合起来,才能够得出更为全面、客观的结论。

(五)艺术无雅俗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艺术没有雅与俗之分,艺术需要不断的给予创新。只要是创新的,不论其是雅的还是俗的,不论是否遵守道德规范,都是可以给予肯定的。

该观点过分夸大艺术的创新性,而忽视了艺术的其他属性,缺乏对艺术本质、作用等方面的全面认识。艺术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艺术是对生活的反映,文化作为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其也是对生活的反映,其反映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歌颂的也可以是嘲讽的,可以是写实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但不论形式是如何的,其客观属性都是无法磨灭的,是俗是雅就是其客观属性的一部分,加上受众自身的理解,其雅俗性就更加的明显,因此,艺术无雅俗论是对艺术本质认知缺乏的表现,是幼稚的,是不成熟的。因为其是在社会当中形成的,自身既打着社会性的烙印,在被传播、被认知、被理解过程当中也是在社会当中进行的,其社会性就决定了其雅俗性。

三、总结

从古至今,文化雅俗观的发展一刻也没有停息,发展至今,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种类上都已经十分丰富。但不管其发展过程如何复杂,但总体来看,就中国文学的发展来看,其雅俗观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当前社会主要有文化多元和个人自由论、大众需求论、相对主义诡辩论、主体感受论和艺术无雅俗论等,我们要对其进行辩证的认识,从而树立客观全面的雅俗观。

参考文献:

[1]梁衡.怎样区分低俗、通俗和高雅[J].当代江西,2010(10)

[2]范玉吉.何为高雅趣味?谁的高雅趣味?[J].学术界,2007(1)

[3]郭德茂.雅俗观论析[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99(4)

[4]凌郁之.论文学雅俗观——以宋代文学为中心[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5]肖赞成,艾晶.论钟嵘的雅俗观[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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